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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7年04月08日
标  题: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17〕22号发布日期:2017年04月17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17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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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

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4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发〔2017〕11号)精神,积极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加快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拓展就业富民新渠道,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纵向流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集成,突出开放共享,创优服务模式,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平台,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健全创新创业机制,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业创新政策体系,呈现出创业创新载体多元、创业创新服务专业、创新要素集聚、创业主体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全市建成2个以上众创空间, 1个以上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3个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实现“两区一市四县”全覆盖。

——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推动创新创业主体由小众向大众转变,各类创业群体高度活跃,集聚以大学生创业者和高校、科研院所创业者等为代表的创新创业人才3千人以上。

——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持续汇聚。每个县(市、区)形成1家以上创业咨询专业机构,选拔培养30 人以上的创业导师、咨询师团队。

——创新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孵化创业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

——创新创业要素高度集聚。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以上,市场主体发展到25万户,注册资本总量突破2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简政放权,营造创业创新良好环境。

1.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创业创造便利条件。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完善“全城通、就近办”改革,不断缩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注册登记门槛、优化注册登记流程。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设立推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提高小微企业市场准入效率。(市工商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2.加强创业创新合作和知识教育普及。突出创新资源集聚,积极实施“引进来”战略,深化与国内外科技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北大、清华等高校的市校合作关系,重点在工程机械、柴油机、中医药、日用陶瓷等领域培育和新建特色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在高校毕业年度学生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举办全市性创新创业大赛、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玉林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十月科普大行动等科普资源平台作用,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全市普及创业创新知识。组织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和提高班,为各单位培养创业培训师资。(市工信委、教育局、科协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团市委等部门配合。)

3.推动“互联网+”创业创新。以创建玉林市“互联网+”型创新创业综合示范区为载体,扎实推进玉林市“互联网+”型创新创业综合示范区整体规划、创建及运营,共同创建成为自治区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力创建玉林市文化产业开发开放试验区、广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广西国家级众创空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4.减轻创业创新企业收费负担。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征收标准。清理服务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创业创新企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市财政局、物价局牵头,市工信委、编委办、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快公共平台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5.强化创业创新孵化服务。打造孵化器集群,逐步在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孵化器建设和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符合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后,鼓励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鼓励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在孵期间或孵化毕业一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自治区补助5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科技孵化器等额补助。(市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保险协会等部门配合。)

6.积极推进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切实落实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服务奖补政策。加快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鼓励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为载体,重点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建设各类新型众创空间。(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7.扶持基地创业企业加快成长。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 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该项资金从各地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每新吸纳1 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可按10 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 1 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贴息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安排。(市人社局、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8.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一批集成各类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突出的科技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企业、园区孵化器,推动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增强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托我市重点推进的玉柴产业新城、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等八大园区,大力发展分工合理、协调发展的配套产业,延伸产业产品链条,提升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推动机械制造、水泥陶瓷、健康食品、服装皮革、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力争八大产业年产值全部超过百亿元,其中机械产业和健康产业跨越千亿大关。(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激发主体活力,鼓励创业创新。

9.提高科研技术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未约定的,从转让收益中提取不低于70%比例用于奖励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0.鼓励大学生创业。高校毕业生从2017 年起,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科研或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11.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取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依法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在市内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在市内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从兼职单位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允许科研院所、科技社团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12.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充分利用玉林作为广西最大侨乡的优势,加快建设侨商创新创业基地,组织开展各种招才引智活动,引进高层次侨商回我市创业。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方面设立服务绿色通道,享受自治区及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和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有关待遇。(市人社局、外侨办牵头,市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招商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四)培育众创空间,扩宽城乡创业渠道。

13.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带动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培育农民网商。在目前构建的兴业“淘农村”、陆川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北流“乐村淘”、玉东新区淘宝特色中国玉林馆和东盟土货集市区、福绵区金拇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容县“乐村淘”、玉州阿里巴巴产业带、博白华商街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下,将依托网络平台整合当地农产品、中药材、机电配件等优势特色资源,使线下产业发展和线上电商有机融合,拓宽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与阿里巴巴、京东、杰夫电商和北京华商街等国内知名电商公司合作,共同打造“中国南方药都”、“世界裤都”、“玉林特色商品”等产业经济名片。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打造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维修、缴费等便捷服务。优化政府发展引导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市商务局牵头,市农委、财政局、邮管局、供销社等部门配合。)

