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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GX202105010079 | 广西春茂集团小平山分公司鸡场将鸡粪、污水,排到兴业县小平山镇宽畅村宽畅坡和汉塘自然村的一百多亩林地和二十多亩基本农田,鸡粪堆积成山,臭气熏天,污水四溢,导致周边农田受到严重污染,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和生产。 | 兴业县 | 水 | 1.群众举报反映的鸡场是广西春茂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小平山分公司的种鸡场。经核查,该种鸡场车间和鸡舍均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的现象,养鸡场、车间下方的农田及水渠均较为干净,没有发现有鸡粪污水的痕迹,水稻生长正常,周边山林也如此,未发现受到污染,生产未受到影响。群众举报的将鸡粪、污水排到兴业县小平山镇宽畅村宽畅坡和汉塘自然村的一百多亩林地和二十多亩基本农田、污水四溢导致周边农田受到严重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兴业县进行了如下整改工作:一是要求鸡粪运输车辆在作业的过程中一律加盖篷布,减少臭气散发,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对养鸡舍进行全面清理,并对鸡笼底下的鸡粪增加辅料、垫料,减少臭气散发,现已整改完成;三是对鸡粪收集池周边进行硬化,同时在鸡粪收集槽的上方加盖挡污板,减少臭气散发,现已整改完成;四是及时转运暂存于储存车间内的禽粪。 | 阶段性办结 | |
2 | D2GX202105010045 | 樟木镇上泉村去圩塘有家养猪场、养鸡场,养殖过程中产生很臭是气味,滋生蚊子和苍蝇,并且将养殖废水排至周边水沟。 | 福绵区 | 水 | 群众反映的是位于樟木镇上泉村的胡某有猪场和位于相邻村福绵镇宝岭村的唐某秀鸡场。 | 部分属实 | 福绵区农业农村局责令两家养殖场按以下要求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
3 | D2GX202105010042 | 陆川县温泉镇安宁村有一家养鸡场,其养殖污水、鸡粪等养殖废物排到附近的水源里,导致沙塘等四个小队的水源受到污染,无法灌溉,无法饮用。 | 陆川县 | 水 | (一)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陆川县温泉镇安宁村老二队陆川县鑫华家禽养殖场,包括养殖场、2.5亩水塘、下游的部分水田,由吕某新于2013年向老一、老二队租下来的,2019年吕某新将其转租给黎某华。该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住房约650米,距离养殖场约100米处有一条山泉水沟(天然形成的)流过,目前处于干涸状态。该养殖场是室内养殖,只有在更换养殖家禽的时候才清洗场地,清洗产生的污水排入养殖场旁边面积约2.5亩的水塘,将其作为纳污池来使用,纳污池未做三面光硬化,现场调查时水体发黑发臭。目前纳污池水位离其外排口的高度为1米左右,污水没有外排,但下大雨暴雨时有外溢的风险。该养殖场鸡粪全部外售。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温泉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场2021年6月3日前在纳污池前建好1个三面光污水净化池,以后场内污水先净化池处理后才排入水塘,原纳污池不再收纳污水;同时,责令该养殖场2021年7月3日前使用生物菌种等措施,对纳污池进行清理净化。 | 阶段性办结 | |
4 | X2GX202105010043 | 古城镇陆落村北豆石台村往陆落黎冲方向约50米(马盘二级路边),有人几年前至今一直在非法取土洗砂和破坏山体建房养猪,造成水土流失,养殖污水乱排,污染周边环境。 | 陆川县 | 水 | (一)经调查,岭背队的嶂排岭岭底处存在过山体滑坡现象和修整过的迹象。陆落村村民委员会作出说明:该岭底坡度比较陡,多年来受雨水冲刷,导致部分山体坍塌,属于坍塌自然灾害。为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8月陆落村岭背队村民在坍塌处用钩机修了边坡,在修整边坡过程中将多余的泥土拉去填平该队伯公坛前面的地坪。因此,该处不存在非法取土洗砂的行为,现场核查时,也未发现水土流失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户2021年8月15日前增设储液池环保设施,并督促其做好猪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粪污暂存场所要有“三防”设施。 | 阶段性办结 | |
5 | X2GX202105010036 | 博白县文地镇大沙低耕村的岭成矿业公司老板张某城与神坛岭村人黄某权等人,强行盗挖文地镇河口村山岭的高岭土矿,损毁了很多水源林生态树木、竹子,毁埋了很多耕作田地。村民多次本地村委、镇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至今未能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妥善处理。 | 博白县 | 生态 | 1.经调查,群众举报挖高岭土矿的位置不在广西领成矿物科技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在广西天岚矿业有限公司博白分公司矿区范围内。广西天岚矿业有限公司博白分公司办理有采矿许可证、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挖瓷土矿位置在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范围内。此外,2010年7月20日河口东队、河口西队与广西天岚矿业有限公司博白分公司签订了山岭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山岭给该公司挖取高岭土进行加工经营。河口村山岭不存在盗挖山岭高岭土矿情形,群众举报广西领成矿物科技有限公司盗挖文地镇河口村山岭的高岭土矿的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由博白县林业局责令业主对临时占用林地(1.2262公顷)进行复绿(种植速丰桉幼苗),开采位置已复绿了三分之二,在复绿过程中加大密度种植林木,按时施肥杀虫,保证林木成活率。 | 阶段性办结 | |
6 | X2GX202105010045 | 在古城镇陆落村垌启下队,叶某光、叶某贵父子在佛子高山坡荔枝园建设养猪场,养殖规模约200多头。该养殖场建设位置靠近村民居住区,未采取任何污粪处理措施,污水直接排到树林和公路,臭气冲天,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 | 陆川县 | 水 | 1.关于“叶某光、叶某贵父子在佛子高山坡荔枝园建设养猪场,养殖规模约200多头”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2014年叶某光建设有猪舍50平方米,目前养殖有后备母猪3头;2017年叶某贵建设猪舍40平方米,猪舍一直未养过猪。 | 部分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户对2个储液池进行封闭覆盖。要求此项工作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7 | X2GX202105010023 | 玉城街道西就社区晏李街18-9号,该房屋部分违建,户主私自搭建一条排污管在街道边,将生活污水排放到街道上,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投诉到当地相关部门,一直未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和整改。 | 玉州区 | 水 | (一)经调查,玉城街道西就社区晏李街18-9号不动产的房屋层数为1-3层,产权面积为158.51平方米,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内容基本相符。关于该户存在的违建问题,原玉林市规划管理局已于2004年11月30日作出了罚款6544.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行政相对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该案已作结案处理,被处罚后,无新加建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5月3日以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市城管支队多次会同西就社区对现屋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自行整改,拆除排水管道,如不整改,该局将依法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
8 | X2GX202105010034 | 古城镇陆落村垌启下队的叶某祥,私自在本队屋背岭非法破坏林地大面积建设猪舍,养殖规模约100多头猪。污水直排,并擅自改变排污方向,故意将污水从叶某巧、叶某宁住宅后山上排放到本村中心地带的居民集中区内。一到下雨天,村中污水横流,臭味冲天,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 陆川县 | 水 | (一)关于“私自在本队屋背岭非法破坏林地大面积建设猪舍,养殖规模约100多头猪”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叶某祥在自家房屋旁属于自家土地上建设有铁皮棚面积约50平方米,生猪存栏共2头,全为中猪。猪舍内分为6栏,其中1栏用于其家庭养鸡,2栏养中猪2头,3栏用于储存养殖粪污,4栏养鸭苗,5栏存放柴草杂物,6栏闲置。 | 部分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户做好猪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粪污。要求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
