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年07月05日 |
| 标 题: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玉林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17〕39号 |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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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玉林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全面推进玉林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将试行学区制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是通过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2014年7月,我市玉东新区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自治区试点地区”并率先开展了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三年以来,玉东新区围绕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三大主题,通过实施“124”(即一个核心、两个任务、4个重点)工程,充分发挥名校“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活力不断增强,教育品质显著提升,教育改革成效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和肯定。
实践证明,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是促进学校间互相帮扶、优势互补、融合共生、内涵提升、促进均衡的重要手段,是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破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有力抓手,是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学区制管理改革的目标任务
在尊重法人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力争2年内各县(市、区)建立起完整的学区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实行学区制管理或推进学校联盟建设,盘活资源存量,打破校际资源壁垒,基本实现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学区内统一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构建县域、城乡、校际之间深度合作,打造出更多具有玉林特色的教育品牌,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公平、缩小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差距。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原则。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要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扩大优质课程资源、教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实现学区优质办学资源共享。
(二)分步推进、城乡一体、优质引领原则。结合自治区和玉林市教育改革发展进程,稳妥扎实推进,实行城乡帮扶、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形式,通过品牌引领、资源共享、研训联动、文化竞放等,实现互助共进,共同发展,探索适合本地域的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措施。
(三)均衡发展、整体提高原则。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逐步实现辖区内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均衡优质发展。
四、学区制管理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学区设置形式。
1.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可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城乡帮扶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设置。学区一般以1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学校,与若干相同学段相对薄弱的学校组成教育融合发展共同体。一般按小学、初中学段分别设置学区,也可探索“初中+小学”的模式设置学区。每个学区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10所,学区设置主要有以下形式:
(1)城乡帮扶形式。
①城区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学):由1所优质城区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乡镇薄弱学校(若干村小学),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②乡镇学校(村小学)+乡镇学校(村小学):由1所优质乡镇学校(村小学)+若干所相同学段另一乡镇薄弱学校(若干村小学),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③乡镇学校+村小学+教学点:乡镇学校在参加与县城优质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作为牵头学校与村小学、教学点组成学区,辐射村校、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
(2)集团化办学形式。
优质学校+薄弱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小学或初中)薄弱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3)学校联盟形式。
①小学+小学:1所优质小学+若干所薄弱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②初中+小学: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③初中+初中: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初中学校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④优质学校+优质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优质学校结成联盟,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2.学区内关系。学区属非行政性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学区内成员学校的法人不变、编制独立,实行互派师资、统一教学、资源共享、捆绑考核。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涉及各成员学校的行政隶属、人事管理、固定资产重组和经费使用等四方面工作。学区分为主体学校和成员学校。今后每个学校可悬挂两个牌子,其中一个是学校法定名称。
各县(市、区)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对学区设置形式进行积极探索创新。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学区其他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职责和管理权限。
(2)要明确学区长管理学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学区长学校与学区内学校的职能和相互关系;强化学区长学校管理学区内学校的统筹权。
(3)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及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
(4)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维持不变。
2.建立学区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
(1)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校长联席会议为学区管理的领导机构,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内学校校长组成。
学区校长联席会议主要任务:协调学区内各类管理工作,共同探讨学区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学区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学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区内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共同发展;合理安排学区内教育资源,切实做到学区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等。
学区长的主要职责:组织召开校长联席会议,以研究解决学区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学区内学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学区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有效开展;积极推进学区内学校的硬件、课程资源、师资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巡视学区内学校,协助指导学区内的各校开展工作;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学区的工作状况等。
(2)建立教育教学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现状和发展规划,制订各学区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三年工作目标,分年度和阶段对学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建立学区内实行教师交流制。教师的编制保留在原学校,根据工作交流的需要,学区内采用“岗位互动、管理互动、教研互动、学生互动、家教互动”等教师轮岗交流措施,由学区校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安排到学区内的任一所学校传帮带或学习,促进城乡间、学区间、校际间的交流合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实现学区一体化优质资源共享。
