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和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全文公开渠道为: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本年度报告工作联系方式: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玉林市二环北路168号,邮编:537000,电话:0775—2818952)。
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0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保密专项检查,确保保密审查职责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监督保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组织、协调、指导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 “五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市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委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了玉林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玉林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通过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通过多种形式、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需要。一是确保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为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要求各科室及时清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使广大群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自觉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积极加强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建设、及时向相关单位报送政府信息材料,确保我委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丰富公开内容,保证群众能及时查阅。三是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印发办事指南,以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监督情况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委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对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玉林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我委功能定位,我委严格对照有关材料,认真查阅资料,组织人员对行政权力事项梳理进行了全面清理,在我委门户网站于2020年4月1日更新公开《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责一体汇聚表》。每周定期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中的行政许可信息,认真做好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施清单实时动态调整工作,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更新调整,认领划拨,对外公开,方便了广大市民网上查询市卫生健康委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及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
(二)公开招投标信息情况
严格做好阳光招投标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督促各招标人在法定媒体公开招标公告、答疑澄清、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1 | 148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6 | -2 | 71 |
行政强制 | 1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1214.8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虽取得了明显的进
步,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工作人员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管理维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委将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加大业务知识的学
习和培训;并借助网站、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完善长效机制,提高执行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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