|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29060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7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政办函〔2022〕6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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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4
第一章 基本形势 6
第一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 6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10
第二章 总体思路 1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1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8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
第三章 规划重点 22
第一节 重点问题 22
第二节 重点人群 24
第三节 发展乡村产业 26
第四节 完善乡村建设与治理 27
第四章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9
第一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监管帮扶机制 29
第二节 持续做好脱贫群众稳岗就业 31
第三节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扶持 34
第四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 35
第五节 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38
第五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巩固提升 39
第一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工作 40
第二节 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协同发展 41
第三节 稳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42
第四节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43
第六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44
第一节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4
第二节 十大农业产业链发展以及田园综合体建设 45
第三节 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 45
第四节 加强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 46
第五节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47
第七章 全面推进乡村建设与治理 47
第一节 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48
第二节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8
第三节 加快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51
第四节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52
第五节 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 54
第八章 保障措施 54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54
第二节 完善经费投入保障 55
第三节 注重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 56
第四节 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57
第五节 加强规划落实的监管应用 57
前 言
“十三五”时期,玉林市是广西辖区内没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6个地市之一,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是自治区级贫困县,全市共有贫困村442个,建档立卡贫困户12.5万户55.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9.65%。“十三五”以来,玉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等上级精准扶贫方略部署,尽锐出战、攻坚克难,扎实有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摘帽和整县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降至为零,交出了一份高质量的脱贫攻坚玉林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为了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设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乡村振兴示范区,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论述为指导,按照中央、自治区、玉林市统一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玉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玉林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玉林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总结玉林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分析面临困难,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以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为目标统领,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为引擎辐射,进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谋划布局,努力建成玉林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富饶幸福新乡村,在全区乃至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基本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脱贫攻坚成果
一、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如期全面决胜脱贫攻坚战
脱贫攻坚战以来,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全部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都有了保障。2016年以来,提升农村劳动力的造血功能,累计培训全市中职学校面向农村劳动力、“两后生”等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达到21000多人次,资助贫困学生超过220万人次,发放学生资助金额超16亿元,确保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无一人因贫失学、辍学。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34744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2551户;全市贫困群众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的对象是111383户33385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5113人;办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证人数93903人,实现愿办尽办;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补贴5.3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2万人;全市落实扶贫惠残工程资金7550.1万元,帮扶45388个残疾人,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目标人群实现全覆盖;累计投入资金约1.64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05处,新增受益人口24.35万人。贫困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住有安居,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真正做到了如期兑现“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的庄严承诺。
二、脱贫地区发展活力显著增强,落后面貌根本改变
2016年以来累计筹措扶贫资金156.19亿元,行路难、吃水难、通讯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全市脱贫地区经济发展显著,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脱贫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底,全市新建成学校共114所,完善办学条件学校共224所,新增校舍面积114.74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1.1万个,补充义务教育教师11436人,有效解决了乡村教师总量和结构性不足的问题。新改建农村屯级道路3781.9公里。脱贫地区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确保100个光伏扶贫项目并网发电,惠及4.76万贫困人口,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脱贫村通动力电比例达到100%,脱贫村通光纤和4G比例均超过98%,脱贫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2551户脱贫群众的危房得到改造,3995户脱贫户得以易地安置,“挪穷窝、搬新家”。脱贫攻坚战以来,县级“5+2”、贫困村“3+1”特色产业全面实施,培育壮大了地方特色产业,全市累计发放产业奖补资金8.25亿元,受益贫困户9.83万户,“5+2”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96.53%,产业总覆盖率98.87%。2019年中央电视台到北流、博白实地拍摄《百香果双层种、亩产过万不是梦》节目,分别在《农广天地》和《田间示范秀》栏目播出,推广玉林产业扶贫的先进模式。2020年兴业县“接二连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案例被评为广西产业扶贫十大典型范例进行推广。
三、脱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脱贫致富热情高涨
脱贫攻坚取得了物质上的累累硕果,也取得了精神上的累累硕果。广大脱贫群众激发了奋发向上的精气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广泛传播,文明新风得到广泛弘扬,艰苦奋斗、苦干实干、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精神在广大脱贫地区蔚然成风。就业、产业、扶贫车间、公益性岗位四大增收渠道效果明显,全面保障了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100%进行了3次以上岗位推荐,全市累计共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3145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1341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5281人。2020年,全市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3.34万人,同比增长8.64%。扶贫车间建设稳步发展。全市累计建成扶贫车间596家,现存520家,带动就业3.9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4903人)。公益性岗位开发持续发力。全市已累计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6518个,村级临时性扶贫岗位10860个,开发扶贫类公益性岗位全区领先。脱贫攻坚为贫困群众参与集体事务搭建了新的平台,拓展了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议事管事空间,提高了参与集体事务的积极性自觉性,激发了建设家乡的热情,乡村发展的凝聚力大大增强。
四、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决响应党的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脱贫攻坚战,2016年以来,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勠力同心、扎根基层、奋战一线,9.7万名帮扶干部同贫困群众结对子、交朋友、认亲戚,为群众出点子、办实事、解难题,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评价和真心认可。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千企扶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成效显著,2182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1205个村。制定强化关爱激励十条“硬核”措施,率先开展“六个百优”评选活动,2275名工作队员获通报表扬,有效激发驻村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通过打造“岭南乡村之光”党建品牌,实施“百镇千村”“头雁计划”等项目,打造农村星级党组织649个,筑牢红色战斗堡垒,基层治理水平得到加强。创新实施村级集体经济“燎原工程”,其中2020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达2.76亿元,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6年起连续4年居全区第一。选树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成绩喜人,2020年全市共有4个集体、6名个人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脱贫地区广大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通过脱贫攻坚,探索了新时代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五、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域推进
