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28871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7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22〕17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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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增长的转变。“一带一路”、环北部湾经济圈建设为玉林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十四五”时期,水利部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洪涝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利智慧化、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新理念、新形势及治水思路的转变,对玉林市水利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依据《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广西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本规划全面总结玉林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深入分析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新需求,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玉林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发展布局、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作为未来五年玉林市水利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水利发展“十三五”完成情况
第一节 “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主要成就
“十三五”规划期间,玉林市抢抓机遇,团结协作,攻坚克难,着力增强玉林市应对水旱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力、科学治水与依法管水能力。截至2020年12月底,各项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防灾减灾体系初步形成,防御能力不断提高
1.重要支流治理工程
重要支流治理项目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及北流河整治工程共14个,总投资约11.5亿元。
(1)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玉东新区、玉州区、福绵区、博白县等4个县(区)共7个项目,总投资约7.70亿元。累计下达投资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81亿元。其中玉东新区大六坡至玉容公路茂林桥段、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福绵区河段、博白县城区塘村桥至绿珠桥左岸段、博白县城区绿珠桥左岸至乌豆江二级公路桥右岸段、博白县城区双凤桥至小白江北大道交通桥右岸段等5个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开工建设;玉东新区玉容公路茂林桥至马鞍山段完成前期工作;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玉州区河段可研报告已审查。
(2)北流河整治工程。涉及北流市、容县等2个县(市)共7个项目,总投资约5.13亿元。累计下达投资3.4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27亿元。其中北流市城区段、民安镇段已开工建设,容县城区段正在开展施工招投标,容县十里镇段已完成前期工作;北流市隆盛镇、平政镇、清水口镇段可研报告已审查。
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列入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16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6个中小河流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全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计28个,已完工项目6个,在建项目22个,累计建成防洪堤及护岸81km。
3.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1)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2016年之前下达投资的7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陆川县清湖、博白县凌青等2座中型病险水库,陆川县大良、筛基塘和兴业县狗头塘、长壕等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完工验收;福绵区尖岭塘水库(小型)除险加固工程已开工建设,完成了主坝和梯级函建设。
2016年以来下达投资的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陆川县东成,福绵区江口、罗田,容县宁冲,兴业县马坡、新成、大坡等7座中型水库和市直沙坪水库(小型)除险加固已完成完工验收;博白县充粟中型水库和陆川县佳塘水库(小型)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累计下达投资1787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989万元,自治区资金203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4140万元。
新出险的茶根、寒山、陆透3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初步设计已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火甲水库(中型)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正在编制中。
(2)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2016年之前下达投资的市直云良(大型)水闸和陆川县大桥(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完成完工验收,云良水闸已通过水利厅的下闸蓄水验收。
2016年以来下达投资的4座水闸除险加工程中,陆川县大垌(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市直三联(中型)水闸已完工验收,陆川县飞鹅岭(大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福绵区黎七陂(大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开工建设。累计下达投资84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131万元,自治区资金1516万元,市县配套76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8413万元。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及实施后评价工作。全市注册登记水库481座,已实施除险加固水库476座,未实施5座;已实施除险加固的476座水库中,存在遗留问题水库385座,已完成整治17座,剩余368座。2017年9月底,全市162座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4.防汛抗旱及山洪灾害防治
面对复杂防汛形势,各级各部门着力强化防汛备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调度,积极主动应对,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损失。
(1)加强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发布预警32.18万人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32次,成功抵御了2次干旱灾害、29次强降雨过程和17次台风过程影响,紧急转移安置人口6.25万人,减少受灾人口56.3946万人,投入抗旱资金 3654.45万元,完成抗旱浇灌面积50.0943万亩,减灾经济效益23246.1万元。
(2)科学实施水工程运行和调度。合理调度各类水库库容,及时腾库迎峰,达到拦洪削峰的效果,在强降雨期间,分别对强降雨区的水库进行调度,最大限度减轻江河下游防洪压力,水库防洪调度拦蓄洪量2.327439亿m³,减淹城镇26个,减淹耕地面积93.45万亩,避免人员转移33.7214万人。
(3)加快推进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累计下达投资3520万元(中央投资2897万元、自治区623万元),其中非工程措施1520万元,山洪沟治理2000万元;已完成投资3370万元,完成投资占比95.7%,2021年1月底完成了全部项目建设。
5.农村水利工作
(1)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十三五”期间,全市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累计下达投资6100万元,分别为北流市龙门灌区、博白县老虎头灌区、玉林市苏烟灌区和博白县火甲灌区,4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均已实施完成。
(2)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在农村饮水安全方面累计投入资金约152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500万元、自治区资金6531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2172万元,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82处,新增农村饮水安全受益人口22.67万人。
(3)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期间,水利部门小农水项目下达投资计划26296.86万元,已完成工程建设,防渗硬化渠系178km。
(4)冬春水利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涉农部门累计完成投资15.01亿元,修复水毁灾毁工程174处,沟渠清淤2915.79km,完成渠道防渗750.02km。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90.85万亩。
(二)水资源保障能力和高效利用能力全面提升
1.龙云灌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龙云灌区工程通过新建龙云引水渠,将新建的蟠龙水库、云良水库、中甘岭水库连通串联,从水量相对较丰富的北流河引水至南流江。同时通过新(改)建输水渠道,整合周边17个中小型灌区形成大型龙云灌区,构建完善的龙云灌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工程总投资约50.75亿元,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已落实前期工作经费7185万元。2020年初,项目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0~2022年开工建设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新建水库工程
全市列入规划的新建水库工程包括陆川县秦镜、兴业县黄章、博白县蕉林、北流市蟠龙、玉州区云良等5座新建中型水库工程,博白县鸡冠、容县平梨等2座扩建中型水库工程以及19座新建小型水库工程。
新建陆川县秦镜(中型)水库工程总投资53005万元;累计下达投资530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500万元、自治区资金10101万元、市县配套22404万元。工程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约52003万元。
新建兴业县黄章(中型)水库工程总投资69828万元;累计下达投资180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00万元、自治区资金3700万元、市县配套9300万元。工程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5246万元。
新建博白县蕉林水库工程估算总投资约7.9亿元,项目可研报告已审查,并于2020年9月2日复审,审查单位已出具审查意见报送广西水利技术中心。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已批复;用地预审、移民安置等专题已报批。
蟠龙、云良等2座中型水库和中甘岭小型水库为龙云灌区工程建设项目,龙云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已获自治区水利厅出具审查意见,可研报告于2020年10月底编制完成上报自治区水利厅审查审批。
其余18座小型水库中,石硖、六潘、陆选、那雷等4座水库可研报告已审查,市水利局已出具石硖、那雷水库工程可研报告审查意见;目前水利部已暂缓下达新建小型水库工程投资计划。
3.农村水电建设
(1)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全市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6个,其中使用中央投资5个,自筹资金1个。使用中央投资的5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完成完工验收、河流绩效评价和资金支付工作。
(2)开展农村水电绿色创建工作。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村水电站,开展绿色小水电、绿色河流创建工作。已完成容城、浪水等2座水电站的绿色水电站和北流河的绿色河流创建工作;充粟水电站正在积极开展绿色水电站创建工作。东山、文龙水电站的绿色水电站和泗罗河的绿色河流创建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
(三)河湖水生态监控保障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1.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我市积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成为广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首个试点城市,并于2016年通过自治区水利厅验收。积极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建立了水资源保护协调机制,加强“三条红线”管理,实施水生态补偿措施,加快推进水源涵养林、湿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节水、水土保持、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河库连通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协作机制,打造健康有活力的水生态环境。2017年底,我市圆满完成了试点期五大体系建设任务,完成了包括7大重点示范项目在内的101项工程的建设任务,完成投资56.56亿元,完成投资率187.7%。《实施方案》制订的26项指标中,1项预期性指标基本完成,其余25项指标均完成,其中超额完成21项,超额完成率81%。2018年顺利通过水利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联合验收。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实施苏烟水库、马坡水库、鲤鱼湾水库、宁冲水库、江口水库、马兰径水库、东成水库、银泉水厂、东山水库群、西山水库群、石铲水库、罗田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博白县那卜镇双竹村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人工浮床、生态网膜,设置标志桩、界标牌及警示牌,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等;完成玉林市陆川县、北流市、容县国家级重要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程建设。
3.水土保持治理
(1)水土保持综合治理。2016年以来下达投资的水土保持项目共计23个,累计下达投资6855.93万元。其中2016年~2019年项目已全部完成建设,完成投资6855.9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593.0万元、自治区补助3185.42万元、地方配套1076.93万元);在建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1个(兴业县石马河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全市累计完成治理面上水土流失面积544.70km²。
(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市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累计开展监督执法检查792次,检查项目571个。全市共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573个,其中市直140个。征收补偿费1.77余亿元。
(3)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不定期督查指导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做好苏烟水土保持监测控制点的有关工作。为及时掌握全市生产建设项目审批以及方便日后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市水利局将2017年以来每个评审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同时对2017年以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信息进行补录,现已完成2013年以来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行业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综合管理能力显著增强
1.全面建立河长制
(1)完善河长体系,督促河长开展履职。2017年7月,我市率先在全区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迅速调查全市河库名录信息,并以此为基础搭建完整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目前,全市河库共落实河长3056名,其中市级河长3名,县级河长128名,镇级河长852名,村级河长2073名;市、县、镇三级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落实了相关编制、人员;全市共落实河库保洁员1974名,设立河长公示牌2660块。2018年6月,我市通过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的全面推行河长制验收考评,得分91.9分,全市完成全面建立河长制。2019年,我市通过水利部委托第三方开展的总结评估。
(2)制定出台各项工作制度。目前,我市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107个镇(街道)均全部出台实施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六项工作制度。此外,市本级、各县(市、区)还出台了红黑榜通报、河长巡河等相关工作制度。针对跨区市的河流,我市率先在全区联合相关地市出台了《南流江玉林、钦州、北海三市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北流河玉林、梧州两市河长联席会议制度》《九洲江跨省区河长联席会议制度》,旨在通过召集河流流经地市的各级河长,共同商讨治理维护河流水生态环境。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制举报投诉受理处置制度、河长名单公告制度以及河长制办公室运行管理办法也已印发出台。2018年和2019年,我市均组织召开了南流江、北流河跨市河长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了跨市河长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3)全面开展玉林市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玉林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南流江、北流河、九洲江、武思江、马江(小江水库)、旺盛江(旺盛江水库)等6条河流(水库),以及1000km²以上的罗江、杨梅河均已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审查、验收、公告等工作;2020年我市管理范围划定任务数为120条河流,已全部完成公告,任务外655条流域面积50km²以下河流均已完成审查,年底前全部完成公告。市领导担任河长的6条河流(水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已编制完成。
(4)开展河库“清四乱”、“清河日”专项行动。2018年,玉林市出台《玉林市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时任玉林市长、总河长韦涛签发《关于集中开展整治全市河库“四乱”问题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命令》(玉林市总河长令第2号)。全市列入广西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自治区总河长第2号令和玉林市总河长第2号令共计93个河湖“四乱”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019年全市列入广西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68个河库“四乱”问题、自治区总河长令第2号所提9个问题、全市新发现36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2020年的河湖“四乱”问题133个,已完成整改133个,整改完成率100%。
2020年5月,玉林市在全区首创开展“清河日”活动,各地镇、村两级河长、干部带头,到辖区河段、包片村(社区)设置宣传点、打捞河道垃圾。目前全市已开展五次“清河日”行动,人次超过8.2万参与,设置横幅1.33万余条,张贴公告3.06万张,发放传单52万张,出动车辆4800台次,清理河流、水库、池塘沟渠9930条(个),打捞垃圾9416吨。
(5)创新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印发《玉林市河长制办公室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协议》,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创新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累计摸排涉水环境方面案件线索237件,立案13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发出诉前公告3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4件。
