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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玉林市)

(第31批 2021年5月21日)

2021-05-21 21:43     来源:玉林市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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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X202105120001

平政镇北河村上垌队三六养猪场(位于上垌队三六林场)养猪数量达1万头。该养猪场占用农田,修建在圭江河水源发源地,养猪场经常将生猪粪便排到三六河,污染河流,给三六河流域的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平政镇北河村上垌队三六养猪场(位于上垌队三六林场)养猪数量达1万头”情况部分属实。
北河养殖有限公司共有14栋猪舍,共约5450㎡,不满足养殖1万头猪的面积要求。目前仅有7栋猪舍在养殖,现存栏大小猪共1300头。
(二)关于群众反映“该养猪场占用农田,修建在圭江河水源发源地,养猪场经常将生猪粪便排到三六河,污染河流,给三六河流域的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占用农田问题。经现场核查,北河养殖公司已经和北河村以及镇南村相关村民签订有33.5亩用地租赁合同,其中猪场建设占地为32.5亩,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该养殖场用地范围内林地占用3.32亩,其它草地面积29.16亩,农田1亩。该公司养殖场占用1亩农田,但未在此修建建筑物,未纳入养殖建设用地。
2.关于在圭江水源发源地修建问题。经现场核查,圭江水源发源地在北流市平政镇东北部的上梯村石城猫山麓,并不在平政镇南部北河村,上梯村距离北河村12.6公里,该养猪场未修建在圭江水源发源地。
3.关于养猪粪便排到三六河,污染河流,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投诉所反映的三六河中的一段位于该养殖场下游的北河村上垌组,三六河的河水由多个方向的水汇聚而成,只有少量的水来自该养殖场方向。该养殖场养殖废水均经过沼气池(约442㎡)处理后,回到沼液池收集,大部分用作该养殖场种植的林木灌溉,有少部分养殖废水排入鱼塘,鱼塘内的塘水约占该鱼塘容积的2/3,水体呈暗绿色。在鱼塘的北面小路路底下发现一条水泥管道,管道口有鱼塘塘水外排到山间溪流的痕迹,排出的污水水体轻微浑浊,未见有异味,水流量较小,对山间溪流产生一定污染。由于该养殖场的储液池没有用东西遮挡,下雨天会有少量污水溢出,储液池周边没有进行密封处理,存在渗漏现象。
该养殖场下游最近的村民聚居点为北河村上垌组,直线距离约700米,大部分使用井水或山泉水。2021年5月11日市疾控中心到现场取北河村上垌组螺丝坑、北河村上垌组灯照坑山泉水各1份,5月14日出检测结果,水样PH为6.22(标准值为6.5-9.5),PH偏低可能为地质土壤影响及处于枯水期的原因,水样其他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该养殖场之前存在部分养殖污水外排通过山间溪流流入河流,对群众生活产生轻微影响,但该河流主要以灌溉为主,不影响村民农业生产。

部分属实

(一)北流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5月12日要求北河养殖有限公司封堵外排口,5月14日该公司已完成外排口封堵,封堵后,将养殖废水引入沼气池进行处理,同时,确保沼气池和储液池不能外渗,杜绝外排行为。
(二)平政镇政府于2021年5月10日要求北河养殖有限公司在5月25日前对储液池用木板或石棉瓦遮盖好,四周彻墙硬化防护,防止渗漏。
(三)由平政镇政府、北流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做好后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阶段性办结


2

X2GX202105110031

北流市北流镇环城村18组人社局和国税局后,有人养鸭子,养殖粪便乱排放,环境卫生脏乱差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5月15日,现场核实时,该养殖户搭建的简易棚舍已于5月10日被北流镇政府拆除;目前剩余9羽鸭放养在房屋周边,养殖粪便随意排放外环境,周边环境卫生较差。

属实

责令整改。
北流镇政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已于2021年5月15日责令养殖户将剩余的9羽鸭转移,不得在此继续养殖。同时,由养殖户立即清理房屋周边残留的养殖粪便,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该工作已于5月15日完成整改。