在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乡村,让脱贫群众持续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突出抓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把扶贫车间培育壮大为扶贫工厂乃至规上企业,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全区第一。目前已有52家扶贫车间成为规上企业,发放补贴516.7万元。全市442个贫困村都发展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产业基地,培育致富带头人2211名,带动3.5万户贫困户稳定增收。2016年以来,累计培训“两后生”3257人,“两后生”培训就业人数位居全区第一。出台《关于激活内生动力建设全面小康新农村的决定》,聚焦“形、实、魂”,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域新农村建设、全域乡村风貌提升。累计共完成920垌基本整治型村庄、48个设施完善型村庄、10个精品示范型村庄的建设,创建乡村振兴产业旅游示范带4条,在玉林大地上涌现出像鹏垌村、田龙村这些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一个个特色鲜明、乡风文明、魅力十足的美丽村落。2020年8月27日,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玉林召开,推广玉林市经验做法。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一、发展机遇
(一)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三农”战略布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现脱贫地区共同富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摘章节分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两个部分强调:“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章节中强调:“严格落实‘四个不接’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着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发展活力,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欠发达地区为帮扶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2021年2月25日,在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基础上组建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组建国家乡村振兴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这标志着全国性的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领导机构正式运行,为全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政治和组织保障。2021年5月10日,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这极大推动了广西全区扶贫机构职能有序调整优化,加快形成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劲支撑。 “十三五”期间,玉林市经济总量稳居全区前列,地区生产总值由2015年的1185.1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761.1亿元,年均增长6.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012元提高到27401元,年均增长7.6%;地区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五年稳居全区首位,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获评为2018—2020年度广西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市。县域经济走在全区前列,有4个县(市、区)获评为“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城区)”,北流市连续4年、博白县连续2年入选中国西部百强县(市)。玉林市被命名为全区首批四个民营经济示范市之一,2个县、2个园区和8个镇被命名为全区民营经济示范单位,是全区获命名单位最多的设区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13项全国农村改革试点取得重大成果,有3项改革成果实现国家层面的政策转化,农地入市改革经验获国家修法采纳。连续两年入选全国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获评为“2020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成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4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30个,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211个,打造国家农业产业强镇2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4个。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城乡收入比由2.8:1缩小到2.1:1。扎实推进“美丽玉林”乡村建设,新改建农村屯级道路3781.9公里,实现100%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100%建制村通客车,通电、通水、通信设施覆盖城乡。建成一批乡土特色试点村和“三清三拆”示范村。北流市河村、福绵区十丈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陆川县高庆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玉州区鹏垌村、博白县潭岸村等6个村被认定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面提高就业质量,新增城镇就业19.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6万人次,就业工作连续三年获得自治区督查激励。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5.7万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12万人,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升至89.8%。新建成学校共114所,完善办学条件学校共224所,新增学位11.1万个,7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完成学校安防能力建设“4个100%”交账任务。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建成招生,玉林又增加了一所本科院校。扎实推进健康玉林建设,全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78岁,比“十二五”期末提高1.6岁。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实现改扩建提升,市骨科医院实现整体搬迁,市红十字会医院成功创建国家三甲综合医院,全市医疗能力水平大幅提升。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由3.9张增加到5.8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由16.8张提升到33.4张。大幅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市博物馆、市图书馆新馆等10多个市、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成开放,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群众入学难、看病难、就业难、住房难、行路难等民生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入围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北流市成为广西首个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县级市。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劲支撑。
(三)玉林市脱贫攻坚战实践探索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扎实基础。玉林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玉林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兼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各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统筹抓好辖区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市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资金政策、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移民搬迁、公共服务、组织保障、金融服务、督查指导验收等专责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明确脱贫攻坚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构建市抓协调、县为主体、乡村落实、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四级书记”一起抓脱贫攻坚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村精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全市“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战工作。出台了《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玉林市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构建了“尽锐出战、攻城拔寨、攻坚克难”的脱贫攻坚工作体系,书写了玉林减贫史的宏伟篇章,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的实践经验为“十四五”时期玉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扎实基础。2021年6月3日,玉林市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整建制重组为玉林市乡村振兴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将为玉林市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挑战
(一)乡村振兴覆盖面广,存在薄弱环节。 玉林市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脱贫村已经达到了“十一有一低于”脱贫摘帽标准,但全市总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地域面积广,辖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玉州区、福绵区7个县(市、区)和玉东新区,2020年末总人口741万,是广西第二人口大市,有1501个行政村(社区),农村人口多,广大农村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村庄规划、清洁卫生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乡村振兴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农村“三保障”工作形势日益复杂。义务教育保障方面,虽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已实现动态“双清零”,但控辍保学仍然存在一定反弹风险,部分已经劝返的学生思想不稳定,厌学情绪较为严重,辍学情形和成因很复杂,控辍工作难度较大。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部分农户全户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联系、防范患病风险意识薄弱、认为保费过高主动参保意愿不强等现象突出,动员农村人口参保难度大。住房保障方面,贫困户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是动态变化的,可能会因为农户租借住意愿改变或因自然灾害变为新增危房或无房户。
