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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玉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作出的“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水平,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坚持以工业化理念、产业链思维谋划乡村产业发展”的思路,以高质量建设为引领,以实现特色农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抓手,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育品牌、拓市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建成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形成一批政策集成、要素集聚、功能集合的乡村富民产业高地,推动全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通过培育全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孵化一批研发投入大、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的农业创新经营主体,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成为“五化一融”(农业体系现代化、农村基础现代化、乡村建设现代化、乡村治理现代化、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和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农业科技应用发展,示范带动全市农业向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发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成果。
——争创1个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2023—2025年期间,支持鼓励兴业县、北流市、容县、福绵区争取入选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单位,力争创建1个以上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建成一批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23—2025年全市共建成21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除玉东新区外每个县(市、区)每年申报创建1个以上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升级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将2020年前认定的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提档升级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已获认定的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全部提档升级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三、主要工作
(一)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示范区土地整治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设施,高质量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土地深耕和节水灌溉,推进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水、电、路、讯(邮)、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完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塑造美丽乡村之“形”,实施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玉林供电局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抓好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四大经营主体”发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积极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缓解示范区建设用地困难问题的同时解决土地细碎化和耕地撂荒问题,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主体,探索建立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产品营销于一体的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组织。扶持并推介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三)装备技术现代化。引进国内外先进科技设备、生产设施和农机技术,着力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代科技设备和生产设施装备水平,充分把握“三化融合”行动和“数字乡村发展”行动的战略机遇,发展在线农业、数字农业等智慧型农业,加快缩小城乡“数字差距”,高水平高质量推进玉林农业农村的数字化和现代化。开展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遥感监测、智能识别等设施装备整体应用示范研究,开展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产业创新。依托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开展特色优势产业智能技术应用,重点在玉林市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优选水稻、药材、禽畜养殖、沙田柚等基地数字化建设,打造智能、精准、高效、绿色智慧农业应用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
(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重点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共同探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和规范流转机制,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吸纳就业、村企对接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应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全面推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玉林经验”,充分利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的改革成果,逐步打破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抵押的壁垒障碍,充分激活农村资本市场,促进玉林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
(五)抓牢现代种业发展。大力开展粮食、水果、蔬菜、畜禽、水产、林业等区域特色种养新品种的种质创新、杂交组配、材料加代、繁种制种等研发和生产活动,建成一批农林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研发能力、产业带动力、区域竞争力强的种业龙头企业,发展推介一批以特色地方品种开发为主的专精特种业企业,打造“种业航母”,提升良种供应能力。围绕优质粮油、荔枝、桂圆、沙田柚、百香果、中药材、生态畜禽渔业等特色产业,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体系。力争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主导产业主推品种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林业局等)
(六)完善主导产业体系。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延长产业链条,引导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全产业链发展。对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高、科技含量高、产业融合度高并纳入自治区、玉林市重点发展范围的优势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支持。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净化、烘干、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和现代化加工生产线,实现农产品减损增效,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实现减损增供、减损增收、减损增效,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配套建设冷链、物流、仓储等设施设备,力争建成具备低温仓储、流通加工、交易展示、中转集散和分拨配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等)
(七)强化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大对五彩田园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投入支持。着力拓展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富硒长寿、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依托都市农业资源优势、城郊区位优势、自然风景区、民俗民族风情等禀赋,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林博物馆、科普基地、产研学基地、田园综合体、休闲农家乐、乡村旅游区、森林人家等新业态的应用和展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主要从讲好产业文化、产品故事、科普知识、土著知识、乡土文化等方面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餐饮、民宿等产业融合,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
(八)提升要素集成化能力。各个示范区要加大科技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发展,鼓励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以科技为支撑走内涵式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提升设施农业科技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普及推广,推进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信息技术在设施农业中的集成应用,努力拓展设施农业生产领域,提高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和生态化水平,深入挖掘设施农业的生产潜能。加快培育一批高成长性农业科技创新企业,加快农业集成技术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
(九)开展品牌提升行动。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创标、全程贯标”要求,以质量信誉为基础,主打“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土字号、乡字号”牌,推动绿色食品标志许可、有机农产品认证、绿色农产品认证、富硒农产品认证、出口农产品认证、供港农产品认证,讲好“广西好嘢”“桂字号”农业品牌故事,打造一批广西优质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乡土特色品牌,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综合效益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等)
(十)打造绿色生态基地。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保护。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健全质量标准体系,培育绿色优质品牌。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建设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全产业链模式,推进一产往后延、二产两头连、三产走高端,加快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跨界配置,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农副产品供给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商务局等)