已办结


3

X2GX202105110013

玉林市北流市北流河沿江北路131号附近河段有水葫芦,有人散养活禽及养鱼,造成水质受污染。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今年以来,北流市成立了专业打捞队伍,投入了大量的机械加大对水葫芦的打捞力度,特别是在遇强降雨将上游水葫芦冲到城区河段时,会加大打捞力度,确保北流河河段内不出现大面积水葫芦。目前圭江北流城区段水葫芦大部分已清除,河面仍存在少量水葫芦。2021年5月15至16日,经现场核查,沿江北路131号附近河段有少量水葫芦。
(二)现场核查时,沿江北路131号附近河道内养殖有14只鸭子;养鸭旁边有2个养鱼网箱(业主不明),每个网箱约8平方米,经工作组将网箱打捞起来察看,网箱中不存在养鱼现象;该河道对面(六地坡村)有1个网箱,属六地坡村民所有。在河道内养殖活禽和网箱养鱼对北流河水质有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一)由北流市水利局在2021年5月16日安排打捞队伍对北流河河道的水葫芦进行打捞。目前,北流河河道水面的水葫芦已打捞干净。
(二)由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沿江北路131号屋主在2021年5月17日前将养殖在河道中的鸭子及养殖设施全部搬离,并要求网箱归属人在5月23日前拆除网箱并搬离河道。目前,河道内的鸭子已搬离,网箱正在拆除中。
下一步,市工作组对该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4

X2GX202105110003

博白县松旺镇垃圾堆放场规划不合理,垃圾中转站设置在河边,下雨天垃圾污水直接冲刷进河里,污染河流。

博白县

土壤

1.松旺镇垃圾中转站属于正规运营的污垃项目,有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设选址意见书》和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白县松旺镇垃圾转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该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站房总建筑面积230平方米,日转运垃圾40吨。垃圾转运站现由松旺镇人民政府负责,松旺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监管。松旺镇的垃圾中转站与污水处理厂同建在蕉林河附近,属封闭式管理,垃圾中转站每天将垃圾打包压缩后转运旺茂镇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再将垃圾进行焚烧发电。
2.博白县松旺镇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区周边建有污水收集沟,下雨时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全部能收集回流到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垃圾中转站没有生活垃圾堆存的现象,也没有发现该垃圾中转站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现象。

部分属实

1.由松旺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垃圾中转站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废水的收集和接入旁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工作。
2.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已办结


5

X2GX202105110042

玉林市玉州区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不到50米处,有两三个养鸡场,散养有鸡约三万只。养鸡场鸡屎的臭味让住户无法忍受。这些鸡场离寒山水库排水渠不够100米,下雨天把鸡屎冲到水渠,这条水渠是直接排到清湾江的,严重影响了南流江的水质。

玉州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5日下午,由城北街道联合玉州区自然资源局、玉州区农业农村局、玉州区水利局、寒山水库管理所等单位组成的玉州区工作组到寒山水库库区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根据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州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玉区政办2019[16]号)文件内容,寒山水库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一)举报“玉林市玉州区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不到50米处,有两三个养鸡场,散养有鸡约三万只”基本属实。经调查,玉州区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周边有3家养鸡场,分别是:周某林养鸡场,距离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约50米,原养有9000羽鸡,两天前已经售卖了6000只,剩余3000只羽鸡;周某坤养鸡场,距离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约50米,养的鸡刚出栏,暂未养有鸡;周某伟养鸡场,距离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约200米,养有24000羽鸡。
(二)举报“养鸡场鸡屎的臭味让住户无法忍受”部分属实。经了解,为减少粪便臭气的产生,各养鸡场、养鸭场都有在饲料里添加益生菌,效果比较明显。养鸡场产生的粪便由第三方公司上门将鸡粪收集、装袋收走用于制作有机肥,一般10到15天清理一次。现场检查时,工作组人员没闻到有十分难闻的气味,但闻到鸡身上存在的动物异味,所以养殖场内及养殖场附近可以闻到一些异味。
(三)举报“这些鸡场离寒山水库排水渠不够100米,下雨天把鸡屎冲到水渠,这条水渠是直接排到清湾江的,严重影响了南流江的水质”不属实。经调查,养鸡场的鸡舍为防雨屋顶,地面已经用水泥硬化,基本上做到了防雨水冲洗、防地面渗漏。养鸡场产生的粪便是干粪,有第三方公司上门将鸡粪收集、装袋收走用于制作有机肥,一般10到15天清理一次,粪便不会随着流入水库或江河污染水质。且3家养鸡场与排水渠的距离均超出200米,即使在下雨天,鸡粪便也无法随雨水冲流到排水渠。寒山水库的水体属于农业灌溉用水,其水体的流经过程为:东庆江—仁东江—清湾江—南流江,非直接流入清湾江和南流江,水库距离南流江干流有15公里。根据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25日采样检测结果,寒山水库的水质符合农业灌溉用水的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工作组要求水库周边各养殖户要控制好养殖规模、在饲料中按要求添加益生菌、及时清理鸡鸭舍、及时清运粪便,降低臭味污染。下一步将跟踪督促落实。