(6)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玉林市河湖长信息系统“河长通”平台,在各级河长中推广使用,实现问题发现、处置、反馈全流程线上闭合管理。开通了“玉林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在全市及时发布河长制工作动态,并面向全社会开放举报通道。
2.水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明显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水利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全程参与动员、宣传、治乱、线索研判、督查等环节,分管领导具体抓扫黑除恶业务,所有党组成员按分工分组全部下沉投入各县、各分管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1)线索办理结果。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坚持“打早打小”和“一案一档”,严格按照排查、复核、联动、研讨、反馈等系列程序,做到不放过一个小的线索,不放过一个小的问题,全市水利系统共排查和上报线索28条(其中非法采砂类21条,工程类6条,其他1条),已全部完成“线索清仓”目标;共收到政法部门发出的“三书一函”17份(其中:公安提示函4份、司法建议书4份、检察建议书7份、公安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1份),17份已办结回复。努力做到群众满意,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2)大力宣传成效。一是在全市各乡镇的重要河段边、非法采砂频发点、交通要道等地方设立扫黑除恶固定宣传牌,设立固定宣传专栏。此外,通过每月播放LED滚动标语、扫黑除恶专题简报、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走访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在水利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水利系统广大职工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形成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积极联合社区在辖区街道、市场等人流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发动强大宣传攻势,发放宣传知识资料深入群众开展宣传工作等宣传方式,营造了铺天盖地的浓厚气氛,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参与度、监督力度和满意度。
3.强化水利工程监督管理
(1)开展2016-2018年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三年攻坚行动。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实际完成各类水利工程竣工验收1090项,占目标任务1716项的63.52%,其中完成水库竣工验收90项。
(2)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不断完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监督示范县和监督示范性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质量监督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督。共争取财政资金安排质量监督检测经费207万元,开展质量监督检测项目85个;在2018-2019年度全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获第三名;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无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
(3)建设市场监管得到进一步强化。强化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积极开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累计完成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项目95个,中标金额约12.7亿元,未接到任何投诉和举报。切实加强水利建设领域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以来,共对24家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处理。其中通报批评20家、暂停在我市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1家、暂停在我市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记不良行为一次3家,有力维护了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秩序。
(4)切实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工作,确保水利行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4.水行政执法
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经整治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流域主干流及大中小型水库非法采砂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市水利局组织市县水政执法队伍开展巡查执法3006次,联合自然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181次,严厉打击整治437个违法采砂场所,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船539艘,扣押钩机、运砂车等93辆,传唤问话175人;共立案受理水事违法案件173件,已结案173件,累计行政罚款102万元。
5.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
一是精减水行政审批事项,推动并联审批,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依托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梳理本部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共有45项依申请事项在广西数字一体化平台上公布,网上办理率达100%。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平均办结时限为4个工作日。二是将本部门的其余依申请和政务服务事项移交社会服务综合事项窗口办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本部门100%的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零跑腿”。三是压缩4个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同还对市水利局41个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提速,使市水利局事项办理提速率达到80%。将9项政务服务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市水利局的即办件比例为20%。四是积极申请水利项目技术审查经费。共申请到市财政水利技术审查经费160万元,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开展水利技术审查32个。
第二节 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一)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玉林市开展或完成的多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为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玉林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四类发展目标,共18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4个,预期性指标14个。根据玉林市水利发展现状,综合评估各类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2-1。

从上表可以看出,“十三五”期间有三项目标未完成: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未达到规划目标,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国家及自治区下达对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资金有限,大部分的小型灌区无资金来源进行改造,同时由于城市发展,占用了部分农田,无法恢复;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未达到规划目标,主要原因是电网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小水电收益不高,建设积极性不高;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主要水质达标率未达到规划目标,目前大多村镇都已建设了污水处理厂,但是纳污管网尚未完善,污水直排现象仍然存在。
(二)投资完成情况
玉林市“十三五”期间规划水利建设规划总投资171.49亿元,计划完成投资133.564亿元。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市累计下达投资291231.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1002.5万元,自治区资金85815.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4413.16万元。全市累计完成投资285817.56万元,占已下达投资的98.14%;其中中央资金149864.5万元,自治区资金85815.9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0137.16万元。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的水利投资情况见表1.2-2。

“十三五”期间实际完成的水利投资仅占计划完成投资的21.4%,与计划完成投资相差较大,主要是由于规划期内下达的水利投资与计划完成投资出入较大,但从“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投资占已下达投资比例看,全市累计完成投资占已下达投资的98.14%。
第二章 水利发展现状情况与形势分析
第一节社会经济现状
(一)自然地理
玉林市位于广西东南部,东经109°33′~110°53′,北纬21°38′~23°08′之间。是广西最大的侨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具有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南接北部湾的区位优势,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2”城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也是中国沿海经济开放区,是全国中药材生产和集散中心,全国最大的内燃机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的动力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全国最大的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之一,国家级的建材生产出口基地、皮革服装基地和食品加工基地,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创业和宜居园林城市。
(二)社会经济概况
玉林市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东南部,粤桂两省区交界处,下辖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玉州区、福绵区7个县(市、区)和玉东新区。全市土地面积12838km²,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5.42%,2021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81.5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3.11万人,城镇化率50.4%。玉林市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070.6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399.97亿元,第二产业605.72亿元,第三产业1064.92亿元,三产结构比例为19.3:29.3:51.4。
第二节 水资源及水利发展现状
(一)水资源概况
1.河流水系
玉林市涉及的水系有南流江、北流河、九洲江、郁江水系、鉴江、雷州半岛诸河、独流入海诸河等。各河流都属于中小河流,集雨面积大于1000 km²的有5条,大于100 km²的有38条,大于50 km²的河流共有104条,河道总长约为2404km,河网密度约为0.187km/km²。主要水系情况如下:
(1)南流江
南流江是桂南沿海最大的独流入海河流,发源于北流市西琅镇大车村大容山南麓。流经北流市、福绵区、博白县、浦北县,于合浦县党江镇分3支入海。干流河长285km,平均坡降0.35‰,流域面积9232km²,其中在玉林市境内干流河长197.1km,平均坡降0.35‰,集雨面积5425.7km²,其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46.63亿m³。
(2)北流河
北流河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是浔江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北流市平政镇上梯村石城猫山麓,沿途流经北流市、容县后进入梧州市藤县境内,于藤县城区汇入浔江。北流河全流域控制集雨面积9353km²,干流长259km,河道平均坡降为0.47‰;在玉林市境内集雨面积3551km²,主河道全长161km,河道平均坡降1.58‰,其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32.15亿m³。
(3)九洲江
九洲江干流发源于陆川县温泉镇秦镜村的文龙径分水坳,流经陆川县、博白县后流入广东湛江的鹤地水库,然后从湛江安铺镇流入北部湾。九洲江干流长162km,全流域面积3337km²,在玉林境内集雨面积1092.0km²,干流长84.0km,其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11.05亿m³。
(4)郁江水系
郁江水系在玉林境内的主要河流有武思江等支流。这部分支流流域面积947km²,玉林境内主要分布在兴业和博白两县,其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8.57亿m³。
(5)鉴江
鉴江流域在玉林境内主要分布于北流市和陆川县。北流市境内包括白马河、六靖河、石窝河、清湾河、煌炉河等,这些河流均在广东境内汇入鉴江,玉林市境内流域面积773 km²,其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7.79亿m³。
(6)雷州半岛诸河
雷州半岛诸河主要分布在博白县东南部,主要河流为大坝河、长山河和英桥河,在玉林境内的面积约276 km²,其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78亿m³。
(7)其他独流入海诸河
其他独流入海诸河主要分布在博白县,为那交河水系,位于博白县南部,主要支流有龙潭河、蕉林河、潭连河等,面积大约为864.5km²,其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7.92亿m³。
2.区域水资源总量
根据《玉林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6年~2030年),玉林市水资源总量116.89亿m³,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43.01亿m³,地表水资源可利用率36.8%。
(二)水利发展现状
1.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
(1)现状供水量
截止至2020年,玉林市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81座,塘坝、窖池6055座,引水工程11235处,提水工程2514处。根据玉林市2020年水资源公报,2020年玉林市供水能力为22.45亿m3,其中地表水源现状总供水能力为21.74亿m3,地下水源现状供水能力为0.70亿m3,其他水源现状供水能力为0.01亿m3。
(2)现状用水量
2020年,玉林市河道外总用水量为22.45亿m3,其中农业(包括农田灌溉及林木渔畜)用水量17.62亿m3,占总用水量78.48%;工业用水量1.62亿m3,占总用水量7.24%;生活(包括城镇公共和居民)用水量3.06亿m3,占总用水量13.61%;生态环境用水量0.15亿m3,占总用水量0.66%。
(3)用水效率
2020年玉林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为387m3,低于广西区的520m3,低于全国的412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7.26m3,低于广西区的66.50m3,高于全国的32.9m3;农田亩均用水量为625m3,低于广西区的764m3,高于全国的356m3。
2.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现状
玉林市堤防工程主要有南流江、北流河及九洲江干支流防洪堤,四级以上堤防主要分布于玉州区、容县、陆川县及博白县。各县(市、区)城区防洪堤正在加速建成中,乡镇防洪堤工程建设较为落后。根据《玉林市水综年报报表》,截至2021年年底,玉林市共有江河堤防总长度331.09km,保护人口141.14万人,保护耕地25.84千hm2。地方主要分布于南流江及其支流鹿潘江、定川江,北流河及其支流杨梅河、浊水河及九洲江干支流,堤防达标总长度为135.31km。玉林市江河堤防工程建设情况及保护人口与耕地情况见表2.2-1。

洪涝灾害是玉林市的主要灾害之一,多年来经过对南流江、九洲江等重点河流的河道整治,全市排涝能力大幅度提升。根据《玉林市水综年报报表》,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达10年一遇排涝标准的除涝面积有0.63千hm2,位于容县和福绵区;达5~10年一遇排涝标准的有5.57千hm2;达3~5年一遇排涝标准的有12.16千hm2,玉林市除涝情况见表2.2-2。

3.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体系建设现状
玉林市积极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建立了水资源保护协调机制,加强“三条红线”管理,实施水生态补偿措施,加快推进水源涵养林、湿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节水、水土保持、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河库连通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协作机制,打造健康有活力的水生态环境。2016年以来全市完成治理面上水土流失面积500km²。玉林市的森林覆盖率在2015年已经达到了61%,根据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2022年初全市的森林覆盖率达到了62.40%。
4.水利行业监管现状
(1)涉水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按照《玉林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玉林市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制定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和激励、验收等6项河长制;建立了市、县两级水行政管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节约用水管理机构;逐步完善了应急联动、会商、信息共享、组织协调等工作机制。
玉林市还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制度,不断健全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论证制度。
(2)人才队伍与执法监管情况
玉林市现状水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特别是基层水利技术人员力量薄弱,一方面水利工作环境艰苦、待遇较差,人难进、人难留;另一方面,人才培训不到位,不能满足当前新形势下的水利建设要求。
通过河长巡河、巡查执法,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和对水资源无序开发、侵占河湖岸线、人为水土流失等重点领域的水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
(3)水利信息化建设情况
①监测站网建设情况
玉林市水利信息监测站网正在逐步完善,监测任务主要体现在水雨情监测、水资源监测、水质监测及山洪灾害监测等方面。全市建成并稳定运行维护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监控站点96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化监控率达到100%;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和跨市及县河流交界断面监测率100%;南流江流域干、支流设置有监测断面53个,微型自动站30个,九洲江干支流设置有监测断面15个;基本已实现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图像监测系统建设,老虎头等少数水库已完成了大坝终端安全自动化监测站点建设;水利数据化管理范围不断扩大。
②监管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玉林市水利信息化监管平台主要体现在防汛信息化、水资源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及河长制APP三个方面,各平台相互独立。
防汛信息化方面,目前玉林市统一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御预警系统,玉林市已建立市、县、镇三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管理系统,网络改造和视频会商建设较为完备;水资源信息监控管理系统由水利部主导实施,自2015年开始运行,该系统系统建设内容全面,但在监测数据不全,数据可信度不高,水质仅有苏烟水库、大容山水库与罗田水库3个站点纳入到了监测系统中;河长制APP方面,目前玉林市统一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APP平台,系统应用“互联网+”可实现基础信息在线查询、任务通知在线发布、巡查问题在线处理、重点项目在线统计、动态信息在线监测、目标责任在线考核等功能,大幅度提升了各级河长的履职能力。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一)水利发展十四五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水利发展战略选择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2022年4月13日,水利部提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承载着稳投资、稳增长的重任,各级水利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部署,进一步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作出更大贡献。