14.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开展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标志性品牌。支持各县(市、区)创建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经验收合格的,在自治区给予每个农民工创业园500万元的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助。(市人社局牵头,市农委、旅发委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5.提升农民工创业技能。全市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名以上。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玉林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在全市遴选培育100名以上现代青年农场主,主要遴选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等作为培育对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市农委、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完善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16.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以及其它各类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17.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每年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财政出资规模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实施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改创新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18.支持创业创新担保贷款。扩大“信贷引导”资金规模。扩大融资担保规模,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要求,统一调整贷款额度至10万元。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最高单笔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落实贴息政策。(市工信委、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玉林银监分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9.支持创新企业直接融资。对在新三板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补助资金,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鼓励中小企业改制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65号)文件执行。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玉林市支持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办法》给予补助。对成功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发行公司债(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及为我市企业发行股票及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市金融办、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0.创新融资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统筹安排市级各类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设立产业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促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吸收私募投资基金等方式融资。(市金融办、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国资委、玉林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21.发挥创业投资引导作用。继续推进“引金入玉”,大力培育多元化地方金融主体,加快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各类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鼓励投向众创空间、大学生等创业创新项目。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资金参与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我市的创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扶持等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协同联动。(市财政局、金融办、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人社局、保险协会等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改委牵头的我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机制,将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各级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重大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时间表,扎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创业创新试点,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创新讲座和论坛,组织典型经验交流,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推动创新、宽容创新失败的社会文化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宣传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和人物,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社会价值导向。

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产业优化升级的制高点,是抢占未来发展先机的重要突破口。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2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发〔2017〕11号)精神,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玉林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兴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自身禀赋条件,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强化政府引导、突破重点环节、绿色集聚融合的原则,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凝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意品牌、发展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市场化导向的新型技术研究中心、壮大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实现玉林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根本转换,为与全国、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两城市一中心”提供强大支撑。

二、发展重点和方向

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要求,以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创新为导向,重点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健康等六大产业作为玉林“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玉林“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加快实施“光网玉林”战略,建设创新型玉林。统筹整合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数据库资源,加快建设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一批信息网络宽带化工程、城市管理信息化工程、基础设施智能化工程、公共服务便捷化工程,借力“互联网+”,打造玉林集电子信息产业、商业、服务餐饮业于一体的综合现代化创业园平台。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中心城区高速WIFI全覆盖。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和宽带乡村工程,实现光纤到村到学校,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推动城镇发展进入信息化时代。

(二)先进装备制造。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物联网与制造业结合,加快建设玉林智能工程机械研发生产基地、临空经济区产业园,推动产业向中高端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支持玉柴“二次创业”战略,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带动玉林机械装备制造业乃至整个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工程机械、现代农用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工电器等产业,做大做强一批高水平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依托龙港新区玉林,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依托容县经济开发区农业机械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智能农用机械。积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创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以玉柴、三环为核心平台,建设一批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新增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三)节能环保。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创业宜居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加快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推进节能降耗,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入推进“美丽玉林”乡村建设,以“五彩田园”为核心,构建田园生态体系,建设玉林-北流-容县生态景观带,推进龙云灌区工程、玉东湖、玉西湖项目建设。加强水体污染防治,加大对九洲江流域的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南流江、北流河等重点流域环境整治,支持陆川县创建全国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县,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建设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规划建设九洲江流域粤桂合作示范区。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四)新材料。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及本地机械、陶瓷、电子等优势产业发展特征,深入研究新材料产业的最先进技术和未来发展方向,统一规划、项目、投资、平台、管理,构建以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兴业新材料生态产业园为核心,以玉林经济开发区、容县经济开发区、北流日用陶瓷产业园为副中心的新材料产业格局。重点培育稀土材料、化工新材料行业,并向下游制造及关联行业延伸。以稀土永磁材料为发展重点,围绕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钕铁硼磁体、永磁电机、永磁体零部件、电动汽车、电机、电子、环保家电等各产品领域布局上下游产业,构建稀土材料加工及机械、电子产品产业链。依托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培育以石化产品精深加工和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基础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引进稀土、石墨烯、碳酸钙等材料精深加工企业,推动龙潭稀土永磁发电机、龙潭高分子塑料合金、中铝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建设,构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把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打造成为玉林市新的支柱产业。

