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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人大:推动“正本清源” 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2-06-10 12:14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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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流江横塘、九洲江山角、北流河自良渡口等6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南流江治理成效得到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督察组的肯定,《人民日报》两次报道了九洲江治理成效和经验做法……”近日,在玉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市政府有关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林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玉林市是广西农业大市,也是一个缺水的城市。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牢牢抓住“水议题”、做好“水文章”,通过深入调研、作出决议、持续监督、推动立法,打出了一套水环境“正本清源”组合拳,全力助推我市打好碧水保卫战。


开展专题调研,“把脉问诊”水环境


九洲江和南流江是玉林市境内两条重要的河流,是玉林人民的“母亲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和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日益增大,水质逐年下降,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这些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把守护绿水青山作为重要职责。从2016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把水环境调研督查列为年度工作要点。特别是近年来,连续两次开展玉林市饮用水水源地速生桉种植情况的专题调研,向市政府提出了合理推进林相改造、在重要水源地特别是饮用水源地设立保护区等审议意见。同时,针对群众反映我市养殖业污染水源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农村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等专题调研,并由代表联名提出了加大力度整治农村养殖污染、提升人居环境等意见建议;针对南流江水源减少、水质下降的情况,经过深入调研,代表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了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保护环境,代表有责,各级人大代表纷纷建言献策,积极为我市水环境治理“把脉开方”,共提出各种意见建议260多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章在博白南流江沿岸检查督导水环境保护工作。


作出人大决议,压实水环境治理责任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大力度整治农村养殖污染的决议》,要求市政府采取划分禁养区、推进先进养殖模式等措施,强化农村养殖污染整治。

为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水环境好转,2019年1月21日,市五届人大六次大会又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有力促使我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加强源头防治,切实解决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为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调研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决议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政府执行该决议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推广科学生态养殖方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联动治理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等意见建议并得到采纳。我市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各类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有效促进水环境改善。其中,创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推进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工作获得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报表扬。


市人大常委会《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在福绵区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


强化监督实效,加快水环境“正本清源”


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九洲江、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通过代表视察、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2016年以来,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坚持每年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印发《关于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视察的通知》,在相关县(市、区)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持续开展水环境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019年5月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9月又启动《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2020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在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召开联组会议,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专题询问;2021年,结合我市加快推进“生态强”“城市美”和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检查组,对《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紧紧抓住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深入了解情况,严格执法,敢于暴露问题,切实从源头上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全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玉林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深入玉州区大双村大路塘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现场采访。


推动良法善治,构筑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自2015年8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发力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以最严的地方性法规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经过各方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也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作为九洲江、南流江生态立法重要补充和延伸的《玉林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条例》则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2022年,又启动了对北流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此外,还制定了《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全区率先启动《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立法工作。

地方法规的陆续出台,为我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起坚强的法治屏障,有力呵护了玉林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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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实事

    玉林人大:推动“正本清源” 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2022-06-10 12:14     来源: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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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南流江横塘、九洲江山角、北流河自良渡口等6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南流江治理成效得到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督察组的肯定,《人民日报》两次报道了九洲江治理成效和经验做法……”近日,在玉林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市政府有关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林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玉林市是广西农业大市,也是一个缺水的城市。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牢牢抓住“水议题”、做好“水文章”,通过深入调研、作出决议、持续监督、推动立法,打出了一套水环境“正本清源”组合拳,全力助推我市打好碧水保卫战。


    开展专题调研,“把脉问诊”水环境


    九洲江和南流江是玉林市境内两条重要的河流,是玉林人民的“母亲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和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九洲江、南流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日益增大,水质逐年下降,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这些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把守护绿水青山作为重要职责。从2016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把水环境调研督查列为年度工作要点。特别是近年来,连续两次开展玉林市饮用水水源地速生桉种植情况的专题调研,向市政府提出了合理推进林相改造、在重要水源地特别是饮用水源地设立保护区等审议意见。同时,针对群众反映我市养殖业污染水源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农村禽畜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等专题调研,并由代表联名提出了加大力度整治农村养殖污染、提升人居环境等意见建议;针对南流江水源减少、水质下降的情况,经过深入调研,代表在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了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保护环境,代表有责,各级人大代表纷纷建言献策,积极为我市水环境治理“把脉开方”,共提出各种意见建议260多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章在博白南流江沿岸检查督导水环境保护工作。


    作出人大决议,压实水环境治理责任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大力度整治农村养殖污染的决议》,要求市政府采取划分禁养区、推进先进养殖模式等措施,强化农村养殖污染整治。

    为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水环境好转,2019年1月21日,市五届人大六次大会又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有力促使我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加强源头防治,切实解决流域水环境突出问题。为确保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调研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决议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政府执行该决议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推广科学生态养殖方式、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联动治理机制、强化政策扶持等意见建议并得到采纳。我市在全市范围大力推广各类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有效促进水环境改善。其中,创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模式、推进九洲江流域跨界水环境保护工作获得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报表扬。


    市人大常委会《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组在福绵区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


    强化监督实效,加快水环境“正本清源”


    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对九洲江、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通过代表视察、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

    2016年以来,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坚持每年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印发《关于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题视察的通知》,在相关县(市、区)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持续开展水环境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019年5月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9月又启动《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2020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在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召开联组会议,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专题询问;2021年,结合我市加快推进“生态强”“城市美”和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了《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检查组,对《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紧紧抓住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深入了解情况,严格执法,敢于暴露问题,切实从源头上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全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玉林环保世纪行采访团深入玉州区大双村大路塘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现场采访。


    推动良法善治,构筑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自2015年8月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咬住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发力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立法,以最严的地方性法规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经过各方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玉林市九洲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也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作为九洲江、南流江生态立法重要补充和延伸的《玉林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条例》则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玉林市苏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2022年,又启动了对北流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此外,还制定了《玉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全区率先启动《玉林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立法工作。

    地方法规的陆续出台,为我市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起坚强的法治屏障,有力呵护了玉林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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