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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标  题: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17〕80号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7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7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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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部署,充分发挥玉林本地的优势及特色,进一步推进全市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提升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商机博览”“南方药都”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激发“岭南都会”新活力。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大力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进一步降成本、补短板、增效益,更好地服务玉林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促进城乡消费。

(二)工作目标。抓住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发展机遇,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及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大商贸”发展战略,打造北部湾城市群商贸中心,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结构,与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相匹配的实体零售体系。

力争到2020年,全市实体零售发展实现以下目标: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932亿元,年均增长9%;

——限额以上传统实体零售基本实现模式创新和业态提升;

——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的差异化、便利化、体验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区域结构。进一步发展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等中心区域的大型商业及配套服务。充分结合全市各大产业特点,打造工贸、农贸一体的特色商圈,积极推进乡村商业发展,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向乡村延伸服务网点,建设一批集商品销售、生活服务、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网络。〔市商务局、住建委、农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业态升级。推进“大商贸”战略,引导传统大型百货商场向商业综合体转型,向全渠道、社交化、娱乐化、智能化转变,鼓励玉州区、玉东新区等中心区域发展一批主题化、精品化、时尚化的购物中心,其他县(市、区)转型发展一批生活配套、娱乐休闲的超市综合体。鼓励品牌专卖店升级为旗舰店、品牌之家、沙龙等高端定制业态,探索发展买手制百货、品牌集成店、主题概念店、会员制商店、个人定制商店等具有市场潜力的精品型、时尚型新业态。大力推动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社区便利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整合社区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公共事业缴费单位等与社区连锁商业网点开展合作,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完善“一站式”社区便民服务综合体系。(市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三)调整商品结构。引导企业改变“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现象,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在兼顾低收入消费群体的同时,适应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品种。深度结合玉林“大交通、大城市、大产业、大商贸、大田园”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积极组织参与“广西特产行销全国”线上线下活动,打响玉林特产品牌。积极保护和培育玉林老字号品牌,扩大品牌消费。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积极推进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提升商品品质。〔市商务局、工信委、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经营体制。进一步转变粗放发展方式,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利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引导发展连锁经营,整合采购、配送、服务资源,降低商业成本。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城乡共同配送信息平台,有效整合物流资源,推动城乡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为零售企业提供精准、快速、高效、便捷的物流配送服务。创新服务体验模式,适应消费新观念,推广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发展移动支付、自助服务,推动人性化、智能化商业服务。(市商务局、工信委、交通运输局、供销社)

(五)促进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升级发展模式,支持实体店依托本地化服务优势开展日常消费品、生鲜及特色农产品、本地生活服务类网络零售,开展微博、微信和网络社区等新媒体营销。推动零售实体店数字化建设及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和智能化展示功能,促进多渠道、全天候的线上线下营销模式。依托广西商务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为中小实体商业提供服务。支持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进驻农村或生产基地组建服务站,完善“互联网+商贸”的流通模式。鼓励实体商业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消费,建立网络营销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工信委、供销社)

(六)促进多行业联动发展。依托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新技术,加快商圈内传统商场的改造升级,整合停车场、交通设施、金融服务网点、景区、公园等资源,打造集购物、美食、休闲娱乐、生活服务、文化教育、运动健身于一体的体验式智慧化商圈。发展平台经济,推动服务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平台建设,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的商旅文体融合街区和商圈,实现多行业联动。推动旅游商品供给侧改革,丰富旅游商品的类型,鼓励商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携带方便、易于推广的旅游商品。(市商务局、发改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旅发委、体育局)

(七)促进内贸外贸一体化。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境内外知名零售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通过引入资本、技术、品牌、管理,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落实上级有关优化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口卫生安全等审批程序,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手续。积极培育内贸外贸融合市场,鼓励出口企业生产内销产品,丰富市内商品市场,搭建外贸产品的内销订货平台。依托“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的平台作用,充分激发“岭南都会”新活力,打造东盟特色商品交易中心。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与外贸、电商企业融合发展跨境电商线上线下(O2O)新业态。(市商务局、招商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网点规划。

1.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生产生活需求和交通、市政、生态环境等因素,科学修订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2.整合存量资源,挖掘现有商业设施资源潜力,落实新建社区商业设施配套要求。