(三)产业振兴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长期增长比较困难。产业振兴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途径。但产业培育及发展受地理、市场、气候等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农业产业难以形成主导性、规模性效益。当前,乡村振兴全产业链有效开发不足,产业富民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完善,农业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实力不强、覆盖带动能力弱,部分村还存在发展规模偏小、收入渠道单一、发展质量欠优等短板和弱项,全市仍有部分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勉强达到5万元,部分脱贫户稳定增收存在一定困难。
(四)农村人才资源少,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玉林市是广西第二人口大市,但还不是人才强市,特别是农村优势人才资源较少,发展内生动力略显不足。一是专业化人才短缺。农村地区发展需要大量的专业化人才。然而由于脱贫村大多处于偏远山区,对外来人才吸引力不强。本地人才流失较多,部分优秀玉林籍大学生在外完成学业后选择回到家乡的意愿不强,脱贫地区在种植、养殖、防病虫害等方面仍然缺少专业化人才。二是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建设人才缺乏。随着经济下行,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大部分青壮年,特别是文化知识水平高、技术手艺强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多数选择到经济发达地方务工或经商,乡村青壮年劳动力建设人才缺乏。三是农村人才队伍的开发与培育面临瓶颈。受市级、县(市、区)级财政和发展环境等方面的限制,以及扶持政策的不完善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程度不足,使农村人才队伍的开发与培育存在一定难度,引进人才的配套措施、保障制度及激励评价机制吸引力不强,导致难以引进高端专业人才到全市广大农村地区投身乡村建设。
(五)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十三五”时期,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主要瞄准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各类资源、资金不断向贫困村倾斜,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户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非贫困村除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外,基本没有其他政策覆盖,在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非贫困村发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非贫困村的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进程。
(六)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需要持续巩固和完善。突发自然灾害、农户突发重病、重残、无劳动力户、老人户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返贫致贫的主要风险点。需要防止出现因病、因灾、因学出现致贫、返贫,全方位、多渠道保障弱势群众的基本生活措施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
(七)市、县(市、区)本级财政筹集投入乡村振兴工作压力大。“十三五”时期,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玉林市、各县(市、区)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集中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导致市级、县(市、区)财力极为紧张,可用财力较为匮乏,收支矛盾愈加凸显,加大了“十四五”时期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难度。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利用好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各项政策,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加快推进脱贫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提高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建设进程,在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县、镇、村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上下同心,汇聚乡村振兴发展力量。总结党领导脱贫攻坚经验,继续发挥并应用脱贫攻坚探索形成的体制机制,健全市、县、镇、村四级书记共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领导机制。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过渡期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采取更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确保脱贫群众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以“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为建设目标,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依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提质升级,坚持整体统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全域发展,多层次、多类型、差异化持续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点,把示范点建设的落脚点体现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实现共同富裕上,不断释放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点面结合和示范村、示范乡镇长期培育,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坚持补齐短板、特色发展。要坚持从全市各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缺补位,加快补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社会治理等制约乡村振兴发展短板,特别是要重视城乡融合发展,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做实做优,不断深化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严格规范管理,有效排除隐患。紧扣全市各地特色资源禀赋、乡村文化底蕴和乡村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全面释放各地的要素资源价值,加快打造一批风貌美、产业强、生态优、服务全、农民富的特色品牌乡村。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乡村振兴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乡村振兴成效的标尺,把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有机统一起来,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突出民主参与,坚持民意导向,把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求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激发人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无限热情和积极行动。坚持扶志扶智扶技扶教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充分激发内在活力,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发挥脱贫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增强技能、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形成“政企结合、市场主导、群众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经营机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保持过渡期内脱贫政策的总体稳定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重点帮扶县的各项政策措施,要根据形势变化,理清调整工作思路,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项分类优化调整,从解决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全市所有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提速争先,奋力争当广西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市和排头兵。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启动《玉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谋划,促进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乡村振兴助力推进“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阶段性成果
到2025年,率先在全区建成乡村振兴示范市,在全区乃至全国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彰显优势、成效显著、影响广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乡村振兴示范村(镇)、乡村振兴帮扶村、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区等玉林乡村振兴模式和玉林乡村振兴经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乡村发展活力充分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村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乡村振兴助力推进“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建设形成玉林经验。
第三章 规划重点
第一节 重点问题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时空拓展问题
一是在时间节点上,设立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保持已有的扶持政策总体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扶上马、送一程。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四不摘”要求。综合考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低收入人口基本保障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把脱贫攻坚工作全面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部署、一体推进。二是在空间布局上,相关政策举措要由脱贫村、脱贫人口的片状、点式拓展辐射成市域乡村的全域性和整体性全覆盖,面向全市1504个行政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通过解决发展不充分问题和化解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逐步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农村发展平衡、农民共同富裕。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阶段性与锐态化问题
脱贫攻坚战是短时间内集中力量有效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目标任务式突击性攻坚战,采取尽常出战等超常规方式推进。乡村振兴是常规性、长期性的常态化工作,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持续发展问题,具有根本性、持续性、长期性等特征,工作部署是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角度提出的全方位的乡村振兴战略思路。乡村振兴战略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需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中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延续好,通过脱贫攻坚战形成的制度优势平稳过渡到常态化、常规性、长期性的乡村振兴战略中继续实施运作,通过制度优势、法治保障和政策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特惠性与普惠性问题
脱贫攻坚战是针对特定区域、特定群体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是针对农村所有地区、所有人群解决实现共同富裕的相对贫困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做好脱贫攻坚战特惠帮扶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普惠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合理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合理利益和发展诉求,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统筹协调不同县域、不同乡镇、不同乡村、不同群体政策均衡问题,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节 重点人群
