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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3456/2019-0142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9年12月31日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玉政发〔2019〕16号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1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2020-01-01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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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持续深化我市“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第一阶段:2019年底前,市、县两级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第二阶段:2020年底前,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常态化,形成体制较为成熟、机制更加规范的市场监管体系。

第三阶段: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基础上,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三、工作任务

(一)统一运用自治区建设的监管工作平台。

全市统一运用自治区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称“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称“一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下称“两库”)构建、统一双随机抽取程序、统一信息公开、统一监管过程记录、统一监管数据融合。全市各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监管平台要与自治区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财政局;玉林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制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玉林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等,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制定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探索制定市级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级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报送市联席办备案。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坚持“谁发起、谁牵头”的原则,鼓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发起联合检查,杜决多头多层级重复检查。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玉林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 年12月31日前〕

(三)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全市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托自治区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涵盖全部抽查事项的“两库”。根据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每次组织抽查前,必须根据检查需求,对“两库”进行调整。

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玉林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四)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针对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特点,制定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明确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结果公开、后续监管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业务指导的可操作性,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确保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和协同监管工作有序进行。(责任单位:玉林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五)建立健全联合检查机制。

1.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根据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市本级牵头单位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年度计划。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玉林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每年4月15日前将年度抽查计划报市联席办汇总,各县(市、区)抽查计划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联席办备案。年度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市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5月31日前〕

2.实施部门联合检查模式。建立综合大联查模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参与实施联合检查,一次性完成被抽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检查。建立重点领域联查模式,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由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专项工作联合抽查模式。(责任单位: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3.科学实施检查。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结果记录、抽查告知和现场检查作业指导规程,一次性完成对同一抽查对象的多个检查项目。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法依规查阅复制被抽查对象的台账和有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取证。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理。(责任单位: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 年11月30日前)

(六)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部门在完成检查任务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责任单位: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七)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监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将联合抽查等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配齐配强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装备,保障执法检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一线检查力量。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线,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强化宣传培训。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展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义和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以业务骨干和基层一线执法检查人员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转变执法观念,不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

(四)强化督查指导。市、县联席办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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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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