3.建立学区管理中心,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1)建立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组成,设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同时,建立学科研究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学区教育教学、教师学习、培训等活动,做到备课、教学、教师培训、课程与研究成果的学区共享,提高整个学区教师教学能力。
(2)建立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和政教部门、团委、少先队负责同志组成,设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中心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学区的各项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学区间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的德育及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活动等,共享学区的德育资源。
(3)建立学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中心由学区内各学校的总务、校办负责同志组成,设中心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中心要协调学校的设施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实现学区教育教学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确保学区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学校每学期列出可提供的设施、场地、师资、活动资源,由中心统筹安排,供学区内学校共享。
(三)建设和共享学区资源。
1.全面改善学区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学区学校体育场地、实验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等场所建设,配齐配足教学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配套建设教师周转房,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每学期学校都要制订教学设施使用计划,对资源使用情况上报学区校长联席会议,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2.优秀师资共享。开展名师领航工程,缩短城乡、校际的教育差距。通过交流任教、跨校兼课、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学区内各学校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优秀师资共享。
3.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学区内学校要将本校教师的学科课程资源、校本教研成果、教科研成果等上传到学区教学资源库中,在学区内通过“班班通”教学平台实现共享。
(四)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打造学区管理团队。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设置学区长1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人员兼任,定期组织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同时,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2.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教师交流,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拒绝进行交流的行为,将作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的依据。
3.加强学区教师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研的能力和水平。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4.培养造就名师队伍。以学区制管理改革为平台,通过遴选等方式实施“名师培养工程”。以学区为单位,全部成员学校参与学区各类活动,实施评选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牵头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等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业务精良、善于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名师队伍,辐射、引领和带动学区教师一起成长。
5.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各县(市、区)要完善学区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政策措施,提高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并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补助。
(五)全面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统一学区课程实施。学区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按照“总校引领,多校联动”的原则,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管理,要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要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2.统一学区教学研究。学区要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采用“教学管理统一”的原则,用“专家点化式指导”、“名师示范式引路”、“校园阵地时研修”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成立学区中心教研组,结合教学实际,指导学区的学科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定期开展活动,做到备课及研究成果学区共享,带动教师教学能力的整体提高,优化学区师资力量。教研部门要做好教学研究工作的协调指导,指导学区的教研活动,做好质量检查。
3.共育学生核心素养。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要形成学区学校书香文化特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的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共创学区文化,打造学区特色。特色是学校的名片,培植办学特色,以实施学区品牌战略。学区要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一县(市、区)一风采“的良好育人环境。
5.统一学区质量评价。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发展情况。学区内教育教学实行统一管理。在校长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以龙头学校为主体,学区内质量评价管理要达到“五个统一”:课程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研活动统一、考试和评价统一、校本培训统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主体,要把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完善领导和决策机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及时研究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学区长要担负起学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熟悉学区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学区管理的正常运转。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加强对该县(市、区)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
(二)因地制宜、依法组建。根据区域内学校的办学的情况和地域分布情况,按照工作原则和要求,落实完成学区的组建工作。各县(市、区)组建多个初中学区和小学学区,创造条件延伸至高中学区,构建学区改革的有效机制。学区的组建工作方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审批。
(三)经费保障,技术支持。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学区管理工作的运转,专款专用,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学区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由于学区管理工作的运转和支持学区内薄弱学校的发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全程督导各学区在每一阶段要做到部署到位、落到实处。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广泛动员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学区制管理改革事业中,在改革创新中再立新功,要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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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玉林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全面推进玉林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缩小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学区制管理改革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将试行学区制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是通过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2014年7月,我市玉东新区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首批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自治区试点地区”并率先开展了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三年以来,玉东新区围绕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三大主题,通过实施“124”(即一个核心、两个任务、4个重点)工程,充分发挥名校“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学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活力不断增强,教育品质显著提升,教育改革成效得到社会和群众认可和肯定。