阶段性办结


6

X2GX202105110015

玉林市北流市北流镇甘村村委会对面徐四早餐店,油烟污染,有异味。

北流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属实。
2021年5月14日—16日期间,经现场核实,该店没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在烹饪食品时有一定油烟污染现象,且经营时有一定的异味。5月15日,该餐饮店已停止营业,经询问店主,店主徐某同表示计划将铺面出租,不再经营餐饮。5月16日,市工作组再次到现场核查,该店已停止营业,部分餐饮经营设施也已搬离。

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北流镇政府、市城管监督局将继续开展巡查,切实维护好居民周边的环境卫生。

已办结


7

X2GX202105110052

1.古城镇北豆村石场开采,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该石场就地洗沙,洗沙产生的泥水到处乱排,导致周边基本农田无法正常耕种。2.在383县道新塘面附近有家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到附近的鱼塘里,导致鱼塘呈黑褐色。鱼塘被污染的水通过地下渗漏到旁边的鹤地水库污染水库水质。

陆川县

水,生态

(一)关于“古城镇北豆村石场开采,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北斗仙峰嶂脚石场已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现场检查也没有发现生产污水、废泥、废石渣等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核查,发现其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陆川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对该石场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关于“该石场就地洗沙,洗沙产生的泥水到处乱排,导致周边基本农田无法正常耕种”的问题部分属实。北豆仙峰嶂脚石场建设有洗砂生产线一条,生产原料为自家石场的石粉、表土等,产品为建筑用砂,年产量3万吨。2021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时,石场未进行生产,洗砂场内污水沉淀水塘,水质清澈,未发现洗砂废水外排现象,地表水排水口下游未发现泥浆水污染农田的现象,农田正常耕作,作物生长正常。
(三)关于“在383县道新塘面附近有家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到附近的鱼塘里,导致鱼塘呈黑褐色”的问题基本属实。陆川三同养殖场通过工艺处理后,有部分污水不定时通过管道排放到丘某猛承包的鱼塘(红伟堤坝),用于养殖渔业使用。在鱼塘近距离观测,鱼塘颜色呈淡黄绿色、无异味。
(四)关于“鱼塘被污染的水通过地下渗漏到旁边的鹤地水库污染水库水质”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丘某猛承包的鱼塘(约260亩,靠近九洲江支流北豆河一边的塘坝距离北豆河约4米,鱼塘不外排),四周是用泥土为基础修筑的塘坝,塘内未硬化,塘坝上面已经硬化作村内道路使用,其余三面是泥土构造,现场塘坝未见渗漏。已取水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该鱼塘存在已久,因常年受到水的浸泡,塘坝土质有可能疏松,塘坝底部存在渗漏的可能。

部分属实

责令整改。
(一)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对古城北豆仙峰嶂脚石场越界开采案件的查处。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督促该矿山业主严格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二)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陆川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古城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石场合法经营,如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由古城镇人民政府、陆川生态环境局责令陆川三同养殖场2021年6月15日前将污水排放到鱼塘的管道进行拆除,严禁该养殖场将污水排入鱼塘。
(四)由古城镇人民政府、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偷排、外排、直排。要求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8