3.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支持建设公开、透明的商铺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供需双方直接对接,鼓励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减少公有产权商铺转租行为,有效降低商铺租金。

〔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简政放权。

1.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

2.简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手续,充分利用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办理。

3.全面落实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改革要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出版物发行零售业务。

4.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促进大型物流中心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积极探索通过制作统一标识等方式,为配送车辆提供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

〔市工商局、公安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促进公平竞争。

1.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

3.加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和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

4.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全市各级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应重点抽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

5.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公开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6.配合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相关部门信用体系资源,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企业及相关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并通过“信用广西”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对外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市商务局、发改委、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健全餐饮、家政服务业领域规范,督促商业企业落实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2.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健全零售业统计指标体系,客观、真实、准确反映零售业运行态势,加强对零售业区域结构、业态结构、商品结构、规模结构、网上零售等方面的分析研究,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3.整合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一体化支撑服务。

〔市商务局、科技局、质监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规定。

2.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零售企业设立的科技型子公司从事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研发,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

6.落实好国家关于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相关政策。

7.加强电子发票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电子发票。加强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领购、开具和缴销管理,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

8.全面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持续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

9.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

〔市地税局、国税局、科技局、财政局、物价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1.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促进贸易发展资金,对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方向的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给予引导性支持。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实体零售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

3.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

4.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对接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开发个性化消费金融产品。

5.完善零售企业融资模式,鼓励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各类金融组织对零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积极开展符合零售企业需求的动产、仓单、租赁权、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业务。

6.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

〔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试点示范带动。积极参与自治区开展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财政、金融、人才、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探索,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重要意义,由市商务局负总责,加强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为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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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7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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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玉林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部署,充分发挥玉林本地的优势及特色,进一步推进全市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提升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商机博览”“南方药都”的平台作用,进一步激发“岭南都会”新活力。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大力推进实体零售创新转型,进一步降成本、补短板、增效益,更好地服务玉林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促进城乡消费。

    (二)工作目标。抓住北部湾城市群建设的发展机遇,坚持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及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大商贸”发展战略,打造北部湾城市群商贸中心,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结构,与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相匹配的实体零售体系。

    力争到2020年,全市实体零售发展实现以下目标: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932亿元,年均增长9%;

    ——限额以上传统实体零售基本实现模式创新和业态提升;

    ——大型骨干连锁经营企业的差异化、便利化、体验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区域结构。进一步发展玉州区、福绵区、玉东新区等中心区域的大型商业及配套服务。充分结合全市各大产业特点,打造工贸、农贸一体的特色商圈,积极推进乡村商业发展,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向乡村延伸服务网点,建设一批集商品销售、生活服务、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网络。〔市商务局、住建委、农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动业态升级。推进“大商贸”战略,引导传统大型百货商场向商业综合体转型,向全渠道、社交化、娱乐化、智能化转变,鼓励玉州区、玉东新区等中心区域发展一批主题化、精品化、时尚化的购物中心,其他县(市、区)转型发展一批生活配套、娱乐休闲的超市综合体。鼓励品牌专卖店升级为旗舰店、品牌之家、沙龙等高端定制业态,探索发展买手制百货、品牌集成店、主题概念店、会员制商店、个人定制商店等具有市场潜力的精品型、时尚型新业态。大力推动连锁化、品牌化、标准化社区便利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整合社区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快递企业、公共事业缴费单位等与社区连锁商业网点开展合作,拓展便民增值服务,完善“一站式”社区便民服务综合体系。(市商务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三)调整商品结构。引导企业改变“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现象,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在兼顾低收入消费群体的同时,适应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品种。深度结合玉林“大交通、大城市、大产业、大商贸、大田园”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工贸结合、农贸结合。积极组织参与“广西特产行销全国”线上线下活动,打响玉林特产品牌。积极保护和培育玉林老字号品牌,扩大品牌消费。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积极推进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提升商品品质。〔市商务局、工信委、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经营体制。进一步转变粗放发展方式,推动实体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利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高营销管理水平。引导发展连锁经营,整合采购、配送、服务资源,降低商业成本。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城乡共同配送信息平台,有效整合物流资源,推动城乡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为零售企业提供精准、快速、高效、便捷的物流配送服务。创新服务体验模式,适应消费新观念,推广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发展移动支付、自助服务,推动人性化、智能化商业服务。(市商务局、工信委、交通运输局、供销社)