一、因病因残等极易返贫群体
因病因残因素极易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继续全面梳理贫困户脱贫后返贫群众的返贫原因,及时给予精准再帮扶。同时,对于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需要持续监测跟踪关注,重点关注全市农村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病重病患者、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开发公益性岗位,创造条件为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残疾人群体提供就业培训和就业岗位。
二、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群体
缺产业、缺技术、缺资金等自身发展能力不足脱贫户的自我持续发展能力有限,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需要继续给予重点帮扶。对于智残等无劳动能力群体需要探索政策兜底、社会帮扶等多种社会保障模式,保障智残等无劳动能力群体衣食无忧。
三、脱贫家庭子女和学前教育儿童
发展教育是阻断教育代际传递的最有效方法,重点关注全市脱贫家庭学前教育儿童和正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特别是这些学生的生活、学习、心理和营养情况,继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及时掌握并劝返正接受义务教育而中途辍学学生。
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
全市2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群众从偏远山区搬迁至安置点后,在观念转变、生活适应、人际交往、城市融入、技能提升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需要及时疏导和教育培训,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城市融入、后续发展和管理服务等引导和帮扶工作。持续推动城市社区服务资源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社区服务站,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
五、村“两委”干部和脱贫致富带头人
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为村“两委”班子成员;选拔党性修养好、改革意识强、领导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的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继续培育壮大脱贫致富带头人队伍,通过村“两委”干部和脱贫致富带头人影响、辐射、带领更多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六、企业家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扶贫济困是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企业家也是推进玉林市乡村振兴战略最为重要的社会力量,特别是要通过工商联、商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持续引导和鼓励在全国各地、各行业的玉林籍企业家返乡创业。积极采取“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和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进行结对帮联,以深度融合为方向,联系帮扶行政村兴企业、建新村,实现村企合作共赢。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继续参与帮扶乡村发展产业、安置富余劳动力、服务乡村治理、参与乡村风貌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全面改善乡村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三节 发展乡村产业
一、构建乡村振兴富民产业链
发展乡村产业是稳定实现产业富民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之策,需要重点梳理脱贫攻坚时期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发展经验、成效和问题,兼顾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实现脱贫村扶贫产业全覆盖向乡村产业长效富民转变,实现乡村产业发展有效对接县域经济发展需求和各类消费市场需求,打造农村产业链和效益链,构建农民利益共建共享联结机制,加大对产后加工、主体培育、产品营销、科技支持、金融服务、品牌打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好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实抓好农产品流通工作,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提档升级、致富增收。
二、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耕地面积、粮食产量只增不减。做好特色产业规划,以脱贫地区为单位统筹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脱贫地区系统发展差异化、特色化产业。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推动形成区县、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开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休闲农业、智慧农业、绿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精品工程。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物流体系,加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和末端网络建设,补齐脱贫地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短板,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生鲜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等。
三、推动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促进脱贫地区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强化市级统筹,促进区县间、乡镇间、村村间协同发展,打造集中连片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特色产业集群,提高全市现代农业区域协同、开放和创新水平,积极争创一批毗邻地区跨区域合作示范。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减少集体经济薄弱村,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引导广大农民和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支持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争创国家、自治区级、市级、和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第四节 完善乡村建设与治理
一、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
以“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建设为目标导向,集聚创新驱动要素,市、县(市、区)全域同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田园综合体示范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区、乡村现代治理能力示范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示范区等“六大示范区”,按照“优势集成、建成示范、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工作定位,以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加快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全面发展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大涉农领域投资和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打造华南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聚集地,到2025年初步建成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把玉林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加快建设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玉林城区、北流市同城化,完善玉东新区城市功能,提升玉州区城市品质,健全福绵区城市配套设施,推动中心城区功能向福绵区、容县、兴业县延伸,建设龙潭产城新城,打造“两湾”产业融合发展先行试验区(广西·玉林),创建全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
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全力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坚持抓镇促村,落实县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三、发挥党员在乡村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在议事决策中宣传党的主张,执行党组织决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等人群的关爱服务,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四、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发展壮大治保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治安维护协助、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章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结合玉林实际,始终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不断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
第一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监管帮扶机制
一、明确监测重点及帮扶任务。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支持脱贫地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乡村特色产业。支持脱贫地区全面实施乡村建设,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垃圾、污水治理,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治理组织。深入推进脱贫地区农村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完善及时精准帮扶举措。发挥大数据系统作用,开展定期监测,强化线上信息监测和数据比对分析,线下基层干部摸排、行业部门筛查预警,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的巩固情况,及时发现、提前帮扶;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精准帮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分类管理;对特殊群体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强化综合性保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在脱贫地区形成跟踪监测三项机制。包括:一是防止返贫动态跟踪监测机制。定期对风险消除对象收支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进行跟踪分析,动态查找漏洞、隐患,及时组织核实处理,防止出现风险反弹;二是财政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将收支平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付、库款保障水平作为监测重点,防止财政运行风险;三是精准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当天发现、当天响应”的精准监测机制,提高防止返贫监测的实效性和精准度。
第二节 持续做好脱贫群众稳岗就业