X2GX202105110016

玉林市北流市第三中学对面新香里饮食店油烟污染,门前有污水,有异味。

北流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属实。
2021年5月15日,经现场核实,新香里饮食店未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在烹饪食品时,存在油烟直排外环境现象;且该店在店铺门口安装有两个水龙头用于洗菜洗碗等,洗菜洗碗的部分废水直接倒在店铺门口周边,有一定的异味。

属实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15日对新香里饮食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5月22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不得油烟直排;同时,拆除门口的水龙头,不得乱倒污水。下一步,将跟踪督促落实。

阶段性办结


9

X2GX202105110014

北流市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污水横流,杂草丛生,水体漂浮垃圾。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2021年5月14日至15日,经现场核查,西河的独竹开发区精通富贵新城至沿江北路河口沿线均建设有污水管,其中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的生活污水已纳入城区污水管网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调查时未发现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存在污水横流的情况,但发现2户人家内的一楼厨房污水及二楼部分生活污水通过管道直排西河(其一楼卫生间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西河的河床有些许水草,未发现有杂草丛生的情况;水面有少量落叶和垃圾,主要是个别群众环保意识不高,将零星垃圾丢入河道。

基本属实

责令整改。                    (一)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15日对排污水的2户居民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2户居民将直排入西河的污水截污纳入一楼卫生间的污水管网,禁止排入西河,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北流市水利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17日组织人员对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进行垃圾清理工作,保持河道清洁。
(三)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镇政府、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市水利局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河道垃圾漂浮未及时清理情况,马上安排工作人员打捞;同时,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居民的清洁环境。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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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督边改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玉林市)

    (第31批 2021年5月21日)

    2021-05-21 21:43     来源:玉林市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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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GX202105120001

    平政镇北河村上垌队三六养猪场(位于上垌队三六林场)养猪数量达1万头。该养猪场占用农田,修建在圭江河水源发源地,养猪场经常将生猪粪便排到三六河,污染河流,给三六河流域的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平政镇北河村上垌队三六养猪场(位于上垌队三六林场)养猪数量达1万头”情况部分属实。
    北河养殖有限公司共有14栋猪舍,共约5450㎡,不满足养殖1万头猪的面积要求。目前仅有7栋猪舍在养殖,现存栏大小猪共1300头。
    (二)关于群众反映“该养猪场占用农田,修建在圭江河水源发源地,养猪场经常将生猪粪便排到三六河,污染河流,给三六河流域的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占用农田问题。经现场核查,北河养殖公司已经和北河村以及镇南村相关村民签订有33.5亩用地租赁合同,其中猪场建设占地为32.5亩,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该养殖场用地范围内林地占用3.32亩,其它草地面积29.16亩,农田1亩。该公司养殖场占用1亩农田,但未在此修建建筑物,未纳入养殖建设用地。
    2.关于在圭江水源发源地修建问题。经现场核查,圭江水源发源地在北流市平政镇东北部的上梯村石城猫山麓,并不在平政镇南部北河村,上梯村距离北河村12.6公里,该养猪场未修建在圭江水源发源地。
    3.关于养猪粪便排到三六河,污染河流,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投诉所反映的三六河中的一段位于该养殖场下游的北河村上垌组,三六河的河水由多个方向的水汇聚而成,只有少量的水来自该养殖场方向。该养殖场养殖废水均经过沼气池(约442㎡)处理后,回到沼液池收集,大部分用作该养殖场种植的林木灌溉,有少部分养殖废水排入鱼塘,鱼塘内的塘水约占该鱼塘容积的2/3,水体呈暗绿色。在鱼塘的北面小路路底下发现一条水泥管道,管道口有鱼塘塘水外排到山间溪流的痕迹,排出的污水水体轻微浑浊,未见有异味,水流量较小,对山间溪流产生一定污染。由于该养殖场的储液池没有用东西遮挡,下雨天会有少量污水溢出,储液池周边没有进行密封处理,存在渗漏现象。
    该养殖场下游最近的村民聚居点为北河村上垌组,直线距离约700米,大部分使用井水或山泉水。2021年5月11日市疾控中心到现场取北河村上垌组螺丝坑、北河村上垌组灯照坑山泉水各1份,5月14日出检测结果,水样PH为6.22(标准值为6.5-9.5),PH偏低可能为地质土壤影响及处于枯水期的原因,水样其他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该养殖场之前存在部分养殖污水外排通过山间溪流流入河流,对群众生活产生轻微影响,但该河流主要以灌溉为主,不影响村民农业生产。

