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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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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2GX202105070131 |
1.浦北小江水库很多村民进行网箱网袋养鱼,造成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水库周边的大坡村、中坪村、小岭村、上洞口村、平文村、大平坡村、江宁镇四联村委六丰坡村、大平圩村、樟家街村一带水域,很多当地村民进行网箱养殖,河流被严重污染,臭气熏天。3.水库周边养殖场粪便污水外流入水库造成污染。4.周边种植大量桉树,导致水库水位不断下降,桉树根部的黑色污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 |
钦州市浦北县 、博白县 |
水,生态 |
1.小江水库原有网箱养殖户504户,网箱22979个,都没有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全部属于非法养殖。按照《博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合浦水库(博白县辖区)“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告》(博政通【2020】11号),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网箱清拆工作,全部网箱清拆户36户,部分网箱清拆户110户,清拆网箱8233个,截至目前,小江水库还有网箱养殖户468户,网箱14746个。对养殖鲢鱼、鳙鱼的网箱全程不投料,对养殖罗非鱼、黄颡鱼、叉尾鮰、七眼鱼等品种的网箱需要投料,投料养殖对水质有一定影响和污染。经广西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小江水库日均值数据确认,2021年5月1-4日小江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达到Ⅲ类水标准。 |
部分属实 |
1.由县农业农村局、江宁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等相关部门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殖户环境卫生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科学养殖指导,积极指导引导养殖户发展现代生态养殖,实行不投料养殖,减少投料污染。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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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GX202105070138 |
林某为了达到非法霸占社垌队的亚照岭的目的,伙同广西农垦国有桂南农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某钦伪造林权证,私自将亚照岭更改为牛形岭,后又买通博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王某不遵照社垌队的铁板证据强行判给林某。并且该人在此之后于2016年起圈地逾千亩土地建私人山庄,在未经过各村、队的集体同意就私自建起围墙。2018年没有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法律文件,便私自开挖亚照岭,搬走大量泥土。2020年,林某再次组织人员对亚照岭继续开挖,企图挖走整个亚照岭及社垌队集体和个人的其他山岭、水田坡地,开挖面积约数百亩。并且还伙同派出所某些人员,威胁上访村民。 |
博白县 |
生态 |
经核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林某在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大队牛形岭(亚照岭)处,未经林业部门主管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推挖林地取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立行政案件条件,2021年5月8日博白县林业局下达立案调查博林罚立字[2021]第D007号并跟踪落实后续调查情况,并依据立案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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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GX202105070095 |
东平镇塘龙村村支书林某养猪场,占用良田养猪1000头以上,噪声扰民,臭气熏天,粪便未做任何处理,直接从化粪池外排,造成四周农田荒废,土壤变黑,污水直流沟渠,病死猪随意丢弃,危及村民井水饮用水。 |
博白县 |
水,噪音,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东平镇政府于2021年5月8日接到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并于当天对东平镇麟成养殖场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麟成养殖场立行整改,对露天储液池进行加盖,限期三天,5月11日已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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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GX202105070058 |
1.新圩镇南胜村5组村公所斜对面的村道旁有条臭水沟,村里的生活污水往水沟里排,黑臭水体。2.北流市自来水浑浊,呈锈黄色。 |
北流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由新圩镇政府立即对南胜村5组村道旁的沟渠进行清淤、清理垃圾及疏通流水。该段沟渠已于2021年5月9日已清理完成。同时,加快对该段污水管网的铺设工作,在8月10日前将周边农户的生活污水接入家具大街旁的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减少污水直排对外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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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2GX202105070152 |
4月21日向督察组投诉,博白县东平镇新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过程中,产生污水、扬尘等污染,废石、污泥流入山塘、水库、工厂等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4月23日博白县东平镇综合执法大队却向投诉人的加工厂先行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博白县公路局及生态环境局均确定执法大队下达的整改通知反映问题不属实,后投诉人向综合执法队申请复工复产。综合执法队张某队长、东平镇镇长李某洲、县自然资源局李某股长3人互相推诿通知书下达的责任,拒绝企业复工复产。当地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不对三个村屯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环境问题进行查处,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
博白县 |
生态,大气 |
1.经核实,博白县东平镇新兴建筑用花岗岩矿,为露天开采,项目生产废水仅有抑尘用水且全部蒸发损耗,无排放。矿区主要道路均为泥路,车辆过往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
部分属实 |
1.针对东平镇新兴花岗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对企业老板、新兴花岗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博)应急罚〔2021〕1号,罚款23000元;(博)应急罚〔2021〕2号,罚款22000元;(博)应急立〔2021〕5号,罚款505000元。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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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2GX202105070146 |