9 | X2GX202105010037 | 博白县松旺镇横水村合水屯陈某在该村水田上建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污染饮用水源,严重影响村民及下游居民生活。 | 博白县 | 水 | 1.群众反映的是博白县松旺镇横水村合水屯村民陈某健猪场。该猪场无环保设施,少量养殖废水直排到猪场雨水沟,雨水沟连通附近小沟渠,小沟渠设有拦截堤,拦截堤内的水体有养殖粪污流入现象,呈浅褐色,小沟渠流向横水村溪流。该猪场无合法用地手续,占用73.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养猪场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1.松旺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2日对陈某健下发了《接受调查通知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于2021年5月5日前完成清栏和拆除并将耕地恢复耕种条件进行复耕。5月4日猪场已完成清栏和拆除。现已平整土地种上红薯苗。雨水沟已被填埋,连接雨水沟的沟渠已无污水流入。 | 阶段性办结 | |
10 | X2GX202105010019 | 陆落村垌启下队樊某花、叶某坤一家住宅的化粪池建在本社村屯道路边,污水直接排到公路,经过池塘,流入河道,污染水质。路边污水横流,一到下雨臭味冲天,影响周边群众出行。 | 陆川县 | 水 | (一)关于“化粪池建在本社村屯道路边,污水直接排到公路,路边污水横流,一到下雨臭味冲天,影响周边群众出行”的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户建的化粪池约有3立方米,距离其房屋约有10米远,是建在村屯路边,化粪池的污水是从排污口直排到路面有臭味,对群众的出行是有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农户把化粪池的污水出口安装排污管从路底通过,避免污染路面。要求此项工作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1 | D2GX202105010005 | 龙口村有十多家养猪场,臭气冲天,曾因污染周边河沟被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处罚。 | 兴业县 | 水 | 经排查,举报线索提到的区域有14家养猪场,位于葵阳镇龙口村六鸦山冲,四周为山岭、荒地,与最近的村民集居区直线距离约为600米。14家养殖场中有11家曾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兴业生态环境局处罚过,并完成了相应整改。目前该区域的14家养殖场有8家仍在养猪,4家空栏未养,1家转型养鸡,1家停养。在养的养猪场均采用生态养殖模式,基本配备有储液池、发酵大棚等设施,距离福禄岭村庄最近的养猪场至少有600米以上。近距离靠近养殖场才闻到少量异味,并没有臭气冲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兴业县对相关养殖场做出了如下整改:一是立即清理养殖过程所产生的粪污,严禁露天堆放养殖粪便;二是对产生的养殖粪污、粪污暂存池、猪舍内部喷洒除臭菌种除臭,增加喷洒频次、喷洒量;三是在气压低、阴雨等空气流通差的天气,增加排风扇去除臭菌种喷洒,避免外排空气味道过重;四是加强储液池的密封措施,防止臭味飘散。上述整改要求,已整改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2 | D2GX202105010029 | 在茂林镇湘汉社区冲口村,有家大型养殖户养鸡,将鸡粪和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村集体鱼塘,鱼塘内的水被严重污染,后流入玉林市南流江南江水源保护区内。 | 玉州区 | 水 | 1.举报反映的为陈某金养鸡场,该养鸡场离南流江约2公里。该养鸡场现有3栋鸡舍共约1290平方米,现养鸡约1.1万羽。经了解,该养鸡场为圈养模式,养鸡场的鸡粪由陈某金自行清理,大概是40天清理一次,由专人来收集统一打包进行出售,但无法提供相关台账或记录。附近无村民居住。鸡舍山脚有一条集体山塘(鱼塘)排水的灌溉沟,位置低于集体山塘(鱼塘),现场未发现有鸡粪、污水进入集体山塘(鱼塘)。山塘出水口没有发现鸡粪,周边异味不是很明显。 | 部分属实 | (一)2021年5月6日,玉东生态环境局对陈某金养鸡场下达了《关于责令湘汉社区冲口自然村陈某金养鸡场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该鸡场在5月30日前做好防疫设施,设置无害化处理池;建一个容量为30立方米的化粪池;设置贮粪房;建设雨污分流的设施。整改工作由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玉东生态环境局、茂林镇人民政府全程监督指导。 | 阶段性办结 | |
13 | D2GX202105010039 | 东滨北八巷河坝村市场有家宫粥一号铺面(有一根20多米的烟囱),每天店内机器产生较大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休息。 | 陆川县 | 噪音 | 经现场核查,该店厨房烟囱安装在该店后墙上,烟囱链接处装有一个抽风机,运转时产生较大噪音。陆川生态环境局在该店北面对噪音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标准,噪音数值超标。 | 属实 | (一)由陆川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超标噪音排放,并对抽风机进行整改,确保噪音达标排放。要求此项工作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4 | X2GX202105010078 | 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六批桂环督信(2018)208号编号X450000201806220015,关于北流市隆盛镇陈智村一系列的非法釆矿导致陈智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北流市委市政府对该问题的真实后续处理情况。陈智村的生态环境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并且越来越严重。1.北流市诚信陶瓷土公司,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至今都未获得环保评估通过,相关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但是至今未真正整改。并且该企业采矿权在2019年到期后,仍大肆开采、洗沙,利用节假日或夜间排放废水,污染陈智河,影响下游村民耕种,但是2021年该公司采矿权依旧得以续期。2.北流市锦宝商贸公司石岗冲矿区至今都未获得环保评估手续,未安装环保设施,一直在生产。北流市政府隆盛镇人民政府得知中央督察组进行广西后,授意该矿区为应付检查,突击复垦种植林草,在矿区已硬化的水泥地上覆盖5厘米土种植红薯,并以整改为名排放污水入陈智河。该矿区还存在超量幵釆,无环保手续与环保设施,破坏水利设施,侵占毁灭四十多亩农田、造成水土流失等等诸多问题。3.利五组长河头罗某昭非法采矿,未受到严厉处罚。4.北流市金巨利矿产公司(精通林场矿区)在只获得矿产权的情况下进行开采。5.原碗厂位置北流市智源建筑材料加工厂幵设洗砂场,场地小,没有环保措施,离二级公路只有十多米,洗砂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将污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水污染。导致河床淤泥堆积,鱼虾死亡,影响下游村民及学校用水。6.北流市政府漠视村民,使得生态环境遭到的破坏。以塘口村为中心三公里内布满九个矿区,如此多的矿区将导致村民饮水、生产受到影响。这些矿区所获得环评手续全都是前任干部廖某与矿产公司私下操做,隐瞒村民获得审批。 | 北流市 | 生态,水,土壤,噪音 | 收到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以来,北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矿区范围内的诚信瓷土有限公司和锦宝商贸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落实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加强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针对隆盛镇陈智村山岭非法开采问题,北流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盗采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查处,销毁其作案工具,保障国有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部分属实 | (一)北流市水利局已于4月17日对诚信瓷土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北流市水利局、隆盛镇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矿区范围内道路路面、道路两侧排水沟、沉砂池等淤积的泥土,同时建好临时挡土墙等防水土流失措施,及时清运临时堆土场的泥土。目前,该公司正在停工整改中,道路积泥已经清理干净,临时堆土场设置了排水沟和沉沙池,并用密目网进行了苫盖。上述整改工作限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5 | X2GX202105010024 | 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绿杨社区,有违建别墅占用居民公共田埂及灌溉沟渠,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 玉州区 | 其他污染 | 群众举报地点位于玉州区名山街道绿杨社区绿杨村沙古田,该地点由2处相对独立的建筑组成,2户相连一起,一处是杨某文等4户,另一处是陈某荣户。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林市城管、市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两处非法占地建设住宅进行依法查处。经玉林市公安局依法查明:因杨某文(4户户主之一)、陈某荣(户主)涉及涉黑组织犯罪,所建设中的住宅资金部分来源于上述二人实施违法犯罪所得收益,属于涉案资产,现两处非法占地建设住宅已被市公安局依法查封,计划待案件终结后(法院判决后)再依法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