(五)新能源汽车。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推进建设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研究试验基地,研究开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平台,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突破高性能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核心技术,大幅度提高动力电池和电机安全性与可靠性,降低成本。依托玉柴股份新能源动力事业部和玉柴专汽、玉柴重工等发展平台,完善玉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研发突破电池、电机和电控“三电系统”核心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系统、电附件、燃料电池发动机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以玉柴专汽为整车制造平台,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以玉柴重工为平台,研发制造纯电动的工程机械产品;以新能源动力事业部为平台,谋划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发展布局。开发新能源汽车在线管理APP,实现人、车、站互联。

(六)大健康。加快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深入实施“六百亿元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康美药业等10个中医药产业项目建设,把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成中医药产业集聚地。引进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产业规模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治区级以上的中医药品牌企业,促进玉林市中草药产业从初加工向深精加工转变,从传统营销向大品牌连锁营销转变。推进建设玉林国际中医药健康养生城等中医药养生基地、玉林龙湖运动养生度假区、世界(陆川)客家温泉文化旅游城、陆川东山森林文化公园、容县天堂湖温泉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创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让健康福祉惠及全民。推进建设玉林市“五彩田园”智力运动中心建设项目、中国足协(容县)足球训练基地、陆川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一批县(市、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积极发展公益性体育事业,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居民素质。积极发展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大力开发长寿、保健系列产品,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康复中心项目。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创新研发平台。

1.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科技基础,在巩固已有的核心平台外,通过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重点在工程机械、柴油机、中医药、日用陶瓷、现代智能农机等领域,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创新机构合作建立平台,提高整体研究创新能力,实现更大范围的覆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以及有关产业园区等部门。)

2.重大科技专项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紧密结合,实施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科技服务创新等工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着重在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生态环保、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态环保和食品健康等领域实施九大科技专项建设,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重大科技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发展一群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等部门。)

(二)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

3.科技成果转产业化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提升玉林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潜能。重点支持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重点领域和支撑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行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新通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

4.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推动创新企业成长为抓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研发创新、技术认证、产品检测及产业化服务。以点带面,发展众创、众包、众筹,建设一批“双创”小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全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推动重点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形成健全有效的共用、分享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

5.新兴产业企业孵化器建设。整合人才、资本、技术、市场等各种要素,针对确定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建立科技孵化器或孵化园。(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

6.财政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政府产业引导投资基金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整合科技融资担保资源,构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贴息、补助、创投基金等方式,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办等部门。)

(三)加快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7.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打造一批新的产业增长点。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八大园区”为平台载体,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健康等六大产业为重点培育发展方向,深化开放合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聚化发展,逐渐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

8.产业集群布局。围绕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产业、容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新一代信息产业;围绕玉柴工业园、陆川北部工业集中区,发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围绕容县经济开发区、兴业县工业集中区,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围绕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光机电一体化和智能制造装备业;围绕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业,船舶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围绕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玉林经济开发区、容县经济开发区、北流日用陶瓷产业园、兴业工业集中区,发展新材料产业;围绕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玉柴工业园和容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围绕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发展中药制造、医药保健品生产、医疗器械制造、医疗保健、医药研发以及相应的配套商贸物流等;围绕玉林经济开发区、容县经济开发区,分别发展健康食品加工、医药和医疗器械制造产业,健康食品产业、特色美食和保健类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

(四)加快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

9.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和发展体制,实施重点人才工程,依托产业、项目和重要科研创新平台等重要平台,促进优秀人才与产业项目对接。推进“专家服务基地”、人才小高地建设、“名师”培养工程、企业家精英成长促进工程、专家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工程。(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工信委等部门。)

10.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依托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着力发现、培养、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坚持国内国外并重,由个体引进向创新团队引进转变。(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等部门。)

11.创新人才向园区集聚。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和加快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高素质人才的战略性聚集,把玉林打造成为“双核驱动”和“一带一路”高端人才集聚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等部门。)

(五)加强区域科技合作交流。

12.加强与北部湾经济区和珠西经济带的科技合作。围绕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加快“东靠南下”步伐。加快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建设,依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等项目建设,强化与北部湾经济区以及周边园区的科技合作,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和新装备。依托陆路通道、港口码头、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等项目建设,深度融入“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与珠西经济带在信息互通、人才培养和技术转移与推广方面合作。深化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打造九洲江生态科技产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改委等部门。)

