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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拟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和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履行文化行政执法督察职责,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
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负责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7、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驻玉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和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8、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9、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全市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13、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14、领导玉林人民广播电台、玉林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共有直属(财政拨款)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玉林市图书馆、玉林市群众艺术馆、玉林市博物馆、玉林市出版物审查鉴定中心、玉林人民广播电台、玉林市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电视台、玉林市演出公司。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公共文化科、出版发行与版权管理科、网络视听节目与电影管理科、艺术与文物科、宣传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科技事业科、规划财务科、安全保卫科、政策研究科、机关工委、监察室 共1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11人(含财政拨款直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8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50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事业在职229人,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4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2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退休人员2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2.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退休人员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3.玉林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事业编制1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退休人员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4.玉林市图书馆。事业编制5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1人。
5.玉林市群众艺术馆。事业编制2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退休人员4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9人。
6.玉林市博物馆。事业编制4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退休人员7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5人。
7.玉林市演出公司。事业编制2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退休人员22人。
8.玉林市出版物审查鉴定中心。事业编制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退休人员9人。
9.玉林人民广播电台。事业编制4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8人,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1人。
10.玉林电视台。事业编制120人,编制内现实有人员107人,退休人员2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9人。
11.玉林市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站。事业编制3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066.04万元,同比增加300.64万元,增长3.0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59.03万元,同比增加2921.82万元,增长49.21%。
上年结余收入1073.01万元,同比减少1694.13万元,下降61.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973.84万元,同比减少1397.74万元,下降58.94%;其他结转99.17万元,同比减少296.39万元,下降74.9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006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76%,同比减少864.82万元,降低10.83%;项目支出294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24%,同比增加1165.46万元,增长65.5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8111.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8%,同比增加2859.89万元,增长54.4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3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0%,同比增加2859.89万元,增长54.4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2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2%,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3.0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1%,同比增加17.01万元,增长9.7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12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76%,同比减少864.82万元,下降10.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52.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52%,同比增加2276.35万元,增长104.5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9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6.42%,同比减少2888.33万元,下降76.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同比减少252.84万元,下降76.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94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24%,同比增加1165.47万元,增长65.56%。其中:
资本性支出预算2763.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88%。
对企业补助支出预算1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12%。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5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43万元, 项目支出2715.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62.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文新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文新广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农家书屋长效管理、古籍普查保护工程、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支出等。
事业运行759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92万元,项目支出2635.80万元。主要用于10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文新广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1.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10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8.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109.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92.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10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3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5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94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59.42万元减少3.48万元,同比下降5.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0.49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2.38%,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3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33.43万元,同比增加2.02万元,增长6%,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含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29辆,实有车辆总数14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7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16万元,同比增加1542 万元,增长82.2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4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3234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1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63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新广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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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拟订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管理全市性的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和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履行文化行政执法督察职责,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
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负责拟订全市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7、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驻玉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和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8、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9、负责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及应急广播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全市印刷复制行业的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13、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14、领导玉林人民广播电台、玉林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共有直属(财政拨款)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2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市艺术创作研究所、玉林市图书馆、玉林市群众艺术馆、玉林市博物馆、玉林市出版物审查鉴定中心、玉林人民广播电台、玉林市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定额事业单位分别是:玉林电视台、玉林市演出公司。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公共文化科、出版发行与版权管理科、网络视听节目与电影管理科、艺术与文物科、宣传管理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科技事业科、规划财务科、安全保卫科、政策研究科、机关工委、监察室 共15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员编制总数为411人(含财政拨款直属单位),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383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50人,其中行政在职21人,事业在职229人,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41人。具体情况如下:
1.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28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3人,退休人员26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2.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2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退休人员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3.玉林市艺术创作研究所。事业编制1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3人,退休人员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4.玉林市图书馆。事业编制54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2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1人。
5.玉林市群众艺术馆。事业编制26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退休人员45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9人。
6.玉林市博物馆。事业编制4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退休人员7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5人。
7.玉林市演出公司。事业编制2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0人,退休人员22人。
8.玉林市出版物审查鉴定中心。事业编制9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退休人员9人。
9.玉林人民广播电台。事业编制4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38人,退休人员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1人。
10.玉林电视台。事业编制120人,编制内现实有人员107人,退休人员23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9人。
11.玉林市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站。事业编制3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066.04万元,同比增加300.64万元,增长3.0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59.03万元,同比增加2921.82万元,增长49.21%。
上年结余收入1073.01万元,同比减少1694.13万元,下降61.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973.84万元,同比减少1397.74万元,下降58.94%;其他结转99.17万元,同比减少296.39万元,下降74.9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006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2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76%,同比减少864.82万元,降低10.83%;项目支出294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24%,同比增加1165.46万元,增长65.5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8111.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58%,同比增加2859.89万元,增长54.46%。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332.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0%,同比增加2859.89万元,增长54.46%。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223.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2%,同比增加6.62万元,增长3.05%。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192.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1%,同比增加17.01万元,增长9.7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12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76%,同比减少864.82万元,下降10.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52.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52%,同比增加2276.35万元,增长104.5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93.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6.42%,同比减少2888.33万元,下降76.9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5.9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7%,同比减少252.84万元,下降76.9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94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24%,同比增加1165.47万元,增长65.56%。其中:
资本性支出预算2763.2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88%。
对企业补助支出预算18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12%。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85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43万元, 项目支出2715.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62.5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文新广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4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文新广局机关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文化广播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农家书屋长效管理、古籍普查保护工程、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支出等。
事业运行759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8.92万元,项目支出2635.80万元。主要用于10个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文新广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1.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10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18.5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109.7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192.4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10个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1.33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5.5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94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59.42万元减少3.48万元,同比下降5.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100%,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20.49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下降2.38%,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35.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33.43万元,同比增加2.02万元,增长6%,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玉林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含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29辆,实有车辆总数14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局属7个事业单位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16万元,同比增加1542 万元,增长82.2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41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3234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19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63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文新广局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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