(二)构建新发展格局,需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玉林市具有毗邻粤港澳,面向东南亚,背靠大西南,南接北部湾的区位优势,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4+2”城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也是中国沿海经济开放区。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三大定位”新使命,提出“五个扎实”新要求,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左右江革命老区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开放为引领建优建强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升做实珠江—西江经济带,推动沿海沿江沿边地区协调联动发展,都需要从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区域水安全问题。当前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构建“龙头带动、区带支撑、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区域经济新格局,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为支撑以上重大战略的实现以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迫切需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水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国家对水利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坚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水安全工作,把水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水利作为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投资领域,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实施内容,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进而提出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国家水网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等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了水利工作内涵,为水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推进水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现代水利管理体制机制与水利信息化建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部署,按照中央部署,水利部强调了要大力推进智慧水利,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全力驱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实现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制度创新,破除制约水利现代化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有利于水利现代化的体制机制保障。需要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及约束,推动水权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水价改革,强化节水优先;需要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重点研究水利投融资改革、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和运行管理模式改革,加强水利工程调度管理等内容;需全面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探索水生态补偿机制,强化水土保持的监管,做好生态流量管控;需要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以水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以水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全面推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和水利法治建设。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步伐,提升水利工程及水利行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传统水利向数字水利、智慧水利转变,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的现代水治理体系。
第四节 存在的问题
(一)防洪减灾薄弱环节依然突出
玉林市防洪减灾工程建设整体滞后,有防洪任务的河段长度为597.38km,全市堤防总长度331.09km,约半数为5级以下堤防,达5级及以上规模的176.82km堤防中,截止2021年底,已治理达标的有159.22km。目前玉林市城区与博白县主城区均未达标,北流市市区堤防尚未完善。部分城区及乡镇镇区仍处于未设防状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缓慢,山洪沟有待治理。全市达10年一遇排涝标准的除涝面积仅有0.63千hm²,排水泵站未按规划建设完成,排涝工程建设缺口大。
玉林市山洪频发,河道淤积,泄洪不畅,中小河流整治较为滞后,河道淤积较为严重;由于缺乏规划,各乡镇河段的公路过洪涵洞泄洪能力大小不一,大部分无法满足防洪要求;南流江九洲、江中下游干、支流河道平缓、坡降较小,河床较浅,导致洪水宣泄不畅,极易漫堤造成洪涝灾害。全市已建成堤防的防洪标准总体偏低,且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防洪封闭圈,对城镇、工业园区的防洪安保能力不足,玉林城区及各县城区、乡镇规模扩张,现有防洪堤已无法满足防洪需求。
玉林市水利设施老旧失修,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加上玉林市洪涝灾害带来的破坏,部分水库、堤防、水闸带病运行,防洪、调洪能力降低,过流及抽排能力差。目前,寒山水库、陆透水库、火甲水库、茶根水库、龙门水库等7座中型水库及三和水库等数十座小型水库亟待除险加固,大竹水闸、进士陂水闸、企石水闸、双龙水闸等多座大中型水闸亟需拆除重建。
(二)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随着玉林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用水需求不断提高,全市水资源形势依然严峻,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不足,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玉林市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为不均,河流径流量年际、年内变化很大,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116.9亿m³,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1998m³,远低于广西全区平均数3800m³,属中度缺水地区,其中玉林城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800m³,属重度缺水地区。境内缺少骨干性水源工程和跨区域调水工程,全市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81座,总库容为12.56亿m³,有效库容约8亿m³,多年平均蓄水量约5~6亿m³,全市现有水库总库容及控制面积,尚不及区内其他地市一个大(一)型水库的库容及控制面积,水库调蓄能力差,年可控的供水能力不足,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枯水期用水紧张,城镇生活和农业、生态争水矛盾突出,挤占河道生态环境用水时有发生,水资源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境内主要河流水质污染形势严峻,导致工程性缺水及水质性缺水问题严重。
玉林市城镇供水水源单一问题仍突出,部分农村地区供水能力不足,虽已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但农村地区的供水工程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单体工程覆盖范围有限,水源小而分散保护难度大、消毒净化处理设备少、水质达标率整体偏低的问题。
现状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水平较低。根据2020年水资源公报数据,玉林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57.26m³,广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66.5m³,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2.9m³;玉林市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506,广西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509,全国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565,低于全区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一定的节水空间。
(三)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需进一步加强
玉林市主要河流水域岸线等空间范围界限尚未划定,普遍存在水生态空间边界模糊、使用权交叉重叠等问题,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保护和监管困难。水生态空间用途分类管控要求不明确,涉水生态保护红线及环境准入清单尚未出台,部分地区存在挤占和破坏水生态空间问题,河湖生态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不足。水生态空间管控能力明显不足。部分大中型水库及水电站,未配套建设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导致下游河道出现脱流或减水,河流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玉林市境内局部区域水生态问题仍然突出。境内主要河流局部河段水质未达标,农村水系综合保护治理滞后,农村水系淤积堵塞、水质较差等问题突出,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存在差距。南流江、九洲江等部分河流水系廊道破碎化,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较低。部分城镇水源地水质存在安全隐患。为推进南流江、九洲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玉林市先后印发了《玉林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三年工作计划》《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并开展了系列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尤其是南流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1年底,国家考核横塘断面水质年均值为Ⅲ类,达到了自治区考核要求。但仍存在现有的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与其城镇人口不匹配,处理能力不足,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滞后,不能收集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农业面源没得到有效治理等问题。造成局部河段水质较差。
玉林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4.6%,部分河流水质不达标,由于玉林市本身无大江大河,水资源总量小,水域纳污能力和江河水体生态自净能力弱。同时由于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日常生活污水等收集处理率低,农业生产面源污染直排,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资金缺乏,多种因素叠加影响,致使河道生态环境尚未得到根本扭转,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尚有较大差距。
(四)水利信息化水平依旧不高
玉林市水利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与支撑水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不匹配。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实用化评价机制尚未建立,信息化项目落地与规划之间缺乏有效衔接,严重制约水利信息化的持续发展;水利监测感知体系仍需完善,水文站网、农村供水监测、河湖视频监控、河湖采砂监控、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水资源监控、水土保持监测等监测对象、监测要素尚未全面覆盖;信息化基础设施仍需优化,防汛抗旱业务专网、视频会商系统有待拓展延伸,机房环境有待更新改造;数据资源体系及应用支撑平台尚未搭建,数据整合共享、应用支撑统一调用服务有待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有待根本解决;业务应用系统支撑业务工作能力仍需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监管、政务服务等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智能化改造有待开展;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仍需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待持续增强;尚未形成充分适应新时代水利信息化建设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过程的标准规范亟需率先推进。总体来看,水利信息化建设与智慧水利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尚未满足水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需求。
(五)水治理体系机制有待提升
玉林市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体制机制制约仍然存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管护水平不高,部分水利工程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水利投资渠道单一,主要是政府投资,缺乏相关的投融资平台,缺乏稳定的水利投资增长机制。水行政执法水平、执法设施设备、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在水资源、江河湖库、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涉水事务监管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水利科技创新水平尚有不足,科技创新机制、科技资源分配机制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尚未建立。水利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基层水利专业人才缺乏。
第三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工作新要求,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主线,以建设玉林市幸福河湖为重要目标,坚持水安全风险防控底线、水资源承载力刚性约束上限、水生态保护控制红线,统筹“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迫切需求,持续推进玉林市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谋划和扎实推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玉林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造福人民的美丽幸福河湖。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生态优先的理念贯穿社会经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三线一单”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与优化布局,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
三、坚持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全面落实国家节约行动,把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根本性措施,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约束和规范各类水事行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四、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树立全局观、流域观,算清整体账、长远账,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地表地下、城乡区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系统解决水问题,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五、坚持底线思维、风险管控。强化风险意识,注重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减少损失向降低风险转变,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注重从源头上压缩风险发生空间,牢牢守住水安全底线,建立健全水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的能力。
六、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水利发展全过程,以推进政府市场“两手发力”为切入点,以促进涉水各方责权利相统一为关键点,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破除体制性障碍、打通机制性梗阻、推进政策性创新。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按照国家水利发展和广西区水利发展建设目标的总体要求,统筹考虑现代化高标准要求与玉林市自身发展条件与需求,科学表征和度量玉林市水利发展建设的目标与内涵特征,考虑系统性、代表性、前瞻性、可操作、可考核等原则,参照国内水利发展先进地区,从预期性与约束性角度,研究提出不同规划水平年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安全监管体系的控制性指标与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水利发展总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现代化,加快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实现防洪保安全;持续提升供水保障能力,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与节约利用,实现优质水资源高效利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实现健康水生态和宜居水环境;加强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完善监督考核体制机制,基本实现监管能力现代化,实现先进水文化和智慧水管理。
(二)主要目标
1.构建防洪抗旱减灾安全体系。南流江、北流河等主要江河干支流治理基本完成,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重点城镇防洪能力进一步提高,市辖区与博白县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其余各县城区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继续实施九洲江、清湾江、车陂江、沙田河、大洋河、合江、瓦塘江、杨梅河、泗罗河、新丰河、白马河、六潘江等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重点中小河流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小河流重要河段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完成规划内及新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基本消除病险水利设施安全隐患;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
2.构建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调控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水源工程效益充分发挥,水资源调配能力增强,基本形成水资源合理配置格局。用水总量控制在26.93亿m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比基准年年下降8%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基准年下降8%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8,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到“十四五”末,在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的基础上,通过加强管理等,进一步提高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全市大中型灌区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0万亩。城乡供水保障程度显著提高,“十四五”期间,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巩固提升,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