    部分属实

    (一)北流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5月12日要求北河养殖有限公司封堵外排口,5月14日该公司已完成外排口封堵,封堵后,将养殖废水引入沼气池进行处理,同时,确保沼气池和储液池不能外渗,杜绝外排行为。
    (二)平政镇政府于2021年5月10日要求北河养殖有限公司在5月25日前对储液池用木板或石棉瓦遮盖好,四周彻墙硬化防护,防止渗漏。
    (三)由平政镇政府、北流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做好后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阶段性办结


    2

    X2GX202105110031

    北流市北流镇环城村18组人社局和国税局后,有人养鸭子,养殖粪便乱排放,环境卫生脏乱差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2021年5月15日,现场核实时,该养殖户搭建的简易棚舍已于5月10日被北流镇政府拆除;目前剩余9羽鸭放养在房屋周边,养殖粪便随意排放外环境,周边环境卫生较差。

    属实

    责令整改。
    北流镇政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已于2021年5月15日责令养殖户将剩余的9羽鸭转移,不得在此继续养殖。同时,由养殖户立即清理房屋周边残留的养殖粪便,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该工作已于5月15日完成整改。

    已办结


    3

    X2GX202105110013

    玉林市北流市北流河沿江北路131号附近河段有水葫芦,有人散养活禽及养鱼,造成水质受污染。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今年以来,北流市成立了专业打捞队伍,投入了大量的机械加大对水葫芦的打捞力度,特别是在遇强降雨将上游水葫芦冲到城区河段时,会加大打捞力度,确保北流河河段内不出现大面积水葫芦。目前圭江北流城区段水葫芦大部分已清除,河面仍存在少量水葫芦。2021年5月15至16日,经现场核查,沿江北路131号附近河段有少量水葫芦。
    (二)现场核查时,沿江北路131号附近河道内养殖有14只鸭子;养鸭旁边有2个养鱼网箱(业主不明),每个网箱约8平方米,经工作组将网箱打捞起来察看,网箱中不存在养鱼现象;该河道对面(六地坡村)有1个网箱,属六地坡村民所有。在河道内养殖活禽和网箱养鱼对北流河水质有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一)由北流市水利局在2021年5月16日安排打捞队伍对北流河河道的水葫芦进行打捞。目前,北流河河道水面的水葫芦已打捞干净。
    (二)由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沿江北路131号屋主在2021年5月17日前将养殖在河道中的鸭子及养殖设施全部搬离,并要求网箱归属人在5月23日前拆除网箱并搬离河道。目前,河道内的鸭子已搬离,网箱正在拆除中。
    下一步,市工作组对该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4

    X2GX202105110003

    博白县松旺镇垃圾堆放场规划不合理,垃圾中转站设置在河边,下雨天垃圾污水直接冲刷进河里,污染河流。

    博白县

    土壤

    1.松旺镇垃圾中转站属于正规运营的污垃项目,有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设选址意见书》和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白县松旺镇垃圾转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该垃圾中转站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站房总建筑面积230平方米,日转运垃圾40吨。垃圾转运站现由松旺镇人民政府负责,松旺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监管。松旺镇的垃圾中转站与污水处理厂同建在蕉林河附近,属封闭式管理,垃圾中转站每天将垃圾打包压缩后转运旺茂镇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再将垃圾进行焚烧发电。
    2.博白县松旺镇垃圾中转站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区周边建有污水收集沟,下雨时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全部能收集回流到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再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垃圾中转站没有生活垃圾堆存的现象,也没有发现该垃圾中转站存在污水直排入河的现象。

