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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双减”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清理专项行动。为推进校外培训广告清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
各县(市、区)要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监督管理、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文化广电等部门于11月23日前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的校外培训广告(包括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广告)开展集中清理,特别是对有明显学科类培训的广告招牌要予以拆除。
二、加大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一是依法从严查处媒体利用节(栏)目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要依法从重处罚。二是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三是结合地方实际,对辖区内媒体、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形成高压态势。适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做好校外培训广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协调,要制定校外培训广告清理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双减”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引导。各县(市、区)要将校外培训广告清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社会误读误解。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引导,宣传国家政策要求,宣讲正确的育人观念,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双减”办要做好工作总结,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好《玉林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培训机构整改情况照片》(附件2),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1.玉林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清理情况统计表
玉林“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1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各县(市、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双减”工作的部署,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清理专项行动。为推进校外培训广告清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清理整治
各县(市、区)要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监督管理、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信、文化广电等部门于11月23日前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的校外培训广告(包括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广告)开展集中清理,特别是对有明显学科类培训的广告招牌要予以拆除。
二、加大监管力度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适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一是依法从严查处媒体利用节(栏)目等方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行为,对于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要依法从重处罚。二是加大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三是结合地方实际,对辖区内媒体、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广告经营、制作企业开展联合约谈,形成高压态势。适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做好校外培训广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统筹协调,要制定校外培训广告清理专项行动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双减”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引导。各县(市、区)要将校外培训广告清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社会误读误解。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引导,宣传国家政策要求,宣讲正确的育人观念,缓解家长焦虑情绪。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双减”办要做好工作总结,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好《玉林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清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培训机构整改情况照片》(附件2),于2021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1.玉林市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清理情况统计表
玉林“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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