3.构建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取得新成效,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减少,强度进一步降低,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80km²,水土保持率不低于84.7%,区级、市级确定的重要河湖控制断面(博白水文站、文官(三)水文站、自良水文站、合江(三)水文站)生态流量保证率分别达到90%、90%、95%、90%。
4.构建水监督管理保障体系。水安全监管和治理能力大幅度提升,水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并发挥较大的规范指导作用,人力、物力基本配齐,财政资金落实到位,水利信息化监测站网建设更为全面,水利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制度与能力建设紧追全国先进地区。


第四节 总体布局
围绕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十六字”治水思路为遵循,统筹考虑自然地理、行政区划、资源禀赋、水利基础设施现状等方面的情况,构建“一带、三屏、五廊”的水利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加强各区域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全面提升玉林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带:为玉林市南流江水安全重点保障带,是引领玉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带,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防洪安全、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形成高质量发展重点保障带和水生态文明经济带。
三屏:为大容山、六万大山、云开大山等山地生态屏障,重在涵养和保护。通过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重点水源地保护,辅以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提升水资源承载能力,建设水源涵养生态屏障,为玉林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清洁水资源和水生态服务产品。
五廊:为南流江、北流河、九洲江、杨梅河、清湾江等水安全建设重要廊道,重在治理和修复。通过实施重点河段的防洪工程、蓄引提水工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保障重点城市、片区的水安全,恢复生态廊道功能,形成保护与发展统筹、供水防洪生态兼顾的水安全保障廊道。
——防洪减灾安全体系:“十四五”期间,针对全市的防洪减灾薄弱环节,以重要江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水利设施除险加固及城镇防洪排涝安全为主要建设任务,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并坚持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全市的防洪抗旱减灾安全体系。规划对南流江、九洲江与北流河干支流实施防洪治理工程,辅以非工程性措施,提升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的防灾减灾能力。对各县(市、区)的中小河流实施治理工程,同时,重点对南部及西部片区的一批中小型水利设施实施除险加固。
——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工业、农业、城镇生活全面节约用水,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现有工程为基础,通过建设一批水源工程,按各片区条件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区域的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推进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引水入玉二期工程)、龙云灌区工程建设,新建黄章水库工程、蕉林水库、楼梯滩水库、大门垌水库、六林水库、中流水库、旺桑水库、大罗垌水库,扩建鸡冠水库、分水水库、陆透水库、苏烟水库、大容山水库、寒山水库、平梨水库、解放水库,重点推进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供水工程,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型蓄水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打造多源保障、优化配置、城乡一体的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全面实施源头涵养及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流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工程。以全市的饮用水水源水库的库区为工作范围,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南流江、北流河、九洲江的源头水源涵养区域为重点,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制定玉林市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初步建立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水监督管理保障体系:“十四五”期间,聚焦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水利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抓紧填补制度空白,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完善地区间、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机制,初步建立水法律法规配套体系,建立健全涉水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进智慧水务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新时期水利精神、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素质优良的水利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管理服务能力。
第四章 补齐短板,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第一节 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补齐防洪治涝短板
(一)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继续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着力增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继续开展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沿江县(市、区)主城区防洪标准提高到20-50年一遇,重点乡镇及农村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继续开展山洪灾害治理,基本建成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正常运用。积极开展重点易涝区治涝工程建设,对沿江、河口等类型的重点易涝区,因地制宜实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初步建立易涝地区的排涝工程体系和非工程体系,提高城区、农村易涝区的治涝标准。
1.加强重要支流治理
在“十三五”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南流江、北流河两条重要支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南流江玉林市范围治理河段包括玉林城区、福绵城区、博白城区所在地及重点防护乡镇河段,城区按20-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乡镇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重点实施玉林城区防洪治理工程(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段、玉容公路茂林桥至马鞍山段)、玉林市城区玉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福绵区河段)、博白县城区防洪治理工程、博白县南流江(沙河镇)防洪整治工程、博白县南流江菱角镇防洪整治工程等。
北流河玉林范围治理河段包括北流城区河段、容县城区河段、北流市的平政、隆盛、清水口、民安四个乡镇所在地河段,容县的浪水、十里两个乡镇所在地河段,其中北流城区和容县城区洪水标准提高到20年一遇,其余乡镇按1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防。重点实施北流河北流市城区段防洪整治工程、容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平政镇段护岸工程、隆盛镇段护岸工程、清水口镇段护岸工程、民安镇段防洪整治工程、十里镇段防洪整治工程。
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继续对“十三五”期间已经批复但尚未开工的杨梅河杨村镇马良河段、灵山镇河段整治工程,泗罗河松山镇松山圩河段、慈堂河段整治工程,泗罗河罗江镇大石、半月河段整治工程,玉州区清湾江下游右岸防护工程,白马河清湾镇候山村河段整治工程,白马河扶新镇区河段整治工程,白马河白马镇二期整治工程,民乐河民乐镇河段二期整治工程多条中小河流进行治理。
新增玉林市玉东新区南流江支流生态治理提升工程、玉州区清湾江流域整治工程、博白县南流江5条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博白县九洲江2条支流河道治理工程、博白县九洲江干流河道治理工程、陆川县九洲江干流河道治理工程、陆川县九洲江支流河道治理工程、福绵区车陂江流域整治工程、福绵区沙田河流域整治工程、容县杨梅河流域整治工程、容县道知河流域整治工程、容县泗罗河流域整治工程、兴业县车陂江流域整治工程、兴业县瓦塘江流域整治工程、兴业县画眉河流域整治工程、兴业县雅桥江流域整治工程、北流市白马河流域整治工程、北流市新丰河流域整治工程、北流市六麻河流域整治工程等51条200km²以上的中小河流以及受灾严重的200km²以下的中小河流重点乡镇及乡村河段的防洪整治工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逐年申报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与山洪沟治理项目,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健全防洪减灾体系。规划期内完成149项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改善河道生态环境。
3.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以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对玉林市内寻阳河、河族河、黎冲河、六沙河、龙河等22条山洪沟进行治理,主要工程措施有拦挡措施、排洪渠修筑与整治措施、防洪堤工程措施、沟道疏浚和水土保持措施等;补充完善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有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建设,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政策建设等,基本建成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4.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继续完成“十三五”计划未完成的水库除险加固,对列入“十三五”规划未安排实施的寒山水库、陆透水库、茶根水库3座中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增火甲水库、温罗水库、龙门水库、大贤水库等4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全市新出险的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正常运用。
继续完成“十三五”计划未完成的黄泥水闸、黎七陂水闸、良田水闸、滩面水闸、文地水闸、一联水闸、二联水闸、进士水闸、企石水闸、井龙水闸、樟湾水闸11座水闸除险加固,新增双龙水闸、茅坡水闸、大陂水闸、鸦桥江、文塔水闸、圭江水闸、大竹水闸、佳塘水闸等8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恢复病险水闸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功能。
5.加快实施水文现代化建设工程
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完善大江大河及其支流、中小河流、行政区界断面、跨界河流水文(位)、水生态、雨量、墒情、地下水测站建设,加强对水文设施保护。提升水文监测能力,加强测站视频监控,探索无人机、雷达、卫星遥感等监测技术应用,推进数据处理智能化,提高水文预测预警预报能力。
(二)排涝工程建设
积极开展重点易涝区治涝工程建设,对重点易涝区,因地制宜实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初步建立易涝地区的防治体系,提高城区、农村易涝区的治涝标准,加强易涝区应急排涝能力建设和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重点实施大六陂至玉容公路茂林桥河段南流江左岸段涝片;高坡、车头垌、六珠坡、湘汉塘涝片、印塘涝片、南江涝片、新庄村涝片、马岭、石塔塘涝片等重点易涝区治涝工程建设。
第二节 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补齐供水安全短板
(一)供水工程建设
按照“立足本地水开发、强化非常规水利用、适度外调水补充”的总体思路,在用水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玉林市产业结构特点,考虑玉林市水资源状况和水源工程建设条件,合理配置水资源。以缺水地区的供水安全为重点,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供水保障水平。
规划新建博白县蕉林水库、兴业县黄章水库、玉州区云良水库、北流市蟠龙水库、北流市楼梯滩水库、北流市大门垌水库、北流市大罗垌水库、北流市旺桑水库工程、北流市车头坝水库、福绵区六林水库、福绵区中流水库等11座中型水库,扩容玉州区寒山水库、玉林市大容山水库、玉林市苏烟水库、博白县鸡冠水库、博白县解放水库、北流市分水水库、容县平梨水库、容县宁冲水库、陆川县陆透水库、陆川县大良水库工程等10座中型水库;建设博白县充粟水库引水工程、凌青水库-温罗水库连通工程、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供水工程、浪平镇国村河至六确水库引水工程、兴业县幸福水厂水源补水工程、兴业县城南水厂工程(一期)、兴业县北市镇水厂水源补水工程、兴业县引水入玉一期工程配套设施项目、鲤鱼湾水库供水工程、兴业县龙安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兴业县沙塘镇、高峰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容县城区周边一体化供水工程等连通工程、引提水、调水及供水工程;新建、扩容玉州区中甘岭水库、博白新榕水库、博白那雷水库、博白罗星水库、博白那奎水库、陆川县六潘水库、陆川县石硖水库、陆川县新旺水库、陆川县龙潭水库9项小型水源工程,开展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引水入玉工程)。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增强水资源综合调控能力,形成科学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满足玉林市城乡以及产业园供水需求及生态环境补水。
(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为解决玉林市县(市、区)城市及重点乡镇存在供水水源单一、水量不足、水质不安全等问题,以应对极端灾害天气、各类突发污染事件的威胁,保障人民饮水安全。因地制宜实施现状工程挖潜、新建应急备用水库、急备用引调提水、应急备用井、水源联网、非常规水增供等不同类型备用水源工程,加快建设鸡冠水库扩容工程,平梨水库扩容工程、兴业县龙安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兴业县沙塘镇、高峰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等重点城镇第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
第三节 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补齐农村水利短板
(一)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
通过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和升级改造,采取新建、扩网和改造等措施,建设集中供水工程310处,新增供水规模45.07万m³/d,受益人口186.74万人,其中规划城乡一体化工程28处,新增供水规模25.85万m³/d,受益人口74.25万人;千吨万人工程30处,新增供水规模15.55万m³/d,受益人口85.08万人;万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252处,新增供水规模3.67万m³/d,受益人口27.42万人。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十四五末,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55%以上。
(二)加快灌区工程建设
“十四五”期间,推进大中型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及节水改造等各项建设任务,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大力发展节水灌溉,进一步把农业节水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来抓水灌溉,突出抓好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水资源开发过度区等重点地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结合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情况,坚持高标准规划,在水土条件具备地区,因地制宜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现代灌区。
规划新建大型灌区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开展玉林市苏烟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兴业县鲤鱼湾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博白县老虎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博白县温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博白县火甲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玉州区寒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玉州区鸦桥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玉州区岭塘排灌站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容县宁冲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容县满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陆川县东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陆川县陆透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福绵区罗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福绵共和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玉林市北流市六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玉林市北流市茂化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兴业县铁联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兴业县化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兴业县红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兴业县新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27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提高灌区灌溉能力,确保农业生产用水安全。
(三)加快农业水价改革
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供水计量设施体系,有效提高农业用水监测管理水平。探索实行分类水价,逐步推行分档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建立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
(四)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玉林市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乡镇或村庄为节点,通过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综合措施,水域岸线并治,集中连片推进,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村水系样本。
第四节 加强河湖生态修复,补齐水利生态短板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开展县级以上城镇饮水水源地以及乡镇及重点农村饮水水源地的保护工程建设,增加水源涵养,保护并改善水源地水质,保障城镇饮水安全。重点实施苏烟水库、大容山水库、龙门水库、佛子湾水库、六洋水库、宁冲水库、平梨水库、江口水库、罗田水库、充粟水库、鸡冠水库、老虎头水库、马坡水库、长豪水库、富阳水库、陆透水库、东山水库群(东山水库、麻兰水库、暗地水库、黑水水库)、西山水库群(凤凰田水库、三合水水库)、石铲水库以及郁江引水工程水源地、杨梅河马桂滩水源地等玉林市7个县(市、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以及84个乡镇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和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消除水质安全隐患,提高水源地保护区水质,提高供水应急能力,保障城市及乡镇供水安全。