2021年4月18日反映过博白县兴隆西路垃圾转运站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众健康问题,中央督察组已经把该问题转回当地处理,老百姓非常感谢!但是问题反馈已过十几天,只有县疾控中心人员于4月21日来取“水样”对水井污染检测,而且检测数据不让当事人知道,当事人至今还未收到有关部门处理该“事件”的任何信息。该问题是2014年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和2016年中央督察组交办件(受理编号为450000201806270052),在两次交办件中,当地部门作出虚假答复,上报答复举报问题不属实。希望督促当地政府对该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博白县 |
土壤 |
1.4月20日,牵头部门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在接到案件举报后,4月21日,会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博白生态环境局、博白镇政府、县发改局、县督查绩效办、县疾控中心、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核查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依照自身职能要求正常履职,对举报西城垃圾中转站问题开展调查,并未像举报人所说的只有县疾控中心到位。因是匿名投诉,当天县疾控中心只能根据西城中转站周边的住户实际情况,到有水井住户处进行抽水检测。检测后因交办案件投诉人信息不详,无法告知其检测数据。整改信息通过博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群众可进行查看了解。 |
部分属实 |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县城区各垃圾中转站加强检查监督,要求其严格按照垃圾中转站作业操作规程运行,加强消杀、除臭及污水抽吸工作,确保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提高周边群众的满意度。2.虽然西城垃圾中转站暂时停运,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旧会严格加强监管,每日做好该站环境消毒工作,渗沥液池有污水情况的,及时抽吸。保证在暂时停运期间,按要求开展后续保障工作。如若后续开放西城垃圾中转站,也将按照运行规范严格开展垃圾中转工作。3.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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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GX202105070039 |
上海城小区1栋旁的繁花酒吧,其营业时间为22点到次日凌晨6点,产生的噪声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
玉州区 |
噪音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 |
属实 |
安排属地派出所每晚进行巡查,如发现问题有噪音扰民就对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并责令、警告相关人员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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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2GX202105070150 |
博白宁潭镇庞村岭岗的大型养猪场,将所有养殖粪便,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非法直排,致使山下2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 |
博白县 |
土壤,水 |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型养猪场是廖某理养殖场和刘某敏养殖场(现已租给莫某科养殖),两家养殖场均位于宁潭镇宁潭村上山塘岭岗。现场核查时,发现廖某理养殖场的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后,通过排污管道直排到山坡下约0.5亩的芋苗地消纳,养殖粪污排入的芋苗耕地已堆积有大量的粪污,堆积的面积约100平方米。该养殖场周边的耕地为两个山岭之间狭长的洼地,以前种植稻谷,现在已撂荒多年,耕地上长满杂草。 |
基本属实 |
1.宁潭镇人民政府于5月9日对廖某理养殖场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责令养殖业主在5月14日前,建好100立方米储液池,并清理流入芋苗地的粪污,恢复耕种能力。种植匹配的象草消纳地,对养殖粪污进行有效的资源化利用。对养殖业主的违法排污行为,处2000元罚款。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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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2GX202105070005 |
黄某贵、郑某金承包容县佛子岭红砖厂,非法从区外运输各种有害物质及危险废物合计四万余吨,分别倾倒、处置、填埋于容县佛子岭红砖厂和容县华健页岩砖有限公司厂区内,从中牟取暴利两百多万,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而容县生态环境局在相关投诉的回复中存在包庇隐瞒的行为,容县华健页岩砖有限公司负债累累瀕临破产,而容县环境保护局却为其办理协同处置污泥(一般固废)、技改项目环评,导致该公司长期堆积二万余吨有害物质于其厂区内,其次填埋于容县佛子岭红砖厂的近千吨危险废物长达几个月却称尚未检测出结果。 |
容县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立案查处。2021年3月份容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上述两家企业违法行为按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立案调查。对容县华建页岩砖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拟处罚10万元;对容县佛子岭红砖厂,根据固废监测鉴定结果,依法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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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2GX202105070009 |
督察组进驻以来,反映了马坡镇六平村山背队风力发电站修路破坏植,水土流失防护不到位,导致多次(2019年8月26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9月26日)发生泥石流问题。感谢督察组交办后有地方政府组织人员下来调查,但泥石流堵塞河道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对下一步的工作方案也不了解。 |
陆川县 |
生态 |
据调查,2019年8月、2020年3月、9月三次大雨造成马坡镇六平村山背组一排水沟(实为灌溉用水渠,并非河道,是泥土水渠不是三面光)总长约2千米被泥沙堵塞。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为解决六平村山背组排水沟堵塞问题,当时经与山背组全体村民协商达成协议,同意一次性补偿山背组人民币3万元用于排水沟清淤工作,此款项由山背组村民自行安排处理排水沟清淤。双方于2021年1月30日签订《协议书》,2021年2月1日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将水沟清淤款通过财政所账户转入村民代表钟某旺账户。山背组村民于2021年2月20日至3月8日自行组织清理淤泥,已自行清理生活区范围水渠(马坡镇六平村山背一队村口至二队村尾)400米,但未自行清理生活区外受影响的水渠。清理后的水渠,在今年的多次较大降雨中排水通畅,不再出现泥沙堵塞渠道引起水浸农田、房屋等问题。但在2021年4月28日的“凤凰岭风力发电项目与六平村山背一二队财产损害赔偿协调会”(在马坡镇党委会议室召开)上,部分村民提出:要求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在清理淤泥恢复原状的基础上修建400米三面光水渠。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方案,会上认为在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与山背组村民最终协商结束后,再根据协商内容制定工作方案。 |
