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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24424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0日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函〔2022〕54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7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方案的通知

2022-06-27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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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方案》已经玉林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玉林市“八桂系列”劳务品牌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城乡劳动力高质量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奋力加快“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建设,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大力发展特色劳务经济,培育打造一批玉林特色劳务品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会组织、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引领带动城乡劳动力技能就业,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结合自治区“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劳务品牌建设要求及玉林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等发展需要,创建“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劳务品牌,健全市、县两级劳务品牌培育机制和支持体系,发挥品牌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乡劳动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推产业发展。

到2025年,树立一批“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玉林品牌,打造3个玉林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劳务品牌6个市级培训基地、2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6个市级专家工作室;扶持6个劳务品牌市级龙头企业,选树6名劳务品牌市级领军人物,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市级工匠,更好发挥劳务品牌带动就业创业作用。

二、重点劳务品牌建设

(一)打造八桂系列玉林本地劳务品牌。围绕自治区“八桂家政”“八桂建工”“八桂米粉师傅”建设要求,结合玉林各县(市、区)特点有针对性地打造玉林本地品牌,重点培养本地家政系列、建工系列、米粉系列劳务品牌。

1.建设本地家政系列劳务品牌。围绕“一老一小一患”等群体迫切需求的家政类职业(工种)项目,重点培养母婴护理员、家务服务员、家庭照护员、养老护理员和病患陪护工等技能人才。搭建玉林市家政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家政”新业态发展,实现“线下+线上”供需高效对接。到2025年,组织开展家政类培训1.5万人次以上,力争带动家政行业就业创业2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2.打造本地建工系列劳务品牌。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及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比重大的职业(工种)项目,重点培养农村建筑工匠、砌筑工、镶贴工、混凝土工、钢筋工和装配式建筑工等建筑产业技能人才。到2025年,组织开展建工类培训1万人次以上,力争带动建工行业就业创业1.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打造本地米粉师傅劳务品牌。以“牛腩粉师傅”为重点,培养牛腩粉制作工行业技能人才。到2025年,组织开展米粉类培训1万人次以上,力争带动米粉行业就业创业1.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打造玉林特色劳务品牌。围绕玉林特色产业、重点行业、市场知名企业,聚焦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制造业等就业容量大的领域,打造“福绵裁缝”“香药师傅”“北流陶瓷工匠”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通过品牌塑造扩大劳务输出,带动当地就业创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1.打造“福绵裁缝”劳务品牌。围绕玉林市福绵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开展缝纫工专项职业能力提升工程。到2025年,组织开展纺织服装类培训1万人次以上,力争带动服装行业就业创业1.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福绵区人民政府)

2.打造“香药师傅”劳务品牌。围绕玉林市香料、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培养中医药、香料产业制作、加工等行业技能人才。到2025年,组织开展医药类、香料类培训0.5万人次以上,力争带动中药材、香料行业就业创业0.8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玉州区、陆川县人民政府)

3.打造“北流陶瓷工匠”劳务品牌。围绕玉林市陶瓷产业发展,重点培养陶瓷技艺人才。到2025年,组织开展陶瓷技艺类培训0.3万人次以上,力争带动陶瓷行业就业创业0.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北流市人民政府)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劳务品牌技能提升行动。

1.完善技能考核标准与评价体系。根据玉林特色劳务品牌发展需要,建立统一的劳务品牌考核标准,明确培训内容,开发示范课程。依托职业院校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劳务品牌所需工种专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劳务品牌特色专业。完善玉林特色劳务品牌相关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劳务品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加强劳务品牌技能带头人培养,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打造具有高水准、引领行业发展潮流的劳务品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积极争取自治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认定一批市级劳务品牌培训示范基地、劳务品牌专家工作室,分别给予每个30万元、3万元的资金奖励。实行培训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纳入劳务品牌专项技能培训的职业(工种)项目清单,并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整。加强新上岗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岗前培训,鼓励在岗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岗位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劳务品牌就业创业支持行动。

1.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搭建就业平台,多形式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加强用工信息对接,为参加劳务品牌培训的人员每人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持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及乡村建立劳务品牌乡村振兴输出基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依托乡村振兴帮扶机制,稳定劳务品牌输出渠道,重点加大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将脱贫人口、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作为劳务品牌优先输出服务对象,定向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能、送岗位等专项服务,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交通补助等。〔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依托各类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做好劳务品牌创业扶持服务。开展劳务品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工作,按规定落实场地、水电补贴等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建立劳务品牌创业孵化专家团队,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对接、补贴申领等创业支持服务。支持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和创业项目参加广西各类创业大赛、玉林市创业创新大赛,促进项目、资本、政策、服务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总工会、妇联)

3.推进区内外劳务对接。围绕区内外用工需求,健全劳务对接协调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品牌合作机制,打通更多区内外劳务合作渠道。加强与区内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信息共享对接,掌握玉林籍农村劳动力就业、收入、生活等情况,开展有组织的劳务协作,共同做好就业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劳动力输送等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三)开展劳务品牌示范创建行动。

1.突出地方特色,实施一县一品。根据本地区劳务品牌带动就业规模、产品特色、市场知名度等因素,确定本地重点劳务品牌发展领域,明确本地劳务品牌建设特色项目。各县至少打造一个适合当地特色高品质的劳务品牌,以点带面发展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专家工作室、培训实训基地等,形成“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区域特色劳务品牌格局。培育一批本地劳务经济龙头企业,对经认定的市级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2.开展劳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支持社会组织和企业组织开展地方性劳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能手”等称号。通过竞赛等活动,推动劳务品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3.开展劳务品牌宣传推广。综合运用网络、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宣传劳务品牌的典型模式、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讲好品牌故事,结合文化旅游产业打造劳务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文化体验馆,综合展示劳务品牌发展历程和成果成效。开展劳务品牌推介活动,在区内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推介活动,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选树优秀劳务品牌领军人物,“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个人)等评选表彰优先向优秀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倾斜。将获得上述奖励或在全国行业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劳务品牌从业人员纳入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按规定给予相关待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开展“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权益保障行动。

1.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劳务品牌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劳务品牌所属行业标准体系,提高劳务品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强诚信建设。按照“政府引导、行业为主、分步实施、强化应用”原则,健全劳务品牌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劳务品牌诚信建设。对家政、建筑行业,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3.加强劳动保障和权益维护。引导劳务品牌企业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劳务品牌从业人员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引导劳务品牌企业将员工技能水平、获得荣誉情况等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推广使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和电子劳动合同。加强部门联动,为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信访、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市总工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打造“八桂系列”劳务品牌促进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本级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好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2022年7月底前,在上述玉林特色劳务品牌外,确定本地重点培育品牌项目和任务,制定培育建设方案,创建至少一个具有本地特色劳务品牌,通过整合品牌优势,指导、引导和扶持品牌做大做强,确保形成“一县一品”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研究完善发展劳务品牌相关配套政策,统筹推进相关工作,推动劳务品牌高质量发展。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水库移民区等地区劳务品牌培训及就业工作,组织农民从事家政服务、建筑施工、米粉制作等工作。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带动社会资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建设。综合运用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方式,通过第三方机构强化劳务品牌建设服务。加大资金筹集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好就业补助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支持劳务品牌建设。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劳务品牌推广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选树劳务品牌企业和个人,围绕劳务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培育、维护特色劳务品牌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劳动者积极投身劳务品牌建设,营造促进劳务品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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