(二)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南流江水环境综合整治、玉林高铁新城水利项目(南流江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博白县南流江生态河道综合治理(江南水环境治理)工程、南流江福绵区三龙河段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博白龙潭镇白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等综合治理工程,采取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进一步恢复河流生态空间,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提高防洪排涝标准,提升城乡水安全保障能力,恢复河流生态功能,改善和提升流域域水生态环境。
(三)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坚持流域、区域、行业、社会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发挥美丽河湖、水美乡村示范引领作用,把河库治理与美丽乡村和美丽城镇建设等紧密结合,推动美丽河湖成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转化通道,加强工程建设与水文化景观的融合,在水利工程、水生态文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的同时,深入挖掘人文历史,融合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地利用自然、历史、艺术、建筑等形式,展示本土文化,体现地方特色。在有条件的河(库)岸建设一批滨河文化景观带,岭南田园水乡碧道、可骑行的滨水绿道,生态长廊等建设。
(四)生态流量保障体系
通过对已有水利设施增设生态流量泄放管、渠等设施,保障生态流量的有效泄放。组织开展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以确保生态流量下泄、修复水生态环境为目标,持续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完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做好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推动小水电站开展生态调度运行。
(五)水土流失综合整治
结合玉林市水土流失总体防治布局与防治安排,按照“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水土保持方针,对玉林市域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区域开展综合治理,针对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实施分类治理。加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力度,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以小流域为单元,以乡村和水域周边的水土流失防治为重点,科学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把生态清洁小流域与人居环境改善、流域水系整治、生态农业推广等紧密结合起来,科学配置治理措施,发挥综合效益,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格局。
重点实施玉州区六头江小流域、白鸠江小流域,玉州区寒山小流域,北流市清湾河小流域、沙垌河小流域,容县浊水河小流域、杨湾河小流域,博白县塘龙河小流域、合江小流域,陆川县仙山河小流域、莲塘河小流域,兴业县新江小流域、竹瓦江小流域,福绵区大溯河小流域、罗田河小流域、定川江小流域、共和水库小流域等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285km²。
(六)河湖健康评价及河湖保护体系建设
开展玉林市重要河湖(库)健康评价工作。对区域河湖的水质、岸线健康、生物物种多样性、社会服务功能进行全面的评估。通过该评价,指导玉林市开展落实河湖大保护、指导下一阶段“一河一策”修编工作。在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上级对河长制工作部署及玉林市河湖管理的工作形势变化,开展全市重要河湖(库)一河一策修编工作,指导落实河湖各项保护措施。
第五节 推进智慧水利建设,补齐信息化短板
(一)加强涉水信息监测能力建设
按照“整合已建、统筹在建、规范新建”的原则,补齐玉林市水利信息化建设短板,加快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对新建水利工程,将智慧水利建设内容纳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同步实施,同步发挥效益;对已建水利工程加快智慧化升级改造。
以现有水文站网拓展、水利工程设施监测、水利管理活动信息采集为重点,补充建设一批监测站网,开展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泵站监测、闸门监测、安全视频监控、生态流量监测、渠道流量监测等,利用传感、定位、视频、遥感等技术,实现感知范围全域覆盖,扩大监测范围,补充完善水文、水环境、水生态、水土流失、工程安全、洪涝灾害、水利管理活动等已有监测体系智能升级,扩大实时在线监测范围,加快推广自动监测、遥感监测等技术应用,提升智能监测能力,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和可视化监测,推广无人机、机器人等新型监测手段应用,增强卫星、雷达等遥感监测能力,提升玉林市水利工程监测感知智能化水平。
(二)水利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
包括网络建设、视频会商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应用支撑建设等。以物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水利领域的应用为支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重点抓好基层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水利信息接收专网建设,完善水利信息接收系统,进一步提高水利信息通信保障能力。
1.网络建设
进行水利信息接收专网建设,骨干网络改造,拓展骨干网带宽,实现网络与各级水行政主管单位互联互通;通过水利工程工控网络建设,实现监测感知数据采集汇聚、远程遥控等;通过办公网络建设,实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办公区域网络统一管理、运行维护。
2.视频会商建设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视频会商系统建设项目要求,建设视频会商设备,将重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纳入广西视频会商系统,并接入自治区水利厅高清视频会议云平台,实现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跨区域即时通讯,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应对水利工程突发应急事件。
3.数据体系建设
按照广西水利统一资源目录及数据治理工作要求,开展自身统一数据资源目录建设、数据治理工作,形成符合水利厅数据标准的基础数据资源,搭建单个水利工程数据中台,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的关键数据资源与自治区本级共享交换。
大力推进水利要素全面感知、水利数据智能应用、水利设施自动控制,建设“全面感知、高速互联、充分共享、智能应用、周到服务”的智慧水利体系,全面提升“强监管、控风险、惠民生、兴产业、共治理”能力,形成“水安全、水生态、水管理、水服务”的现代水利新格局。全市水利系统完成“互联网+水政执法监督指挥体系”建设,实现“玉林互联网+水政执法监督指挥体系”全覆盖。夯实水情预报预警服务,提升防灾减灾支撑能力。建设全市水利信息化共享机制,基本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
4.应用支撑建设
以水利厅制定的广西水利“一张图”为基础,推进水利数据中台建设、局属水利一张图建设、水利数据模型建设,形成水利大数据中心。
(三)推进涉水业务智能应用
以水利大数据中心为技术支撑,以数据中台为数据来源,以水利一张图为基础应用支撑,构建满足业务需求的智慧水利应用系统,建设玉林市智慧水利综合信息应用管理平台,实现水利工作者日常工作的智能应用与管理。重点构建水旱灾害智能管理,推进流域防洪与调度、提高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和智能调度能力、重点开展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水生态智能监管平台等涉水事务监管智慧化建设。
1.水资源智能管理
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农村供水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基础上,建成覆盖全面的水资源信息采集体系、功能完备的业务应用体系、科学智能的调度决策体系,实现水资源动态监管及多时段评价、节水目标任务线上开展,提升水资源动态监管分析与精细化配置调度能力、节水目标任务考核与监督能力,增强农村供水监控、管理能力,支撑水资源开发利用、节水、农村供水等业务。
2.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
依托水利行业信息网络资源,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建成互通互联、资源共享的水土保持工作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全市水土保持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以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数据录入与整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监测数据的即时采集与分析为主要任务,加强全市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改造现有站点仪器设备,统筹利用水文站点及科研站点。配备无人机等水土保持现场监管设备,获取生产建设项目与综合治理项目监管信息。建立布局合理、天地一体、手段多元互补的水土保持监管立体信息基础设施,提高水土保持信息采集能力。
3.智慧河长制系统建设
建设智慧河长系统,即河长制管理数据库和河长制管理业务应用、整合各单位已有监测监控设施、并根据对可视化监控的需求,饮用水源地取水口等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水事频繁的水域、采砂禁采区、网箱养殖禁养区等对各种监测监控设施数量和功能需求,构建智慧河库一体化监测监控体系(遥感、雷达、热成像、摄像头、无人机、无人船等实时数据和图像);“互联网+河长制”将河长制的管理理念由线下的制度管理转为线上的开放式管理,借助互联网的平台,消除河长治理盲区,实现开放性、共享性、全民式的河库管护模式。
4.水旱灾害防治工程运行与管理信息化建设系统
建设水旱灾害防治工程运行与管理信息化建设系统,对区域内水库水位、降雨量、库容、水库位移等实时监控分析、预警预报等数据整合统一;对全县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控分析、雨量监控、预警预报整合统一;对旱情、旱区实时监控分析、预警预报;对值班落实实名制,完善值班系统;对城区内涝点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预报、预警预报等。以上功能模块数据整合成统一平台,开发手机移动端APP,实现实时数据分享。
(四)加快网络安全和保障体系构建
建设云平台,健全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安全服务体系,根据广西智慧水利体系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保障信息化项目建设步调协调一致,运行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第五章 强化监管,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第一节 加强江河湖泊监督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强化江河湖泊监督管理。
(一)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对玉林市的江河、湖泊和水库实行全面监管,系统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坚持高位推动,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双总河长负责制,按照属地与流域管理相结合,建立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河长湖长体系,形成“河长领治、上下同治、部门联治、水陆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
创新社会联动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河长办公室通过河库管理与保护的信息发布平台、河长公示牌、社会媒体、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有效途径,保障公众监督权力的行使,在降低投诉门槛的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和积极的舆论引导,以提高社会公众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让保护河域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扎实开展“五清”专项行动
结合水利系统“五清”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五清”专项行动,行动攻坚战要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在完成集中攻坚阶段后,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长效推进和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不反弹、不“回潮”。
(三)推进河湖确权划界工作
推进河湖确权划界工作。通过划定管理保护范围,明确界线地理坐标,形成一河一图、一湖一图的空间范围数据,完善确权定界纸质资料和电子档案。将河湖空间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河湖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控,完成全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健全河湖水域岸线准入制度,制定差异化的保护目标、用途管制要求,编制河湖岸线负面准入清单。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与规划要求不符的,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许可,已建项目要因地制宜、有计划地调整或退出。
(四)强化执行,确保监管实际成效
强化河湖行政执法,严格査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严格执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河道采砂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审批。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完善河湖管护标准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
(五)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监管效能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和GIS等技术,实现河湖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通过河湖水域动态监测,实现河湖监管的实时性、准确性。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监管的信息化应用,通过APP、微信公众号等手机端应用,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反馈及投诉举报等服务功能。
第二节 严格节水和水资源监管
(一)继续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水利监测体系,整治水资源过度开发、无序开发、低水平开发等各种现象,为玉林市落实“三条红线”的监控和考核奠定基础;严格“三条红线”控制管理,完善玉林市及各县(区)“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体系,进一步将“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到各用水户。深入抓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考核,积极探索实践,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重点抓好节水、分水、管水、治水四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控,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全面实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加强重点取水口监督管理。
(二)强化节约用水监管
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强化节水监督考核,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对于与取用水相关的规划、工程项目必须开展节水评价,节水评价未通过审查的,相关规划和项目不予通过批准;开展城市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节水“三同时”审核,出台用水限制性产业、企业名单;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推进水价改革,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经济作物高效节水灌溉等领域的合同节水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机制创新两手发力,推动玉林市全面节水升级。
(三)强化约束,严格承载能力控制
以取水许可审批为抓手,强化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全面调查玉林市取水口,完善管理台账,实现动态管理,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县(市、区)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并制定实施用水总量消减计划。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突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审批,合理确定布局与规模。
第三节 健全水利工程监督管理
健全工程建设运行与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水工程监督管理。
(一)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前期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严禁无序盲目开发建设。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制度,完善水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保障体系。水工程建设在“放管服”改革上持续加力,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动态化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动态监管机制,探索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市场监管新方法,引导水利建设市场良性发展。接受社会媒体和受益群体或相关群众参与项目监督,建立社会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社会大众参与到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的监督,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
(二)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监管
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推行水管单位标准化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管护机制、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从重视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不断提高建后运行管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玉林市重要水库、堤防、闸泵等工程安全实时监控;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工程安全督查;落实工程管养队伍与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安全评估,实行工程台账管理,消除安全运行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制定工程运行调度方案与各种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工程调度运行现代化管理,切实提高工程水安全保障能力,突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监管,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
第四节 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增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完备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
(一)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
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制定水土保持监察、督导、检查及处理等制度,加强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产使用。
(二)加强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监管
加强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重点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随意倾倒弃土石渣等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行为进行执法,形成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态势。建立监控机制,加强对取土、挖沙、采石烧窑、规划外修建道路以及陡坡地开展种植、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铲草皮挖树兜等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三)加强水土流失治理的监管