建立脱贫人口基本情况和就业需求数据库,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全程跟进全市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需求、技术培训、稳岗就业等动态信息。持续开展好“培训下乡”“技术富民”“玉林工匠”“广西玉才”等符合区域实际又有就业需求的精准匹配稳岗就业培训活动,因地制宜强化脱贫人口实用技能和职业培训,拓展稳定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增收。加强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就业服务进村入户,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加强与广东省等周边省份的劳务协作,为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牵线搭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就业服务进园区,为园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平台,以园区为依托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一、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到玉林投资,鼓励开办在玉林的各类企业优先聘用玉林籍劳动力,不断提高员工工资待遇。加强企业用工和农民务工需求信息有效对接,通过“玉林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玉林人社“直播带岗”就业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招工宣传和举办“春风行动”网络直播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坚持每季度定期统一组织或每月分散组织各类招聘会,有效解决本地企业“招工难、用工荒”问题。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持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以“园区+”的形式,加强农民工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乡村车间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平台建设。盘活镇村闲置土地、房产,按照工厂式、居家式、种养式、贸易流通式、乡村旅游式等多种模式,推动就业帮扶车间上规入统。充分依托产业链发展新型农村副业,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在开发集贸经济、夜间经济、庭院经济、田园观光、农事体验、户外休闲旅游等中创造就业。挖掘涉农项目用工潜力,推动土建归村、乡建归村,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参与农田水利、村屯道路、人居环境整治、乡村绿化等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村集体增加收入、农民工增加收入。强化技能培训转岗,将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二、扩大拓展农民增收空间。通过外出务工转移就业、以工代赈项目、创新业态发展、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持续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壮大乡村企业家队伍,带动小农户参与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利益链,强化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食品加工,开发特色卤制品、酱制品和乡村特色菜谱,大力发展乡村特色饮食业,开展小店经济、夜游经济推进行动,推动城郊乡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特色夜游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大政策惠农力度,及时兑现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在深化改革中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引导农民创新创业,稳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构建农民共同富裕的有效机制,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农村的支持力度,保障农民收入水平稳定提升。
三、持续拓宽外出务工渠道。完善全市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加强基层就业社保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民工就业供需衔接和精准服务,提高大数据就业服务运用的覆盖率,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有组织推动劳务输出就业,加强与玉林籍外出务工的重点省(市、自治区)的人社部门和用工企业联系,做好玉林籍外出务工人员的服务工作。组织发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及各村(社区)“两委”开展城乡劳动力有组织、有秩序、有信誉、常态化、品牌化劳务输出模式,推荐城乡劳动力在市内、区内、区外成功就业。根据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实行劳务输出“点对点”集中运送,安全有序组织务工到岗,最大程度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盲目性。结合玉林各县(市、区)城乡劳动力集中务工特点,研究开发具有玉林特色的劳务品牌,探索“培训有好岗、培训即上岗、培训即稳岗”劳务输出模式,不断优化技能培训方式,持续推进“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特色式、菜单式、订单式”的规范培训和就业服务,通过培育壮大“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玉林品牌,以及“牛腩粉师傅”、“福绵裁缝”、“陶瓷工匠”、“香药师傅”等玉林特色劳务品牌,不断把玉林劳务品牌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持续增强玉林籍城乡务工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影响力和美誉度,促进城乡劳动力充分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第三节 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扶持
聚焦全市2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持续加大安置地就业产业、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等后续扶持政策和工作力度,精准管理,分类施策,确保政策不松劲、力量不减弱、工作不断档,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一、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城镇安置点供排水管网、垃圾污水处理、供气供暖等设施建设和提档升级,加快电网增容改造、网络覆盖建设,因地制宜提升安置点与外界交通干线便捷连通。将农村安置点水电路气、通讯等配套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综合考虑安置点人口规模与迁入地公共服务供给状况,切实满足大中型安置点搬迁群众对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需求。将小型安置点和分散安置户纳入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支持迁入地根据人口规模变化,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容升级,确保搬迁群众与迁入地群众平等共享公共服务资源。
二、分类落实就业产业帮扶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搬迁群众广泛就业。加强劳务协作和稳岗就业力度,确保有劳动力且有就业意愿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稳定就业,提升就业增收水平。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注重培训的适岗针对性,按规定期限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的各类企业、合作社、帮扶车间等给予以工代训补贴支持。完善安置点就地就近就业机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吸纳搬迁群众就业。加强安置点配套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搬迁群众的特色产业,推动后续扶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农产品加工业、手工业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向集中安置区周边聚集,优先安排搬迁人口就业,促进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或参与产业发展增收。
三、强化安置区公共服务和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加强社区服务管理,持续推进户籍转移,积极引导搬迁群众落户安置地。加快推进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持续完善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做好相关社会保障转移接续工作,对搬迁群众中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断提升安置区搬迁群众的教育、医疗等民生服务水平。重视人文关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安置区房屋维修、物业管理等长效机制,完善均等化民生政策,在配套生活设施建设和看病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确保搬迁群众享受同等待遇,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
第四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效帮扶机制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制定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推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设,采用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上报、数据比对、热线信访、历史数据等方式采集低收入人口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着力构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采用日常走访、随机调查和数据比对方式,对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监测,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早发现、早帮扶。
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机制,推进“核算为主、评议为辅”精准救助。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低保对象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不超过一年的渐退期。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原则上实行集中供养,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进一步完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实现各类救助政策协同,形成制度合力。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联通教育、医保、人社、住建、应急、残疾等部门现有的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大救助信息平台,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程度和需要,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妇女关爱服务。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夯实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强化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给予全部代缴;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其他缴费困难群体,给予部分或全部代缴。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提质升级行动,实现所有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面推进区域(中心)敬老院建设,提高护理床位占比。健全落实老年人基本福利补贴政策,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有效做好监护缺失儿童的临时监护工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引导社会组织提供规范性关爱服务。发挥乡镇社工站、基层社会福利机构作用,采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
