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57179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8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永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政干〔2021〕45 号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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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决定:
任李永志同志为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任唐鑫同志为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刘德山同志的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1 年1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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