13.加强与东盟的合作。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自治区“双核驱动”,实施玉林市“东靠南下,通江达海”开放带动战略,在优势产业领域,不断推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水平。推进与文莱、马来西亚共建双边技术转移中心,规划建设中国(玉林)—文莱中医药健康产业园、马来西亚产业园等产业合作平台。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为重点的加工贸易产业,支持内燃机生产出口基地建设、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建设、中药生产出口基地建设和皮革生产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和研究院所搭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合作平台。鼓励外资企业在玉林设立研发中心、培训机构、营销机构等。(牵头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改委等部门。)

14.加强与华人华侨的科技合作。发挥“广西最大侨乡”优势,加强与玉林籍侨领、侨商、华侨创客的沟通联系,搭建海内外创新资源网络,拓宽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持续引进海内外创新型人才和技术,增强“以侨引智”的成效。加快建设广西华侨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牵头单位:市外侨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招商局、发改委以及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部门。)

(六)加快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15.合建共用军民融合基础设施。广泛开展基础设施领域军民合建共用,重点在与国防和军队建设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信息、战略物资储备、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充分考虑和贯彻落实国防需求,增强基础设施的军事功能。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加强推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提高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国防动员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市容局、人防办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部门。)

16.创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示范区)。加快发展军民结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玉林市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提升玉林市的创新发展能力。争取张家界至桂林至玉林至海口高铁列入国家军民融合“十三五”规划,构建玉林对外快速铁路联络大通道。加快推进玉林市民用机场、容县和龙潭通用机场建设,积极探索发展民用、通用航空产业。充分发挥玉柴工业园发动机产业链和工程机械产业链的优势,建设国家“一带一路”现代化机械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培育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打造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铁路机场办以及各有关产业园区管委等部门。)

17.推动军民融合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积极开展军民科技合作交流,促进军民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常态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军民两用高技术研发投入,共建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建立和完善军民科技成果交易、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机制,推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交易和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支持民参军技术成果申报国防科技奖励和申请国防专利;支持军转民和军民两用技术成果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国防科技奖励和申请国家专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玉林军分区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成立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推进小组,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市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作的研究,跟踪了解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各县(市、区)比照成立相应机构,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合作、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每个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明确一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个班子运作、一套方案推进、一套考核办法督查”。加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推进的协调调度,实行月报送、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评估。建立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突出奖惩激励导向。

(三)强化要素支持。引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支持园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鼓励和引导企业申报国家各类专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做强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集群。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各类债券。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优先解决。

(四)完善招商政策。深化区域合作,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对石墨烯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进行精准招商;对各县(市、区)、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的重点发展产业,以及上下游相关产业、产业短板进行精准招商;围绕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百强进行精准招商。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联合策划包装机制,储备一批产业类重大招商项目,促进更多的项目落户玉林。

(五)实行决策咨询。建立由产业、经济、科技、金融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优秀企业家组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政策咨询制度,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决策机制。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咨询评估机构的交流合作,广泛听取各领域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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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17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

    玉林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4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发〔2017〕11号)精神,积极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加快营造有利于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拓展就业富民新渠道,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纵向流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集成,突出开放共享,创优服务模式,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平台,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健全创新创业机制,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业创新政策体系,呈现出创业创新载体多元、创业创新服务专业、创新要素集聚、创业主体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创业服务平台加快发展。全市建成2个以上众创空间, 1个以上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3个以上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实现“两区一市四县”全覆盖。

    ——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推动创新创业主体由小众向大众转变,各类创业群体高度活跃,集聚以大学生创业者和高校、科研院所创业者等为代表的创新创业人才3千人以上。

    ——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持续汇聚。每个县(市、区)形成1家以上创业咨询专业机构,选拔培养30 人以上的创业导师、咨询师团队。

    ——创新创业企业快速发展。孵化创业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

    ——创新创业要素高度集聚。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以上,市场主体发展到25万户,注册资本总量突破2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推进简政放权,营造创业创新良好环境。

    1.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创业创造便利条件。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完善“全城通、就近办”改革,不断缩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注册登记门槛、优化注册登记流程。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设立推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提高小微企业市场准入效率。(市工商局牵头,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等部门配合。)