16 | X2GX202105010040 | 英桥镇付义村坡麻肚队有家洗沙场,名为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未获得任何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私自建设洗沙场,开挖周边土砂石,造成林地毁坏约40多亩,占用基本农田20多亩。且该洗沙场洗沙产生的含泥废水到处乱排,泥浆横流,严重影响当地村民农田灌溉。投诉人希望督促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 博白县 | 生态,土壤 | 1.经现场核查,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博白县英桥镇付义村坡麻肚队23号,但该公司的机制砂建设项目地址是在英桥镇茂青农场十队大岭岭段,属英桥镇英桥村地界。该地块是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与广西农垦国有茂青农场承包的土地,签订合同时间从2017年7月19日至2041年7月18日止,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就该地在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有《关于博白县英桥镇金山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外设施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现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与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租协议,由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开展机制砂建设项目。该地块用地类型为其他园地,不属于林地,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内建设施工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 部分属实 | 1.博白县水利局责令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限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水利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逾期不整改进行立案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
17 | X2GX202105010049 | 石头镇登州村小学附近,往容县罗江镇半月村芝麻塘方向的乡村路边,及石头镇登州村与贵港市平南县平山镇交界的山林里,有7座土砖窑,挖山取土建设厂房,严重破坏林地,排放刺鼻废气,影响学校师生及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希望能够责令拆除这些土砖窑。 | 容县 | 生态,大气 | 群众举报的7座土砖窑,经工作组现场排查核实,实为石头镇和罗江镇辖区内的8座土砖窑,其中石头镇登州村4座,罗江镇辖区4座。 | 部分属实 | 1.派出由容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会同罗江镇、石头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现场办公,约谈了相关业主,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签订停产拆除承诺书,责令业主于5月6日前自行拆除土砖窑。目前,除石头镇财七婆太路青砖厂因砖窑内青砖制品未搬离延期拆除外(5月15日前),其余7个土砖窑已全部完成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
18 | X2GX202105010065 | 北流市政府对面有几个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半夜摆夜宵摊,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北流市 | 大气,噪音 | 1.北流镇政府对面共有6家餐饮店,分别是:龙门烧烤店、阿静白粥店、超记云吞面店、燕健美食店、天天面食馆和无招牌粉店。目前,龙门烧烤店已不营业;其他5家店安装有油烟设施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加工食品时产生的主要水蒸气,油烟较小,仅在白天营业,油烟对环境影响较小;顾客在消费时有时喧哗,产生噪音扰民现象。该路段未发现半夜有流动露天宵夜摊点经营。 | 基本属实 |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4日责令阿静白粥店等8家餐饮店于5月15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防止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督促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提醒、引导顾客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作息。 | 阶段性办结 | |
19 | X2GX202105010059 | 北流市南园二路的三兄大排档、肥二特色大排档、楚炎特色烧烤,油烟直排,辛辣味浓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身体健康。 | 北流市 | 大气 | 经现场核实,楚炎特色烧烤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油烟量较少、辛辣味较轻;三兄大排档和肥二特色大排档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加工食品时,现场油烟量较大、辛辣味道较重,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 基本属实 |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2日向三兄大排档、肥二特色大排档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2家餐饮店在2021年5月15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净化后才能排放,减少油烟和烹饪味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
20 | D2GX202105010007 | 大乾街的叁地烧烤店、酒肆烧烤店,产生的油烟直接外排,食客的猜码声、喧闹声严重影响到附近的居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处理效果不理想。 | 玉州区 | 噪音 | (一)经核实,三地生蚝木炭烧烤店、酒肆烧烤店的经营时间为晚上20:00点至凌晨3:00点,室内厨房安装有净化油烟设备,但均未正常使用。两家烧烤店营业时将桌椅、烧烤炉具摆放在人行道进行露天烧烤,造成油烟直接排放;食客在消费过程中偶尔有猜码,大声喧闹现象,影响到附近居民。 | 属实 | (一)5月2日、3日晚,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市城管支队会同玉州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该处两家烧烤店进行综合整治,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三地生蚝木炭烧烤店跨门槛经营的物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共暂扣四方太阳伞2把、桌子4张、烧烤炉1套。 | 已办结 | |
21 | X2GX202105010091 | 1.朱某宝、朱某永在国营博白林场马子分场11林区以搞农家乐和广西博白保丰种养合作社公司为名,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在博白林场马子分场削山毁林,毁农田、挖石场,贩卖树木。2王某辉、王某康、朱某胜在巨岭下队村山岭毁坏林木。投诉人从2019年举报至今,没有一点调查进展。 | 博白县 | 生态,其他污染 | 1.经查,朱某宝系原中共松旺镇保丰种养有限公司支部书记。群众举报的广西博白保丰种养合作社公司实际为广西博白保丰种养有限公司,不是经营农家乐的,其经营范围是农作物种植、园艺作物、名贵树木种植、销售,家禽、畜牧、水产品养殖、销售,休闲观光服务。该公司共承接扶贫小额信贷600户,金额3000万元(每户5万元)用于发展生鱼养殖及水果种植项目,每年都将参与项目的600户贫苦户的分红按时发放到位,累计分红72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西博白县保丰种养有限公司已全部归还了承接的3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所以并不存在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博白县林业局于2021年3月15日对朱某宝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博林罚立字[2021]第N016号),2021年4月8日对朱某宝违法行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博林罚决字[2021]第N016号),罚款共计521580元,责令朱某宝于2021年6月30日前恢复原状。 | 阶段性办结 | 松旺镇纪委给予广西博白县保丰种养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朱某宝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22 | X2GX202105010022 | 陆川县林场王瑶林站站长罗某生,以炼山造林、除草育林为由,蓄意纵火越界烧毁连理窝坡地上速生桉一千多株,用高浓度除草剂对陆股坑田排上一万多株幼林桉树进行毁灭性处死,已回收林地为由下发限期林地回收合约,抢占村民山林、坡地,损坏村民利益。 | 陆川县 | 生态 | (一)关于“以炼山造林、除草育林为由,蓄意纵火越界烧毁连理窝坡地上速生桉一千多株”的问题。经调查,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陆川县林场对辖区内连理窝、陆股坑等山岭上的速丰桉树进行采伐,当年林木采伐后,陆川县林场按伐区林木更新的技术需要,组织民工对伐区开展了正常的清山炼山生产经营活动。经陆川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核实,陆川县林场王瑶站站长罗某生在2015年组织指挥工人现场炼山过程中,均是在陆川县林场辖区范围内作业,未有蓄意越界纵火烧毁林木的行为。2021年5月3日,联合工作组在对连理窝山岭现场调查过程中,未有速丰桉被烧毁林相痕迹,未发现有跑火越界造成周边群众林木被烧毁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县林业局督促陆川县林场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交流,做好问题解释工作,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 已办结 | |
