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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保险,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2023-08-22 09:20     来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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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

(一)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流产、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包括异位妊娠、母胎血型不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ELLP综合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病、产后出血(休克)、羊水栓塞(DIC)、子宫破裂、产褥期感染、产褥期乳腺炎、葡萄胎、羊膜腔感染综合征等。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的支付标准?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的支付标准


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①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②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按照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参保缴费人均缴费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的计发时间?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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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生育保险,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2023-08-22 09:20     来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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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1)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范围?

    (一)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流产、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包括异位妊娠、母胎血型不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ELLP综合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病、产后出血(休克)、羊水栓塞(DIC)、子宫破裂、产褥期感染、产褥期乳腺炎、葡萄胎、羊膜腔感染综合征等。

    生育保险待遇项目的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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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如何发放?

    ①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企业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②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按照职工生育当月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参保缴费人均缴费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的计发时间?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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