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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和认证不动产电子证照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0〕25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经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在市本级范围内进一步加快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
2023年7月1日起,市本级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不动产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金融机构申请的抵押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正式抵押登记,业务办结后均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再缮发纸质证书或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可凭申领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证照领取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登录玉林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手机APP”客户端或PC端,即可申领查看电子证照。当事人如确有需要使用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可到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民之窗自助打印。
三、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自助办理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借助玉林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全流程网上自助办理、全流程不见面智能审批,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
在申领和使用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部,咨询电话:0775-283018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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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金融机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和认证不动产电子证照的通知》( 玉政办发〔2020〕25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经市自然资源局同意,在市本级范围内进一步加快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范围
2023年7月1日起,市本级登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不动产首次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金融机构申请的抵押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正式抵押登记,业务办结后均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不再缮发纸质证书或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续,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可凭申领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证照领取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登录玉林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手机APP”客户端或PC端,即可申领查看电子证照。当事人如确有需要使用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可到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市民之窗自助打印。
三、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自助办理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借助玉林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全流程网上自助办理、全流程不见面智能审批,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
在申领和使用过程中,若有疑问,可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部,咨询电话:0775-2830180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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