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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4751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0日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24〕14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5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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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24〕25号)精神,结合玉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鼓励先进、促进发展,标准引领、有效提升,扎实组织实施推动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等四大行动,提高全市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1.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支持汽车、机械装备、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物流、服装、食品、中医药健康等重点行业,坚持软硬件一体化更新,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推动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锅炉、制冷供热空压机、换热器、发电机、窑炉、连铸机、减速机、离心机、干燥机、风机、皮带机、包装机、蒸发设备、过滤设备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设备。严格落实国家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推动老旧化工装置改造升级,加大安全装备在重点领域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园区管委贯彻落实,不再列出)]

推进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持续推进电网输配电设备智能化更新,推动高品质供电片区规划建设,加快老旧电能表替换、强弱电设备升级、电力线迁改和宽带载波全覆盖。持续推进架空高压线下地改造。开展低洼区地下供配电设施达标迁改和供电能力相对不足的城中村供用电安全整治工作。推动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加快直流快充站大功率升级,推动交流充电桩智能有序改造,引导长期失效充电桩退出。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天然气管线迁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玉林供电局)

推进其他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市其他行业根据国家、自治区要求,结合玉林市实际推进设备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住宅电梯、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环保、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重点领域,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动地面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市政管道及其设施的老化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到2027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城市水厂1座、改造老旧供水管网3.82公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更新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及水表3252套。全面加强投用30年及以上的老旧破损、雨污错混接排水管网及相关设施的改造;更新改造城镇排水管网32.094公里;更新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环卫车辆2辆,故障率高、维修成本大的垃圾中转压缩箱体和压缩机2台(套),更新改造二分类果皮箱5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50组,地埋式垃圾分类收集站20组,购置四分类垃圾桶50组,更新粪便处理设备1套。(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3.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到2027年,全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采用新能源车比例分别达到95%、85%以上。(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玉林供电局)

4.支持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设备,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机的推广使用。到2027年,力争实现老旧生产装置更新率3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委)

5.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水平。提升文旅装备水平,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支持广播电视制播、传输、终端等设备替代换新。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重大科研仪器设备。支持符合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育条件标准(教育部标准)的实训教学设备更新。统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教育专项等资金,支持高校教学科研、实验实训等设备更新改造,落实中学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到202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增长30%。提升医疗设备水平,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到2027年,二级医院2-3人间病房占比不低于87.11%,其中有独立卫生间病房2-3人间占比87.58%。三级医院2-3人间病房占比不低于88.42%,其中有独立卫生间病房2-3人间占比88.72%。(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管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6.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落实国家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打折、购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开展配套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配合国家、自治区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2024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加1.1万辆,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8万辆。加快构建以超充为主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2027年全市建成超充站2座以上、超充桩50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玉林供电局)

7.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对以旧家电换购规定能效、水效等级新家电的消费者,予以差异化优惠政策支持。支持更多广西家电产品纳入换购目录。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引导市民淘汰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家电产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供销社)

8.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结合旧改、二手房交易、房屋更新产生的家电家装消费品需求,鼓励各方参与优惠让利活动,形成价格、品质、安全、监督、投诉处理等高效便捷的家装消费品换新机制。聚焦木竹藤家具家居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林业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9.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全市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改造升级一批现有分拣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参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扩大“公物仓”试点范围。推动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畅通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运输效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城市管理监督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供销社)

10.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继续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11.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大力培育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设备等再制造产业。探索在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支持政策。推动回收企业将回收的废弃家电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推进废旧家具家居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供销合作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国资委、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13.推动完善能效、排放、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对标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加快修订一批重点行业地方标准。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领域地方标准。持续开展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项以上,新发布地方标准3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贯彻落实《玉林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4年版)》,提升企业执行标准能力。支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广泛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森林认证和碳足迹产品认证等高端品质认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商务局)

15.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实施监督。落实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等再生资源回收标准,引导二手电子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项目。统筹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33消费节”等补助资金,支持汽车、家具家居、家电家装以旧换新。积极争取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新能源公交车等更新,以及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用好用足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机械更新。优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持续落实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的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再贷款政策支持。发挥政金企融资对接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融资需求,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保险机构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保险保障。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按规定发放“桂惠贷”。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银行机构聚焦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型设备更新等领域,创新发展综合化、差异化、定制化绿色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玉林市分行、玉林金融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三)强化税收政策支持力度。按照中央、自治区规定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按照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加快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加强要素保障。用地方面: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支持或预留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等用地空间。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和消费品生产项目用地保障,积极将相关重点项目申报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等,争取用地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用地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用能方面:对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强项目用能要素保障。人才方面: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创新支撑。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制度,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开展节能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支撑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医药健康、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的设备更新科技成果。发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资金激励作用,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技术装备。到2027年,组织实施科技项目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市场监管、供销、林业、数据、国资、金融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工业、交通、建筑、教育、文旅体育、医疗、消费品、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金融政策等10个专责工作组,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玉林市分行与玉林金融监管分局牵头,具体负责本领域相关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各领域设备更新摸底调查工作,形成需求侧、供给侧、补链侧“三张清单”。主动对接国家部委和自治区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与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衔接落实,摸排细分领域更新换新需求,编制形成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打造财税金融政策工具箱。涉及跨领域、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要责任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协调推进,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完成。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积极主动、带头参与,加强央地合作,推动与央企合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供需对接。搭建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供需对接平台,加强信息共享,让生产企业及时掌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消费品以旧换新优惠政策,促进供需顺畅对接。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会展、优惠促销等渠道和活动,持续推动开展供需对接。推动发展节能诊断、合同能源管理等第三方咨询服务,为企业设备更新提供专业方案。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社区广告等线上线下渠道,对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质量标准提升等进行宣传与推广。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对以旧换新政策的认识,增强消费者利用金融服务进行消费升级的意愿。

(五)强化督查督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一把手”挂帅,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建立工作台账,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工作专班适时对各部门牵头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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