(十一)构建产销对接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鼓励电商企业进驻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售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打造农产品物流节点,发展直销配送、连锁经营、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平台,依托电视、自媒体、抖音、快手等传播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联动、多维立体营销,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供销社等)
四、创新服务管理机制
依据《广西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对申报验收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进行打分评级,共设四星级和五星级2个等级,实行“分级负责、动态考核、星级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
(一)创新激励机制。根据自治区工作安排,以及《广西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初审自评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至自治区申报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对首次被自治区认定为四星级、五星级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由自治区安排奖补。
(二)创新服务机制。加强示范区数字经济应用场景建设,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配合自治区搭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提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现场调度、质量品控、智慧农业、品牌宣传、产品销售、电商代卖、远程会诊、金融服务等数字化信息和服务,实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管理智能化和服务全程化。对达到3年监测期的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依据《广西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组织玉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服务指导,通过市级初审后上报至自治区开展监测。
(三)创新运营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多元投入”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路径,厘清政府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的关系,用市场手段优化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资源配置,激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化联合体,使其成为管理运营高效、利益联结紧密、要素融合通畅、产业链条完整的经济组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玉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位置,要多方谋划、联合指导、解决问题,共同推动示范区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财政、用地、金融、人才等关键问题,全力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
(二)整合资源吸引投资。各县(市、区)要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的重要抓手,发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聚集效应,以延伸产业链和提升价值链为目标,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区域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积极引进大项目、大资金、大企业进入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特别要积极引资开展农产品加工和仓储冷链物流建设,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落户的企业留得住并发展好。〔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三)提高用地用电保障力度。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做好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用地保障服务,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用地保障原则,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设施农业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产业。优先保障纳入自治区和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各级电力部门要把农网改造升级资金重点优先投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所在地的配电网及电力设施建设,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用电报装开辟“绿色通道”。对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玉林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四)规划先行引领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做好本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要符合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同时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出现先建设后规划、边建设边规划的情况以及“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充分立足本地产业特色和优势,明确总体要求、发展定位、具体目标、空间布局、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和经济效益等主要内容。规划编制和实施要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属粮食生产功能区的,要确保每年种植一季粮食作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协助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共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参与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共同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资金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龙头企业。协助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构建“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推出多种免抵押、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经营主体实行优惠担保费率。参与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示范区正常经营生产。〔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六)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住关键人才,培养后备人才、优化人才结构”的人才工作思路,立足全市实际,把发现、培养、引进、使用、凝聚和服务科技人才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人才服务管理和政策支持,畅通各类人才下乡渠道,支持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返乡入乡人员等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干事创业。培养更多知农爱农、扎根乡村的人才,营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集聚天下英才的良好环境。全市各级科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支持力度,支持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大型龙头企业争创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动员和鼓励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农林科技特派员、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等积极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对接挂钩,确保每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有1个以上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对口帮扶。落实人才发展各项政策,创新激励机制,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专业技术人员等扎根农村,投身农业。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加快培育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七)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宣传力度,动员和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各地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新经验,加强我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成功案例、典型经验宣传,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八)加强财政支持力度。我市各级财政要积极统筹整合落实资金,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拨付上级下达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奖补资金。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机等部门有关资金和政策,要向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项目和经营主体倾斜。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转变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实施建设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运营。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特色农业产业基金、科创基金,各级人民政府结合自身实力参与投资,引导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到参与示范区建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玉林市特色农业现代化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农机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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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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