    2.加强创业创新合作和知识教育普及。突出创新资源集聚,积极实施“引进来”战略,深化与国内外科技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北大、清华等高校的市校合作关系,重点在工程机械、柴油机、中医药、日用陶瓷等领域培育和新建特色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鼓励人社、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在高校毕业年度学生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创业培训补贴。举办全市性创新创业大赛、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玉林市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十月科普大行动等科普资源平台作用,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全市普及创业创新知识。组织举办各类创业培训师资培训班和提高班,为各单位培养创业培训师资。(市工信委、教育局、科协牵头,市人社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团市委等部门配合。)

    3.推动“互联网+”创业创新。以创建玉林市“互联网+”型创新创业综合示范区为载体,扎实推进玉林市“互联网+”型创新创业综合示范区整体规划、创建及运营,共同创建成为自治区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力创建玉林市文化产业开发开放试验区、广西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广西国家级众创空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青年创业示范园。(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4.减轻创业创新企业收费负担。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超过服务成本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征收标准。清理服务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编制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创业创新企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市财政局、物价局牵头,市工信委、编委办、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快公共平台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5.强化创业创新孵化服务。打造孵化器集群,逐步在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布局建设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孵化器建设和推广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符合规划并经依法批准后,鼓励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鼓励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在孵期间或孵化毕业一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自治区补助5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给予科技孵化器等额补助。(市科技局、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委、国土资源局、保险协会等部门配合。)

    6.积极推进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切实落实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服务奖补政策。加快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模式,鼓励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为载体,重点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建设各类新型众创空间。(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7.扶持基地创业企业加快成长。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 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该项资金从各地就业资金中统筹安排;每新吸纳1 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可按10 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 1 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贴息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安排。(市人社局、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8.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创新平台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一批集成各类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突出的科技园区建设,建设一批企业、园区孵化器,推动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增强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托我市重点推进的玉柴产业新城、龙港新区龙潭产业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等八大园区,大力发展分工合理、协调发展的配套产业,延伸产业产品链条,提升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推动机械制造、水泥陶瓷、健康食品、服装皮革、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力争八大产业年产值全部超过百亿元,其中机械产业和健康产业跨越千亿大关。(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激发主体活力,鼓励创业创新。

    9.提高科研技术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由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约定分配,未约定的,从转让收益中提取不低于70%比例用于奖励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和团队;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0.鼓励大学生创业。高校毕业生从2017 年起,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科研或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统筹安排。(市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11.允许科研人员兼职取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要求,财政资金设立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约定任务的前提下,依法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在市内兼职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成果转化活动,以及在市内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并从兼职单位取得相应合法股权或薪资。允许科研院所、科技社团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12.开展海外招才引智活动。充分利用玉林作为广西最大侨乡的优势,加快建设侨商创新创业基地,组织开展各种招才引智活动,引进高层次侨商回我市创业。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方面设立服务绿色通道,享受自治区及我市高层次人才创业和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有关待遇。(市人社局、外侨办牵头,市科技局、工信委、财政局、招商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四)培育众创空间,扩宽城乡创业渠道。

    13.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带动农产品批零市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共建网上购销渠道,培育农民网商。在目前构建的兴业“淘农村”、陆川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北流“乐村淘”、玉东新区淘宝特色中国玉林馆和东盟土货集市区、福绵区金拇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容县“乐村淘”、玉州阿里巴巴产业带、博白华商街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的辐射带动下,将依托网络平台整合当地农产品、中药材、机电配件等优势特色资源,使线下产业发展和线上电商有机融合,拓宽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与阿里巴巴、京东、杰夫电商和北京华商街等国内知名电商公司合作,共同打造“中国南方药都”、“世界裤都”、“玉林特色商品”等产业经济名片。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打造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购物、餐饮、医疗保健、家政、维修、缴费等便捷服务。优化政府发展引导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市商务局牵头,市农委、财政局、邮管局、供销社等部门配合。)

    14.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开展全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标志性品牌。支持各县(市、区)创建自治区级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经验收合格的,在自治区给予每个农民工创业园500万元的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补助。(市人社局牵头,市农委、旅发委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5.提升农民工创业技能。全市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名以上。围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玉林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在全市遴选培育100名以上现代青年农场主,主要遴选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中高职毕业生等作为培育对象。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市农委、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五)完善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16.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以及其它各类资金,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商务局、人社局等部门配合。)

