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
(二)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
随子女居住的老年人;
(三)异地工作: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时间在3个月以上,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的员工;
(四)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
(五)转诊转院备案: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的患者;
异地就医备案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1份;
(二)《玉林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三)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2.异地居住:提供居住证明(本人或所投靠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任选其一);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3.异地工作: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4.异地急诊: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急诊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四)参保单位集中办理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办理。
转诊转院备案
(一)当地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
(二)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转诊转院备案原则上由转出医院直接办理(不需要参保人员到前台办理)。如转院治疗超过3个月,凭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疾病证明材料(如入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答:不需要,参保人备案成功后可在就医地所有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备案手续如何办理?备案进度如何查询?
①玉林医保公众号办理
关注“玉林医保”,点击菜单 “玉林医保” 中的 “我要办”,选择左下方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按照操作步骤办理即可。


②医保网厅办理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 >>>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 >>>选择“事项办理进度查询” ;

答: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手续,一定要记住:
①先备案,备案开始时间一定要早于住院时间,备案时间晚于住院时间会降低报销比例!会降低报销比例!会降低报销比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②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住院,参保人出院结算时只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进行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一同结算。
答:只要就医地开通了普通门诊业务,就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
答: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不再支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故在参保地急诊住院治疗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除外。
答:①咨询就医地,是否将生育费用纳入异地结算;②已纳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提示:生育津贴仍需回参保地报销。
答: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是会降比例报销!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遇到问题由医药机构处理,必要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协助处理,请注意留存出现问题时系统报错的提示图片。
咨询电话:0775-2671061 2671831
非市本级参保人员请到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一)异地安置退休: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
(二)异地居住:异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比如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
随子女居住的老年人;
(三)异地工作: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时间在3个月以上,比如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的员工;
(四)异地急诊:异地居住、探亲、旅游等时间不超过3个月,因急诊住院;
(五)转诊转院备案:限于技术等原因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统筹地区外就医的患者;
异地就医备案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1份;
(二)《玉林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1份;
(三)按不同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2.异地居住:提供居住证明(本人或所投靠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任选其一);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3.异地工作: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4.异地急诊: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提供急诊住院材料(急诊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四)参保单位集中办理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自助办理。
转诊转院备案
(一)当地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
(二)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转诊转院备案原则上由转出医院直接办理(不需要参保人员到前台办理)。如转院治疗超过3个月,凭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疾病证明材料(如入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答:不需要,参保人备案成功后可在就医地所有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备案手续如何办理?备案进度如何查询?
①玉林医保公众号办理
关注“玉林医保”,点击菜单 “玉林医保” 中的 “我要办”,选择左下方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按照操作步骤办理即可。


②医保网厅办理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 >>>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网厅">>>点击“我要查” >>>选择“事项办理进度查询” ;

答: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手续,一定要记住:
①先备案,备案开始时间一定要早于住院时间,备案时间晚于住院时间会降低报销比例!会降低报销比例!会降低报销比例!!!(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②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住院,参保人出院结算时只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地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进行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一同结算。
答:只要就医地开通了普通门诊业务,就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
答: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不再支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故在参保地急诊住院治疗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除外。
答:①咨询就医地,是否将生育费用纳入异地结算;②已纳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提示:生育津贴仍需回参保地报销。
答: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是会降比例报销!

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中遇到问题由医药机构处理,必要时联系医保经办机构协助处理,请注意留存出现问题时系统报错的提示图片。
咨询电话:0775-2671061 2671831
非市本级参保人员请到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