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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2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升城乡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打通基层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有效提升。到2025年底,全市乡镇达标建队率达100%,公众消防安全知晓率达100%,在全市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安全和谐的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力争乡镇农村地区火灾呈逐年下降趋势,坚决遏制“小火频发”势头和“小火亡人”事故,全力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基层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1.落实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安全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基层消防力量发展、消防科普教育等消防工作。
2.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负有行业监管职能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开本行业领导消防安全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督促本行业及所属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依法依规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并将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的行业单位场所纳入监管视线。对新兴行业、领域未明确行业管理部门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管理部门,严防失控漏管。
3.做实城乡社区消防工作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村(社区)消防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宣传教育、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监管等工作。
4.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安委”)作用,统筹协调、谋划部署、督促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建强乡镇(街道)消安委,明确消安委主任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消防工作领导、消防工作站站长担任,其他人员由各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域消防工作。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工作站,主任由消防工作站站长兼任,未设消防工作站的乡镇(街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兼任,具体负责研究、指导辖区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1.加快乡镇(街道)消防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等规范要求,全面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各地可采取纳入事业编制、招聘合同制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足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建设标准,一级、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总人数分别不少于15人、10人,其中专职消防队员分别不少于8人、5人,配备相应的车辆装备,设置相对独立的办公、生活及训练场所,满足执勤、工作和生活需要。验收合格的乡镇消防队应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指挥调度,主要承担本辖区灭火救援任务,参与防火监督、消防科普等工作。到2024年底新建乡镇消防队24个(其中,北流市3个、容县6个、陆川县3个、博白县12个),到2025年底新建乡镇消防队10个(其中,北流市2个、容县2个、陆川县2个、博白县4个)。
2.加强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并引导鼓励经济发达的村(社区)建设志愿消防队(含微型消防站),当地政府可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建设和运行保障上予以扶持,为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含微型消防站)配备小型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验收合格的志愿消防队(含微型消防站)应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指挥调度。
3.充实基层防火监督力量。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要求,加强县级以下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依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采取“队站合一”的模式建立消防工作站;未设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应在乡镇政府等办公场所设置消防工作站。建成的消防工作站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小型场所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尚未建成消防工作站的乡镇,可依托业务相近的机构,统筹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支持其他基层力量共同参与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消防科普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推动乡镇消防队伍达标建设。按照“新队按标建、旧队促达标”的要求,确保新建一个、验收一个、达标一个;对已建成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要积极推动达标建设,提高队伍建设达标率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到2024年底完成全国、全区重点镇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升级建设任务,到2025年底完成全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升级建设任务。
(三)加强基层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1.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机制作用。推进基层消防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建立“专群结合”的消防工作模式,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事项,建立完善网格管理员消防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制定火灾隐患查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清单,明确巡查人员、巡查对象、巡查内容等,常态化开展消防巡查和科普工作,实行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一般隐患不出网格”,实现消防工作有人管、火灾隐患有人查、消防知识有人讲、初起火灾有人救。
2.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权限下移。积极探索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执法模式,支持县级消防救援机构通过委托执法的模式,下放消防监督执法权限至乡镇消防工作站。由乡镇消防工作站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小型场所,以及个体工商户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相关场所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手段运用。积极引导经营性自建房、“三合一”“多合一”、群租房等场所配套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设施。引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组建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行业人才,提供专业技术管理,提高单位消防管理水平。
4.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科普工作,逐步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科普教育、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等范畴,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强各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市、县两级应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合理依托当地宣传阵地、固定宣传栏建设消防科普教育阵地。鼓励各类社会群体、工作者创作消防主题作品,在社会中推广。积极引导各类媒体宣传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传播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四)加强基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城乡消防规划。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玉林市城乡消防规划,重点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其他乡镇(街道)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编制消防专篇,明确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等要求,随国土空间规划同步修编,并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结合乡镇建设和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同步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无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增设消防水池等人工水源,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点等供水设施。村庄之间以及与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村庄内的主要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需要,暂时无法满足的,应当建设能够保证小型消防车或者消防摩托车通行的道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经费保障,做到“建管一体”。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明确分工、细化措施、打表推进。将具体任务纳入总体工作目标同部署、同实施、同推进,确保2025年各地完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加强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政策、人员、经费等保障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各地要建立健全符合队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薪酬制度,享受高危行业待遇,加强执勤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待遇保障。
(三)加强督导考评。各地要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平安玉林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等考核范畴。各县(市、区)应组织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加强检查指导和督导考评,不断完善基层消防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着力推动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文件下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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