    17.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每年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引导基金首期财政出资规模1亿元,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设备更新、智能化改造、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器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实施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技改创新项目。(市工信委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18.支持创业创新担保贷款。扩大“信贷引导”资金规模。扩大融资担保规模,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发展。金融机构落实国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要求,统一调整贷款额度至10万元。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最高单笔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落实贴息政策。(市工信委、财政局牵头,市人社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玉林银监分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19.支持创新企业直接融资。对在新三板市场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补助资金,按照《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鼓励中小企业改制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65号)文件执行。对在上海、深圳及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玉林市支持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办法》给予补助。对成功开展资产证券化和发行公司债(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超短期融资券、项目收益票据新型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及为我市企业发行股票及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主承销服务的金融机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市金融办、财政局牵头,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20.创新融资模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统筹安排市级各类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设立产业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促进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企业通过发行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吸收私募投资基金等方式融资。(市金融办、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国资委、玉林银监分局、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等部门配合。)

    21.发挥创业投资引导作用。继续推进“引金入玉”,大力培育多元化地方金融主体,加快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各类投资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鼓励投向众创空间、大学生等创业创新项目。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资金参与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促进我市的创业投资、科技成果转化、中小企业扶持等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协同联动。(市财政局、金融办、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人社局、保险协会等部门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改委牵头的我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创业创新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各方责任。建立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机制,将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各级各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重大工作举措,明确工作时间表,扎实高效推进各项工作。

    (三)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创业创新试点,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机制、新政策,不断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四)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创业创新讲座和论坛,组织典型经验交流,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推动创新、宽容创新失败的社会文化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宣传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和人物,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社会价值导向。

    玉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产业优化升级的制高点,是抢占未来发展先机的重要突破口。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2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员会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玉发〔2017〕11号)精神,提升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步伐,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玉林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兴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自身禀赋条件,坚持市场配置资源、强化政府引导、突破重点环节、绿色集聚融合的原则,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凝聚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意品牌、发展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市场化导向的新型技术研究中心、壮大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实现玉林经济社会发展动力根本转换,为与全国、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两城市一中心”提供强大支撑。

    二、发展重点和方向

    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要求,以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创新为导向,重点选择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健康等六大产业作为玉林“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方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玉林“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加快实施“光网玉林”战略,建设创新型玉林。统筹整合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数据库资源,加快建设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一批信息网络宽带化工程、城市管理信息化工程、基础设施智能化工程、公共服务便捷化工程,借力“互联网+”,打造玉林集电子信息产业、商业、服务餐饮业于一体的综合现代化创业园平台。促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中心城区高速WIFI全覆盖。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和宽带乡村工程,实现光纤到村到学校,农村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升,推动城镇发展进入信息化时代。

    (二)先进装备制造。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物联网与制造业结合,加快建设玉林智能工程机械研发生产基地、临空经济区产业园,推动产业向中高端集聚集约集群发展。支持玉柴“二次创业”战略,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带动玉林机械装备制造业乃至整个工业经济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工程机械、现代农用机械、汽车及零部件、电工电器等产业,做大做强一批高水平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依托龙港新区玉林,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依托容县经济开发区农业机械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智能农用机械。积极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创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以玉柴、三环为核心平台,建设一批公共研发服务平台,新增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三)节能环保。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创业宜居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加快龙潭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推进节能降耗,推行绿色生产、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绿色出行,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入推进“美丽玉林”乡村建设,以“五彩田园”为核心,构建田园生态体系,建设玉林-北流-容县生态景观带,推进龙云灌区工程、玉东湖、玉西湖项目建设。加强水体污染防治,加大对九洲江流域的综合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南流江、北流河等重点流域环境整治,支持陆川县创建全国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县,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建设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规划建设九洲江流域粤桂合作示范区。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产业,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四)新材料。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及本地机械、陶瓷、电子等优势产业发展特征,深入研究新材料产业的最先进技术和未来发展方向,统一规划、项目、投资、平台、管理,构建以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兴业新材料生态产业园为核心,以玉林经济开发区、容县经济开发区、北流日用陶瓷产业园为副中心的新材料产业格局。重点培育稀土材料、化工新材料行业,并向下游制造及关联行业延伸。以稀土永磁材料为发展重点,围绕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钕铁硼磁体、永磁电机、永磁体零部件、电动汽车、电机、电子、环保家电等各产品领域布局上下游产业,构建稀土材料加工及机械、电子产品产业链。依托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培育以石化产品精深加工和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基础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引进稀土、石墨烯、碳酸钙等材料精深加工企业,推动龙潭稀土永磁发电机、龙潭高分子塑料合金、中铝新材料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建设,构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把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打造成为玉林市新的支柱产业。