四、加大残疾人帮扶力度。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适度扩大政策覆盖面,稳步提高补贴标准。加快建立居家照护为主、村组帮扶为辅、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照护的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对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基本服务;积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不断提高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率。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五、健全民生兜底保障制度。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户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稳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使兜底保障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五节 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一、健全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对2013—2020年形成资产的扶贫资产项目(包括易地扶贫形成的项目)进行应登记尽登记,建立产权归属明晰、权利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将行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对“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形成的扶贫资产,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提高项目资产管理效益。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协调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研究解决扶贫资产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指导开展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建立台账、运营、管护、收益分配、绩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相关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期间,要继续提高衔接资金运行效率,简化项目评审、招投标、资金审核拨付等工作流程,加快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强化对使用衔接资金实施的经营性帮扶项目的监管,压实各级各部门对项目资金日常监管职责。
三、规范监督管理资产程序。紧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全面分析研判潜在的工作监管漏洞和作风问题风险点,细化过渡期内专项监督的重点和对策,并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从严压实层级监督责任,为护航乡村振兴明确“路线图”,将乡村振兴项目纳入日常监督清单,列明监督事项,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措施,对脱贫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情况进行监督,精准发现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巩固提升
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后,脱贫县特别是脱贫县中的原深度贫困村,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多,自我发展能力弱,脱贫地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是全市乃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地区,也是“十四五”期间全市防止返贫致贫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还很艰巨。统筹全市力量赋能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工作,坚持把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博白县、陆川县和442个脱贫村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摆在全市“三农”工作的突出位置。持续振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的特色产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区域发展能力。在体制机制上,坚持市统筹协调、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推动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构建跟踪监测、定期评估体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在政策举措上,认真落实重点帮扶县配套政策,以工代赈、折股量化分红、新增公益性岗位指标分配等新政策、新举措在重点帮扶县先试先行。在支持力量上,持续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倾斜,社会帮扶力量上叠加,干部选派上择优,人才队伍上充实,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差异化帮扶政策支持,切实形成合力帮扶、聚力帮扶的良好局面。全面巩固拓展脱贫县、脱贫村的脱贫攻坚成果,尽快补齐乡村振兴区域发展短板,着力提升整体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强区域发展能力,确保脱贫县、脱贫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中不掉队,为加快实现“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工作
一、鼓励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先行先试。按照“一县一规划、一乡(镇)一特色、一村一方案、一年一计划”的工作思路鼓励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先行先试,坚持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县乡同步推进,大力培育各具特色、不同类型的区域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示范引领全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主动探索乡村振兴典型实践经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脱贫村要立足当地优势资源禀赋,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上挖潜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长处、显特色、树典型、出经验,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主动探索实践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支持政策、发展模式,形成更多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市、全区乃至全国的乡村振兴典型经验。
第二节 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协同发展
一、全面推动陆川县域经济协同发展区建设。围绕玉林市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发展定位,发挥出陆川日益凸显的交通优势和区位优势,主动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争创广西县域经济十强县。建设以机械制造为主导、以纺织服装、健康食品、新型建材、家电灯饰为重点的“1+4”现代化产业集群,打造一批具有陆川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充分挖掘陆川猪、陆川橘红等特色产品价值,打造2-3个全产业链的农业特色品牌,形成一批以十亿、百亿计的优势特色产业、田园综合体,实现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的转变。以北部工业园区先进装备制造城、健康食品产业园、高新铸造产业园、新型建材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等五大产业园区为载体,围绕健康食品、新型建材、电子配件和服装加工等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推进粤桂经济合作区建设,将陆川特色合作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区、粤桂跨省流域经济生态合作试验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县。全力推动陆川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美丽客家新城、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现代商贸物流集散区、政治生态示范区的“一城三区”。
二、全面推动博白县域经济协同发展区建设。围绕玉林市建设“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的发展定位,按照“围绕三大定位,实现三大目标,做好三篇大文章,打赢六大攻坚战,实施两大保障工程”(即“33362”工程)的发展思路,着力推进博白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大力推动向海发展,以龙潭产业园为核心载体,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以城南产业园中韬节能环保产业区载体,主动承接大湾区纺织服装产业转移,打造服装产业集群。以亚山林产产业园林产品综合经销物流园为载体,打造林产加工产业集群。以城东工业园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为载体,打造健康食品产业集群,将博白特色合作区建设成为玉林市“东靠南下,通江达海”的重要门户、临港型新兴产业基地、客家魅力桂东南次中心。将博白县打造成为玉林向海经济门户、“两湾”产业融合支点、国家级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基地,建设成为农工文旅强县、客家特色名县和全国百强县。
第三节 稳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推动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按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以能人领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工作为契机,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干事创业,优化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制度,采取“基本报酬+考核绩效+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等方式,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大做强“1+7”集体经济产业示范园,健全完善市县镇三级集体经济服务中心,深化拓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七篇文章”,持续推广“十法”模式。以全市列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为契机,推广北流“土整归村”模式,将以往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让利于村集体。探索“社会资本+村集体组织”的发展模式,依法盘活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闲置厂房、校舍等用地用房,发展特色民宿、传统餐饮、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村集体+服务组织+农户”三位一体的联动服务模式,承接代耕代种代收、仓库存储、劳务输出、环卫清洁等业务,为集体经济增加服务性收入。组织引导企业和机关单位结对联村,探索村与村党组织建立联合党委等方式加强统筹协调,促进资源共享、“飞地抱团”。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提高集体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比例。加大集体经济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下沉至村一级,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撑。
第四节 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打好城乡一体化改革攻坚战,建立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玉林市城区为中心,以县城和乡镇集镇为枢纽,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和以城区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加快各乡镇集镇中心建设推进玉林市乡村振兴进程。探索“县域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乡村振兴”和“乡镇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县旺镇、强镇兴村”发展新模式,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从区域资源、地方特色、民俗文化、发展基础等加快各县(市、区)乡镇中心集镇区域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各乡镇中心集镇对乡村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各县(市、区)各乡镇要主动靠合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专项行动,鼓励落地各县(市、区)城区的规模企业到各乡镇、行政村设立分厂,大力培育建立在脱贫村且发展条件具备的“扶贫车间”向“帮扶工厂”转型升级,发挥各县(市、区)各乡镇集镇中心对乡村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同时,引导各县(市、区)城区、各乡镇集镇中心的资本、人才、先进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入乡村,实现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自由流动、资源共享、互为发展。
