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15794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5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 | |
| 发文字号:玉政函〔2022〕7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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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现对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确认,现予以公告。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执法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900MB1678294M
法定代表人:覃挺
单位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537000
执法区域:玉林市辖区
咨询、投诉电话:0775-2838095、0775-2821293
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应当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该情形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布和相关文件生效之日起,报请市司法局重新审查,由市人民政府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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