    (五)新能源汽车。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推进建设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研究试验基地,研究开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平台,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突破高性能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核心技术,大幅度提高动力电池和电机安全性与可靠性,降低成本。依托玉柴股份新能源动力事业部和玉柴专汽、玉柴重工等发展平台,完善玉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研发突破电池、电机和电控“三电系统”核心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动力系统、电附件、燃料电池发动机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以玉柴专汽为整车制造平台,发展新能源汽车业务;以玉柴重工为平台,研发制造纯电动的工程机械产品;以新能源动力事业部为平台,谋划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发展布局。开发新能源汽车在线管理APP,实现人、车、站互联。

    (六)大健康。加快建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深入实施“六百亿元中医药产业”发展战略,加快康美药业等10个中医药产业项目建设,把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成中医药产业集聚地。引进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产业规模大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治区级以上的中医药品牌企业,促进玉林市中草药产业从初加工向深精加工转变,从传统营销向大品牌连锁营销转变。推进建设玉林国际中医药健康养生城等中医药养生基地、玉林龙湖运动养生度假区、世界(陆川)客家温泉文化旅游城、陆川东山森林文化公园、容县天堂湖温泉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创建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市、国家卫生城市,让健康福祉惠及全民。推进建设玉林市“五彩田园”智力运动中心建设项目、中国足协(容县)足球训练基地、陆川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一批县(市、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积极发展公益性体育事业,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居民素质。积极发展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大力开发长寿、保健系列产品,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康复中心项目。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创新研发平台。

    1.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夯实科技基础,在巩固已有的核心平台外,通过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重点在工程机械、柴油机、中医药、日用陶瓷、现代智能农机等领域,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创新机构合作建立平台,提高整体研究创新能力,实现更大范围的覆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以及有关产业园区等部门。)

    2.重大科技专项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紧密结合,实施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科技服务创新等工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着重在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生态环保、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态环保和食品健康等领域实施九大科技专项建设,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一批重大科技产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发展一群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等部门。)

    (二)实施创新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

    3.科技成果转产业化建设。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提升玉林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潜能。重点支持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实施重点领域和支撑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行动,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新通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

    4.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推动创新企业成长为抓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研发创新、技术认证、产品检测及产业化服务。以点带面,发展众创、众包、众筹,建设一批“双创”小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全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推动重点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对社会开放,形成健全有效的共用、分享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

    5.新兴产业企业孵化器建设。整合人才、资本、技术、市场等各种要素,针对确定的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市场化、专业化的众创空间。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建立科技孵化器或孵化园。(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

    6.财政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政府产业引导投资基金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整合科技融资担保资源,构建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担保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贴息、补助、创投基金等方式,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办等部门。)

    (三)加快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7.产业集群建设。培育打造一批新的产业增长点。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八大园区”为平台载体,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大健康等六大产业为重点培育发展方向,深化开放合作,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支持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集聚化发展,逐渐形成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

    8.产业集群布局。围绕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产业、容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新一代信息产业;围绕玉柴工业园、陆川北部工业集中区,发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围绕容县经济开发区、兴业县工业集中区,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围绕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光机电一体化和智能制造装备业;围绕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业,船舶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围绕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围绕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玉林经济开发区、容县经济开发区、北流日用陶瓷产业园、兴业工业集中区,发展新材料产业;围绕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园、玉柴工业园和容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围绕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发展中药制造、医药保健品生产、医疗器械制造、医疗保健、医药研发以及相应的配套商贸物流等;围绕玉林经济开发区、容县经济开发区,分别发展健康食品加工、医药和医疗器械制造产业,健康食品产业、特色美食和保健类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

    (四)加快引进培养创新型人才。

    9.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和发展体制,实施重点人才工程,依托产业、项目和重要科研创新平台等重要平台,促进优秀人才与产业项目对接。推进“专家服务基地”、人才小高地建设、“名师”培养工程、企业家精英成长促进工程、专家服务助推企业创新工程。(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工信委等部门。)