23 | X2GX202105010010 | 广西博白县松旺镇垃圾堆放场未有进行规划处理,将垃圾堆放在河中间,并且直接排放废水入河,影响下游人民群众生活饮水。 | 博白县 | 土壤 | 1.松旺镇有一个垃圾中转站,负责每日松旺镇垃圾打包转运工作,属于临时垃圾堆放场。该中转站是经博白县住建局污垃办具体协调设计建设,松旺镇负责提供土地,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日转运垃圾40吨。该中转站运营正规,有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设选址意见书》和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白县松旺镇垃圾转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现由松旺镇人民政府负责,松旺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监管。该中转站与污水处理厂同建在蕉林河附近,属封闭式管理,每天将垃圾打包压缩后转运旺茂镇垃圾焚烧发电厂。经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有将垃圾堆放在河中间及河道两边的行为,也没有发现有在河道中间及河道两边设立垃圾堆放场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由松旺镇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继续对所有河流两边区域进行彻底排查,坚决杜绝将垃圾堆放在河道中间及河道边的行为。垃圾中转站收集的垃圾及时压缩运送至旺茂焚烧厂处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已办结 | |
24 | X2GX202105010041 | 玉林市博白县菱角镇石柳村第三龙屯,有福建人租用水田养青蛙,所排污水对北海、合浦水源地旺盛江水库及石柳村、苏众村、柱石村的生活用水造成污染,投诉人要求取消该养殖场。 | 博白县 | 水 | 1.群众反映为广西桂蛙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博白县菱角镇石柳村三龙一队01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某裕,为菱角镇石柳村人。 | 部分属实 | 1.菱角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于2021年2月25日对广西桂蛙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下发限期治理决定书,并于2021年4月18日对其罚款1万元。 | 阶段性办结 | |
25 | X2GX202105010060 | 顿谷镇大塘、乾弄、登山村委有多家养猪场,养猪污水不经过处理就排到河里,污染水体。特别是登山村的登禾自然村勒竹根队有家养猪场占了半个河道建猪场,污水直排河里。 | 博白县 | 水 | 1.经现场核查,沿河流养殖有7家,发现登山村下甘队甘某福猪场污水通过猪舍排污口直排至猪场外地面,由于其生猪存栏量只有1头,现场未见有污水直接排到河里,但污水有流入乾弄河隐患。乾弄村莲塘屯庞某盛猪场粪污经过储液池、沼气池,但雨污不分流,污水有外排的风险。两家猪场所靠近的河流为乾弄河,目前未列入禁养区。 | 部分属实 | 1.顿谷镇人民政府责令登山村下甘队甘某福猪场对污水外排问题、乾弄村莲塘屯庞某盛猪场对雨污不分流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5月10日前整改完毕。 | 阶段性办结 | |
26 | X2GX202105010061 | 1.北流市清湾镇龙南段、北宝二级路清湾至宝圩段,扬尘污染严重。2.清湾镇街道上餐饮店、烧烤店油烟污染严重,晚上夜宵摊噪声扰民。3.清湾镇龙南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白米小学、清湾初中、中龙小学等学校生活污水直排,存在异味。4.清湾镇中龙村、白米村等村,水沟生活污水直排,漂浮垃圾,污染环境。 | 北流市 | 水,大气,噪音,土壤 | (一)问题1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清湾镇龙南段、北宝二级路(清湾段)大部分路段路面干净,行车线清晰可见。有两个厂区点(龙泰世纪佳园开发区、金祥沙场)因车辆出入厂区,部分泥土顺着轮胎带出到公路,厂区路段有一定的泥土痕迹。清湾桂富新城开发区在整理排水沟,部分泥土在雨水冲刷下流入公路;现场未发现运输车辆抛洒泥沙石,没有灰尘滚滚的现象,但由于车流量较大,仍存在轻微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一)清湾镇政府、北流市交运局已于2021年5月3日口头责令龙泰世纪佳园开发区、清湾桂富新城开发区、金祥沙场立即清理流出厂区路段泥土,落实对运输泥土沙石的车辆盖上篷布,防止运输物脱落和扬撒,并对进出厂区车辆轮胎清洗再上路行驶。这三个厂区当天已清理干净路面泥土,并对路面进行清洗。 | 阶段性办结 | |
27 | X2GX202105010018 | 博白镇绿珠大道西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之间的返还地:1.有很多建筑垃圾。2.有人私自挖坑塘。3.屠宰点无证经营且养殖鸡鸭鹅,污水直排,噪声臭味扰民。4.沙场违法占地经营。5.大车停车场每天进出带泥土和沙子到绿珠大道,影响周边环境。 | 博白县 | 土壤,水,其他污染 | 1.经现场核查,在回建地上堆放着许多建筑砖块及废泥约1650吨,发现在返还地私挖有一个面积约6平方的坑塘。 | 属实 | 1.5月2日联合调查组出动挖掘机2台,自卸车11辆,工人6人,共清理建筑砖块及废泥约1650吨,现已将该处建筑废泥清理干净。对池塘进行回土填埋,现已填平恢复正常的地貌。 | 阶段性办结 | |
28 | X2GX202105010002 | 工业设计院生活区篮球馆和洗车场的噪声扰民现象未得到整改,该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 玉州区 | 噪音 | 经查,2014年玉林市工业设计研究院以公开拍卖的形式把部分办公室楼、食堂、宿舍、临时棚等场地承租给陈某星个人,陈某星在2015年改造篮球场给其使用,在2021年把临时棚转租给玉林雅车阁汽车店张某。因经营者管理不善,篮球场、汽车场在休息时间发出噪音,影响周边生活区。经再次调查,篮球场和洗车场还有一定的噪音,举报属实。 | 属实 | 1.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经营租户再次沟通协调,要求其经营项目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并做好防止噪音扰民等有关工作。工业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于5月6日和东明社区有关工作人员一起与汽车店老板再次协商,强调务必整改落实到位。 | 已办结 | |
29 | D2GX202105010038 | 清湖镇饮平村东冲队,有人将疑似含化学品含金属的泥土,有刺鼻气味,拉到四五千人山泉水取水点附近,进行倾倒、填埋,水源遭到破坏,水呈黑灰色。 | 陆川县 | 土壤,水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填埋地点实际位于陆川县良田镇龙口村豆地嘴岭坳。该处倾倒的工业废渣(疑似)与泥土混合填埋,形成的土堆长度约28米、宽度约23米、高度约6米,地表面还遗留有工业废渣(疑似)倾倒痕迹。填埋点下侧自北向南有一条山沟(5月1日现场勘察时填埋点与山沟相连处没有水流),该山沟(沟内的存水主要为雨水)从填埋点延伸至清湖镇永平村东冲队,山沟内从上游到下游被4个土坝分隔为4段山塘,每个土坝上设有排水管连通,上游来水在上级山塘积存达到一定水位后通过排水管流到下游山塘,流经清湖镇永平村东冲队,现场看到的水质为浅黄色(因雨水冲刷泥土混入造成)。由于工业废渣(疑似)已被泥土填埋覆盖,现场无法核定具体数量。填埋现场散发刺激性异味,工业废渣(疑似)冒出热气,陆川生态环境局对工业废渣(疑似)进行取样。陆川县公安局已于5月5日对嫌疑人谢某海(该地块承租人)执行刑事拘留。 | 部分属实 | (一)陆川县公安局根据陆川生态环境局出具非法倾倒危废的初步认定意见,进行了立案侦查,并于5月5日对嫌疑人谢某海执行刑事拘留。 | 阶段性办结 | |
