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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高杉)2月8日,记者从玉林市医保中心获悉,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等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开始我市调整基本医疗个人账户计入办法。3月30日前,在市医保中心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要完成申报。
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年中新参保人员按参保时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新成立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申报方式有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网上申报可以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选择“单位服务”→选择“更多服务”→选择“网上经办”→选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等。现场申报则到市医保中心一楼参保登记科,现场导出工资基数申报表模板,填写完善后,将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从2023年开始,我市调整基本医疗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人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均于每个月月末按月划拨。其中,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调整至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2022年度玉林市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即82.9元/人·月。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退休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申报其公补缴费基数。
原标题: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调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黄冰 通讯员 高杉)2月8日,记者从玉林市医保中心获悉,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等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开始我市调整基本医疗个人账户计入办法。3月30日前,在市医保中心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及职工要完成申报。
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上年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年中新参保人员按参保时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新成立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申报方式有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网上申报可以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选择“单位服务”→选择“更多服务”→选择“网上经办”→选择“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等。现场申报则到市医保中心一楼参保登记科,现场导出工资基数申报表模板,填写完善后,将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一楼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从2023年开始,我市调整基本医疗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人员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均于每个月月末按月划拨。其中,参保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调整至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2022年度玉林市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即82.9元/人·月。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退休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养老金申报其公补缴费基数。
原标题: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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