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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7年08月04日
标  题: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17〕45号发布日期:2017年08月05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05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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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5号)精神,为确保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建立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为目标,理顺权责关系,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高效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改进工作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解放思想,体现中央、自治区改革精神,又实事求是,立足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以下简称管理体制调整)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特成立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丘德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吕剑枫 副市长

成  员:植耀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宁春泉 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靳  忠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李静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

        邹志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莫  薇市委编办副主任、调研员

        杨  军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覃  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景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静华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管理体制。组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基础上组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为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编制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下划后,分别纳入玉林市事业编制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总额,由玉林市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二)经费资产划转。

调整经费保障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下放后,单位收支预算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清产核资和下划移交工作。将目前所有实际使用的资产(房产、地产、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报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确认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后划转市人民政府管理(办公用房及其相应的土地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管理,设备等其他资产由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划转前涉及在建、新建项目形成的资金缺口和临时性债权债务,由市财政局负责接收和处理。

(三)保障人员待遇。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下放后,实行属地管理,在职人员和移交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收入和各项待遇执行玉林市标准,社会保障关系由我市管理。移交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变,由我市管理和发放,并参加今后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费和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实施步骤

我市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5日,完成管理体制调整动员部署工作。召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部署开展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31日,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下划基础性工作。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接,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登记、人员接收、编制划转和“三定方案”讨论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完成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按分工要求完成三定方案审核、组织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工资待遇衔接等各项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基础上组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工作分工

我市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具体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具体负责做好体制调整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工作,落实政策解读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确保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市委编办负责与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对接,并做好人员编制接收工作。

(三)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收人员和人事档案以及工资待遇衔接工作。

(四)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等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和下划接收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管理体制调整后的“三定”方案(草案),报市编委审批。

(六)市委组织部牵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的任免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做好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确保不因管理体制调整影响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相关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类经费、人员编制、资产的核定和划转工作。市委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确保队伍稳定和工作运转。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地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在组织实施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同时,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

(三)严肃工作纪律。管理体制调整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编制、人员、资产、财务等划转接收工作。严禁在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读。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工作,大力宣传管理体制调整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管理体制调整的目的、任务和措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支持参与管理体制调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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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05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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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5号)精神,为确保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建立科学公正、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为目标,理顺权责关系,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技术支撑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高效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改进工作方式。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解放思想,体现中央、自治区改革精神,又实事求是,立足我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以下简称管理体制调整)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特成立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丘德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吕剑枫 副市长

    成  员:植耀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宁春泉 市政府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靳  忠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李静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

            邹志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莫  薇市委编办副主任、调研员

            杨  军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覃  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景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静华同志兼任。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管理体制。组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基础上组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为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编制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下划后,分别纳入玉林市事业编制和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总额,由玉林市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二)经费资产划转。

    调整经费保障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下放后,单位收支预算纳入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管理。

    做好资产划转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配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清产核资和下划移交工作。将目前所有实际使用的资产(房产、地产、设备等)分类登记造册,汇总报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确认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后划转市人民政府管理(办公用房及其相应的土地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管理,设备等其他资产由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管理)。划转前涉及在建、新建项目形成的资金缺口和临时性债权债务,由市财政局负责接收和处理。

    (三)保障人员待遇。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下放后,实行属地管理,在职人员和移交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其收入和各项待遇执行玉林市标准,社会保障关系由我市管理。移交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不变,由我市管理和发放,并参加今后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费和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实施步骤

    我市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5日,完成管理体制调整动员部署工作。召开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落实责任,部署开展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31日,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下划基础性工作。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接,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资产登记、人员接收、编制划转和“三定方案”讨论等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完成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建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按分工要求完成三定方案审核、组织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工资待遇衔接等各项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基础上组建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工作分工

    我市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具体任务分工明确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具体负责做好体制调整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工作,落实政策解读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确保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市委编办负责与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对接,并做好人员编制接收工作。

    (三)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收人员和人事档案以及工资待遇衔接工作。

    (四)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等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和下划接收工作。

    (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管理体制调整后的“三定”方案(草案),报市编委审批。

    (六)市委组织部牵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玉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的任免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做好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确保不因管理体制调整影响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相关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各类经费、人员编制、资产的核定和划转工作。市委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究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确保队伍稳定和工作运转。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性地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确保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食品药品检验所在组织实施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同时,按时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

    (三)严肃工作纪律。管理体制调整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编制、人员、资产、财务等划转接收工作。严禁在管理体制调整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机构编制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做好政策解读。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工作,大力宣传管理体制调整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管理体制调整的目的、任务和措施,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支持参与管理体制调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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