30 | D2GX202105010001 | 乌石镇龙化村三队罗某坑采石场,开采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未进行复垦,粉尘污染农田,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 陆川县 | 生态,大气,土壤 | (一)经调查,举报反映的为陆川县乌石镇龙化村罗贵坑采石场。该石场在生产有效期内,存在排水沟堵塞、沉砂池未及时清理、临时弃渣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水土流失的风险。2016年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已责令该石场在入口处的临时弃渣场进行修整,修建有一道土质挡渣墙、一条排水沟,并种植有树木;通过勾机、人工对排水沟和沉砂池进行恢复;在石场西北面建设约80㎡的沉砂池,过滤山上流下泥土,防止水土流入农田,农田不再因水土流失而影响耕种。经上述整治过后,水保设施运行合理、有效,矿区内的水土流失都能够控制在矿区及其租用地的范围之内,矿区范围以外无明显水土流失。2017年5月26日至今,该石场已不再开采。2021年5月2日,工作组现场查看,该采石场周边山体已自然修复绿化,大部分场地已平整复垦,地上无石料和泥土堆放。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该采石场原业主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于2022年8月31日前对旧矿区未复垦的位置进行复垦。对不按规定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或履行不到位、承担责任不足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依据矿产资源管理及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行政责任,同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治理恢复,治理费用从该采石场原缴交的土地复垦保证金27.3481万元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该石场补齐。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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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GX202105010079 | 广西春茂集团小平山分公司鸡场将鸡粪、污水,排到兴业县小平山镇宽畅村宽畅坡和汉塘自然村的一百多亩林地和二十多亩基本农田,鸡粪堆积成山,臭气熏天,污水四溢,导致周边农田受到严重污染,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和生产。 | 兴业县 | 水 | 1.群众举报反映的鸡场是广西春茂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小平山分公司的种鸡场。经核查,该种鸡场车间和鸡舍均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的现象,养鸡场、车间下方的农田及水渠均较为干净,没有发现有鸡粪污水的痕迹,水稻生长正常,周边山林也如此,未发现受到污染,生产未受到影响。群众举报的将鸡粪、污水排到兴业县小平山镇宽畅村宽畅坡和汉塘自然村的一百多亩林地和二十多亩基本农田、污水四溢导致周边农田受到严重污染的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兴业县进行了如下整改工作:一是要求鸡粪运输车辆在作业的过程中一律加盖篷布,减少臭气散发,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对养鸡舍进行全面清理,并对鸡笼底下的鸡粪增加辅料、垫料,减少臭气散发,现已整改完成;三是对鸡粪收集池周边进行硬化,同时在鸡粪收集槽的上方加盖挡污板,减少臭气散发,现已整改完成;四是及时转运暂存于储存车间内的禽粪。 | 阶段性办结 | |
2 | D2GX202105010045 | 樟木镇上泉村去圩塘有家养猪场、养鸡场,养殖过程中产生很臭是气味,滋生蚊子和苍蝇,并且将养殖废水排至周边水沟。 | 福绵区 | 水 | 群众反映的是位于樟木镇上泉村的胡某有猪场和位于相邻村福绵镇宝岭村的唐某秀鸡场。 | 部分属实 | 福绵区农业农村局责令两家养殖场按以下要求整改: | 阶段性办结 | |
3 | D2GX202105010042 | 陆川县温泉镇安宁村有一家养鸡场,其养殖污水、鸡粪等养殖废物排到附近的水源里,导致沙塘等四个小队的水源受到污染,无法灌溉,无法饮用。 | 陆川县 | 水 | (一)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陆川县温泉镇安宁村老二队陆川县鑫华家禽养殖场,包括养殖场、2.5亩水塘、下游的部分水田,由吕某新于2013年向老一、老二队租下来的,2019年吕某新将其转租给黎某华。该养殖场距离最近居民住房约650米,距离养殖场约100米处有一条山泉水沟(天然形成的)流过,目前处于干涸状态。该养殖场是室内养殖,只有在更换养殖家禽的时候才清洗场地,清洗产生的污水排入养殖场旁边面积约2.5亩的水塘,将其作为纳污池来使用,纳污池未做三面光硬化,现场调查时水体发黑发臭。目前纳污池水位离其外排口的高度为1米左右,污水没有外排,但下大雨暴雨时有外溢的风险。该养殖场鸡粪全部外售。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生态环境局、陆川县农业农村局、温泉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场2021年6月3日前在纳污池前建好1个三面光污水净化池,以后场内污水先净化池处理后才排入水塘,原纳污池不再收纳污水;同时,责令该养殖场2021年7月3日前使用生物菌种等措施,对纳污池进行清理净化。 | 阶段性办结 | |
4 | X2GX202105010043 | 古城镇陆落村北豆石台村往陆落黎冲方向约50米(马盘二级路边),有人几年前至今一直在非法取土洗砂和破坏山体建房养猪,造成水土流失,养殖污水乱排,污染周边环境。 | 陆川县 | 水 | (一)经调查,岭背队的嶂排岭岭底处存在过山体滑坡现象和修整过的迹象。陆落村村民委员会作出说明:该岭底坡度比较陡,多年来受雨水冲刷,导致部分山体坍塌,属于坍塌自然灾害。为消除安全隐患,2020年8月陆落村岭背队村民在坍塌处用钩机修了边坡,在修整边坡过程中将多余的泥土拉去填平该队伯公坛前面的地坪。因此,该处不存在非法取土洗砂的行为,现场核查时,也未发现水土流失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户2021年8月15日前增设储液池环保设施,并督促其做好猪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粪污,粪污暂存场所要有“三防”设施。 | 阶段性办结 | |
5 | X2GX202105010036 | 博白县文地镇大沙低耕村的岭成矿业公司老板张某城与神坛岭村人黄某权等人,强行盗挖文地镇河口村山岭的高岭土矿,损毁了很多水源林生态树木、竹子,毁埋了很多耕作田地。村民多次本地村委、镇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至今未能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妥善处理。 | 博白县 | 生态 | 1.经调查,群众举报挖高岭土矿的位置不在广西领成矿物科技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在广西天岚矿业有限公司博白分公司矿区范围内。广西天岚矿业有限公司博白分公司办理有采矿许可证、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挖瓷土矿位置在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范围内。此外,2010年7月20日河口东队、河口西队与广西天岚矿业有限公司博白分公司签订了山岭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山岭给该公司挖取高岭土进行加工经营。河口村山岭不存在盗挖山岭高岭土矿情形,群众举报广西领成矿物科技有限公司盗挖文地镇河口村山岭的高岭土矿的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1.由博白县林业局责令业主对临时占用林地(1.2262公顷)进行复绿(种植速丰桉幼苗),开采位置已复绿了三分之二,在复绿过程中加大密度种植林木,按时施肥杀虫,保证林木成活率。 | 阶段性办结 | |
6 | X2GX202105010045 | 在古城镇陆落村垌启下队,叶某光、叶某贵父子在佛子高山坡荔枝园建设养猪场,养殖规模约200多头。该养殖场建设位置靠近村民居住区,未采取任何污粪处理措施,污水直接排到树林和公路,臭气冲天,严重污染村民生活环境。 | 陆川县 | 水 | 1.关于“叶某光、叶某贵父子在佛子高山坡荔枝园建设养猪场,养殖规模约200多头”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2014年叶某光建设有猪舍50平方米,目前养殖有后备母猪3头;2017年叶某贵建设猪舍40平方米,猪舍一直未养过猪。 | 部分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户对2个储液池进行封闭覆盖。要求此项工作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7 | X2GX202105010023 | 玉城街道西就社区晏李街18-9号,该房屋部分违建,户主私自搭建一条排污管在街道边,将生活污水排放到街道上,影响周边群众生活。投诉到当地相关部门,一直未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和整改。 | 玉州区 | 水 | (一)经调查,玉城街道西就社区晏李街18-9号不动产的房屋层数为1-3层,产权面积为158.51平方米,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内容基本相符。关于该户存在的违建问题,原玉林市规划管理局已于2004年11月30日作出了罚款6544.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行政相对人已按规定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该案已作结案处理,被处罚后,无新加建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5月3日以来,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市城管支队多次会同西就社区对现屋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自行整改,拆除排水管道,如不整改,该局将依法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
8 | X2GX202105010034 | 古城镇陆落村垌启下队的叶某祥,私自在本队屋背岭非法破坏林地大面积建设猪舍,养殖规模约100多头猪。污水直排,并擅自改变排污方向,故意将污水从叶某巧、叶某宁住宅后山上排放到本村中心地带的居民集中区内。一到下雨天,村中污水横流,臭味冲天,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 陆川县 | 水 | (一)关于“私自在本队屋背岭非法破坏林地大面积建设猪舍,养殖规模约100多头猪”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叶某祥在自家房屋旁属于自家土地上建设有铁皮棚面积约50平方米,生猪存栏共2头,全为中猪。猪舍内分为6栏,其中1栏用于其家庭养鸡,2栏养中猪2头,3栏用于储存养殖粪污,4栏养鸭苗,5栏存放柴草杂物,6栏闲置。 | 部分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养殖户做好猪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粪污。要求此项工作长期坚持。 | 已办结 | |