部分属实 |
(一)根据“凤凰岭风力发电项目与六平村山背一二队财产损害赔偿协调会”(2021年4月28日在马坡镇党委会议室召开)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1.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与村民进一步核实财产受损数据;2.山背组全体村民选出2-3名村民代表,并出具一份山背组全体村民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陆川凤凰岭风电公司在接到村民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之日起即启动正式协商,是否修建三面光水渠,由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与村民代表协商解决,协商工作在马坡镇人民政府和六平村委的监督下进行。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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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2GX202105070002 |
博白县城步行街烧烤小吃摊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问题经4月25日向督察组反映后有所改善,现又出现死灰复燃,问题反弹。 |
博白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曾于4月25日将博白县城步行街存在的环境问题(第十八批受理编号:X2GX202104270055)反映至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博白县人民政府接到该交办信访举报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对核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5月10日晚现场核查时,第三方经营公司的巡查组对步行街摊点进行巡查,提醒摊主在划定的标线内规范摆卖。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的摊点,经营业主已按要求安装油烟收集过滤装置,整改措施得到落实,步行街烧烤摊点的油烟污染问题得到缓解。 |
部分属实 |
1.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步行街油烟污染问题,已责令步行街烧烤小吃摊点停止营业,引导其改变经营项目。目前,步行街烧烤小吃摊点已搬离。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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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2GX202105070104 |
玉林市美林街378-426号后门的餐饮店产生油烟污染、在通道上杀鸡杀鱼等排放生活污水,夜间作业至凌晨3点,噪声扰民。 |
玉州区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对存在举报问题的商家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一是未安装有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加装油烟净化器,将油烟管道加高至楼顶高空排放;二是美林街378-426号的餐饮店烹饪时打开油烟净化装置,减少油烟排放,同时加强油烟设备日常维护,做好地面油污的清洁工作,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三是清理门店后门杂物,合理规范经营时间,店内工作人员必须提醒顾客不得大声划拳喧哗,若有顾客大声喧哗时,必须马上制止,避免深夜噪音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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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2GX20210507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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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 |
其他污染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责令宁某雄疏通排水沟。兴业县工作组限期3天(5月12日前)对排水沟再次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水沟清理工作,消除了对投诉人房屋的安全隐患。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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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X2GX202105070154 |
英桥镇金山村党充村的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损坏农田、山地开采矿石、露天开采、污染环境、水资源。该公司毁坏林木及林地约4公里,硬化水泥道路,强行占用农田10多亩建设运输道路。毁坏林地及林木50多亩,超范围60多亩开采矿石,破坏林地30多亩、水田20多亩,硬化安装机械生产石料。该公司曾由于污水泥浆破坏生态环境、侵占广东界的林地和水田被广东村民起诉到廉江市法院被判决停产之后,又违法开工生产。赖某强迫村民签字租地,甚至伪造假签名,强行开采生产。 |
博白县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博白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16日已对该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博环限〔2021〕01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经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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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2GX202105070108 |
博白县英桥镇路宝建材有限公司在狮头村非法侵占20多亩基本农田进行违法盗采山泥,进行非法采砂,将洗砂废水排入周边沟渠,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对当地村民的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
博白县 |
生态,水 |
1.经博白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非法占用英桥镇联山村狮头队即狮头红砖厂(原教办砖厂)的土地建设简易型机制砂加工场,经现场勘测核实非法占用土地面积8767平方米(合13.15亩),地类:水田。博白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机械设备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20年7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博自然资处字〔2020〕54号)。对另作为堆料场和通道占用的5511平方米土地,于2021年5月11日下发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责令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堆料场所堆砂石均在堆料场内,未发现有影响到周边农田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由英桥镇政府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理解,保持社会的平稳。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各行业主管部门核查情况,根据各主管部门的处理建议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企业管理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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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D2GX202105070007 |