    部分属实

    1.由松旺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垃圾中转站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废水的收集和接入旁边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的工作。
    2.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已办结


    5

    X2GX202105110042

    玉林市玉州区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不到50米处,有两三个养鸡场,散养有鸡约三万只。养鸡场鸡屎的臭味让住户无法忍受。这些鸡场离寒山水库排水渠不够100米,下雨天把鸡屎冲到水渠,这条水渠是直接排到清湾江的,严重影响了南流江的水质。

    玉州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5日下午,由城北街道联合玉州区自然资源局、玉州区农业农村局、玉州区水利局、寒山水库管理所等单位组成的玉州区工作组到寒山水库库区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根据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州区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玉区政办2019[16]号)文件内容,寒山水库不在禁养区范围内。
    (一)举报“玉林市玉州区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不到50米处,有两三个养鸡场,散养有鸡约三万只”基本属实。经调查,玉州区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周边有3家养鸡场,分别是:周某林养鸡场,距离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约50米,原养有9000羽鸡,两天前已经售卖了6000只,剩余3000只羽鸡;周某坤养鸡场,距离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约50米,养的鸡刚出栏,暂未养有鸡;周某伟养鸡场,距离寒山水库管理所职工住宅小区约200米,养有24000羽鸡。
    (二)举报“养鸡场鸡屎的臭味让住户无法忍受”部分属实。经了解,为减少粪便臭气的产生,各养鸡场、养鸭场都有在饲料里添加益生菌,效果比较明显。养鸡场产生的粪便由第三方公司上门将鸡粪收集、装袋收走用于制作有机肥,一般10到15天清理一次。现场检查时,工作组人员没闻到有十分难闻的气味,但闻到鸡身上存在的动物异味,所以养殖场内及养殖场附近可以闻到一些异味。
    (三)举报“这些鸡场离寒山水库排水渠不够100米,下雨天把鸡屎冲到水渠,这条水渠是直接排到清湾江的,严重影响了南流江的水质”不属实。经调查,养鸡场的鸡舍为防雨屋顶,地面已经用水泥硬化,基本上做到了防雨水冲洗、防地面渗漏。养鸡场产生的粪便是干粪,有第三方公司上门将鸡粪收集、装袋收走用于制作有机肥,一般10到15天清理一次,粪便不会随着流入水库或江河污染水质。且3家养鸡场与排水渠的距离均超出200米,即使在下雨天,鸡粪便也无法随雨水冲流到排水渠。寒山水库的水体属于农业灌溉用水,其水体的流经过程为:东庆江—仁东江—清湾江—南流江,非直接流入清湾江和南流江,水库距离南流江干流有15公里。根据玉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25日采样检测结果,寒山水库的水质符合农业灌溉用水的水质标准。

    部分属实

    工作组要求水库周边各养殖户要控制好养殖规模、在饲料中按要求添加益生菌、及时清理鸡鸭舍、及时清运粪便,降低臭味污染。下一步将跟踪督促落实。

    阶段性办结


    6

    X2GX202105110015

    玉林市北流市北流镇甘村村委会对面徐四早餐店,油烟污染,有异味。

    北流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属实。
    2021年5月14日—16日期间,经现场核实,该店没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在烹饪食品时有一定油烟污染现象,且经营时有一定的异味。5月15日,该餐饮店已停止营业,经询问店主,店主徐某同表示计划将铺面出租,不再经营餐饮。5月16日,市工作组再次到现场核查,该店已停止营业,部分餐饮经营设施也已搬离。

    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北流镇政府、市城管监督局将继续开展巡查,切实维护好居民周边的环境卫生。

    已办结


    7

    X2GX202105110052

    1.古城镇北豆村石场开采,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该石场就地洗沙,洗沙产生的泥水到处乱排,导致周边基本农田无法正常耕种。2.在383县道新塘面附近有家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到附近的鱼塘里,导致鱼塘呈黑褐色。鱼塘被污染的水通过地下渗漏到旁边的鹤地水库污染水库水质。

