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213468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30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政发〔2024〕9 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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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
为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3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如下:
一、制定全市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公共服务方面
1.教育保障方面:有关教育保障和促进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住房保障方面: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有关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层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4.社会保险服务方面: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5.社会救助服务方面:纳入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救助标准的确定、调整及其他有关社会救助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6.就业服务方面:有关人才引进、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7.有关文化、体育、养老、殡葬等基本服务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市场监管方面
1.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其他涉及人体生命健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等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社会管理方面
1.行政区划调整、有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和城市功能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审批;
3.有关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4.基准地价的确定和调整;
5.土地、房屋征收安置条件和补偿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6.权限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确定和调整;
7.实行政府定价,且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8.有关禁止区、限制区、禁止期或者其他限制性行政管制措施的确定和调整(临时管制除外);
9.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中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
(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确定和调整;
2.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以及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各类污染源整治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一)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重要专项规划;
(四)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一)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风景名胜区保护开发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其他重要的土地、矿产、山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本事项范围和量化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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