沙湖镇茶根垌村隔壁有一家焚烧处理病猪、死猪的工厂和一家广西瑞宝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臭味影响很大,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两家厂生产废水排放到小河里,污染水体。督察组来了,这两家厂不进行焚烧作业,走后又继续焚烧。该公司的环评手续未经村民同意签字,该环评手续存在造假行为。2018年向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但一直未得到较好地处理。 |
陆川县 |
大气,水 |
(一)关于反映“生产过程中臭味影响很大,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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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X2GX202105070167 |
1.林某平当上村干部后,指示人在潭莲河非法抽砂盈利,导致河岸崩塌,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2.镇党委邓某伟收受贿赂默许非法开采松茂石场,破坏生态环境。3.朱某雄用势力逼走在射广村嶂肚屯开采黄金矿的广东老板,私自乱开挖侵占国家矿产资源。 |
博白县 |
生态 |
1.县水利局利用无人机对潭莲河全河段进行仔细搜查,现场没有发现抽砂设施设备和上砂设备,河流沿岸植被茂密,沿岸无搅土痕迹和砂堆。同时,县纪委根据相关信访举报就“林某平当上村干部后,指示他人在潭莲河非法抽砂盈利”开展核查时,核查组向松旺镇党委政府、松旺派出所、潭莲村委进行走访了解,各部门均没有接到及调查处置过潭莲河非法抽砂有关方面的问题,也没有证据证实林某平存在非法抽砂或者指使、纵容他人在潭莲河非法抽砂行为。 |
部分属实 |
1.由县水利局督促博白县保旺矿业有限公司尽快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审查审批,以便对其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加强监管。于2021年4月26日对博白县保旺矿业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60日内编制好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审查,逾期不办理即实行行政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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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D2GX202105070008 |
沙湖镇泳旺村河边有人养殖鸡鸭,臭味污染,养殖废水直排,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 |
陆川县 |
水,大气 |
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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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X2GX202105070140 |
博白那卜镇旱冲金盛源石场,严重盗采国家资源,非法越界开采,占用农田面积十几亩以上,造成良田不可复垦的严重损坏,水土流失严重。其次该石场每次有人检查都会提前停工,盖上一层薄土种植香蕉苗以应付检查,待检查过后铲开泥土继续开工。最后,该公司前几年因手续不齐全被安监组处罚后关停并停电的,但是该公司私下收买供电部门私下开工,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几年。 |
博白县 |
生态 |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县水利局于5月9日对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博水保整通〔2021〕6号),责令该公司在5月24日前完成如下整改措施:(1)沉沙池外侧裸露泥土采取覆盖和种草等措施。(2)块石和弃土堆放场西侧应建设浆砌石挡墙进行拦挡,结合布设排水沟和沉沙池,将雨水收集沉淀后排放。(3)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并做好拦挡、覆盖等措施。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4)按编报的《关于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博水函〔2015〕40号)完善水土保持设施。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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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X2GX202105070170 |
1.陆川县沙湖镇有很多家养猪场,直排养殖废水,严重污染环境。2.白粉塘水库旁的养猪场污水直排水库,白粉塘水库已经被严重污染,现已成了污水库。3.目前有很多养猪场正在向大良水库排放污水,水库水质正慢慢变差。4.村庄沿途的河流及溪水被养殖场排放的废水严重污染,沿途部分村庄村民饮用水井水受到严重污染,无饮用水可用。5.沙湖镇永旺村山上种植了很多桉树,严重污染了周边山泉水。 |
陆川县 |
水 |
(一)关于“陆川县沙湖镇有很多家养猪场,直排养殖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沙湖镇共有12家规模养猪场,栏舍为传统结构与高架床相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有储液池、沼气池,均有污水处理渠道,12家养殖场均未发现有养殖污水直排问题。经核实,永佳养猪场废水经储液池、沼气池收集后抽到旁边山岭浇灌树木,岭上的水池防护不到位,暴雨时有污水溢出,随地势流入白粉塘水库,对白粉塘水库存在一定的污染。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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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X2GX202105070174 |
横山镇谭村在2017年因采矿方在没有协议合同的情况下开山采矿,损毁农户作物,填埋潘屋对门两小组的耕地七十多亩和灌溉一百多亩耕地的山塘用作堆放矿渣。砍伐无数树木,造成两村地界混乱;多年开采造成泥石流,污染周边200亩土地,在矿区开采区形成一个深达30米的深坑,给村民耕作带来安全隐患。希望督促当地政府进行修复处理。 |
陆川县 |
生态 |
(一)关于“横山镇谭村在2017年因采矿方在没有协议合同的情况下开山采矿”的问题不属实。2017年3月,陆川县政府与玉湛公路公司签订《征地拆迁工作协议书》,由县政府成立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及其补偿工作,涉及的农户按标准支付补偿费用。玉湛公路公司在横山镇谭村开采石料的范围在玉湛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的养护工区征地红线范围内。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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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D2GX202105070005 |
三滩镇良茂村委大白垌村郑屋路口50米有家三层房的大规模养猪场,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养殖废水直排,臭味污染,2018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要求养猪场进行整改,将靠近村民房屋的窗户进行封闭,但该养猪场未按要求进行实质整改。投诉人希望相关部门督促该养猪场完成整改。 |
博白县 |
水 |
1.经核实,该猪场为刘某猪场。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2021年1-5月生猪存栏111头,2021年1-5月出栏量163头,属于小散养户,未到达规模养殖数量标准,不属于大规模养殖场。 |
部分属实 |