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转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项目公示制、村民自建等制度;完善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制度。加强重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效益监测评价,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的监管
提高水土保持监测支撑能力,开展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定量掌握水土流失面强度和动态变化。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手段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精准发现并严格查处违法行为。抓好水土保持监测成果管理与应用,将监测成果全面应用到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中。
第五节 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管
(一)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包括对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续管理等全过程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覆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审计和项目立项、设计、实施、验收、绩效考核、后续管理等环节在内的,整个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确保每项水利资金都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
(二)加强检查监督水利项目资金使用
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可采取资金稽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水利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施工进度和支付进度等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强化项目建后管理,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抓好项目实施后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考评工作。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的原则,建立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积极筹措管护经费,确保水利设施长久发挥效益。
第六节 完善水利行业监督体系
紧紧围绕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完善行政事务工作监管机制,健全水利行政监管制度,创新行政事务监管方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科学有效持续地强化水行政事务监督工作,继续创新思路,营造实干担当的政务监管环境。
第六章 深化改革,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
第一节 强化规划引领
加强水利规划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统筹谋划和科学编制玉林市涉水相关规划,建立以城市水利综合规划为主,相关专项规划为辅的玉林城市水利规划体系,“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玉林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编制。加强水安全战略问题研究,在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水治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水利重大问题研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与水环境安全的要求,推进涉水规划与玉林市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相衔接。
第二节 完善河湖长制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机制体制,全面落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强化监督检查问责,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完善地区间、部门间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强各地区有关部门在重点流域治理、重点任务落实、专项督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合作。健全河湖执法巡查制度和重大违法案件督办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实现河湖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第三节 激活市场节水动力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水,鼓励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立足玉林市水资源禀赋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逐步建立玉林市农业、工业、城镇以及非常规水利用等各方面节水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取水定额、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企业、产品水效、水利用与处理设备、非常规水利用、污水回用等方面,并做好节水标准实时跟踪、评估和监督。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做好用水定额评估和修订。探索可向社会复制推广的节水机关建设模式,示范带动全社会节约用水。
积极稳妥推进水权改革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探索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鼓励和引导地区间、用水户间开展水权交易,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积极培育水市场。建立水权交易平台,加强水权交易监管。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和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
通过推行水效标识建设、探索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节水认证,培育发展水市场。
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水价杆杠作用,加快推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力度,根据供水成本确定农业用水价格,合理提高农业水价水平。抓好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第四节 深化水利投融资改革
积极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基础设施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项目建设运营,积极利用金融手段创新支持水利,大力推进水利建设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加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投入水利规模。推动成立水利投资平台企业,拓宽水利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在用好传统的政策性贷款、商业贷款、企业债券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丰富融资手段。用好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加快水利市场化改革。
第五节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围绕水资源配置、水资源保护、水事纠纷调处等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加强玉林市跨部门涉水管理的协调统筹,对涉水规划协调、城市防洪排涝联动、水利投融资机制、流域综合治理等事项,定期进行磋商协调。
第七章 创新机制,提升水利行业能力
第一节 强化水利科技创新
加强科技创新、技术推广、水利示范基地和水利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一批高效、节水、降耗和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应用,加大水利科技投入,积极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第二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水利队伍专职化,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水利人才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施基层水利“订单式”人才培养。建立职工教育体系,全面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考核评价、选拔使用、激励保障和引进等工作机制,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持续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广度与深度,深入实施岗前培训、业务轮训、知识更新培训以及后续学历教育,建立玉林市水利职工终身教育体系。
第三节 提升依法治水管水水平
(一)完善水法规制度保障
根据玉林市实际需求,完善地方性水法规体系建设,在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取用水管理等方面,健全市域涉水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动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体系。
(二)健全水利依法决策机制
针对玉林市重大涉水决策,包括涉水的重大规划编制、重点建设项目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建立水利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水利重大违法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的查办力度,有效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和涉水行政争议,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水事权益。
(三)全面加强水行政执法
制定“玉林市政府水管理权力清单”,明确涉水管理的权限、义务和责任,依法履行政府各项水利管理职能,推进水利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按照依法行政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建立完善对水资源无序开发、侵占河湖岸线、人为水土流失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执法。
第四节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完善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加强基层水利管理设施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通过乡镇水利站办公房、水库值班房提升改造、进库公路及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增强基层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提高水利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第八章 重大政策、行动、重点工程和实施意见
第一节 重大政策
(一)水利投融资模式改革创新
针对玉林市目前水利投融资依然主要依赖政府投资的问题,重点从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主体、利用好PPP模式等角度,推进水利投融资模式改革创新。
1.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出台推动金融资金利用的政策文件和操作指南。积极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推动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加大金融资金利用的指导意见。
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券更多支持水利。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向水利建设投资倾斜。将防洪减灾、水生态治理修复等完全没有收益的水利工程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配合做好债券发行相关工作。推动发行地方政府水利专项债券定向投入水利建设。
三是利用好各类政策性贷款。①加大对一般政策性贷款的利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法人单位,积极与本地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沟通协调,加大力度利用政策性贷款。②利用好专项过桥贷款。③重点利用好抵押补充贷款。
四是适当利用商业性金融工具。①适当利用商业贷款。各级水利主管部门加强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提前争取银行授信,尽早明确贷款还款来源,资金的使用管理,用多种融资工具,做到资金专款专用。②推动对企业债券等金融工具的利用做好贷款。探索运用多种融资工具,为全市水利建设建立多层次的金融资金供给体系。
五是加强水利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严格限制杠杆率,明确全市水利行业整体和不同水利项目类型的杠杆红线;科学进行融资决策,严格依据水利项目收益水平和还款能力确定融资规模;做好全过程资金监控,确保水利项目融资资金规范使用;加强水利项目运营期现金流监控,确保还款资金足额到位;协调财政部门,探索建立水利债务风险备付金制度。
2.创新融资主体,利用好融资平台
一是针对玉林市实际,研究探索设立专门的水利投融资平台的可能性;二是积极拓宽水利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
3.用好PPP模式
一是在《广西进一步加快推进PPP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十条措施》,《2020年广西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基础上,出台指导意见对玉林市水利工程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指导,为社会资本进入水利领域提供更为明确的政策依据。明确水利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口的实施主体、项口范围、操作模式、资质要求、选择流程、绩效评价、退出机制等一般性要求,面对不同水利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提出针对性的操作要求。
二是加快水利市场化改革,为社会资本获取合理收益创造条件。抓紧推动水价形成机制改革,形成能够反映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并给予供水企业合理回报的水价体系。建立水资源资产核算制度和水权交易制度,加快推进水权确权,允许企业和个人开展水权交易,允许利用水资源资产进行抵押,为社会资本进入水利行业创造更好条件。
三是推动社会资本介入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推动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机制改革,对于拟由社会资本投资组建项目法人的项目,由社会资本组织选择有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政府负责组织做好相关勘察设计成果的审查把关,实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和保障工程质量的双重目的。
(二)探索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模式
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开展水库安全鉴定,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建立退出机制。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落实责任人;进一步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逐库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切实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健全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三)流域水生态补偿制度建设
根据玉林市特点,考虑在合浦水库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开展水生态补偿联合指导协调机制及制度研究,对补偿的标准、补偿资金使用、动态管理、实施保障进一步深入研究,建立联防共治机制。
对重要水源涵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区、水生态修复治理区,不具备开展横向水生态补偿条件的地区,探索采用纵向水生态补偿的形式实施补偿,包括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给予资金补助,提供绿色产业帮扶等。
第二节 重大行动
(一)玉林节水行动
一是要严守节水制度体系警戒线,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刚性约束,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建设项口水资源论证,严格执行取水许可、用水计划管理等制度,深入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继续强化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二是要划定节水重点领域起跑线,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继续把农业节水作为主攻方向,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广养殖业节水方式;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动农村节水行动。深入开展工业节水,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鼓励再生水、海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积极创建节水型载体。
三是要打响节水载体创建品牌线,大力推进节水型机关、企业、学校、居民小区和节水型灌区、乡村等节水载体创建,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节水意识,引导公民树立节水、洁水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氛围。
(二)城市多水源建设行动
在优化水源工程布局和供水网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多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城市按照“常备结合”、“蓄水优先”、“互联互通”、“互为备用”的思路加快开展第二水源或多水源建设;不具备建设第二水源的城市,按照“主水源稳定、备用水源可靠”原则进行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对未配备供水设施及管道的应急备用水库,加快完善供水设施建设,完善供水管道铺设,发挥其备用水源功能,提升特殊时期应急供水能力。到2025年,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逐步完善,供水网络体系日趋完整,城乡安全供水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各县(市、区)全部具备第二水源或应急备用水源,其中博白县、容县2县城区建成应急备用水源。
(三)乡村振兴供水提质升级行动
按照广西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和保障玉林市供水安全总体要求,以聚焦解决农村供水水源不稳定、工程管网老化、水质达标率不高等问题为导向,分类施策,精准施策,开展乡村振兴供水提质升级行动。综合农村供水工程规模、村庄与人口变化及供水能力等要素,优先利用已建水库、引调水等工程作为农村供水水源,因地制宜实施一批农村人饮水源工程建设,增强水源供给能力,解决水源水量水质不稳定问题;在稳定水源和强化工程维修养护的基础上,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小型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加快更新和改造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提升工程效益、自动化及运行管理水平;有条件地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居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扩大供水范围和提高供水覆盖率,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和水厂水质净化监测,推进千人以上工程水源保护,万人工程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和水质化验室,千人工程配齐消毒设备,百人工程采取适宜消毒设施,加强水质检测监测,不断提升水质安全水平。
到2025年,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比例达到55%以上;供水规模200m³/d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供水规模1000m³/d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建成信息化管理系统,主要指标全部实现在线检测。
(四)涉水生态空间监管行动
