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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职能: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 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 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5) 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燃气(含管道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6)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7) 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8) 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9) 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0) 按权限负责城市维护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的使用计划的拟订、上报批准并予以实施;归口管理城建专项资金,负责制订年度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1) 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 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
(1)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报监手续,实施质量、安全、节能监督,向政府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完成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助自治区总站编制和解释本市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定额)、计价规则等计价依据;收集和发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及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的管理工作;对我市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管理,协助建设厅完善造价员考试、注册、培训、验证制度管理;负责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所编制、审查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墙改与节能建筑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缴拨、核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扶持和引导我市新型墙材企业生产与技改;负责砖瓦窑炉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工作,淘汰落后砖瓦窑炉生产工艺和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墙改与淘汰落后产能行政执法检查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基本职能:负责管理玉林市城区自来水水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和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用水的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节水器具推广应用;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按国家和自治区及玉林市的有关规定征收城市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制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用水节水规划及年度计划、城市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执法检查;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基本职能:受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国家及地方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宣传、贯彻;起草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的调查登记;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协助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及听证工作,草拟房屋征收公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负责参与核定、管理使用、核拨征收补偿安置费、征收工作经费;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起草征收补偿决定和强制执行申请等工作;负责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参与全市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信访接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稳定因素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市辖县、区(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履行原市拆迁办公室的相应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燃气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审核玉林市燃气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供应网点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燃气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对燃气设施、供应网点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等;制定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市辖县(市、区)燃气行业进行安全及技术检查和指导;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燃气管理工作。
(7) 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负责全市建安劳保费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实施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收取拨付调剂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劳保费的使用进行了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编报劳保费收支报表、业务经费预决算表;负责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劳保管理机构汇报工作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预算单位10个。其中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住房保障科 (玉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玉林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科学技术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另设机关党委。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138.08万元,同比减少27,466.93万元,下降89.75%。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138.08万元,同比减少27,466.93万元,下降89.75%。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2,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9.08万元,同比减少2,169.91万元,降低43.5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9.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4%,同比增加199.0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用于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19.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18%,同比增加124.1万元,增长6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系统。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8%,同比增加68.06万元,增长90.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系统。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29%,同比减少237.94万元,下降14.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9%,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5.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资及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69.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33%,同比减少2,326.19万元,下降77.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69.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31%,同比减少1,664.3万元,下降42.3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07.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46%,同比减少797.55万元,下降34.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出去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划转进来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多。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72%,同比减少902.74万元,下降57.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出去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划转进来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2%,同比增加35.99万元,增长70.93%。主要原因是同比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9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45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15.93万元增加0.52万元,同比增长3.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据一样,无变化,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8.45万元,同比增加3.02万元,增长55.62%,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8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23.81%,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实有车辆总数4辆,玉林市机关事务局委托我局管理的车辆数2辆。2020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总编制数减少,预算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据一样,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29万元,同比减少25,297万元,下降98.72%,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及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 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8.9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89.31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239.13万元,同比减少24529.64万元,下降91.64%。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174.6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7.12 %;分散采购预算6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88%。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3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15.06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86.7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5.9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47.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15.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一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压实环保治理责任,抓好污染治理;四是做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五是推动建筑产业创新,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六是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七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为:2020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约3600户(以自治区下文为准)。
玉林市房屋安全鉴定、新建房屋白蚁防治项目绩效目标为:一是玉林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签订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协议20宗,白蚁预防项目建筑面积150万㎡;二是玉林市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受理申请房屋安全鉴定60宗,鉴定房屋面积8万㎡。
局机关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为: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各项工作紧紧围绕2020年度重大活动项目进行。扎实稳妥推进市委市政府所要求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形象,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关塘垌周转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为:关塘垌周转房1#、2#封顶,进入装修阶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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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职能
1.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职能:
(1)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2)承担推进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 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 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5) 研究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燃气(含管道燃气)、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6) 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
(7) 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8) 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9) 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10) 按权限负责城市维护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的使用计划的拟订、上报批准并予以实施;归口管理城建专项资金,负责制订年度城市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11) 开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2) 承办玉林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