1.由三滩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养殖业主刘某继续使用益生菌,推广生态养殖,减少养殖臭味,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转运台账记录,以便检查。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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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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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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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2GX202105070131 |
1.浦北小江水库很多村民进行网箱网袋养鱼,造成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水库周边的大坡村、中坪村、小岭村、上洞口村、平文村、大平坡村、江宁镇四联村委六丰坡村、大平圩村、樟家街村一带水域,很多当地村民进行网箱养殖,河流被严重污染,臭气熏天。3.水库周边养殖场粪便污水外流入水库造成污染。4.周边种植大量桉树,导致水库水位不断下降,桉树根部的黑色污水流入水库造成污染。 |
钦州市浦北县 、博白县 |
水,生态 |
1.小江水库原有网箱养殖户504户,网箱22979个,都没有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全部属于非法养殖。按照《博白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合浦水库(博白县辖区)“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告》(博政通【2020】11号),从2020年12月10日开始网箱清拆工作,全部网箱清拆户36户,部分网箱清拆户110户,清拆网箱8233个,截至目前,小江水库还有网箱养殖户468户,网箱14746个。对养殖鲢鱼、鳙鱼的网箱全程不投料,对养殖罗非鱼、黄颡鱼、叉尾鮰、七眼鱼等品种的网箱需要投料,投料养殖对水质有一定影响和污染。经广西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小江水库日均值数据确认,2021年5月1-4日小江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Ⅱ类,达到Ⅲ类水标准。 |
部分属实 |
1.由县农业农村局、江宁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等相关部门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养殖户环境卫生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科学养殖指导,积极指导引导养殖户发展现代生态养殖,实行不投料养殖,减少投料污染。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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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2GX202105070138 |
林某为了达到非法霸占社垌队的亚照岭的目的,伙同广西农垦国有桂南农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某钦伪造林权证,私自将亚照岭更改为牛形岭,后又买通博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王某不遵照社垌队的铁板证据强行判给林某。并且该人在此之后于2016年起圈地逾千亩土地建私人山庄,在未经过各村、队的集体同意就私自建起围墙。2018年没有取得自然资源部门的法律文件,便私自开挖亚照岭,搬走大量泥土。2020年,林某再次组织人员对亚照岭继续开挖,企图挖走整个亚照岭及社垌队集体和个人的其他山岭、水田坡地,开挖面积约数百亩。并且还伙同派出所某些人员,威胁上访村民。 |
博白县 |
生态 |
经核查,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林某在博白县东平镇塘龙大队牛形岭(亚照岭)处,未经林业部门主管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推挖林地取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符合立行政案件条件,2021年5月8日博白县林业局下达立案调查博林罚立字[2021]第D007号并跟踪落实后续调查情况,并依据立案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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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2GX202105070095 |
东平镇塘龙村村支书林某养猪场,占用良田养猪1000头以上,噪声扰民,臭气熏天,粪便未做任何处理,直接从化粪池外排,造成四周农田荒废,土壤变黑,污水直流沟渠,病死猪随意丢弃,危及村民井水饮用水。 |
博白县 |
水,噪音,大气 |
经调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东平镇政府于2021年5月8日接到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并于当天对东平镇麟成养殖场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麟成养殖场立行整改,对露天储液池进行加盖,限期三天,5月11日已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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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2GX202105070058 |
1.新圩镇南胜村5组村公所斜对面的村道旁有条臭水沟,村里的生活污水往水沟里排,黑臭水体。2.北流市自来水浑浊,呈锈黄色。 |
北流市 |
水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由新圩镇政府立即对南胜村5组村道旁的沟渠进行清淤、清理垃圾及疏通流水。该段沟渠已于2021年5月9日已清理完成。同时,加快对该段污水管网的铺设工作,在8月10日前将周边农户的生活污水接入家具大街旁的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减少污水直排对外环境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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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2GX202105070152 |
4月21日向督察组投诉,博白县东平镇新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过程中,产生污水、扬尘等污染,废石、污泥流入山塘、水库、工厂等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4月23日博白县东平镇综合执法大队却向投诉人的加工厂先行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博白县公路局及生态环境局均确定执法大队下达的整改通知反映问题不属实,后投诉人向综合执法队申请复工复产。综合执法队张某队长、东平镇镇长李某洲、县自然资源局李某股长3人互相推诿通知书下达的责任,拒绝企业复工复产。当地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不对三个村屯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环境问题进行查处,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
博白县 |
生态,大气 |
1.经核实,博白县东平镇新兴建筑用花岗岩矿,为露天开采,项目生产废水仅有抑尘用水且全部蒸发损耗,无排放。矿区主要道路均为泥路,车辆过往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
部分属实 |
1.针对东平镇新兴花岗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4月27日分别对企业老板、新兴花岗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博)应急罚〔2021〕1号,罚款23000元;(博)应急罚〔2021〕2号,罚款22000元;(博)应急立〔2021〕5号,罚款505000元。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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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2GX202105070146 |
