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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7年08月24日
标  题: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17〕48号发布日期:2017年08月25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通知

2017-08-25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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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1号)精神,促进玉林市绿色产品产业发展,推动玉林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统一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绿色产品评价范围逐步覆盖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及类别,绿色产品市场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绿色产品市场份额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1.积极参与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结合玉林市产业发展要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方向,以及近年来我市在绿色产品标准制订、认证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关于绿色产品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大力支持和鼓励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环保(绿色)发动机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不断提升玉林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话语权。(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2.推广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统一发布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积极宣传贯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绿色建材产品标准体系等标准,督促指导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绿色建材企业落实标准相关内容。推动国家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在玉林的实施,积极贯彻实施国家统一发布的绿色产品标识、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协助组织开展好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推广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3.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引导玉林师院、玉林市有机农业生产协会、玉林市高新农业推广协会、广西逸兴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参与绿色(有机)产品评价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制定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绿色产品评价团体标准,增加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市场供给。(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信委。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二)运用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全市绿色产品产业发展。

1.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对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大对玉林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发挥广西三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新高盛薄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的作用,鼓励我市企业参加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的建设。通过对传统工业的绿色化改造,优化建设全流程绿色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制订玉林市工业质量品牌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相关质量管理培训。积极宣贯国家和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执行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行业和企业开展标准对比、质量比对等活动,提高绿色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科技局、环保局、农委、国资委、工商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以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为契机,围绕玉林机械制造、健康食品、新材料、服装皮革、再生资源环保、林业化工、新型建材、陶瓷产业、医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十大产业,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强各层次的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两化”融合步伐,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我市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主要参与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农委、卫计委、国资委、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3.打造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坚持科技引领,充分发挥玉林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引导,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全年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市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主要参与单位:市科技局、水利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统计局、粮食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三)提升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执行能力。

1.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绿色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化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体制改革,推动玉林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快组建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检测能力。

建立玉林市公共信用平台信息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实现与统一绿色产品信用平台信息交换共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2.进一步完善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加强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研究制订《玉林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包含绿色产品等领域在内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地税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玉林市标准化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局际协调机制。市质监局为召集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工信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外侨办、北部湾办、金融办、地税局等部门,统筹协调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健全配套政策。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支持绿色金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推动绿色产品认证结果在财税政策中的采信。加大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大力推广PPP融资模式,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撬动社会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研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产品交易、集团采购商扩大绿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作用,积极推进广西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建设,促进产品回收和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外侨办、北部湾办、金融办、地税局等)

(三)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大力开展绿色产品公益宣传,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绿色产品优秀案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维护公众的绿色消费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四)加强贯彻落实。市直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年度政策落实、技术服务、资金投入等目标任务,确保本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贯彻落实。市质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将各部门年度落实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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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通知

    2017-08-25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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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71号)精神,促进玉林市绿色产品产业发展,推动玉林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统一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绿色产品评价范围逐步覆盖生态环境影响大、消费需求旺、产业关联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国际贸易量大的产品领域及类别,绿色产品市场认可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绿色产品市场份额和质量效益大幅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1.积极参与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结合玉林市产业发展要求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方向,以及近年来我市在绿色产品标准制订、认证方面的经验,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关于绿色产品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大力支持和鼓励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环保(绿色)发动机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不断提升玉林参与国家标准制定话语权。(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2.推广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统一发布的绿色产品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积极宣传贯彻《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绿色建材产品标准体系等标准,督促指导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绿色建材企业落实标准相关内容。推动国家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在玉林的实施,积极贯彻实施国家统一发布的绿色产品标识、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协助组织开展好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单位推广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3.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引导玉林师院、玉林市有机农业生产协会、玉林市高新农业推广协会、广西逸兴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动参与绿色(有机)产品评价标准制定工作。鼓励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制定技术领先、市场成熟度高的绿色产品评价团体标准,增加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的市场供给。(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工信委。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二)运用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全市绿色产品产业发展。

    1.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对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大对玉林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力度,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发挥广西三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新高盛薄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的作用,鼓励我市企业参加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的建设。通过对传统工业的绿色化改造,优化建设全流程绿色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制订玉林市工业质量品牌工作计划和方案,开展相关质量管理培训。积极宣贯国家和行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执行严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行业和企业开展标准对比、质量比对等活动,提高绿色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科技局、环保局、农委、国资委、工商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以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为契机,围绕玉林机械制造、健康食品、新材料、服装皮革、再生资源环保、林业化工、新型建材、陶瓷产业、医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十大产业,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强各层次的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快“两化”融合步伐,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我市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主要参与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农委、卫计委、国资委、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3.打造绿色农产品知名品牌。坚持科技引领,充分发挥玉林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引导,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力争全年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牵头单位:市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局。主要参与单位:市科技局、水利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统计局、粮食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三)提升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执行能力。

    1.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绿色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化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体制改革,推动玉林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加快组建玉林市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检测能力。

    建立玉林市公共信用平台信息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积极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实现与统一绿色产品信用平台信息交换共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2.进一步完善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加强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认证实施机构对检测认证结果的连带责任。研究制订《玉林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包含绿色产品等领域在内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市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地税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玉林市标准化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局际协调机制。市质监局为召集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工信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外侨办、北部湾办、金融办、地税局等部门,统筹协调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二)健全配套政策。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支持绿色金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推动绿色产品认证结果在财税政策中的采信。加大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大力推广PPP融资模式,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撬动社会对绿色产业的投资。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研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产品交易、集团采购商扩大绿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发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的作用,积极推进广西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建设,促进产品回收和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外侨办、北部湾办、金融办、地税局等)

    (三)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大力开展绿色产品公益宣传,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绿色产品优秀案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维护公众的绿色消费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牵头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质监局。主要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等)

    (四)加强贯彻落实。市直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年度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年度政策落实、技术服务、资金投入等目标任务,确保本方案中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贯彻落实。市质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将各部门年度落实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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