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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监管,提高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质量,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我市出台《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现将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过程
当前,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已成为各级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一些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还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撰写、审核、上传流程,保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参考了其他市级同类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玉林市政府网站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审核发布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发文向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征求了意见,并会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相关处室对《制度》进行逐条研究、商讨,形成了《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代拟稿)》报市政府审定后以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施行。
二、发布制度总体要求
通过制定《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真实”,“谁拟稿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规范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真实、准确和安全。规范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流程制度,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安全。
三、发布制度的总体框架
《制度》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制度》共分为《总则》(6条)、《信息审核》(5条)、《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防护管理》(4条)和《附则》(2条)四个章节共17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制度》的制定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信息”的具体定义、分类以及规定明确各方应履行的责任,实行分级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信息审核。严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纪律和规范转载发布工作,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实行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每一级审核必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规范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的总体要求以及根据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实际状况,对应审核的信息进行了九个方面的具体明确。
第三部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后台登录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审查机制、管理办法和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第四部分,附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同时,《制度》制定了《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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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监管,提高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质量,推动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运行,我市出台《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现将文件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过程
当前,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已成为各级政府推进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但同时一些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还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撰写、审核、上传流程,保障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参考了其他市级同类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草拟了《玉林市政府网站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审核发布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先后两次发文向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征求了意见,并会商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相关处室对《制度》进行逐条研究、商讨,形成了《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代拟稿)》报市政府审定后以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公布施行。
二、发布制度总体要求
通过制定《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试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真实”,“谁拟稿谁负责,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规范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确保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真实、准确和安全。规范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发布流程制度,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安全。
三、发布制度的总体框架
《制度》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目标:
《制度》共分为《总则》(6条)、《信息审核》(5条)、《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防护管理》(4条)和《附则》(2条)四个章节共17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制度》的制定的主要依据,适用范围,“信息”的具体定义、分类以及规定明确各方应履行的责任,实行分级责任制等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信息审核。严肃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纪律和规范转载发布工作,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实行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每一级审核必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未经审核不得发布,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规范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的总体要求以及根据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实际状况,对应审核的信息进行了九个方面的具体明确。
第三部分,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后台登录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审查机制、管理办法和岗位设置及工作流程,加强网上信息的监控和检测,防止不良信息在网上传播。
第四部分,附则。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同时,《制度》制定了《玉林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表》,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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