第六章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第一节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用工业理念发展农业,以市靠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场前端抓好农业科技支撑、中间抓好生产组织、后端抓好市场营销,全面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城乡一体化农村发展新格局,全方位构建玉林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科普、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壮大休闲农业、体验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业态,创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推动一二三产高度融合,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玉林地方特色食品品牌战略和老字号提质工程,积极打造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特色产业。
第二节 十大农业产业链发展以及田园综合体建设
建立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清单、重点农业产业发展清单、地方潜力优势产业成长培育清单,建设重要农产品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推广扶持产业目录中的水稻生产及加工、米粉、沙田柚、百香果、荔枝、桂圆、中药材、食用菌、沉香、优质家畜家禽编织打造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突出围绕党建引领、产业主体、三产融合、建设统筹、项目策划、招商引资相结合的工作主线,在持续推进广西“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基础上,坚持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三产融合”,通过“政府+企业+合作社+重点村落”的形式,构建有力工作支撑体系,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元化引入外部投资,按照标准化田园综合体和个性化、特色化“玉林版田园综合体”的要求,积极发展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森林康养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加快推进全市田园综合体建设。
第三节 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
重点发展容县沙田柚、北流荔枝、北流百香果、博白那林草鱼、博白空心菜、博白桂圆肉、玉州仁东大蒜、福绵八角、陆川猪、陆川橘红、兴业大米、兴业三黄鸡等产业,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带。推进优质水稻产业带、优质水果产业带、优质蔬菜产业带、以生猪和家禽为主的畜禽生态养殖产业带建设;在现有陆川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玉林三黄鸡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及容县沙田柚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基础上,积极创建更多国家和自治区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引领特色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全市脱贫地区产业增收。
第四节 加强消费帮扶促进农产品流通
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持续促进全市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推动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重要支撑。积极推广定向采购、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助农集市、直播带货等帮扶方式,不断探索消费帮扶新业态新模式。通过加强县乡村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副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大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力度、补齐脱贫地区电商服务短板等方式加快完善物流和销售体系建设,全力打通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痛点难点堵点,分级分层协调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全市特别是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建强玉林乡村振兴消费帮扶中心平台,通过乡村振兴消费帮扶中心商城平台打造“乡村振兴+三专一平+帮扶产品”的融合新模式,多元化营销推广、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推进优质消费帮扶产品品牌培育,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致富,激发乡村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
第五节 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把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摆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尊重农业发展规律,强化改革创新、激励约束和政府监管,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空间布局,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扎实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不断强化绿色发展对乡村振兴的引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更加富裕、乡村更加美丽宜居,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
第七章 全面推进乡村建设与治理
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发挥政府在乡村建设中的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立乡村建设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设、管理、使用、养护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避免造成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和资源浪费。
第一节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加强村容村貌提升引导,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
坚持以破解农村“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问题为导向,做好村庄布局和实用性规划,优化村庄生长生存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融合。全域推进全市25262个村屯“三清一改”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三微、四化、五网、六改”项目的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提升乡村“形实魂”。
第二节 扎实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开展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稳妥有序推进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房、农村人居环境八个方面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方面,重点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以县域为单元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农房方面,重点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重点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等。
一、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容提质行动。加快县域路网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屯)通硬化路,助推农村经济发展;持续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农村公路路面提升工程建设,提高设施安全水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启动自然村(屯)道路通畅工程、自然村(屯)道路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三级“路长制”覆盖率达100%。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加快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巩固拓展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争创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提质行动。着力补齐农村防洪、供水、水生态等突出短板,着重推进农村防洪、农村饮水、农业节水、水土流失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全力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水利行业监管,围绕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针对水利行业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体制,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防范安全风险。
三、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质行动。围绕“三农”及农村电网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系统推进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加大投资力度推动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进一步补齐局部农村电网发展短板,加快推动农村电网向智能化转型,满足乡村振兴发展用电潜能释放需求,有力支撑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电力驱动玉林乡村振兴。逐步改变玉林农村电网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重点针对农村电网薄弱环节、配变重过载等突出问题,按轻重缓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动农村电网向智能化转型,提升城乡供电均等化水平。
四、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升级行动。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提升4G网络覆盖能力,探索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力争到2021年底,所有自然村4G信号覆盖率达到95%,光纤通达率到90%以上,5G网络覆盖重点乡镇主城区;到2025年所有自然村4G网络实现100%覆盖,光纤通达率到95%以上。
第三节 加快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
大力推进治理扁平化、全域网格化、管理信息化“三化”集成改革,打造玉林基层治理新模式。全面落实《关于构建党建引领全周期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健全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确保乡村治理有章可循,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创新村民参与农村社区公共事务方式,健全村民议事会等群众组织。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源向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不断提升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道德红黑榜、乡贤乡村振兴基金等方法创新应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全面加强“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等进乡村工作,推广村(社区)“学法议事”活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强化农村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全面实现矛盾不出村、纠纷不上交。深化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将平安乡村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对平安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命名表彰,加快构建立体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农村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加强市、县(市、区)、乡镇、乡村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5A幸福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快形成。