继续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开展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划定河湖水域岸线水生态空间;以促进河湖长制由“有名”向“有实”转变为抓手,完善水生态空间管控措施,对无序开发、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和水利基础设施空间行为进行全面清退和整治;规范涉河项目审批,明确河湖水生态空间正面准入清单和负面准入清单;启动河湖水生态空间监管制度和监控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常态监测监管、填补治水管水制度空白;推进玉林市重点江河湖库空间整治工程,对河流管理范围线内不符合功能区划的建筑(构筑)物进行清退和整治。
(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行动
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开展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加强监测预警设施建设,小型水库雨水情监测预警、安全监测设施;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开展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
第三节 重点工程
(一)大型灌区工程(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
为解决玉林、北流城区及周边乡镇、工业园区缺水问题,玉林市提出规划建设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该项目已列入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该工程从水量相对较丰富的北流河引水至南流江,合理配置区域水资源,为改善玉林市周边地区农业灌溉条件、发展热带特色农业提供基础;可保障城乡生活及工业用水需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还可退还被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用水,改善南流江水生态环境。
工程任务为:工程任务以灌溉、供水为主,兼顾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具体如下:
1.灌溉任务
通过建设龙云灌区龙头水源工程,包括蟠龙、中甘岭、云良3座水库,结合当地水源工程,按“高水高用”、“优水优用”的原则,向区域内罗田、新桥、六洋、龙门、苏烟、蟠龙、东成、茂林、大良、江口、老虎坑、岭塘、云茂等13处现有灌区及周边小型灌片提供灌溉用水,并整合形成龙云大型灌区,规划灌溉面积为54.4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21.4万亩,恢复灌溉面积8.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4.2万亩。
灌区常规灌溉的灌溉保证率提高到80%~85%以上。
2.供水任务
龙云灌区新建水源工程与灌区现有水源工程联合调度,结合现有罗田、江口、苏烟、六洋、东成、龙门、佛子湾等水库优质水源及郁江引水近期工程供给玉州区、福绵区、北流市、陆川县城镇等生活和工业用水,满足项目区184万城镇人口的用水要求,多年平均总供水量35488万m³,其中龙云灌区新建水源工程新增供水量8927万m³,城区供水及工业园供水保证率达到90%~95%。
3.改善水生态环境任务
结合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实施,各现有水源汛期下泄生态流量由现状多年平均流量的10%提高至多年平均流量的30%,进一步改善玉林市城区生态环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蟠龙水库、中甘岭、云良等3座水库;新建龙云引水渠11.32km,35条干支渠(管)、长74.66km;新(改)建泵站29座。
龙云灌区工程新建水源点包括蟠龙、中甘岭、云良3座水库。
蟠龙水库坝址位于现有蟠龙抽水站上游约800处,水库控制集雨面积985km²,水库正常蓄水位106m,死水位99m,总库容1477万m³,有效库容501万m³,为中型水库。
中甘岭水库控制集雨面积1.25km²,水库正常蓄水位102m,死水位94m,有效库容215万m³,总库容277万m³,属小(1)型水库,枢纽建筑物由主坝、副坝、放水设施等组成,共布置9座土石坝,坝轴线总长788m,最大坝高21m。
云良水库控制集雨面积为1.05km²,正常蓄水位100m,死水位87m,有效库容901万m³,总库容1014万m³,属中型水库,枢纽建筑物由主坝、副坝、放水设施等组成。共布置16座土石坝,坝轴线总长2860m,最大坝高23.9m。
2020年初,项目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2020~2022年开工建设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规划报告已于2019年11月25日由自治区水利厅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可研报告已于2021年12月28日由自治区水利厅出具了审查意见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水资源配置重大工程[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引水入玉工程)]
引水入玉工程从广西贵港市贵港航电枢纽上游库区右岸27km处瓦塘镇设提水泵站,最大取水流量27m³/s,干线向南布线,采用隧洞、埋管等有压型式,直至武思江水库。经武思江水库调蓄后,在库区右岸设提水泵站取水37.5m³/s,向东南布置,采用隧洞、箱涵等型式无压输水,至城隍镇东郊鹿峰分水口。在鹿峰分水口设鹿峰提水泵站向兴业县马坡水库分水1.5m³/s。分干线从鹿峰分水口设提水泵站引水36m³/s向东偏南布线,采用隧洞、箱涵等型式无压输水,直至玉林市江口水库,江口主要供水对象为玉林市辖区。经调算,江口水库扩容1.58亿m³,正常蓄水位由111.1m调高至150m。
在江口水库库区右岸设取水口,引水流量5.5m³/s,向南布线,采用隧洞、埋管等有压布置,直至博白县北郊设博白分水口,经分水口分水3m³/s,朝西南方采用隧洞、埋管等沿山脚直至博白县鸡冠水库,长4.5km。在博白分水口设提水泵站取水2.5m³/s向东布线,采用隧洞、埋管、沉管等有压型式,直至陆川县石铲水库。
引水入玉工程由输水工程、泵站提水工程和调蓄(包括交水点水库)工程组成,输水工程全线长110.64km,泵站工程由4座提水加压泵站组成,调蓄(交水点)水库工程共计5座,其中武思江、江口水库为调蓄水库,其他4座(江口水库、马坡水库、鸡冠水库和石铲水库)为交水点水库。工程施工总工期54个月。
引水入玉工程征用土地总面积为11922亩;搬迁504户2520人;拆迁各类房屋面积13.38万m²;涉及影响四级公路7.7km、等外公路6.1km等,总投资92.57亿元。
(三)重点水源工程
1.黄章水库
黄章水库主坝位于兴业县大平山镇高良村双凤江支流上,水库本身集雨面积5.7km²,引水集雨面积8.4km²,正常蓄水位133.70m,总库容2811万m³,兴利库容2199万m³。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主坝1座、副坝5座、引水陂坝2座、引水隧洞、输水线路等。
黄章水库建成后,通过与铁联水库联合调度,向兴业城区供水,同时分担马坡水库受水区的供水压力,并减轻受水区的需水负荷要求。黄章水库以供水为主,主要向兴业城区供水,设计供水规模为8.37万m³/d,多年平均供水量2280万m³,黄章水库工程总投资约6.98亿元。
2.蕉林水库
蕉林水库坝址位于龙潭镇蕉林村龙潭河支流蕉林河上,坝址集雨面积147.5km²,正常水位28.50m,总库容1196万m³,兴利库容711万m³,枢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闸坝、加压泵站、输水管道、上坝道路、进库公路及水库管理房等。蕉林水库主要向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供水,日供水规模10万m³,总投资7.9亿元。
3.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供水水源规划
为解决龙潭产业园近中期发展用水问题,规划建设龙潭产业园供水水源工程(包括新建南流江提水工程、吉水至龙潭产业园(白平片区)供水工程、老虎头水库至龙潭产业园(龙潭片区)供水工程等3个子项目(不含新建蕉林水库及蕉林水库至伟业水厂(二期)供水工程),规划总投资10.28亿元。其中:
(1)老虎头水库至龙潭产业园供水工程。老虎头水库正常蓄水位66.10m,总库容1.25亿m³,兴利库容5030万m³,灌溉面积7.92万亩,规划老虎头水库向白平片区日供水规模10万m³。输水管道总长15.6km(含支管1.3km)。输水管道从位于老虎头八副坝后的虎头加压泵站接出,在白平片区东面进入园区,沿园区规划道路将水输送到热电联厂附近,管道在进入园区处接出支管输水至白平规划水厂。
(2)南流江提水工程及吉水至龙潭产业园供水工程。南流江提水工程规划供水规模18.3万m³/d,在南流江绿湖村建设抽水泵站抽水,通过2km长的输水管道将水输入解放水库,从解放水库南面库尾建设放水塔、输水隧洞,通过14km长的输水隧洞,将水输送至蕉林河上游的吉水村附近,再建设吉水加压泵站将水加压后通过11.4km长的吉水至龙潭产业园(白平片区)输水管道输送至龙潭产业园(白平片区)规划园区范围。根据《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总体方案(广西部分)》,规划远期2035年龙潭产业园用水缺口由引郁入北工程或引水入玉工程解决。
4.鸡冠水库扩容工程。鸡冠水库位于博白县城北面的博白镇,正常蓄水位80.76m,总库容558万m³,属小(1)型水库,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1.00m,总库容为1418万m³,新增有效库容678万m³。鸡冠水库本身集雨面积11.05km²,为增加入库水量,建设充粟水库与鸡冠水库连通工程,每年可由充粟水库向鸡冠水库补水。鸡冠水库扩容后作为博白城区应急备用供水水源,同时改善灌溉面积为77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主、副坝进行加高扩建,抬高正常蓄水位增加兴利库容,新建取水口及引水、输水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
5.北流市楼梯滩水库工程。北流市楼梯滩水库位于新圩镇覃冲村,水库控制集雨面积32km²,总库容1350万m³。水库枢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力坝及配套设施、输水管道等,楼梯滩水库主要向北流市新圩镇、大里镇、玉州区大塘镇及高铁新城供水,项目总投资4.5亿元。
6.北流市大门垌水库工程。北流市大门垌水库位于隆盛镇深龙村,水库控制集雨面积43.1km²,总库容1600万m³。水库枢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重力坝及配套设施、输水管道等,大门垌水库主要向新丰镇、隆盛镇及六麻镇供水及灌溉,项目总投资3.5亿元。
7.分水水库(扩容)。分水水库位于北流市大坡外镇分水村附近,坝址位于六华河上游,分水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供水、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分水水库控制集雨面积38.5km²,正常蓄水位227.55m,总库容904万m³,有效库容505.6万m³,规划扩容分水水库为中型水库,扩容后总库容1300万m³,分水水库扩建后向大坡外镇及清水口工业园区供水和农田灌溉,工程估算总投资1.5亿元。
8.陆川县陆透水库扩容工程。陆透水库现状为一座以供水、灌溉为主的小(1)型水库(按中型水库管理),水库总库容889万m³,为解决陆川城区近中期用水及九洲江生态补水需求,拟将陆透水库扩建成中型水库,扩容后总库容1200万m³,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2.1km²,外引水集雨面积6.22k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主、副坝加高扩建,抬高正常蓄水位增加兴利库容,并将拟建的小(1)型石硖水库水库纳入陆透水库扩建工程,为城区供水及九洲江生态补水服务。增设生态放水设施,新建取水口以及输水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
9.六林水库。六林水库位于福绵区成均镇六林村,坝址控制集雨面积11.3km²,枢纽建筑物由主坝、副坝、输水设施等组成,六林水库作为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调蓄水库,向福绵城区及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应急供水,初拟水库总库容5000万m³,工程估算总投资6.0亿元。
10.中流水库。中流水库位于福绵区樟木镇上中村,坝址控制集雨面积14km²,水库枢纽由拦河坝及放水设施等组成,初拟水库兴利库容850万m³,总库容1300万m³,中流水库主要向福绵机场、装配产业园及周边区域供水,工程估算总投资4亿元。
11.玉林市苏烟水库扩容工程。苏烟水库位于玉州区大塘镇苏烟村,清湾江的二级支流邓江上游,是一座以农业灌溉及城市供水并重,兼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苏烟水库集雨面积14.7km²,水库总库容1934万m³,有效库容1535万m³。以苏烟水库为水源的城北水厂设计日供水规模10万m³/d,年设计供水规模为3650万m³/a,现状实际苏烟水库向城北水厂日供水规模为14.5万m³/d,年供水量5293万m³。大坡水库位于苏烟水库北面,坝址位于兴业县小平山镇大坡村,距离苏烟水库库尾约6km(直线距离),水库集雨面积19.1km²,原设计灌溉面积1.8万亩,实际灌溉面积0.8万亩。大坡水库兴利库容854万m³,经水量平衡计算,大坡水库在不影响小平山和卖酒两个镇供水及大坡水库灌区灌溉用水的前提条件下,每年约有1000万m³的余水可用于城区供水。三和水库位于玉林市玉州区大塘镇三和村,集雨面积3.85km²,总库容467万m³,有效库容356万m³,苏烟水库与三和水库最近处相隔1km,为解决苏烟水库蓄水能力不足,拟建设苏烟水库至三和水库连通隧洞,增加调节库容。大坡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13m,苏烟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39.2m,两者之间有73.8m的水头差,通过铺设长约6.5km管道,依靠重力流大坡水库水可自动流进苏烟水库。规划建设大坡水库至苏烟水库输水管道、三和水库至苏烟水库连通工程,对苏烟水库进行扩容,估算总投资约3.5亿元。
12.玉林大容山水库扩容工程。大容山水库本身集雨面积21.1km²,引水集雨面积67.84km²,水库正常水位397.0m,有效库容1745万m³,总库容2124万m³。大容山供水系统由大容山高垌水库、东线引水渠及2座小型水库、西线引水渠及4座小型水库三部分组成,引水渠道由于年久失修,崩塌、老化,渗漏严重。规划对35.9km引水渠进行防渗加固处理,对渠系建筑物更新配套30座(处),项目实施后,大容山水库每年的入库水量增加1800万m³,大容山水库现状正常蓄水位397.0m,现状实际运行水位在395.0m左右,拟抬高大容山水库正常水位至400.0m,恢复、增加有效库容约500万m³,使大容山达到完全多年调节水库,工程估算总投资2.5亿元。
13.寒山水库扩建工程。寒山水库位于玉林市城北街道西岸村,水库总库容1510万m³,有效库容为1118万m³。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库。寒山水库由一库、二库组成。寒山水库一库集雨面积5.3km²,一库外引集雨面积5.4 km²,二库集雨面积4.51km²,寒山水库从清湾江支流大良江陈旺村处建拦河坝引水入库,外引集雨面积29km²。规划寒山水库外引水源工程拟从车陂江支流鸦桥江上游兴业县卖酒镇党州村处拦河坝上游打一隧洞引水至大良江,然后通过引水渠引入寒山水库,从而实现从鸦桥江上游引水至寒山水库,增加寒山水库水源。引水入库后,加高一库主、副坝,把一库作为专用人饮用水水源水库,二库则考滤作为灌溉水源,从而充分发挥水库功能,解决水库周边10多万城乡居民用水安全问题,工程估算总投资2.5亿元。
14.平梨水库水库(扩容)。现状平梨水库位于容县石寨镇,控制集雨面积14.3km²,正常蓄水位111.60m,总库容621万m³,属小(1)型水库,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1.9m,总库容为1120万m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大坝、新建引水隧洞、铺设引水管道等,平梨水库扩建后作为容县城区的备用水源,同时向石寨镇及周边村屯供水和农田灌溉,工程估算总投资3.6亿元。
15.充粟水库引水工程。充粟水库引水工程新建放水隧洞和放水塔,放水隧洞全长1.331km,新建输水管道4条,其中充粟水库至新建水厂输水管道为主管线,全线长8.687km,新建水厂至鸡冠水库输水管道全线长3.6km,新建水厂至马塘村输水管道全线长4.5km,新建水厂至新码头水厂取水口输水管道全线长2.0km,新建净水厂1座,主要向博白县城供水,估算总投资约29952.84万元。
16.旺桑水库。旺桑水库位于北流市民乐镇茶垌村,民乐河支流茶垌河上,坝址控制集雨面积10.3km²,水库枢纽由拦河坝及放水系统组成,水库总库容1200万m³。向民乐镇、民安镇及工业园区、附近农村供水,及茶垌、民乐等村屯灌溉,估算总投资57500万元。
17.解放水库扩建工程。解放水库位于博白县菱角镇菱角村,南流江支流龙潭河下游,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6.8km²,水库正常水位54.50m,设计洪水位56.25m,校核洪水位57.01m,总库容0.1450亿m³,兴利库容0.0673亿m³,死库容0.0272亿m³。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68万亩,坝后电站装机55kw,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发电、养鱼和防洪等综合利用工程。拟对水库进行扩建,增加有效库容850万m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大坝、新建放水设施、铺设引水管道等,向龙潭产业园供水和农田灌溉供水。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0万元。
18.大罗垌水库。大罗垌水库位于北流市新丰镇大罗垌村,新丰河支流上,坝址控制集雨面积21.8km²,水库枢纽由拦河坝及放水系统组成,水库总库容1200万m³,主要向新丰镇、隆盛镇、六麻镇供水和农田灌溉供水,项目估算总投资56300万元。
(四)新建、扩建小(1)型水库
1.石硖水库
石硖水库坝址位于大桥镇陆透村石夹自然村,沙田河上游支流南田河上,坝址处控制集雨面积6.22km²,石硖水库是一座以供水及生态补水为主的小(1)型水库。水库建成后,通过引水隧洞引水至陆透水库,拟联合向陆川县城南水厂供水,其供水对象为陆川县新城区、大桥镇区、以及镇区周边村屯;同时在枯水期补充九洲江流域生态用水需求。本工程的建成,对陆川县城区年供水量196万m³,对九洲江流域年生态补水量65万m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08.0m,死水位为190.50m,总库容165万m³,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
2.六潘水库。六潘水库位于陆川县沙坡镇六潘村,工程由拦河坝、供水管道等组成。水库正常水位为270.0m,兴利库容120.1万m³,总库容150.8万m³。六潘水库主要功能为向沙坡镇供水,同时作为榕江河上游的调节库,枯水期放水到榕江河,再通过下游榕江水闸向九洲江流域补充生态用水。工程建成后向沙坡镇及周边农村供水,新增供水量154万m³/年;枯水期对下游生态补水量为84.6万m³,项目估算总投资8200万元。
3.龙潭水库(扩容)。龙潭水库位于陆川县横山镇石塘村,工程由拦河坝、输水管道等组成,水库正常水位由195m提高到212m,总库容156万m³,新增库容97万m³。向横山镇及附近农村供水,新增供水量120万m³/年;枯水期对下游九洲江生态补水量为70万m³。
4.新旺水库。新旺水库位于陆川县滩面镇新旺村,工程由大坝、放水设施等组成,总库容116万m³。向下游新旺村供水,设计供水量60万m³/年,设计灌溉面积800亩。
5.那雷水库。那雷水库位于博白县大坝镇,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隧洞、输水管道等组成,水库正常水位为61.0m,兴利库容94.3万m³,总库容128.9万m³。向大坝镇那雷村供水,新增供水量26万m³/年;改善灌溉面积900亩。
6.新榕水库(扩容)。新榕水库位于博白县宁潭镇,工程由拦河坝、输水管道等组成,扩建后总库容186万m³,新增库容105万m³。向宁潭镇及附近农村供水,新增供水量90万m³/年;枯水期对下游九洲江生态补水量为50万m³。
7.罗星水库。罗星水库位于博白县英桥镇,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组成,水库正常水位为85.0m,兴利库容70万m³,总库容112万m³。向英桥镇及附近农村供水,新增供水量20万m³/年;改善灌溉面积1500亩。
8.那奎水库工程。那奎水库位于博白县宁潭镇白均村那奎自然村,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5.0m,死水位为62.0m,兴利库容600万m³,总库容700万m³,水库供水对象为对文地镇、宁潭镇那奎村以及周边村屯供水,年供水量为720万m³,枯水期对下游九洲江生态补水量为350万m³,改善灌溉面积1000亩。
(五)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1.南流江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及水利工程(高铁新城水利项目)
(1)项目任务为:一是通过新建玉北湖水闸、改建大六陂水闸,建设形成玉北湖、创意湾湖;二是对玉林高铁新城规划区内南流江上游的六洋河、支流白鸠江、滑石河河道全面进行整治,提高河段的防洪能力,营造良好水环境,同时结合考虑休闲、景观、生态等功能;三是利用玉北湖、南流江及两侧绿化带构成的城市滨水休闲空间,打造一条南流江文化生态走廊。
(2)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对高铁新城内的南流江河段进行综合治理,通过在南流江上游的六洋河、支流白鸠江、和滑石河汇合口新建玉北湖水闸,形成玉北湖,正常水位90.5m,闸坝采用2孔25×5m的钢坝型式。同时对大六陂闸坝(现有红石湾电站闸坝)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水位由85.3m提高到88.0m,改建后闸坝采用2孔25×5m的钢坝型式。南流江河道治理长度1.7km。对现石仁塘改造成创意湾湖区,并与玉北湖连通。玉北湖核心区湖面面积约41hm²;二是对高铁新城规划区内南流江上游的六洋河、支流白鸠江和滑石河河道进行全面整治,整治长度25.6km,其中白鸠江整治长度8.7km,六洋河整治长度7.8km,滑石河整治长度9.1km;整治内容包括新建防洪堤、两岸护岸,河道清淤等。总投资约13.58亿元。
2.博白县南流江生态河道综合治理(江南水环境治理)工程
博白县南流江生态河道综合治理(江南水环境治理)工程规划目标为建设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一库两江三湖”线性滨江公园系统。“一库两江三湖”中的一库为江南水利枢纽工程,两江是南流江及支流乌豆江,三湖分别是木垌湖、崇鱼坡湖、大田湖。通过建设江南水利枢纽,营造博白城区水环境、滨水绿道与水岸空间将“一库两江三湖”的城市居民休憩空间连接起来,使城市滨水空间成为连接生态休闲的纽带,形成集人工库(湖)、人工湿地、水上旅游、游憩观赏、健身休闲、文化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滨水公共开放性带状公园。江南枢纽集雨面积2805km²,正常水位49.5m,坝长182m,最大坝高15m,壅水高度5.5m,项目总投资约19.23亿元。
(六)防洪抗旱减灾工程
1.广西主要支流北流河容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
容县城区防洪整治工程分城北区和城南区两个防洪排涝封闭区设防。城北区防洪体系主要由绣江左岸堤防和杨湾河堤防组成。城南区防洪体系主要由绣江右岸堤防、南宁河堤防组成。项目总投资约2.59亿元。
①绣江左岸堤防:绣江左岸堤防始于上游邓公塘附近,止于下游杨湾汇河口。新建防洪堤长0.325km;新建防汛道路长0.376km。新建护岸长3.23km。
②杨湾河堤防工程:杨湾河整治河段始于上游泗登桥,止于下游杨湾河与绣江汇合口处。新建左岸防洪堤起点位于泗登桥处,终点位于鸭公塘处,长2.736km;右岸起点位于泗登桥处附近,终点位于杨湾河和绣江汇合口磨刀湾附近,长2.735km。新建左岸岸坡防护长3.04km,新建右岸岸坡防护长2.75km。
③绣江右岸堤防工程:新建防洪堤三段,新建防洪堤总长2.701km。分别为:绣江右岸教堂段防洪堤,长0.885km;大桥堤段,长1.075km;绣江右岸南门段防洪堤,长0.741km。