(1)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基本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监督;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报监手续,实施质量、安全、节能监督,向政府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报告;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实施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完成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协助自治区总站编制和解释本市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消耗量标准(定额)、计价规则等计价依据;收集和发布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指标及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司法鉴定工作;负责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的管理工作;对我市获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人员进行管理,协助建设厅完善造价员考试、注册、培训、验证制度管理;负责对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所编制、审查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墙改与节能建筑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我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负责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缴拨、核退;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扶持和引导我市新型墙材企业生产与技改;负责砖瓦窑炉及砼砌块工艺设备登记备案工作,淘汰落后砖瓦窑炉生产工艺和设备;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墙改与淘汰落后产能行政执法检查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墙改与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基本职能:负责管理玉林市城区自来水水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和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组织实施工业用水的水平衡测试工作;组织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节水器具推广应用;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按国家和自治区及玉林市的有关规定征收城市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制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用水节水规划及年度计划、城市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申报审核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执法检查;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基本职能:受市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国家及地方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的宣传、贯彻;起草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开展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的调查登记;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拟订征收补偿方案,协助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征求意见及听证工作,草拟房屋征收公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负责参与核定、管理使用、核拨征收补偿安置费、征收工作经费;负责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起草征收补偿决定和强制执行申请等工作;负责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配合有关部门对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参与全市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信访接待,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不稳定因素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对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市辖县、区(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履行原市拆迁办公室的相应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燃气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审核玉林市燃气企业和本行政区域内供应网点的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根据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燃气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对燃气设施、供应网点的日常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等;制定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对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市辖县(市、区)燃气行业进行安全及技术检查和指导;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燃气管理工作。
(7) 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基本职能:负责全市建安劳保费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实施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收取拨付调剂工作;负责对建筑企业劳保费的使用进行了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编报劳保费收支报表、业务经费预决算表;负责向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劳保管理机构汇报工作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直属预算单位10个。其中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设标准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市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玉林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住房保障科 (玉林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玉林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玉林市重点工程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科学技术科、人防指挥通信科、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另设机关党委。
三、此公开预算数据为本部门汇总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3,138.08万元,同比减少27,466.93万元,下降89.75%。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138.08万元,同比减少27,466.93万元,下降89.75%。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22,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9.08万元,同比减少2,169.91万元,降低43.5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类,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9.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4%,同比增加199.0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用于玉林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19.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18%,同比增加124.1万元,增长63.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系统。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8%,同比增加68.06万元,增长90.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玉林市人防执法监察支队并入住建局系统。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4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29%,同比减少237.94万元,下降14.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56.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9%,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5.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玉林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工资及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和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669.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33%,同比减少2,326.19万元,下降77.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了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69.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31%,同比减少1,664.3万元,下降42.3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07.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46%,同比减少797.55万元,下降34.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出去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划转进来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多。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74.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9.72%,同比减少902.74万元,下降57.2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出去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划转进来机构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多。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82%,同比增加35.99万元,增长70.93%。主要原因是同比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9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45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15.93万元增加0.52万元,同比增长3.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据一样,无变化,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8.45万元,同比增加3.02万元,增长55.62%,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此项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预算经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8万元,同比减少2.5万元,下降23.81%,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务用车编制数4辆,实有车辆总数4辆,玉林市机关事务局委托我局管理的车辆数2辆。2020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此项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车辆总编制数减少,预算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据一样,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29万元,同比减少25,297万元,下降98.72%,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及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
六、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 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9,190.18万元,同比减少37,399.71万元,降低80.27%,主要是由于:2020年部门预算与去年相比减少城市综合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市直廉租公租住房项目预算、城市建设项目经费预算及劳保费经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8.9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89.31万元,增长42.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2,239.13万元,同比减少24529.64万元,下降91.64%。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174.6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7.12 %;分散采购预算6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88%。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37.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15.06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86.71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5.96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47.8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15.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0年,我部门按照财政预算要求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对所有预算额度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部门预算项目、所有的专项资金都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0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一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压实环保治理责任,抓好污染治理;四是做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五是推动建筑产业创新,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六是抓好房地产市场监管;七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为:2020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约3600户(以自治区下文为准)。
玉林市房屋安全鉴定、新建房屋白蚁防治项目绩效目标为:一是玉林市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签订白蚁预防公共服务协议20宗,白蚁预防项目建筑面积150万㎡;二是玉林市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受理申请房屋安全鉴定60宗,鉴定房屋面积8万㎡。
局机关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为:扎实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各项工作紧紧围绕2020年度重大活动项目进行。扎实稳妥推进市委市政府所要求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形象,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
关塘垌周转房改造项目绩效目标为:关塘垌周转房1#、2#封顶,进入装修阶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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