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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任免人员(玉政干〔2017〕32-33号)

2017-08-01 09: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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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任覃科同志为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职务;

任刘明轰同志为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

(玉政干〔2017〕32号    2017年7月28日)


免去沈强同志的玉林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谢杰芳同志的玉林市司法局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蓝云明同志的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玉政干〔2017〕33号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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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任免

    玉林市人民政府任免人员(玉政干〔2017〕32-33号)

    2017-08-01 09: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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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

    任覃科同志为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职务;

    任刘明轰同志为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

    (玉政干〔2017〕32号    2017年7月28日)


    免去沈强同志的玉林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谢杰芳同志的玉林市司法局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蓝云明同志的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玉政干〔2017〕33号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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