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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的要求,我市于2024年2月23日—2月28日期间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结果。目前全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的政府网站有44个(含市政府门户主网站),其中,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政府部门网站37个,我局按照100%的检查比例,对全市44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深入普查,经整改复核,本次检查的44个政府网站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现纳入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范围的政务新媒体共有153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公众号118个,新浪微博15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19个。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均能按照《检查指标》要求,更新完善栏目信息,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不规范表述错误问题仍然突出。本次检查发现,个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不严谨,把国家名称、省区市名称表述错误,经提醒,相关单位已完成整改。
(二)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仍然存在。本次检查发现,个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未按照更新频率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超过两周时间未更新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发布审核,严格做好内容保障。
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三审三校”制,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重点审核国家名称、省区市名称、重要文件法规名称、领导人名称及职务等容易出现严重错误的表述,避免同类错误再次发生。
(二)加强栏目建设,优化栏目设置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整合重复栏目,删除空白栏目,纠正错误链接,做好栏目日常保障工作。同时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业务专题的日常运维工作,及时更新专栏内容,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2024年3月5日
关联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全面加强全市政府网站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检查指标》)的要求,我市于2024年2月23日—2月28日期间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结果。目前全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的政府网站有44个(含市政府门户主网站),其中,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7个,政府部门网站37个,我局按照100%的检查比例,对全市44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深入普查,经整改复核,本次检查的44个政府网站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现纳入全市政务新媒体监管范围的政务新媒体共有153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公众号118个,新浪微博15个,移动客户端1个,其他19个。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均能按照《检查指标》要求,更新完善栏目信息,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不规范表述错误问题仍然突出。本次检查发现,个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不严谨,把国家名称、省区市名称表述错误,经提醒,相关单位已完成整改。
(二)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仍然存在。本次检查发现,个别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未按照更新频率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超过两周时间未更新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发布审核,严格做好内容保障。
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三审三校”制,细化信息发布流程,压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重点审核国家名称、省区市名称、重要文件法规名称、领导人名称及职务等容易出现严重错误的表述,避免同类错误再次发生。
(二)加强栏目建设,优化栏目设置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整合重复栏目,删除空白栏目,纠正错误链接,做好栏目日常保障工作。同时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业务专题的日常运维工作,及时更新专栏内容,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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