9 | X2GX202105010037 | 博白县松旺镇横水村合水屯陈某在该村水田上建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污染饮用水源,严重影响村民及下游居民生活。 | 博白县 | 水 | 1.群众反映的是博白县松旺镇横水村合水屯村民陈某健猪场。该猪场无环保设施,少量养殖废水直排到猪场雨水沟,雨水沟连通附近小沟渠,小沟渠设有拦截堤,拦截堤内的水体有养殖粪污流入现象,呈浅褐色,小沟渠流向横水村溪流。该猪场无合法用地手续,占用73.5平方米基本农田建养猪场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1.松旺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2日对陈某健下发了《接受调查通知书》和《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于2021年5月5日前完成清栏和拆除并将耕地恢复耕种条件进行复耕。5月4日猪场已完成清栏和拆除。现已平整土地种上红薯苗。雨水沟已被填埋,连接雨水沟的沟渠已无污水流入。 | 阶段性办结 | |
10 | X2GX202105010019 | 陆落村垌启下队樊某花、叶某坤一家住宅的化粪池建在本社村屯道路边,污水直接排到公路,经过池塘,流入河道,污染水质。路边污水横流,一到下雨臭味冲天,影响周边群众出行。 | 陆川县 | 水 | (一)关于“化粪池建在本社村屯道路边,污水直接排到公路,路边污水横流,一到下雨臭味冲天,影响周边群众出行”的问题属实。经现场调查,该户建的化粪池约有3立方米,距离其房屋约有10米远,是建在村屯路边,化粪池的污水是从排污口直排到路面有臭味,对群众的出行是有影响。 | 基本属实 | (一)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农户把化粪池的污水出口安装排污管从路底通过,避免污染路面。要求此项工作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1 | D2GX202105010005 | 龙口村有十多家养猪场,臭气冲天,曾因污染周边河沟被当地生态环境局进行处罚。 | 兴业县 | 水 | 经排查,举报线索提到的区域有14家养猪场,位于葵阳镇龙口村六鸦山冲,四周为山岭、荒地,与最近的村民集居区直线距离约为600米。14家养殖场中有11家曾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兴业生态环境局处罚过,并完成了相应整改。目前该区域的14家养殖场有8家仍在养猪,4家空栏未养,1家转型养鸡,1家停养。在养的养猪场均采用生态养殖模式,基本配备有储液池、发酵大棚等设施,距离福禄岭村庄最近的养猪场至少有600米以上。近距离靠近养殖场才闻到少量异味,并没有臭气冲天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兴业县对相关养殖场做出了如下整改:一是立即清理养殖过程所产生的粪污,严禁露天堆放养殖粪便;二是对产生的养殖粪污、粪污暂存池、猪舍内部喷洒除臭菌种除臭,增加喷洒频次、喷洒量;三是在气压低、阴雨等空气流通差的天气,增加排风扇去除臭菌种喷洒,避免外排空气味道过重;四是加强储液池的密封措施,防止臭味飘散。上述整改要求,已整改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2 | D2GX202105010029 | 在茂林镇湘汉社区冲口村,有家大型养殖户养鸡,将鸡粪和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村集体鱼塘,鱼塘内的水被严重污染,后流入玉林市南流江南江水源保护区内。 | 玉州区 | 水 | 1.举报反映的为陈某金养鸡场,该养鸡场离南流江约2公里。该养鸡场现有3栋鸡舍共约1290平方米,现养鸡约1.1万羽。经了解,该养鸡场为圈养模式,养鸡场的鸡粪由陈某金自行清理,大概是40天清理一次,由专人来收集统一打包进行出售,但无法提供相关台账或记录。附近无村民居住。鸡舍山脚有一条集体山塘(鱼塘)排水的灌溉沟,位置低于集体山塘(鱼塘),现场未发现有鸡粪、污水进入集体山塘(鱼塘)。山塘出水口没有发现鸡粪,周边异味不是很明显。 | 部分属实 | (一)2021年5月6日,玉东生态环境局对陈某金养鸡场下达了《关于责令湘汉社区冲口自然村陈某金养鸡场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该鸡场在5月30日前做好防疫设施,设置无害化处理池;建一个容量为30立方米的化粪池;设置贮粪房;建设雨污分流的设施。整改工作由玉东新区农业农村局、玉东生态环境局、茂林镇人民政府全程监督指导。 | 阶段性办结 | |
13 | D2GX202105010039 | 东滨北八巷河坝村市场有家宫粥一号铺面(有一根20多米的烟囱),每天店内机器产生较大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休息。 | 陆川县 | 噪音 | 经现场核查,该店厨房烟囱安装在该店后墙上,烟囱链接处装有一个抽风机,运转时产生较大噪音。陆川生态环境局在该店北面对噪音进行现场监测,根据《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标准,噪音数值超标。 | 属实 | (一)由陆川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超标噪音排放,并对抽风机进行整改,确保噪音达标排放。要求此项工作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4 | X2GX202105010078 | 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六批桂环督信(2018)208号编号X450000201806220015,关于北流市隆盛镇陈智村一系列的非法釆矿导致陈智村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北流市委市政府对该问题的真实后续处理情况。陈智村的生态环境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并且越来越严重。1.北流市诚信陶瓷土公司,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至今都未获得环保评估通过,相关部门责令其停产整改,但是至今未真正整改。并且该企业采矿权在2019年到期后,仍大肆开采、洗沙,利用节假日或夜间排放废水,污染陈智河,影响下游村民耕种,但是2021年该公司采矿权依旧得以续期。2.北流市锦宝商贸公司石岗冲矿区至今都未获得环保评估手续,未安装环保设施,一直在生产。北流市政府隆盛镇人民政府得知中央督察组进行广西后,授意该矿区为应付检查,突击复垦种植林草,在矿区已硬化的水泥地上覆盖5厘米土种植红薯,并以整改为名排放污水入陈智河。该矿区还存在超量幵釆,无环保手续与环保设施,破坏水利设施,侵占毁灭四十多亩农田、造成水土流失等等诸多问题。3.利五组长河头罗某昭非法采矿,未受到严厉处罚。4.北流市金巨利矿产公司(精通林场矿区)在只获得矿产权的情况下进行开采。5.原碗厂位置北流市智源建筑材料加工厂幵设洗砂场,场地小,没有环保措施,离二级公路只有十多米,洗砂噪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将污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水污染。导致河床淤泥堆积,鱼虾死亡,影响下游村民及学校用水。6.北流市政府漠视村民,使得生态环境遭到的破坏。以塘口村为中心三公里内布满九个矿区,如此多的矿区将导致村民饮水、生产受到影响。这些矿区所获得环评手续全都是前任干部廖某与矿产公司私下操做,隐瞒村民获得审批。 | 北流市 | 生态,水,土壤,噪音 | 收到2018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以来,北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矿区范围内的诚信瓷土有限公司和锦宝商贸有限公司日常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落实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及环保设施,加强对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针对隆盛镇陈智村山岭非法开采问题,北流市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巡查力度,对违法盗采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查处,销毁其作案工具,保障国有矿产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部分属实 | (一)北流市水利局已于4月17日对诚信瓷土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北流市水利局、隆盛镇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矿区范围内道路路面、道路两侧排水沟、沉砂池等淤积的泥土,同时建好临时挡土墙等防水土流失措施,及时清运临时堆土场的泥土。目前,该公司正在停工整改中,道路积泥已经清理干净,临时堆土场设置了排水沟和沉沙池,并用密目网进行了苫盖。上述整改工作限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 阶段性办结 | |
15 | X2GX202105010024 | 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绿杨社区,有违建别墅占用居民公共田埂及灌溉沟渠,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 玉州区 | 其他污染 | 群众举报地点位于玉州区名山街道绿杨社区绿杨村沙古田,该地点由2处相对独立的建筑组成,2户相连一起,一处是杨某文等4户,另一处是陈某荣户。 | 部分属实 | (一)由玉林市城管、市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两处非法占地建设住宅进行依法查处。经玉林市公安局依法查明:因杨某文(4户户主之一)、陈某荣(户主)涉及涉黑组织犯罪,所建设中的住宅资金部分来源于上述二人实施违法犯罪所得收益,属于涉案资产,现两处非法占地建设住宅已被市公安局依法查封,计划待案件终结后(法院判决后)再依法处置。 | 阶段性办结 | |
