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陆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业务的通告

2025-02-20 15:15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经核查,玉林市陆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符合《环境保护部公安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要求,具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网检测条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87号),现将该单位业务信息向社会通告(详见附件)。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联网,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检验业务。

附件:玉林市新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表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玉林市新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人

联系人

电话

检测车型

1

玉林市陆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玉林市玉柴产业新城民主南路东侧(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南路桂东南(国际)卡车服务中心东北侧)

竺树华

刘先勇

0775-2556888

轻汽/轻柴/重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公示公告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陆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业务的通告

    2025-02-20 15:15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经核查,玉林市陆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符合《环境保护部公安部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桂环规范〔2020〕10号)要求,具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联网检测条件。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87号),现将该单位业务信息向社会通告(详见附件)。

    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实时联网,严格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检验业务。

    附件:玉林市新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表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玉林市新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单位业务信息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法人

    联系人

    电话

    检测车型

    1

    玉林市陆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玉林市玉柴产业新城民主南路东侧(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民主南路桂东南(国际)卡车服务中心东北侧)

    竺树华

    刘先勇

    0775-2556888

    轻汽/轻柴/重柴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