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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委政法委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02 11:21     来源:市委政法委员会     作者: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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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玉林市委政法委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玉林市委政法委基本职能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政治稳定以及社会安定的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5.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市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市各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和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9.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10.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11.及时向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反映重大情况,汇报工作,完成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基本职能

参与拟定、修订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信息网络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24小时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和分流处理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信息和网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提供重大事件或重大活动现场第一手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组织、指导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信息、网络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培训;及时完成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委政法委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委政法委、玉林市610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法学会。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

1.玉林市委政法委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调研室、宣传与网络管理科。

2.玉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本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有:综治一科、综治二科。

3.玉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有:维稳协调科和信息督查科。

4.玉林市610办挂靠本委管理,内设综合协调科。

5.玉林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委挂牌办公,负责玉林市辖区内铁道线的护路联防工作。

6.玉林市法学会由本委代管。内设办公室(会员部)。

7.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由本委管理。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委政法委机关编制31名,现有干部职工27人;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编制5人,现有干部4人;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编制5名,现有干部职工5人。另聘用人员10人,抽调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614.894万元,同比增加161.0443万元,增长1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4.894万元,同比增加161.0443万元,增长11%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614.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同比增加150.268万元,增长38%;项目支出106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同比增加10.87万元,增长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42.6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同比增加119.9652万元,增长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77.6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同比增加13.5274万元,增长21%。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48.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同比增加12.998万元,增长34%。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6.4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同比增加14.5534万元,增长4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47.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同比增加150.268万元,增长3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4.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同比增加173.606万元,增长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同比增加32.38万元,增长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同比减少55.722万元,下降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6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同比增加10.87万元,增加1%。其中: 

  其他支出1067.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14.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514万元, 项目支出1067.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49.8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7.3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委政法委为完成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任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平安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有以下几项:网格化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在我市建设网格化提升工程;市防范处理邪教办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市护路办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综治专项经费7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平安玉林活动;教育攻坚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和转化邪教人员工作经费;无邪教创建活动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其他业务费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社会创新管理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创新管理工作;反邪教网上斗争“431”阵地建设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反邪教网上斗争“431”建设;市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对“法学会课题研究经费”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玉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工作;玉林市政法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及维护费4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政法舆情监控系统和网络指挥中心日常维护。

  事业运行25.3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8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5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33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29.02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7.20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46.41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1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5.89万元,增加2.02万元,同比增加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升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3.61万元,同比减少0.28万元,下降7%,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今年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节省“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受公车平台委托管理2辆车,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总数2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增减0万元。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公车平台委托我委管理2辆公车以及物价上涨,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89.11万元,同比减少103.27万元,下降13%。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689.11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614.894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89.1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349.8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玉林市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格.xls.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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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2018年

    2018年玉林市委政法委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8-02-02 11:21     来源: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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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玉林市委政法委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玉林市委政法委基本职能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政治稳定以及社会安定的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全市政法部门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5.组织、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6.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市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全市各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7.组织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和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9.组织、协调、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10.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的工作。

    11.及时向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反映重大情况,汇报工作,完成市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基本职能

    参与拟定、修订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信息网络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24小时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上传下达和分流处理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信息和网络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提供重大事件或重大活动现场第一手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组织、指导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方面工作的信息、网络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培训;及时完成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委政法委共有直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玉林市委政法委、玉林市610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法学会。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

    1.玉林市委政法委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监督室、调研室、宣传与网络管理科。

    2.玉林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本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有:综治一科、综治二科。

    3.玉林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委合署办公。内设机构有:维稳协调科和信息督查科。

    4.玉林市610办挂靠本委管理,内设综合协调科。

    5.玉林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委挂牌办公,负责玉林市辖区内铁道线的护路联防工作。

    6.玉林市法学会由本委代管。内设办公室(会员部)。

    7.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由本委管理。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玉林市委政法委机关编制31名,现有干部职工27人;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编制5人,现有干部4人;玉林市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编制5名,现有干部职工5人。另聘用人员10人,抽调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614.894万元,同比增加161.0443万元,增长1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4.894万元,同比增加161.0443万元,增长11%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614.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同比增加150.268万元,增长38%;项目支出106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同比增加10.87万元,增长1%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442.6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同比增加119.9652万元,增长9%。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77.68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同比增加13.5274万元,增长21%。 

      (3)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48.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同比增加12.998万元,增长34%。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6.4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同比增加14.5534万元,增长4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47.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同比增加150.268万元,增长3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4.84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同比增加173.606万元,增长5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9%,同比增加32.38万元,增长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同比减少55.722万元,下降9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067.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同比增加10.87万元,增加1%。其中: 

      其他支出1067.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14.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7.514万元, 项目支出1067.3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49.8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7.3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玉林市委政法委为完成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任务、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平安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有以下几项:网格化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在我市建设网格化提升工程;市防范处理邪教办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市护路办专项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综治专项经费7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平安玉林活动;教育攻坚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和转化邪教人员工作经费;无邪教创建活动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无邪教创建活动;其他业务费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运转;社会创新管理专项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创新管理工作;反邪教网上斗争“431”阵地建设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反邪教网上斗争“431”建设;市法学会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加大对“法学会课题研究经费”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玉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政法信息网络指挥中心工作;玉林市政法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及维护费4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政法舆情监控系统和网络指挥中心日常维护。

      事业运行25.3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88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55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0.33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经费29.022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经费1.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7.205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按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46.41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1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61万元,比2017年初预算5.89万元,增加2.02万元,同比增加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减0万元,升降0 %,主要用于:随同市委和政府出国(境)团组考察学习费用,计划安排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3.61万元,同比减少0.28万元,下降7%,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其他地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今年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节省“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根据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核定,受公车平台委托管理2辆车,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车辆总数2辆,2018年共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核查业务过程中为解决同城相关人员的交通问题等所需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相关费用,同比增减0万元。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的原因是公车平台委托我委管理2辆公车以及物价上涨,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89.11万元,同比减少103.27万元,下降13%。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分散采购预算689.11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

    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1614.894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89.1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6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349.87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委机关为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直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玉林市委政法委预算公开表格.xls.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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