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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1-12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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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玉林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市各类学校大班额、入学(园)难、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关于开展市县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决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玉林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用五年时间,新建一批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改善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大幅增加学位。为保证工程顺利推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优化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兼顾,利用五年时间,在全市新建一批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下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基本解决全市城区学校大班额、入学(园)难等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类学校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玉林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苏海棠  市长

副组长:丘德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吕剑枫  副市长

成  员:招  展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植耀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宁春泉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李  岗  北流市市长

李唐明  容县县长

潘展东  陆川县县长

罗培球  博白县县长

杨开源  兴业县县长

吕燕梅  玉州区区长

黄  雕  福绵区区长

吕  敏  玉东新区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罗世强  市编办主任

吕文德  市发改委主任、市铁路机场办主任

蒋以超  市教育局局长

封寅芳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家强  市住建委主任

程华安  市人社局局长

李  克  市审计局局长

陈  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电话:2682259。办公室主任由宁春泉、蒋以超兼任,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抽调。

三、目标任务

2016-2020年期间,通过开展全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办学校规划布局,新建各类公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下同)共101所,大幅增加学位,缓慢“入学(园)难”问题,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县(市、区)建设任务如下:市级城区新建35所,其中:市直9所、玉州区10所,玉东新区8所,福绵区新建8所;北流市新建20所;博白县新建21所;陆川县新建10所;容县新建9所;兴业县新建6所。

四、重点工作

(一)重点保障学校建设用地。一是要搞好学校建设提升工程项目用地的规划定点和管理。各级住建、国土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对列入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每个项目及时落实用地规模、地块位置、用地控制线等。经政府批准后的用地规划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落实;确需调整的,必须征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后,再报原批准机关审批。二是要及时安排落实项目用地。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公办学校建设用地,由政府统一储备,行政划拨;对年度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给学校建设提升工程项目使用。要加快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及早开工建设。三是各级住建、国土部门要按国家规定做好教育用地规划布局,严格要求新建开发区、住宅小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建设经费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并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二是把学校建设提升工程项目作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债券资金等资金重点支持项目。三是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等教育专项资金要主要用于支持学校项目建设。四是积极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社会捐资助学等多渠道筹措经费。五是市本级进一步加大对城区新建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经费补助力度,提高城区建设积极性。

(三)保障新建学校的人员编制。各级机构编制、人社部门要统筹盘活编制资源,通过内部调剂、增加编制等方式为新建学校配备教职工等方式,保障新建学校正常开学。

(四)创新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在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的同时,大力发展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补助等方式,大力支持管理规范、设施完善、办园质量较好的民办幼儿园发展,弥补公办幼儿园不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县(市、区)、玉东新区要把学校建设提升工程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各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统筹推进;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开展学校建设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玉东新区须在2017年1月2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玉林市学校建设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建设提升工程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按年度计划推进本地学校建设提升工程的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校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优先办理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等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资金。财政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学校建设提升工程提供经费保障。住建部门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原则,规划好市县城区各类学校布局。对在学校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报建报监等环节,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国土资源部门要保障好学校建设用地,优先解决安排用地指标,进一步加强征地和供地工作,保证项目及早落地开工。人社、编制部门要想方设法为各类新建学校配备教职工,保证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其他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全力支持学校建设提升工程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年度考评。市人民政府每年将学校建设提升工程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并定期进行重点督促检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市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教育、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附件: 玉林市城区2016-2020年学校建设提升工程新建学校项目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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