新建护岸四段,分别为:绣江右岸大华村外河屯至周界垌段护岸,长2.65km;绣江右岸耀英塘至教堂段护岸,长1.18km;绣江右岸南光村至南宁河口段护岸,长0.20km。绣江右岸容城电站至磨刀湾段护岸,长1.29km,新建护岸合计总长5.32km
④南宁河堤防工程:南宁河整治河段始于万盛雅都小区前公路桥涵,止于南宁河与绣江汇合口附近,整治河段总长为1.233km,新建左段防洪堤长176.00m。新建两岸护岸总长2.466km。
2.广西主要支流北流河北流市城区段防洪整治工程
北流河北流市城区防洪整治工程主要由河东、河西两个防洪区组成,其中河西防洪区由圭江左岸防洪工程和西河防洪工程组成,河东防洪区由圭江右岸防洪工程组成。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
①圭江左岸防洪工程:圭江左岸防洪工程范围从圭江三桥至圭江电站止。新建圭江二桥至圭江三桥左岸护岸,长2.185km;新建望夫山至圭江闸坝段左岸护岸,长0.59km。
②西河防洪工程:西河防洪工程范围从西河河口至玉容公路桥河段至。新建两岸防洪堤长0.977km,下游接已建堤防,上游接玉容公路形成封闭,沿堤线结合城市排水规划布置3座排涝涵闸。
③河东防洪区:河东防洪区为圭江右岸防洪工程,防护范围从圭江三桥至圭江电站止。新建圭江二桥上游侧右岸护岸,长0.73km;新建计生站至圭江电站段防洪堤长4.14km,上游接已建堤防,下游接圭江电站形成封闭,沿堤线结合城市排水规划布置4座排涝涵闸。
3.玉林城区防洪整治工程(玉容公路茂林桥至马鞍山段)
玉林城区防洪治理工程(玉容公路茂林桥至马鞍山段)左岸防洪堤从玉容公路茂林桥左侧起,往下游至车田桥左侧,右岸防洪堤从玉容公路茂林桥右岸起,往下游至长望村委会龙湾坡处,治理河道总长6.7km,左右岸新建防洪堤总长10.6km,新建穿堤建筑物共17座,其中新建排涝涵闸7座,新建灌溉排水涵10座,项目总投资1.91亿元。
4.玉林城区防洪整治工程(玉公路桥至车陂江口段)
玉林城区防洪治理工程(公公路桥至车陂江口段)防洪堤从玉公公路桥开始,往下止于车陂江口船埠桥,治理河段长度7.96km,新建防洪堤长14.29km、护岸长1.18km,河道疏浚长0.62km,沿堤(岸)共布置排洪涝涵5座、过水涵洞14座、生态放水闸1座、跨河交通桥1座、步级62座、连接路9处等,项目总投资约2.25亿元。
5.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博白县城区河段)
广西重点独流入海河流南流江防洪治理工程(博白县城区河段)治理总长度13.24km,新建防洪堤12.68km及附属建筑物,项目总投资约1.78亿元。
6.南流江博白县菱角镇防洪整治工程
南流江博白县菱角镇防洪整治工程主要治理左岸,整治河段上至菱角镇新加村山脚,下至菱角圩镇大岭头公路桥,南流江菱角镇河段进行河道整治7.0km,项目总投资约1.3亿元。
7.南流江博白县沙河段防洪整治工程
南流江干流治理河长7km,南流江左岸护岸6km,右岸护岸3.6km,南流江支流大仁河治理河长1.5km,堤防1.3km,护岸1.5km,总投资约1.0亿元。
第四节 实施安排
(一)“十四五”投资规模
玉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按照类别分为供水安全、防洪安全、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工程、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水监管5大类,根据“十四五”期间中央和广西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规模及其在建规模结转情况,以及“十四五”期间水利规划发展目标、主要建设任务和总体布局,结合玉林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收入情况、投融资情况以及分析未来可能增加的投资渠道及可能采取的投融资政策,在确保“十三五”续建重点项目建设投资的前提下,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结合“十四五”时期新开工项目的筛选,综合平衡,本次规划“十四五”期间投资为253.19亿元。
根据项目分类,“十四五”规划投资分布情况为:供水安全工程“十四五”投资72.4亿元,占“十四五”规划总投资的28.6%;防洪安全工程投资为57.71亿元,占“十四五”总投资的22.8%;乡村振兴水利基础工程投资为92.56亿元,占“十四五”总投资的36.6%;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26.46亿元,占“十四五”总投资的10.5%;水监管投资为4.06亿元,占“十四五”总投资的1.6%。玉林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投资见表8.4-1,分年度投资成果见表8.4-2。


(二)资金筹措
根据玉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期间确定的项目的性质,依据有关政策和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筹措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玉林市实际情况,确定玉林市“十四五”规划水利项目实施所需建设资金筹措方案为:
以防洪、灌溉、农村饮水安全为主的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农村人饮、山洪灾害等项目,中央资金部分争取按80%左右考虑;对既有防洪、灌溉等公益性任务,又有城市供水、发电等经营性功能的准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中央资金部分按50%左右考虑;对其他水利部已明确中央投资比例的项目,按既定比例执行;对小水电、城市供水等经营性项目,建设资金以自筹为主。
按照中央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投资政策,结合地方资金配套能力,充分利用各级政府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研究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性水利基金收费政策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持作用;同时为保证水利投资稳步增长,使用金融性资金,用好中央出台的财政贴息的金融债券政策、抵押补充贷款和过桥贷款政策,争取更多中央政策性贷款用于水利建设;建立健全PPP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利用好水价机制、政策性贷款、财政补贴等政策,稳定水利投资增长。
(三)实施安排
优先安排供水保障、防洪排涝、水生态修复、水利信息化问题突出领域和区域的重大项目;充分考虑中央投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和社会融资能力,坚持“先急后缓,分步实施”,合理安排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实施条件成熟、地方积极性较高的项目;已列入广西“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符合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兴边富民等战略总体要求的项目;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技术经济指标较好,建设用地和移民搬迁难度不大,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前期工作充分的项目。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规划项目主要包括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农村水利、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
(一)主要有利影响
规划实施后,可有效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可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推进洪水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提高重点地区和重点城市的防洪标准,改变中小河流日益严峻的防洪形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可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初步形成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布局,逐步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程度;农村水利工程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将有效保护饮用水水源地,逐步遏制地下水超采,改善重点地区水土流失状况和重点城市、重点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质量。
(二)主要不利影响
规划实施也可能对局部带来一些不利环境影响。水利工程的建设对其所在的水体水文情势、水质、水资源、水生态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整治河道、加固堤防、筑坝建库和大规模引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将改变河流、湖泊的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对库区水质等产生影响,引起库区富营养化,对供水安全有潜在不利影响;水库下泄低温水对下游农业灌溉、生态环境(主要是鱼类的生长)会产生一定影响;部分供水工程使水库下游河流流量大量减少,对下游水文情势影响很大,甚至可能影响下游河道的生态环境用水及原有用水户的用水。水库淹没和工程用地将会压覆破坏一些植被,造成一定生物量和生产力的损失,水库淹没和水文情势的改变可能会影响部分产卵场,水库等工程大坝的阻隔将影响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给这些鱼类在生长和繁殖上带来不利影响。同时规划中大中型水库、跨流域调水等水利工程建设都具有淹没及占地多、移民数量大的特点,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均会造成不利影响。规划中的项目建设施工期将产生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人群健康等方面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规划与《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广西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珠江流域综合规划》《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广西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玉林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规划和区划规划总体上是协调和一致的,另外规划中所列的工程点选址时已经尽量避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鱼类三场等环境敏感区域;在具体项目设计阶段应进一步核实环境敏感区涉及情况,在工程确实需要涉及敏感区域的情况下,应通过工程方案优化和有效的环保措施尽量减免对敏感区域的影响。
第三节 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各类工程的论证与选址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和“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和生态空间保护要求,并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不利影响,可通过以下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
(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
依法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根据环保批复和环境保护设计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满足“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同时,要依法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和地下水系统的保护。在水资源配置中,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维护河流合理流量,维持湖库和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所有建设项目污染物应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重点水源工程建议全区各地政府及时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
(三)生态环境与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加强对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
规划项目应尽量避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尤其避免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等法律红线;在工程确实需要涉及敏感区域时,应通过优化工程方案减少、减轻环境敏感区的受影响范围和程度,通过有效的环保措施尽量避免和减缓对敏感区域的影响。
规划项目应尽量避开重要鱼类产卵场、洄游场等,避免由于规划的实施而对广西的渔业资源造成重大危害。规划中拟建的大中型水库工程,应设置鱼类洄游通道,或者建设鱼类增殖站进行人工放养鱼苗。对于水温稳定分层型水库,应设置表层取水口,采取分层取水措施,以减缓下泄低温水对下游的影响,满足坝址下游生态、农田灌溉的水温要求。
(四)施工区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各项工程施工期间,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废水、废气、噪声的排放,并通过采取絮凝沉淀处理实现达标排放或禁排等措施避免施工期施工废水的排放对周围水环境质量的影响,通过采用湿式作业法施工,施工场地布置远离居民点等措施减少废气、噪声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水库淹没、工程用地及移民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涉及的水库淹没和工程用地应尽量少占耕地、林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和自然林地,对不可避免的占用应尽量进行恢复;应做好移民安置工程的生态环境设计,加强对移民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以免其肆意开荒、毁林造成环境破坏;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维护移民合法权益。
(六)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大中型水库存在人群健康隐患,应在库底清理的基础上对库区进行严格卫生消毒整治,同时加强各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并广泛开展有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预防和控制库区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流行。
(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第四节 综合评价结论
规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改善河道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职称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方案综合考虑了玉林水资源保护区和生态环境特征,统筹协调了主要河湖生态保护与开发治理的关系,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要求。规划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立足于解决现有涉水生态环境问题,在优先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前提下,实施重大水源和引调水工程,有助于预防水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环境风险,对维护玉林“山清水秀生态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规划工程实施不可避免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与资源利用上限,采取相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将不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从环境角度分析,规划方案总体合理可行。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实施
为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应建立规划实施进展跟踪分析和目标考核制度,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建立和落实“十四五”规划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将规划实施进展和目标绩效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措施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责任分工,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要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优先保障前期工作经费、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切实发挥政府在水利改革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水安全领域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本规划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政策及重大项目。各级水利部门要全力发挥主体作用,水利、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各有关部门要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推动工程建设,强化水事管理,加快推进水安全保障各项工作。加强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的衔接,新增规划项目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项目建设预留资源条件。地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河湖长制,加强组织推动,落实规划实施工作责任。
第二节 加强政策支持
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优先保障资金、用地等需求。加大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和管理投入。尽快形成公益性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的制度性安排,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投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水利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水量分配、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落实工程建设进度主体责任。加强水政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完善执法责任制,逐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第三节 保障资金投入
充分利用国家把水利摆在九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之首的有利形势,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加大对玉林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地方财政水利投入职责,明确各级政府水利投入与财政支出的合理比例。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贴息的金融债券政策,探索运用贷款贴息、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基金、PPP等多种方式,构建稳定、多元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多层面、多渠道筹措落实水利建设资金。加强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计稽查和绩效评价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节 强化项目管理
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逐项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重大水利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水量分配、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和建设进度,落实工程建设进度主体责任,形成“在建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
第五节 严格监督考核
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实施进展监测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考核,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加强信息跟踪反馈,及时了解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严格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考核制度,开展水资源管理、河长制考核评估、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提升规划的适应性。加强资金监管职责,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规划实施监管,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遵章办事,按律而行,保障规划实施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1.玉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汇总表
2.玉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分布图
文件下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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