    10.培养引进创新型人才。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依托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着力发现、培养、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坚持国内国外并重,由个体引进向创新团队引进转变。(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等部门。)

    11.创新人才向园区集聚。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和加快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高素质人才的战略性聚集,把玉林打造成为“双核驱动”和“一带一路”高端人才集聚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委等部门。)

    (五)加强区域科技合作交流。

    12.加强与北部湾经济区和珠西经济带的科技合作。围绕自治区“双核驱动”战略,加快“东靠南下”步伐。加快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建设,依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园区等项目建设,强化与北部湾经济区以及周边园区的科技合作,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和新装备。依托陆路通道、港口码头、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等项目建设,深度融入“珠三角”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与珠西经济带在信息互通、人才培养和技术转移与推广方面合作。深化九洲江流域综合治理,打造九洲江生态科技产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改委等部门。)

    13.加强与东盟的合作。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自治区“双核驱动”,实施玉林市“东靠南下,通江达海”开放带动战略,在优势产业领域,不断推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水平。推进与文莱、马来西亚共建双边技术转移中心,规划建设中国(玉林)—文莱中医药健康产业园、马来西亚产业园等产业合作平台。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为重点的加工贸易产业,支持内燃机生产出口基地建设、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建设、中药生产出口基地建设和皮革生产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和研究院所搭建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合作平台。鼓励外资企业在玉林设立研发中心、培训机构、营销机构等。(牵头单位:市工信委、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招商局、发改委等部门。)

    14.加强与华人华侨的科技合作。发挥“广西最大侨乡”优势,加强与玉林籍侨领、侨商、华侨创客的沟通联系,搭建海内外创新资源网络,拓宽国际科技合作领域,持续引进海内外创新型人才和技术,增强“以侨引智”的成效。加快建设广西华侨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牵头单位:市外侨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招商局、发改委以及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部门。)

    (六)加快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15.合建共用军民融合基础设施。广泛开展基础设施领域军民合建共用,重点在与国防和军队建设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信息、战略物资储备、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充分考虑和贯彻落实国防需求,增强基础设施的军事功能。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加强推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提高综合效益。(牵头单位:国防动员委员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市容局、人防办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部门。)

    16.创建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示范区)。加快发展军民结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玉林市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提升玉林市的创新发展能力。争取张家界至桂林至玉林至海口高铁列入国家军民融合“十三五”规划,构建玉林对外快速铁路联络大通道。加快推进玉林市民用机场、容县和龙潭通用机场建设,积极探索发展民用、通用航空产业。充分发挥玉柴工业园发动机产业链和工程机械产业链的优势,建设国家“一带一路”现代化机械装备制造业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培育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打造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平台。(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铁路机场办以及各有关产业园区管委等部门。)

    17.推动军民融合科技交流合作。支持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积极开展军民科技合作交流,促进军民科技合作交流活动常态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军民两用高技术研发投入,共建企业研发机构,联合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建立和完善军民科技成果交易、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机制,推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交易和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支持民参军技术成果申报国防科技奖励和申请国防专利;支持军转民和军民两用技术成果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国防科技奖励和申请国家专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玉林军分区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推进机制,成立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推进小组,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市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工作的研究,跟踪了解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各县(市、区)比照成立相应机构,构建上下联动、协同合作、强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五个一”工作机制,每个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明确一位领导牵头、一个部门负责、一个班子运作、一套方案推进、一套考核办法督查”。加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推进的协调调度,实行月报送、季通报、半年小结、年终评估。建立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突出奖惩激励导向。

    (三)强化要素支持。引入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支持园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鼓励和引导企业申报国家各类专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做强主导产业,打造产业集群。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各类债券。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优先解决。

    (四)完善招商政策。深化区域合作,开展精准招商活动。对石墨烯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进行精准招商;对各县(市、区)、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的重点发展产业,以及上下游相关产业、产业短板进行精准招商;围绕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百强进行精准招商。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联合策划包装机制,储备一批产业类重大招商项目,促进更多的项目落户玉林。

    (五)实行决策咨询。建立由产业、经济、科技、金融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优秀企业家组成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政策咨询制度,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决策机制。加强与国内高水平咨询评估机构的交流合作,广泛听取各领域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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