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经研究决定:
任覃科同志为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职务;
任刘明轰同志为玉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
(玉政干〔2017〕32号 2017年7月28日)
免去沈强同志的玉林市交通运输局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谢杰芳同志的玉林市司法局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免去蓝云明同志的玉林市残疾人联合会调研员职务,到龄退休。
(玉政干〔2017〕33号 2017年8月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