实践证明,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是促进学校间互相帮扶、优势互补、融合共生、内涵提升、促进均衡的重要手段,是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破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有力抓手,是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学区制管理改革的目标任务
在尊重法人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力争2年内各县(市、区)建立起完整的学区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实行学区制管理或推进学校联盟建设,盘活资源存量,打破校际资源壁垒,基本实现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学区内统一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学校招生、质量评价的“六统一”,构建县域、城乡、校际之间深度合作,打造出更多具有玉林特色的教育品牌,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公平、缩小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差距。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原则。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要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扩大优质课程资源、教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实现学区优质办学资源共享。
(二)分步推进、城乡一体、优质引领原则。结合自治区和玉林市教育改革发展进程,稳妥扎实推进,实行城乡帮扶、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等形式,通过品牌引领、资源共享、研训联动、文化竞放等,实现互助共进,共同发展,探索适合本地域的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措施。
(三)均衡发展、整体提高原则。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引领作用,辐射、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逐步实现辖区内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均衡优质发展。
四、学区制管理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学区设置形式。
1.学区组建形式。学区设置可采取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城乡帮扶等多种组合形式进行设置。学区一般以1所优质学校为龙头学校,与若干相同学段相对薄弱的学校组成教育融合发展共同体。一般按小学、初中学段分别设置学区,也可探索“初中+小学”的模式设置学区。每个学区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10所,学区设置主要有以下形式:
(1)城乡帮扶形式。
①城区学校+乡镇学校(村小学):由1所优质城区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乡镇薄弱学校(若干村小学),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②乡镇学校(村小学)+乡镇学校(村小学):由1所优质乡镇学校(村小学)+若干所相同学段另一乡镇薄弱学校(若干村小学),通过帮扶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③乡镇学校+村小学+教学点:乡镇学校在参加与县城优质学校组成学区的同时,自身作为牵头学校与村小学、教学点组成学区,辐射村校、教学点,提升村小学、教学点教育质量。
(2)集团化办学形式。
优质学校+薄弱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小学或初中)薄弱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由1所优质学校+新建学校组成学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模式统一管理。
(3)学校联盟形式。
①小学+小学:1所优质小学+若干所薄弱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②初中+小学: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小学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③初中+初中:1所优质初中学校+若干所薄弱初中学校组成学校联盟,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④优质学校+优质学校:若干所相同学段优质学校结成联盟,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内涵发展。
2.学区内关系。学区属非行政性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学区内成员学校的法人不变、编制独立,实行互派师资、统一教学、资源共享、捆绑考核。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涉及各成员学校的行政隶属、人事管理、固定资产重组和经费使用等四方面工作。学区分为主体学校和成员学校。今后每个学校可悬挂两个牌子,其中一个是学校法定名称。
各县(市、区)可根据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对学区设置形式进行积极探索创新。
(二)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明确学区管理职责,创新学区管理机制。
(1)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学区其他学校的管理层级和关系,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学区长学校办学资源配置、师资调配、教育教学管理等职责和管理权限。
(2)要明确学区长管理学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学区长学校与学区内学校的职能和相互关系;强化学区长学校管理学区内学校的统筹权。
(3)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区办学资源的配置、校长及教师的调配、学区整体绩效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将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从事的学区管理工作计入工作量,建立基于学区管理成效的激励机制。
(4)学区长学校负责对学区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示范引领和帮扶,学区长由龙头学校校长兼任。学区内各学校校内行政、财务、后勤、安全等常规管理体制机制可维持不变。
2.建立学区运行机制,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按照“统筹协调、统中有分、分中有合、统分有序”原则,建立学区运行良好机制,统筹推进学区教育资源调配、教育教学管理一体化改革,制定学区工作计划和学区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教育教学、财务后勤、学校安全管理等协作机制,搭建学校管理交流平台,提升每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
(1)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校长联席会议为学区管理的领导机构,校长联席会议由学区内学校校长组成。
学区校长联席会议主要任务:协调学区内各类管理工作,共同探讨学区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学区的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制定并完善学区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学区内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共同发展;合理安排学区内教育资源,切实做到学区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等。
学区长的主要职责:组织召开校长联席会议,以研究解决学区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学区内学校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学区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育教学有效开展;积极推进学区内学校的硬件、课程资源、师资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巡视学区内学校,协助指导学区内的各校开展工作;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学区的工作状况等。
(2)建立教育教学管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现状和发展规划,制订各学区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三年工作目标,分年度和阶段对学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建立学区内实行教师交流制。教师的编制保留在原学校,根据工作交流的需要,学区内采用“岗位互动、管理互动、教研互动、学生互动、家教互动”等教师轮岗交流措施,由学区校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安排到学区内的任一所学校传帮带或学习,促进城乡间、学区间、校际间的交流合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实现学区一体化优质资源共享。
3.建立学区管理中心,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1)建立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组成,设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同时,建立学科研究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学区教育教学、教师学习、培训等活动,做到备课、教学、教师培训、课程与研究成果的学区共享,提高整个学区教师教学能力。