    (五)促进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传统零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升级发展模式,支持实体店依托本地化服务优势开展日常消费品、生鲜及特色农产品、本地生活服务类网络零售,开展微博、微信和网络社区等新媒体营销。推动零售实体店数字化建设及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和智能化展示功能,促进多渠道、全天候的线上线下营销模式。依托广西商务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为中小实体商业提供服务。支持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电商平台进驻农村或生产基地组建服务站,完善“互联网+商贸”的流通模式。鼓励实体商业增强体验功能,发展体验消费,建立网络营销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工信委、供销社)

    (六)促进多行业联动发展。依托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新技术,加快商圈内传统商场的改造升级,整合停车场、交通设施、金融服务网点、景区、公园等资源,打造集购物、美食、休闲娱乐、生活服务、文化教育、运动健身于一体的体验式智慧化商圈。发展平台经济,推动服务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的平台建设,提高协同创新能力。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的商旅文体融合街区和商圈,实现多行业联动。推动旅游商品供给侧改革,丰富旅游商品的类型,鼓励商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携带方便、易于推广的旅游商品。(市商务局、发改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旅发委、体育局)

    (七)促进内贸外贸一体化。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境内外知名零售企业到我市投资发展,通过引入资本、技术、品牌、管理,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落实上级有关优化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口卫生安全等审批程序,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手续。积极培育内贸外贸融合市场,鼓励出口企业生产内销产品,丰富市内商品市场,搭建外贸产品的内销订货平台。依托“中小企业商机博览(中国•玉林)”的平台作用,充分激发“岭南都会”新活力,打造东盟特色商品交易中心。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与外贸、电商企业融合发展跨境电商线上线下(O2O)新业态。(市商务局、招商局,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网点规划。

    1.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生产生活需求和交通、市政、生态环境等因素,科学修订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实施。

    2.整合存量资源,挖掘现有商业设施资源潜力,落实新建社区商业设施配套要求。

    3.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支持建设公开、透明的商铺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供需双方直接对接,鼓励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减少公有产权商铺转租行为,有效降低商铺租金。

    〔市商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推进简政放权。

    1.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

    2.简化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手续,充分利用自治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办理。

    3.全面落实个人开办实体书店“先照后证”改革要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出版物发行零售业务。

    4.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促进大型物流中心配送车辆便利通行,积极探索通过制作统一标识等方式,为配送车辆提供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政策,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

    〔市工商局、公安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促进公平竞争。

    1.健全部门联动和跨区域协同机制,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

    2.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

    3.加强《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和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

    4.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全市各级商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应重点抽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

    5.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依法公开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行政处罚等信息,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6.配合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整合相关部门信用体系资源,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企业及相关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并通过“信用广西”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对外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市商务局、发改委、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

    (四)完善公共服务。

    1.健全餐饮、家政服务业领域规范,督促商业企业落实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2.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健全零售业统计指标体系,客观、真实、准确反映零售业运行态势,加强对零售业区域结构、业态结构、商品结构、规模结构、网上零售等方面的分析研究,为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3.整合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技术、管理、咨询、信息等一体化支撑服务。

    〔市商务局、科技局、质监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1.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收规定。

    2.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3.零售企业设立的科技型子公司从事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研发,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

    6.落实好国家关于降低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的相关政策。

    7.加强电子发票系统建设,推广应用电子发票。加强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发票领购、开具和缴销管理,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

    8.全面落实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持续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

    9.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

    〔市地税局、国税局、科技局、财政局、物价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财政金融支持。

    1.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促进贸易发展资金,对符合财政资金使用方向的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给予引导性支持。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实体零售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

    3.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实体零售企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

    4.积极稳妥扩大消费信贷,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对接大型实体零售企业,开发个性化消费金融产品。

    5.完善零售企业融资模式,鼓励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等各类金融组织对零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积极开展符合零售企业需求的动产、仓单、租赁权、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业务。

    6.支持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

    〔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开展试点示范带动。积极参与自治区开展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在财政、金融、人才、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进行探索,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重要意义,由市商务局负总责,加强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配套措施,为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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