    陆川县

    水,生态

    (一)关于“古城镇北豆村石场开采,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北斗仙峰嶂脚石场已通过绿色矿山建设验收,现场检查也没有发现生产污水、废泥、废石渣等污染环境的问题。经核查,发现其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陆川县自然资源局正在对该石场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关于“该石场就地洗沙,洗沙产生的泥水到处乱排,导致周边基本农田无法正常耕种”的问题部分属实。北豆仙峰嶂脚石场建设有洗砂生产线一条,生产原料为自家石场的石粉、表土等,产品为建筑用砂,年产量3万吨。2021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时,石场未进行生产,洗砂场内污水沉淀水塘,水质清澈,未发现洗砂废水外排现象,地表水排水口下游未发现泥浆水污染农田的现象,农田正常耕作,作物生长正常。
    (三)关于“在383县道新塘面附近有家养猪场,养殖废水排到附近的鱼塘里,导致鱼塘呈黑褐色”的问题基本属实。陆川三同养殖场通过工艺处理后,有部分污水不定时通过管道排放到丘某猛承包的鱼塘(红伟堤坝),用于养殖渔业使用。在鱼塘近距离观测,鱼塘颜色呈淡黄绿色、无异味。
    (四)关于“鱼塘被污染的水通过地下渗漏到旁边的鹤地水库污染水库水质”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丘某猛承包的鱼塘(约260亩,靠近九洲江支流北豆河一边的塘坝距离北豆河约4米,鱼塘不外排),四周是用泥土为基础修筑的塘坝,塘内未硬化,塘坝上面已经硬化作村内道路使用,其余三面是泥土构造,现场塘坝未见渗漏。已取水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该鱼塘存在已久,因常年受到水的浸泡,塘坝土质有可能疏松,塘坝底部存在渗漏的可能。

    部分属实

    责令整改。
    (一)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加快对古城北豆仙峰嶂脚石场越界开采案件的查处。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督促该矿山业主严格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二)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陆川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古城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石场合法经营,如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由古城镇人民政府、陆川生态环境局责令陆川三同养殖场2021年6月15日前将污水排放到鱼塘的管道进行拆除,严禁该养殖场将污水排入鱼塘。
    (四)由古城镇人民政府、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偷排、外排、直排。要求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阶段性办结


    8

    X2GX202105110016

    玉林市北流市第三中学对面新香里饮食店油烟污染,门前有污水,有异味。

    北流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属实。
    2021年5月15日,经现场核实,新香里饮食店未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在烹饪食品时,存在油烟直排外环境现象;且该店在店铺门口安装有两个水龙头用于洗菜洗碗等,洗菜洗碗的部分废水直接倒在店铺门口周边,有一定的异味。

    属实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15日对新香里饮食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于5月22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不得油烟直排;同时,拆除门口的水龙头,不得乱倒污水。下一步,将跟踪督促落实。

    阶段性办结


    9

    X2GX202105110014

    北流市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污水横流,杂草丛生,水体漂浮垃圾。

    北流市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一)2021年5月14日至15日,经现场核查,西河的独竹开发区精通富贵新城至沿江北路河口沿线均建设有污水管,其中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的生活污水已纳入城区污水管网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调查时未发现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存在污水横流的情况,但发现2户人家内的一楼厨房污水及二楼部分生活污水通过管道直排西河(其一楼卫生间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西河的河床有些许水草,未发现有杂草丛生的情况;水面有少量落叶和垃圾,主要是个别群众环保意识不高,将零星垃圾丢入河道。

    基本属实

    责令整改。                    (一)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15日对排污水的2户居民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2户居民将直排入西河的污水截污纳入一楼卫生间的污水管网,禁止排入西河,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北流市水利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17日组织人员对西河精通小区正门至大鹏医院段进行垃圾清理工作,保持河道清洁。
    (三)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北流镇政府、市城南街道办事处、市水利局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河道垃圾漂浮未及时清理情况,马上安排工作人员打捞;同时,加强环保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居民的清洁环境。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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