2021年4月18日反映过博白县兴隆西路垃圾转运站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公众健康问题,中央督察组已经把该问题转回当地处理,老百姓非常感谢!但是问题反馈已过十几天,只有县疾控中心人员于4月21日来取“水样”对水井污染检测,而且检测数据不让当事人知道,当事人至今还未收到有关部门处理该“事件”的任何信息。该问题是2014年中央巡视组交办件和2016年中央督察组交办件(受理编号为450000201806270052),在两次交办件中,当地部门作出虚假答复,上报答复举报问题不属实。希望督促当地政府对该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
博白县 |
土壤 |
1.4月20日,牵头部门博白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在接到案件举报后,4月21日,会同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博白生态环境局、博白镇政府、县发改局、县督查绩效办、县疾控中心、县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到现场开展核查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依照自身职能要求正常履职,对举报西城垃圾中转站问题开展调查,并未像举报人所说的只有县疾控中心到位。因是匿名投诉,当天县疾控中心只能根据西城中转站周边的住户实际情况,到有水井住户处进行抽水检测。检测后因交办案件投诉人信息不详,无法告知其检测数据。整改信息通过博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群众可进行查看了解。 |
部分属实 |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县城区各垃圾中转站加强检查监督,要求其严格按照垃圾中转站作业操作规程运行,加强消杀、除臭及污水抽吸工作,确保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提高周边群众的满意度。2.虽然西城垃圾中转站暂时停运,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旧会严格加强监管,每日做好该站环境消毒工作,渗沥液池有污水情况的,及时抽吸。保证在暂时停运期间,按要求开展后续保障工作。如若后续开放西城垃圾中转站,也将按照运行规范严格开展垃圾中转工作。3.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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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2GX202105070039 |
上海城小区1栋旁的繁花酒吧,其营业时间为22点到次日凌晨6点,产生的噪声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
玉州区 |
噪音 |
经调查,举报的问题情况属实。 |
属实 |
安排属地派出所每晚进行巡查,如发现问题有噪音扰民就对相关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并责令、警告相关人员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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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X2GX202105070150 |
博白宁潭镇庞村岭岗的大型养猪场,将所有养殖粪便,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非法直排,致使山下20多亩农田无法耕种。 |
博白县 |
土壤,水 |
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型养猪场是廖某理养殖场和刘某敏养殖场(现已租给莫某科养殖),两家养殖场均位于宁潭镇宁潭村上山塘岭岗。现场核查时,发现廖某理养殖场的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发酵后,通过排污管道直排到山坡下约0.5亩的芋苗地消纳,养殖粪污排入的芋苗耕地已堆积有大量的粪污,堆积的面积约100平方米。该养殖场周边的耕地为两个山岭之间狭长的洼地,以前种植稻谷,现在已撂荒多年,耕地上长满杂草。 |
基本属实 |
1.宁潭镇人民政府于5月9日对廖某理养殖场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责令养殖业主在5月14日前,建好100立方米储液池,并清理流入芋苗地的粪污,恢复耕种能力。种植匹配的象草消纳地,对养殖粪污进行有效的资源化利用。对养殖业主的违法排污行为,处2000元罚款。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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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X2GX202105070005 |
黄某贵、郑某金承包容县佛子岭红砖厂,非法从区外运输各种有害物质及危险废物合计四万余吨,分别倾倒、处置、填埋于容县佛子岭红砖厂和容县华健页岩砖有限公司厂区内,从中牟取暴利两百多万,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危害群众身体健康。而容县生态环境局在相关投诉的回复中存在包庇隐瞒的行为,容县华健页岩砖有限公司负债累累瀕临破产,而容县环境保护局却为其办理协同处置污泥(一般固废)、技改项目环评,导致该公司长期堆积二万余吨有害物质于其厂区内,其次填埋于容县佛子岭红砖厂的近千吨危险废物长达几个月却称尚未检测出结果。 |
容县 |
土壤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立案查处。2021年3月份容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上述两家企业违法行为按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立案调查。对容县华建页岩砖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拟处罚10万元;对容县佛子岭红砖厂,根据固废监测鉴定结果,依法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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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2GX202105070009 |
督察组进驻以来,反映了马坡镇六平村山背队风力发电站修路破坏植,水土流失防护不到位,导致多次(2019年8月26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9月26日)发生泥石流问题。感谢督察组交办后有地方政府组织人员下来调查,但泥石流堵塞河道问题还未得到解决,对下一步的工作方案也不了解。 |
陆川县 |
生态 |
据调查,2019年8月、2020年3月、9月三次大雨造成马坡镇六平村山背组一排水沟(实为灌溉用水渠,并非河道,是泥土水渠不是三面光)总长约2千米被泥沙堵塞。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为解决六平村山背组排水沟堵塞问题,当时经与山背组全体村民协商达成协议,同意一次性补偿山背组人民币3万元用于排水沟清淤工作,此款项由山背组村民自行安排处理排水沟清淤。双方于2021年1月30日签订《协议书》,2021年2月1日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将水沟清淤款通过财政所账户转入村民代表钟某旺账户。山背组村民于2021年2月20日至3月8日自行组织清理淤泥,已自行清理生活区范围水渠(马坡镇六平村山背一队村口至二队村尾)400米,但未自行清理生活区外受影响的水渠。清理后的水渠,在今年的多次较大降雨中排水通畅,不再出现泥沙堵塞渠道引起水浸农田、房屋等问题。但在2021年4月28日的“凤凰岭风力发电项目与六平村山背一二队财产损害赔偿协调会”(在马坡镇党委会议室召开)上,部分村民提出:要求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在清理淤泥恢复原状的基础上修建400米三面光水渠。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方案,会上认为在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与山背组村民最终协商结束后,再根据协商内容制定工作方案。 |