16 | X2GX202105010040 | 英桥镇付义村坡麻肚队有家洗沙场,名为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未获得任何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私自建设洗沙场,开挖周边土砂石,造成林地毁坏约40多亩,占用基本农田20多亩。且该洗沙场洗沙产生的含泥废水到处乱排,泥浆横流,严重影响当地村民农田灌溉。投诉人希望督促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 博白县 | 生态,土壤 | 1.经现场核查,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博白县英桥镇付义村坡麻肚队23号,但该公司的机制砂建设项目地址是在英桥镇茂青农场十队大岭岭段,属英桥镇英桥村地界。该地块是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与广西农垦国有茂青农场承包的土地,签订合同时间从2017年7月19日至2041年7月18日止,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就该地在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有《关于博白县英桥镇金山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区外设施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现博白县宝德建材有限公司与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租协议,由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开展机制砂建设项目。该地块用地类型为其他园地,不属于林地,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在该地块内建设施工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 部分属实 | 1.博白县水利局责令博白县志鸿建材有限公司限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经水利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逾期不整改进行立案处罚。 | 阶段性办结 | |
17 | X2GX202105010049 | 石头镇登州村小学附近,往容县罗江镇半月村芝麻塘方向的乡村路边,及石头镇登州村与贵港市平南县平山镇交界的山林里,有7座土砖窑,挖山取土建设厂房,严重破坏林地,排放刺鼻废气,影响学校师生及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希望能够责令拆除这些土砖窑。 | 容县 | 生态,大气 | 群众举报的7座土砖窑,经工作组现场排查核实,实为石头镇和罗江镇辖区内的8座土砖窑,其中石头镇登州村4座,罗江镇辖区4座。 | 部分属实 | 1.派出由容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会同罗江镇、石头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现场办公,约谈了相关业主,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签订停产拆除承诺书,责令业主于5月6日前自行拆除土砖窑。目前,除石头镇财七婆太路青砖厂因砖窑内青砖制品未搬离延期拆除外(5月15日前),其余7个土砖窑已全部完成拆除。 | 阶段性办结 | |
18 | X2GX202105010065 | 北流市政府对面有几个餐饮店存在油烟污染,半夜摆夜宵摊,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北流市 | 大气,噪音 | 1.北流镇政府对面共有6家餐饮店,分别是:龙门烧烤店、阿静白粥店、超记云吞面店、燕健美食店、天天面食馆和无招牌粉店。目前,龙门烧烤店已不营业;其他5家店安装有油烟设施但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加工食品时产生的主要水蒸气,油烟较小,仅在白天营业,油烟对环境影响较小;顾客在消费时有时喧哗,产生噪音扰民现象。该路段未发现半夜有流动露天宵夜摊点经营。 | 基本属实 |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4日责令阿静白粥店等8家餐饮店于5月15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防止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督促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提醒、引导顾客文明就餐,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作息。 | 阶段性办结 | |
19 | X2GX202105010059 | 北流市南园二路的三兄大排档、肥二特色大排档、楚炎特色烧烤,油烟直排,辛辣味浓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身体健康。 | 北流市 | 大气 | 经现场核实,楚炎特色烧烤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油烟量较少、辛辣味较轻;三兄大排档和肥二特色大排档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在加工食品时,现场油烟量较大、辛辣味道较重,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 基本属实 | 北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于2021年5月2日向三兄大排档、肥二特色大排档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2家餐饮店在2021年5月15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经净化后才能排放,减少油烟和烹饪味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
20 | D2GX202105010007 | 大乾街的叁地烧烤店、酒肆烧烤店,产生的油烟直接外排,食客的猜码声、喧闹声严重影响到附近的居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但处理效果不理想。 | 玉州区 | 噪音 | (一)经核实,三地生蚝木炭烧烤店、酒肆烧烤店的经营时间为晚上20:00点至凌晨3:00点,室内厨房安装有净化油烟设备,但均未正常使用。两家烧烤店营业时将桌椅、烧烤炉具摆放在人行道进行露天烧烤,造成油烟直接排放;食客在消费过程中偶尔有猜码,大声喧闹现象,影响到附近居民。 | 属实 | (一)5月2日、3日晚,玉林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市城管支队会同玉州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该处两家烧烤店进行综合整治,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三地生蚝木炭烧烤店跨门槛经营的物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共暂扣四方太阳伞2把、桌子4张、烧烤炉1套。 | 已办结 | |
21 | X2GX202105010091 | 1.朱某宝、朱某永在国营博白林场马子分场11林区以搞农家乐和广西博白保丰种养合作社公司为名,骗取国家扶贫资金,在博白林场马子分场削山毁林,毁农田、挖石场,贩卖树木。2王某辉、王某康、朱某胜在巨岭下队村山岭毁坏林木。投诉人从2019年举报至今,没有一点调查进展。 | 博白县 | 生态,其他污染 | 1.经查,朱某宝系原中共松旺镇保丰种养有限公司支部书记。群众举报的广西博白保丰种养合作社公司实际为广西博白保丰种养有限公司,不是经营农家乐的,其经营范围是农作物种植、园艺作物、名贵树木种植、销售,家禽、畜牧、水产品养殖、销售,休闲观光服务。该公司共承接扶贫小额信贷600户,金额3000万元(每户5万元)用于发展生鱼养殖及水果种植项目,每年都将参与项目的600户贫苦户的分红按时发放到位,累计分红72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西博白县保丰种养有限公司已全部归还了承接的30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所以并不存在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博白县林业局于2021年3月15日对朱某宝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博林罚立字[2021]第N016号),2021年4月8日对朱某宝违法行为作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博林罚决字[2021]第N016号),罚款共计521580元,责令朱某宝于2021年6月30日前恢复原状。 | 阶段性办结 | 松旺镇纪委给予广西博白县保丰种养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朱某宝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22 | X2GX202105010022 | 陆川县林场王瑶林站站长罗某生,以炼山造林、除草育林为由,蓄意纵火越界烧毁连理窝坡地上速生桉一千多株,用高浓度除草剂对陆股坑田排上一万多株幼林桉树进行毁灭性处死,已回收林地为由下发限期林地回收合约,抢占村民山林、坡地,损坏村民利益。 | 陆川县 | 生态 | (一)关于“以炼山造林、除草育林为由,蓄意纵火越界烧毁连理窝坡地上速生桉一千多株”的问题。经调查,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陆川县林场对辖区内连理窝、陆股坑等山岭上的速丰桉树进行采伐,当年林木采伐后,陆川县林场按伐区林木更新的技术需要,组织民工对伐区开展了正常的清山炼山生产经营活动。经陆川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核实,陆川县林场王瑶站站长罗某生在2015年组织指挥工人现场炼山过程中,均是在陆川县林场辖区范围内作业,未有蓄意越界纵火烧毁林木的行为。2021年5月3日,联合工作组在对连理窝山岭现场调查过程中,未有速丰桉被烧毁林相痕迹,未发现有跑火越界造成周边群众林木被烧毁情况。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县林业局督促陆川县林场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交流,做好问题解释工作,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 已办结 | |