(2)建立学区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中心由学区内业务领导和政教部门、团委、少先队负责同志组成,设德育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中心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学区的各项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学区间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的德育及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活动等,共享学区的德育资源。
(3)建立学区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中心由学区内各学校的总务、校办负责同志组成,设中心主任一名,由校长联席会议确定。中心要协调学校的设施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实现学区教育教学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确保学区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学校每学期列出可提供的设施、场地、师资、活动资源,由中心统筹安排,供学区内学校共享。
(三)建设和共享学区资源。
1.全面改善学区学校办学条件。按照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统筹学区学校体育场地、实验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等场所建设,配齐配足教学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学校信息化,配套建设教师周转房,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每学期学校都要制订教学设施使用计划,对资源使用情况上报学区校长联席会议,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2.优秀师资共享。开展名师领航工程,缩短城乡、校际的教育差距。通过交流任教、跨校兼课、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学区内各学校名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优秀师资共享。
3.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学区内学校要将本校教师的学科课程资源、校本教研成果、教科研成果等上传到学区教学资源库中,在学区内通过“班班通”教学平台实现共享。
(四)加强学区队伍建设
1.打造学区管理团队。加强学区管理人员配备,设置学区长1名、副学区长及管理人员若干名,均由各学校人员兼任,定期组织学区长和学区管理人员学习和交流,同时,加强学区管理后备人才储备,从学校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中重点培养一批优秀学区管理人才。
2.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建立健全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制度,通过跨校兼课、支教、走教、轮岗等方式促进教师交流,支持学区统一调配教师,使教师从“学校人”转化为“学区人”、“系统人”。拒绝进行交流的行为,将作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的依据。
3.加强学区教师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学区开展以学区为单位的教师培训、校本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研的能力和水平。学区要统筹培养薄弱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通过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等方式,整体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4.培养造就名师队伍。以学区制管理改革为平台,通过遴选等方式实施“名师培养工程”。以学区为单位,全部成员学校参与学区各类活动,实施评选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牵头人、特级教师培养对象等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业务精良、善于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名师队伍,辐射、引领和带动学区教师一起成长。
5.努力提高教师待遇。各县(市、区)要完善学区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职称评聘政策措施,提高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标准,并按距离远近、艰苦程度等因素进行差异补助。
(五)全面提高学区教育质量。
1.统一学区课程实施。学区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协作机制,加强课程教学实施的统筹,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按照“总校引领,多校联动”的原则,扎实推进教学常规管理,要统一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提升课程实施效果,要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建立必修、选修与社团活动相统一的学科课程体系,共建特色课程教学资源,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2.统一学区教学研究。学区要实行学区联合教研制度,采用“教学管理统一”的原则,用“专家点化式指导”、“名师示范式引路”、“校园阵地时研修”统筹开展学科备课、教学研讨、听课观摩、课题研究等活动。成立学区中心教研组,结合教学实际,指导学区的学科教学工作、教研工作,定期开展活动,做到备课及研究成果学区共享,带动教师教学能力的整体提高,优化学区师资力量。教研部门要做好教学研究工作的协调指导,指导学区的教研活动,做好质量检查。
3.共育学生核心素养。学区要统筹组建德育工作团队,共同研究和推进学区德育工作,共享德育资源。要形成学区学校书香文化特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整合体育艺术教育资源,培养学生健康体魄和艺术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协作,组织协调开展学区内学校学生共同参加的科技、社团、社会实践等活动,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
4.共创学区文化,打造学区特色。特色是学校的名片,培植办学特色,以实施学区品牌战略。学区要大力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和学区文化。在传承、提升学校原有文化底蕴的同时,从学校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拓展延伸,加快融合、构建互励共进的学区文化,形成“一校一特色、一学区一品牌、一县(市、区)一风采“的良好育人环境。
5.统一学区质量评价。学区要统一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注重综合考查发展情况。学区内教育教学实行统一管理。在校长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以龙头学校为主体,学区内质量评价管理要达到“五个统一”:课程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研活动统一、考试和评价统一、校本培训统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主体,要把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领导协同抓,完善领导和决策机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及时研究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学区长要担负起学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熟悉学区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学区管理的正常运转。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加强对该县(市、区)实施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专项督导评估。
(二)因地制宜、依法组建。根据区域内学校的办学的情况和地域分布情况,按照工作原则和要求,落实完成学区的组建工作。各县(市、区)组建多个初中学区和小学学区,创造条件延伸至高中学区,构建学区改革的有效机制。学区的组建工作方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和审批。
(三)经费保障,技术支持。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学区管理工作的运转,专款专用,保障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建设、教学科研、教师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等经费项目安排要充分考虑学区内学校间及学区间的相对均衡。学区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由于学区管理工作的运转和支持学区内薄弱学校的发展。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与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估制度,教育督导部门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学责任区工作,全程督导各学区在每一阶段要做到部署到位、落到实处。对学区制管理改革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评估,科学合理运用督查结果,提升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向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要广泛动员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和投身到学区制管理改革事业中,在改革创新中再立新功,要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支持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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