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0版)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0版)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8号)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0版)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3号)精神,我们按照国家CHS-DRG分组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组织制定了《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 分组权重方案(1.0 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DRG (CHS-DRG)分组方案》确定的376组核心DRG (ADRG), 结合我区近三年医保住院病案信息和医保结算数据实际形成,是DRG付费的基本单元,共1008组。
二、各地要根据DRG分组权重方案,尽快完成统筹地区基金测算,制定实施细则并报送自治区医保局备案。
三、各地在运行实施中,要做好统筹地区基金支出、患者个人负担、医疗机构收入和收益、医疗行为等变化的分析研究,不断完善本地医保支付政策。在工作中如遇有问题和建议请联系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附件: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0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