23 | X2GX202105010010 | 广西博白县松旺镇垃圾堆放场未有进行规划处理,将垃圾堆放在河中间,并且直接排放废水入河,影响下游人民群众生活饮水。 | 博白县 | 土壤 | 1.松旺镇有一个垃圾中转站,负责每日松旺镇垃圾打包转运工作,属于临时垃圾堆放场。该中转站是经博白县住建局污垃办具体协调设计建设,松旺镇负责提供土地,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日转运垃圾40吨。该中转站运营正规,有博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的《建设选址意见书》和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白县松旺镇垃圾转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现由松旺镇人民政府负责,松旺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监管。该中转站与污水处理厂同建在蕉林河附近,属封闭式管理,每天将垃圾打包压缩后转运旺茂镇垃圾焚烧发电厂。经现场核查,没有发现有将垃圾堆放在河中间及河道两边的行为,也没有发现有在河道中间及河道两边设立垃圾堆放场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由松旺镇加强对垃圾处理的监管力度,继续对所有河流两边区域进行彻底排查,坚决杜绝将垃圾堆放在河道中间及河道边的行为。垃圾中转站收集的垃圾及时压缩运送至旺茂焚烧厂处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 已办结 | |
24 | X2GX202105010041 | 玉林市博白县菱角镇石柳村第三龙屯,有福建人租用水田养青蛙,所排污水对北海、合浦水源地旺盛江水库及石柳村、苏众村、柱石村的生活用水造成污染,投诉人要求取消该养殖场。 | 博白县 | 水 | 1.群众反映为广西桂蛙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博白县菱角镇石柳村三龙一队011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某裕,为菱角镇石柳村人。 | 部分属实 | 1.菱角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于2021年2月25日对广西桂蛙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下发限期治理决定书,并于2021年4月18日对其罚款1万元。 | 阶段性办结 | |
25 | X2GX202105010060 | 顿谷镇大塘、乾弄、登山村委有多家养猪场,养猪污水不经过处理就排到河里,污染水体。特别是登山村的登禾自然村勒竹根队有家养猪场占了半个河道建猪场,污水直排河里。 | 博白县 | 水 | 1.经现场核查,沿河流养殖有7家,发现登山村下甘队甘某福猪场污水通过猪舍排污口直排至猪场外地面,由于其生猪存栏量只有1头,现场未见有污水直接排到河里,但污水有流入乾弄河隐患。乾弄村莲塘屯庞某盛猪场粪污经过储液池、沼气池,但雨污不分流,污水有外排的风险。两家猪场所靠近的河流为乾弄河,目前未列入禁养区。 | 部分属实 | 1.顿谷镇人民政府责令登山村下甘队甘某福猪场对污水外排问题、乾弄村莲塘屯庞某盛猪场对雨污不分流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5月10日前整改完毕。 | 阶段性办结 | |
26 | X2GX202105010061 | 1.北流市清湾镇龙南段、北宝二级路清湾至宝圩段,扬尘污染严重。2.清湾镇街道上餐饮店、烧烤店油烟污染严重,晚上夜宵摊噪声扰民。3.清湾镇龙南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白米小学、清湾初中、中龙小学等学校生活污水直排,存在异味。4.清湾镇中龙村、白米村等村,水沟生活污水直排,漂浮垃圾,污染环境。 | 北流市 | 水,大气,噪音,土壤 | (一)问题1部分属实。经现场核实,清湾镇龙南段、北宝二级路(清湾段)大部分路段路面干净,行车线清晰可见。有两个厂区点(龙泰世纪佳园开发区、金祥沙场)因车辆出入厂区,部分泥土顺着轮胎带出到公路,厂区路段有一定的泥土痕迹。清湾桂富新城开发区在整理排水沟,部分泥土在雨水冲刷下流入公路;现场未发现运输车辆抛洒泥沙石,没有灰尘滚滚的现象,但由于车流量较大,仍存在轻微扬尘污染。 | 部分属实 | (一)清湾镇政府、北流市交运局已于2021年5月3日口头责令龙泰世纪佳园开发区、清湾桂富新城开发区、金祥沙场立即清理流出厂区路段泥土,落实对运输泥土沙石的车辆盖上篷布,防止运输物脱落和扬撒,并对进出厂区车辆轮胎清洗再上路行驶。这三个厂区当天已清理干净路面泥土,并对路面进行清洗。 | 阶段性办结 | |
27 | X2GX202105010018 | 博白镇绿珠大道西路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局之间的返还地:1.有很多建筑垃圾。2.有人私自挖坑塘。3.屠宰点无证经营且养殖鸡鸭鹅,污水直排,噪声臭味扰民。4.沙场违法占地经营。5.大车停车场每天进出带泥土和沙子到绿珠大道,影响周边环境。 | 博白县 | 土壤,水,其他污染 | 1.经现场核查,在回建地上堆放着许多建筑砖块及废泥约1650吨,发现在返还地私挖有一个面积约6平方的坑塘。 | 属实 | 1.5月2日联合调查组出动挖掘机2台,自卸车11辆,工人6人,共清理建筑砖块及废泥约1650吨,现已将该处建筑废泥清理干净。对池塘进行回土填埋,现已填平恢复正常的地貌。 | 阶段性办结 | |
28 | X2GX202105010002 | 工业设计院生活区篮球馆和洗车场的噪声扰民现象未得到整改,该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 玉州区 | 噪音 | 经查,2014年玉林市工业设计研究院以公开拍卖的形式把部分办公室楼、食堂、宿舍、临时棚等场地承租给陈某星个人,陈某星在2015年改造篮球场给其使用,在2021年把临时棚转租给玉林雅车阁汽车店张某。因经营者管理不善,篮球场、汽车场在休息时间发出噪音,影响周边生活区。经再次调查,篮球场和洗车场还有一定的噪音,举报属实。 | 属实 | 1.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经营租户再次沟通协调,要求其经营项目依法依规加强管理,并做好防止噪音扰民等有关工作。工业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于5月6日和东明社区有关工作人员一起与汽车店老板再次协商,强调务必整改落实到位。 | 已办结 | |
29 | D2GX202105010038 | 清湖镇饮平村东冲队,有人将疑似含化学品含金属的泥土,有刺鼻气味,拉到四五千人山泉水取水点附近,进行倾倒、填埋,水源遭到破坏,水呈黑灰色。 | 陆川县 | 土壤,水 |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填埋地点实际位于陆川县良田镇龙口村豆地嘴岭坳。该处倾倒的工业废渣(疑似)与泥土混合填埋,形成的土堆长度约28米、宽度约23米、高度约6米,地表面还遗留有工业废渣(疑似)倾倒痕迹。填埋点下侧自北向南有一条山沟(5月1日现场勘察时填埋点与山沟相连处没有水流),该山沟(沟内的存水主要为雨水)从填埋点延伸至清湖镇永平村东冲队,山沟内从上游到下游被4个土坝分隔为4段山塘,每个土坝上设有排水管连通,上游来水在上级山塘积存达到一定水位后通过排水管流到下游山塘,流经清湖镇永平村东冲队,现场看到的水质为浅黄色(因雨水冲刷泥土混入造成)。由于工业废渣(疑似)已被泥土填埋覆盖,现场无法核定具体数量。填埋现场散发刺激性异味,工业废渣(疑似)冒出热气,陆川生态环境局对工业废渣(疑似)进行取样。陆川县公安局已于5月5日对嫌疑人谢某海(该地块承租人)执行刑事拘留。 | 部分属实 | (一)陆川县公安局根据陆川生态环境局出具非法倾倒危废的初步认定意见,进行了立案侦查,并于5月5日对嫌疑人谢某海执行刑事拘留。 | 阶段性办结 | |
30 | D2GX202105010001 | 乌石镇龙化村三队罗某坑采石场,开采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未进行复垦,粉尘污染农田,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 | 陆川县 | 生态,大气,土壤 | (一)经调查,举报反映的为陆川县乌石镇龙化村罗贵坑采石场。该石场在生产有效期内,存在排水沟堵塞、沉砂池未及时清理、临时弃渣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有水土流失的风险。2016年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已责令该石场在入口处的临时弃渣场进行修整,修建有一道土质挡渣墙、一条排水沟,并种植有树木;通过勾机、人工对排水沟和沉砂池进行恢复;在石场西北面建设约80㎡的沉砂池,过滤山上流下泥土,防止水土流入农田,农田不再因水土流失而影响耕种。经上述整治过后,水保设施运行合理、有效,矿区内的水土流失都能够控制在矿区及其租用地的范围之内,矿区范围以外无明显水土流失。2017年5月26日至今,该石场已不再开采。2021年5月2日,工作组现场查看,该采石场周边山体已自然修复绿化,大部分场地已平整复垦,地上无石料和泥土堆放。 | 部分属实 | (一)由陆川县自然资源局责令该采石场原业主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于2022年8月31日前对旧矿区未复垦的位置进行复垦。对不按规定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或履行不到位、承担责任不足或造成环境污染的,将依据矿产资源管理及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行政责任,同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治理恢复,治理费用从该采石场原缴交的土地复垦保证金27.3481万元中列支,不足部分由该石场补齐。 | 阶段性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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