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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严厉打击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签订严禁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普通高中教师签订《玉林市严禁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签订《玉林市严禁中小学生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签订活动。此活动作为“双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留存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宋雨梦,联系电话:2678832。
附件:1. 玉林市严禁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2. 玉林市严禁中小学生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3. 玉林市严禁中小学师生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
玉林市双减领导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2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精神,严厉打击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师生签订严禁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普通高中教师签订《玉林市严禁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签订《玉林市严禁中小学生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学校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签订活动。此活动作为“双减”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留存备案。
未尽事宜,请与玉林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人:宋雨梦,联系电话:2678832。
附件:1. 玉林市严禁中小学教师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2. 玉林市严禁中小学生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承诺书
3. 玉林市严禁中小学师生违规参与学科类校外培训
玉林市双减领导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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