第四节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以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为主要内容,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
一、打造党建融合乡村振兴“两廊七带千万点”。以南深高铁、南梧高速以及玉铁高速、玉湛高速等打造两条彰显岭南特色的党建示范走廊;结合全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打造七条党建示范带;以“两廊七带”为驱动,打造千村万屯党建示范点。严格落实行政村党组织工作办法,常态化开展党组织设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巩固拓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成果,建立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工作机制,推行“四步工作法”,并按照‘八个一’要求进行整顿提升。深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持续实施“百镇千村”整体提升工程,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镇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镇创建行动,完善县镇村屯四级联动的农村党建体系,推动“屯屯达标、村村建强、整镇推进、整县提升”。
二、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保持村“两委”干部队伍始终保持36岁至55岁年龄为主体、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为主体的班子结构。每个村常态化储备3-5名后备人才。实行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结构性报酬制度。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有关要求,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分析。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完善村级议事决策机制,防止出现“一言堂”。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导师帮派制,由所在镇领导班子成员一对一结对帮派。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持续实施“头雁计划”等四项农村干部队伍培养计划,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跟踪培养,全面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全员轮训,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先锋论坛”、走村观摩、“擂台比武”等活动。
三、选强用好驻村工作队。落实广西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采取市、县、镇三级联动的方式,会同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及乡村振兴部门对人选进行备案管理,注重做好新选带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匹配度分析,确保因村带人、精准选派。实行驻村工作队员备案管理,确保因村派人、精准选派;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公开承诺、教育培训、执行请销假、召回撤换等制度,推动驻村工作队员真驻村、真扶村;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严明驻村纪律要求。实行派出单位与派驻村资金、资源、项目“三捆绑”,以责任压实带动资源下沉。督促各选派单位落实好“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先评优”的政策。
四、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和“双培双带”工程,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争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要结对帮带困难群众。实行县、镇、村三级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在外优秀乡村人才制度,推动县镇党委在外出务工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优化农村党员积分管理,对在家常住党员、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节 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筑牢共同理想信念,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升农民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养,推进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传承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和社会主义文明程度。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大力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开展文明村镇、乡风文明建设示范点、诚信建设示范、文明家庭、最美家庭、道德典型等创评活动,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深化行动,倡导文明节庆,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新风。改革婚丧礼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农村自治组织的引导治理作用,破除不良习俗,不断营造乡风文明氛围。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实施的领导作用,在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统筹谋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组织引领能力。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强化“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各乡镇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健全激励高质量发展导向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和尽职免责机制,大兴改革创新之风、攻坚克难之风、真抓实干之风,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规划宣传,让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生动局面。
第二节 完善经费投入保障
一是强化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总体稳定。按照中央、自治区要求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大力推动扶贫产业全产业链发展,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过渡期内继续执行中央、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相关的产业发展贷款贴息、政府采购及税收优惠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指导市平台公司合法合规开展市场化融资,加快资金拨付和加强资金监管。会同各有关部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财政投入政策。二是撬动金融资本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地区的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充分发挥全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有效增强农村融资担保服务供给,引导鼓励推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促使保险业开发相关险种。三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线上监督,充分利用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推进资金线上监管,对相关资金数据进行逐项归集、整理、分析和预警,及时跟踪监管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资金支付全过程,实现资金监督监管全覆盖,及时发现和纠正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乡村振兴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及时跟进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适时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第三节 注重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
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发挥出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的各级建设力量的专长优势和强大合力,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绩效考评机制。明确规划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强化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分解纳入年度计划指标体系,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合理确定年度工作重点,根据规划落实实际进展情况对年度工作重点进行调整优化。明确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加强事前论证和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开展监测评估,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中期评估报告和总结评估报告情况。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自觉接受玉林市人大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发挥审计机关对推进规划实施项目全程跟进的作用。
第四节 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玉林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工作,营造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和自觉实践。一是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广度,深入报道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最新政策、工作动态和成效亮点。组织玉林日报社、玉林广播电视台等市直主流媒体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玉林行”“乡村振兴看玉林”等集中采访活动。二是拓展社会宣传渠道。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和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群众欢迎、通俗易懂的宣传展示活动,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墙绘、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多样化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乡村振兴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等,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三是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加强与上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精心组织策划,主动邀请中央、自治区级新闻媒体来玉开展深度报道和集中采访活动,充分挖掘玉林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故事、好人物,及时向全国、全区展示玉林乡村振兴的“玉林亮点”“玉林特色”“玉林经验”。
第五节 加强规划落实的监管应用
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考核落实机制。各县(市、区)每年向玉林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各乡镇、村(社区)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争先创优的竞争评比通报制度,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提拔使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基层领导干部。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强化乡村振兴有效督查,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市级、县级减负督查重点内容,不断激发基层干部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的奋斗热情和履职行动。
附件:玉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附件
玉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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