部分属实 |
(一)根据“凤凰岭风力发电项目与六平村山背一二队财产损害赔偿协调会”(2021年4月28日在马坡镇党委会议室召开)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1.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与村民进一步核实财产受损数据;2.山背组全体村民选出2-3名村民代表,并出具一份山背组全体村民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陆川凤凰岭风电公司在接到村民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之日起即启动正式协商,是否修建三面光水渠,由陆川凤凰岭风电有限公司与村民代表协商解决,协商工作在马坡镇人民政府和六平村委的监督下进行。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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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X2GX202105070002 |
博白县城步行街烧烤小吃摊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问题经4月25日向督察组反映后有所改善,现又出现死灰复燃,问题反弹。 |
博白县 |
大气 |
经查,群众曾于4月25日将博白县城步行街存在的环境问题(第十八批受理编号:X2GX202104270055)反映至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博白县人民政府接到该交办信访举报线索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对核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5月10日晚现场核查时,第三方经营公司的巡查组对步行街摊点进行巡查,提醒摊主在划定的标线内规范摆卖。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的摊点,经营业主已按要求安装油烟收集过滤装置,整改措施得到落实,步行街烧烤摊点的油烟污染问题得到缓解。 |
部分属实 |
1.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步行街油烟污染问题,已责令步行街烧烤小吃摊点停止营业,引导其改变经营项目。目前,步行街烧烤小吃摊点已搬离。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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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X2GX202105070104 |
玉林市美林街378-426号后门的餐饮店产生油烟污染、在通道上杀鸡杀鱼等排放生活污水,夜间作业至凌晨3点,噪声扰民。 |
玉州区 |
大气,噪音 |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对存在举报问题的商家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一是未安装有油烟净化器的餐饮店加装油烟净化器,将油烟管道加高至楼顶高空排放;二是美林街378-426号的餐饮店烹饪时打开油烟净化装置,减少油烟排放,同时加强油烟设备日常维护,做好地面油污的清洁工作,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三是清理门店后门杂物,合理规范经营时间,店内工作人员必须提醒顾客不得大声划拳喧哗,若有顾客大声喧哗时,必须马上制止,避免深夜噪音扰民。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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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2GX20210507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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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 |
其他污染 |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责令宁某雄疏通排水沟。兴业县工作组限期3天(5月12日前)对排水沟再次进行清理,目前已完成水沟清理工作,消除了对投诉人房屋的安全隐患。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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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X2GX202105070154 |
英桥镇金山村党充村的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损坏农田、山地开采矿石、露天开采、污染环境、水资源。该公司毁坏林木及林地约4公里,硬化水泥道路,强行占用农田10多亩建设运输道路。毁坏林地及林木50多亩,超范围60多亩开采矿石,破坏林地30多亩、水田20多亩,硬化安装机械生产石料。该公司曾由于污水泥浆破坏生态环境、侵占广东界的林地和水田被广东村民起诉到廉江市法院被判决停产之后,又违法开工生产。赖某强迫村民签字租地,甚至伪造假签名,强行开采生产。 |
博白县 |
生态 |
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博白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16日已对该公司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编号:博环限〔2021〕01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经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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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X2GX202105070108 |
博白县英桥镇路宝建材有限公司在狮头村非法侵占20多亩基本农田进行违法盗采山泥,进行非法采砂,将洗砂废水排入周边沟渠,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对当地村民的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
博白县 |
生态,水 |
1.经博白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非法占用英桥镇联山村狮头队即狮头红砖厂(原教办砖厂)的土地建设简易型机制砂加工场,经现场勘测核实非法占用土地面积8767平方米(合13.15亩),地类:水田。博白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机械设备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于2020年7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博自然资处字〔2020〕54号)。对另作为堆料场和通道占用的5511平方米土地,于2021年5月11日下发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责令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15日内恢复土地原状。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调查,博白县路宝建材有限公司堆料场所堆砂石均在堆料场内,未发现有影响到周边农田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由英桥镇政府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理解,保持社会的平稳。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各行业主管部门核查情况,根据各主管部门的处理建议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企业管理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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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D2GX202105070007 |
