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评选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成立,设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军用供应站、玉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玉林市军队离休退休休养所、玉林市自主择业与转业军官服务中心、玉林市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368.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0.4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08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59%。
(二)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8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5%。
(三)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8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8.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7.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62.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17%。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2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9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26.88万元减少22.18万元,同比下降82.51%。
1.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4.18万元,下降60.76%,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减少一般性开支。
2.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2万元,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1辆,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3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费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减少一般性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7.64万元,主要用于陵园管护维修。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3330.47万元。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3330.4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1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80.2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3.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2.73%;分散采购预算55.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1.04%。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52.9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1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8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5.9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详见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为:详见附件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制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以及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实施。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评选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监督检查全市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3月成立,设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军用供应站、玉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玉林市退役军人医院、玉林市军队离休退休休养所、玉林市自主择业与转业军官服务中心、玉林市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368.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0.4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083.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59%。
(二)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84.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5%。
(三)住房保障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1.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58.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8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8.1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9.6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7.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62.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7.17%。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2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9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7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26.88万元减少22.18万元,同比下降82.51%。
1.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2.7万元,同比减少4.18万元,下降60.76%,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减少一般性开支。
2.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2万元,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务用车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总数1辆,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3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费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减少一般性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7.64万元,主要用于陵园管护维修。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3330.47万元。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3330.4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1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80.2万元,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13.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2.73%;分散采购预算55.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1.04%。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52.97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11.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8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7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5.9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详见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为:详见附件3。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