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5日
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44号)的精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经研究决定,特建立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出台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部署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打击全市无证无照黑机构非法办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隐型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切实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三)研究制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科技、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在审批登记备案,受理投诉建议,查处违法案件等环节形成联动机制,持续规范有效管理校外培训行为。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机构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消防救援支队,玉林银保监分局等15家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或请其他相关部门列席。
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及时沟通交流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情况。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办确定。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及时汇总各县(市、区)开展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困难及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三)工作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四)联合工作组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赴各县(市、区)和培训机构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委网信办
负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培训信息和渲染竞赛评比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等,清理网上虚假培训信息和渲染竞赛评比的信息。
(二)市教育局
负责牵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协调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牵头组织综合执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黑机构非法办学行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负责治理整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加强对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经验推广;召集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三)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校外培训价格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规定,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项目、标准。
(四)市公安局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防监管;负责校外培训机构从事网络直播服务的备案管理;配合查处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依法处置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市民政局
负责依法办理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法人登记工作,对登记的机构实施年度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学科类培训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审批和日常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用工监管,依法查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监管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物业制止和清理培训广告。
(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负责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日常管理,配合做好治理培训机构广告工作,配合做好交互式网络电视、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九)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卫生、传染病防控监管,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近视防控等。
(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法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十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建设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及在树木、地面、电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张挂培训广告等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市科技局
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审批和日常管理,依法查处科技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十三)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负责配合做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十四)市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
(十五)玉林银保监分局
负责指导相关银行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金存管机制,做好培训费用风险管控工作。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积极做好本部门涉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有关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
附件: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
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召 集 人:陈运桥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 钐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杨海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梁兴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正高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光婵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 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封科洪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宁 静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丽珍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胡忠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铁箱 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
韩忠文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祖强 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陈善兴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钟 剑 玉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联 络 员:林承森 市委网信办舆情中心干部
张 春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陈 征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钟 锋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
罗瑞英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郑志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吴 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管理和震害预防科科长
傅辛萍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艺术科科长
彭丽宇 市卫生健康委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干部
王 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
谭小梅 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城管支队执法监督科科员
吕焕冬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社会发展科干部
万力威 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技术科干部
张育裕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
邓春阳 玉林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5日
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44号)的精神,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经研究决定,特建立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研究出台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部署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打击全市无证无照黑机构非法办学、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隐型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切实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三)研究制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科技、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相关部门在审批登记备案,受理投诉建议,查处违法案件等环节形成联动机制,持续规范有效管理校外培训行为。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机构
联席会议成员由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消防救援支队,玉林银保监分局等15家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补成员单位或请其他相关部门列席。
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及时沟通交流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情况。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办确定。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及时汇总各县(市、区)开展治理工作情况和存在困难及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
(三)工作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四)联合工作组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赴各县(市、区)和培训机构督促、指导、检查工作。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委网信办
负责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假培训信息和渲染竞赛评比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等,清理网上虚假培训信息和渲染竞赛评比的信息。
(二)市教育局
负责牵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协调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牵头组织综合执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黑机构非法办学行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负责治理整顿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加强对各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经验推广;召集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三)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校外培训价格工作,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规定,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项目、标准。
(四)市公安局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安防监管;负责校外培训机构从事网络直播服务的备案管理;配合查处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依法处置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市民政局
负责依法办理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法人登记工作,对登记的机构实施年度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学科类培训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审批和日常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用工监管,依法查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房屋安全监管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物业制止和清理培训广告。
(八)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负责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和日常管理,配合做好治理培训机构广告工作,配合做好交互式网络电视、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九)市卫生健康委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卫生、传染病防控监管,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近视防控等。
(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法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
(十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建设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及在树木、地面、电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张挂培训广告等行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市科技局
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审批和日常管理,依法查处科技类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十三)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
负责配合做好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十四)市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设置要求、消防安全条件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
(十五)玉林银保监分局
负责指导相关银行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资金存管机制,做好培训费用风险管控工作。
五、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积极做好本部门涉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有关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指导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
附件: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
玉林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召 集 人:陈运桥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王 钐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杨海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梁兴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正高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光婵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 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封科洪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宁 静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刘丽珍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胡忠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铁箱 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支队长
韩忠文 市科技局副局长
吴祖强 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陈善兴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钟 剑 玉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联 络 员:林承森 市委网信办舆情中心干部
张 春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收费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陈 征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钟 锋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
罗瑞英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科科长
郑志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吴 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管理和震害预防科科长
傅辛萍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艺术科科长
彭丽宇 市卫生健康委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干部
王 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
谭小梅 市城市监督管理局城管支队执法监督科科员
吕焕冬 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社会发展科干部
万力威 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技术科干部
张育裕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科长
邓春阳 玉林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