沙湖镇茶根垌村隔壁有一家焚烧处理病猪、死猪的工厂和一家广西瑞宝有机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臭味影响很大,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两家厂生产废水排放到小河里,污染水体。督察组来了,这两家厂不进行焚烧作业,走后又继续焚烧。该公司的环评手续未经村民同意签字,该环评手续存在造假行为。2018年向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映过,但一直未得到较好地处理。 |
陆川县 |
大气,水 |
(一)关于反映“生产过程中臭味影响很大,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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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X2GX202105070167 |
1.林某平当上村干部后,指示人在潭莲河非法抽砂盈利,导致河岸崩塌,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2.镇党委邓某伟收受贿赂默许非法开采松茂石场,破坏生态环境。3.朱某雄用势力逼走在射广村嶂肚屯开采黄金矿的广东老板,私自乱开挖侵占国家矿产资源。 |
博白县 |
生态 |
1.县水利局利用无人机对潭莲河全河段进行仔细搜查,现场没有发现抽砂设施设备和上砂设备,河流沿岸植被茂密,沿岸无搅土痕迹和砂堆。同时,县纪委根据相关信访举报就“林某平当上村干部后,指示他人在潭莲河非法抽砂盈利”开展核查时,核查组向松旺镇党委政府、松旺派出所、潭莲村委进行走访了解,各部门均没有接到及调查处置过潭莲河非法抽砂有关方面的问题,也没有证据证实林某平存在非法抽砂或者指使、纵容他人在潭莲河非法抽砂行为。 |
部分属实 |
1.由县水利局督促博白县保旺矿业有限公司尽快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进行审查审批,以便对其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加强监管。于2021年4月26日对博白县保旺矿业有限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60日内编制好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审查,逾期不办理即实行行政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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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D2GX202105070008 |
沙湖镇泳旺村河边有人养殖鸡鸭,臭味污染,养殖废水直排,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 |
陆川县 |
水,大气 |
经核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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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X2GX202105070140 |
博白那卜镇旱冲金盛源石场,严重盗采国家资源,非法越界开采,占用农田面积十几亩以上,造成良田不可复垦的严重损坏,水土流失严重。其次该石场每次有人检查都会提前停工,盖上一层薄土种植香蕉苗以应付检查,待检查过后铲开泥土继续开工。最后,该公司前几年因手续不齐全被安监组处罚后关停并停电的,但是该公司私下收买供电部门私下开工,非法盗采国家资源几年。 |
博白县 |
生态 |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县水利局于5月9日对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博水保整通〔2021〕6号),责令该公司在5月24日前完成如下整改措施:(1)沉沙池外侧裸露泥土采取覆盖和种草等措施。(2)块石和弃土堆放场西侧应建设浆砌石挡墙进行拦挡,结合布设排水沟和沉沙池,将雨水收集沉淀后排放。(3)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并做好拦挡、覆盖等措施。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4)按编报的《关于博白县那卜旱冲金龙石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博水函〔2015〕40号)完善水土保持设施。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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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X2GX202105070170 |
1.陆川县沙湖镇有很多家养猪场,直排养殖废水,严重污染环境。2.白粉塘水库旁的养猪场污水直排水库,白粉塘水库已经被严重污染,现已成了污水库。3.目前有很多养猪场正在向大良水库排放污水,水库水质正慢慢变差。4.村庄沿途的河流及溪水被养殖场排放的废水严重污染,沿途部分村庄村民饮用水井水受到严重污染,无饮用水可用。5.沙湖镇永旺村山上种植了很多桉树,严重污染了周边山泉水。 |
陆川县 |
水 |
(一)关于“陆川县沙湖镇有很多家养猪场,直排养殖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沙湖镇共有12家规模养猪场,栏舍为传统结构与高架床相结合的方式,配套建设有储液池、沼气池,均有污水处理渠道,12家养殖场均未发现有养殖污水直排问题。经核实,永佳养猪场废水经储液池、沼气池收集后抽到旁边山岭浇灌树木,岭上的水池防护不到位,暴雨时有污水溢出,随地势流入白粉塘水库,对白粉塘水库存在一定的污染。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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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X2GX202105070174 |
横山镇谭村在2017年因采矿方在没有协议合同的情况下开山采矿,损毁农户作物,填埋潘屋对门两小组的耕地七十多亩和灌溉一百多亩耕地的山塘用作堆放矿渣。砍伐无数树木,造成两村地界混乱;多年开采造成泥石流,污染周边200亩土地,在矿区开采区形成一个深达30米的深坑,给村民耕作带来安全隐患。希望督促当地政府进行修复处理。 |
陆川县 |
生态 |
(一)关于“横山镇谭村在2017年因采矿方在没有协议合同的情况下开山采矿”的问题不属实。2017年3月,陆川县政府与玉湛公路公司签订《征地拆迁工作协议书》,由县政府成立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及其补偿工作,涉及的农户按标准支付补偿费用。玉湛公路公司在横山镇谭村开采石料的范围在玉湛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规划建设的养护工区征地红线范围内。 |
部分属实 |
责令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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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D2GX202105070005 |
三滩镇良茂村委大白垌村郑屋路口50米有家三层房的大规模养猪场,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养殖废水直排,臭味污染,2018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要求养猪场进行整改,将靠近村民房屋的窗户进行封闭,但该养猪场未按要求进行实质整改。投诉人希望相关部门督促该养猪场完成整改。 |
博白县 |
水 |
1.经核实,该猪场为刘某猪场。经县农业农村局现场核查,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2021年1-5月生猪存栏111头,2021年1-5月出栏量163头,属于小散养户,未到达规模养殖数量标准,不属于大规模养殖场。 |
部分属实 |
1.由三滩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养殖业主刘某继续使用益生菌,推广生态养殖,减少养殖臭味,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转运台账记录,以便检查。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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