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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3239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7日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2023-04-28 08:00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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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玉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能源是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的物质基础,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继续迈进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玉林市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充分挖掘玉林市能源发展潜力,合理优化能源布局,实现玉林市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深入分析玉林市能源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围绕加快建设能源强国部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规划文件编制,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能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条件

第一节 玉林市能源发展的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玉林市地貌在全国地貌类型中,属两广丘陵的一部分,在广西地貌类型中,属桂东南丘陵区,风能资源丰富。市内地势:四周环山,中部高,向南北两面倾斜,中部有从东至西坐落且又孤耸于丘陵之间的寒山、东山、葵山和圣山,山峦起伏,低山绵亘,连成一条曲曲折折的半弧形状的南北分水岭;市东北和西南边境为中等山地所占据,地势最高,东北有大容山、西南有六万大山;大容山以南、六万大山以东,形成市南部开阔的玉林盆地;东山、圣山和葵山之间。形成市中西部石南谷地;市西北和东南是地势起伏且较平缓的岗地和低丘岗地。

二、气候

玉林市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特征:呈显著的季节性变化,年平均气温22.5℃。气候暖热:气温较高,热量充足,光照充足,光能资源丰富。按气候学标准划分,各季持续时间夏季最长,春秋季次之,冬季最短。2020年,玉林市春季日照时数为242.8~284.2小时,夏季日照时数为463.5~552.3小时,秋季日照时数为491.3~535.4小时,冬季日照时数为198.1~355.5小时,其中,陆川县和容县日照时数最多。

三、水文

玉林市内地下水可划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碳酸盐岩岩溶水和基岩裂隙水三种类型。岩溶水又可划分为裸露型岩溶水和覆盖型岩溶水两个亚类。基石裂隙水又可划分为构造裂隙水和风化带网状裂隙水两个亚类。多年平均径流量33.33亿立方米(其中市内22.75亿立方米,外来水10.58亿立方米),枯水年径流量18.42亿立方米(其中市内12.57亿立方米,外来水5.85亿立方米)。径流系数0.522,径流深831.1毫米。产水量63.86亿立方米(其中市内43.6亿立方米,外来水20.26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能蕴藏量3.96万千瓦。

             第二节 发展成效

一、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供电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十三五”以来,全市有500千伏变电站2座,主变3台,总容量350万千伏安;500千伏线路5回,总长度306.51千米。220千伏变电站12座,主变21台,总容量324万千伏安;220千伏线路28回,总长度892.7千米。110千伏变电站49座,主变76台,变电容量319.9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99回,总长度1350.8千米。35千伏变电站90座,主变178台,变电容量120.2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155回,总长度1512.9千米。实现供电局区域县城110千伏及以上多站、多线供电,乡镇35千伏电网覆盖率达到96.97%,县域中压环网率达到76.89%,玉林市全口径农网区域供电可靠率达到了99.83%、电压合格率98.77%、户均容量2.02千伏安/户,达到了国家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目标要求。

供气项目稳步推进。广西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南宁输油气分公司西气东输二线贵港-玉林支线管道、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北流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容县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博白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广西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等6个天然气管道项目建成,累计建成天然气支线管道168.8公里。建成投产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8个,储气能力达到175万标准立方米。

成品油供应保持稳定。中石化玉林油库汽油库容1.5万立方米、柴油库容1.5万立方米,中石油兴业油库汽油库容0.8万立方米、柴油库容1.2万立方米,按满库容算可满足全市加油站20天正常销售,按正常周转库容算,也可以确保全市加油站10天左右正常销售。

二、清洁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全市科学实施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减少煤炭消费,清洁能源占比提高。创新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积极发展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非化石能源。2020年全市煤炭、油品、天然气、电力及其他能源各消耗204.88万吨标煤、136.71万吨标煤、13.73万吨标煤、306.59万吨标煤和32.83万吨标煤。分别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29.49%、19.68%、1.98%、44.13%和4.73%,与2015年相比天然气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煤炭占比下降9.47个百分点,电力占比提高7.64个百分点。化石能源、非化石能源、外调电力、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51.14%、13.72%、35.14%、13.72%和15.7%,与2015年相比化石能源占比下降41.27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占比分别提高6.13、28.85、10.67个百分点。

三、能源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三五”以来,以“能源网”建设为主抓手,重点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着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2016年12月玉林首个集中式光伏电站投产并网,“十三五”期间实现了光伏电站零的突破。2020年11月玉林市福绵六万山风电场一期项目成功并网发电,玉林市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首次突破100万千瓦,实现了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截至2020年底,玉林市已并网新能源项目装机规模134.46万千瓦。其中水电并网容量13.24万千瓦,风电并网容量111.77万千瓦,光伏并网装机容量9.45万千瓦。建成天然气支线管道6项,在建3个。申报核准的热电联产项目5个,其中,获批核准4个中已投产1个。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基本完成,累计完成农网投资33.36亿元。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稳步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前期工作迈出新步伐,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国家规划,2020年底,装机120万千瓦的玉林抽水蓄能电站纳入全国《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储备项目库。

四、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

坚持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节能降耗工作与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安排、同步推进,从增量控制、存量挖掘、部门联动等方面入手,政府部门多管齐下,协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深化县(市、区)政府“双控”考核,各地各部门明确目标和责任,进一步制定具体措施,坚决完成任务。切实践行调整结构、节能改造、绿色制造等政策措施,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提高能效水平。“十三五”以来,2016-2020年全市万元 GDP能耗降低率分别为3.81%、5.05%、4.46%、4.3%、3.42%,“十三五”万元 GDP能耗累计下降19.35%,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玉林市下降14%的目标任务。2016-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分别为3.93%、2.23%、2.45%、2.63%、-0.25%,能源消费增量累计为57万吨标准煤,在自治区下达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内,为全区节能降耗作出了积极贡献。“十三五”期间,玉林市用年均2.19%的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支撑了年均6.4%的 GDP增长。

五、玉林清洁能源实现全额消纳

“十三五”期末,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90%,玉林电网全年实现“零弃水、零弃风、零弃光”,清洁能源全额消纳。2020年清洁能源累计发电量为23.14亿千瓦时,其中水力发电3.09亿千瓦时,占比13.35%;生物质能发电1.482亿千瓦时,占比6.40%;垃圾发电1.83亿千瓦时,占比7.91%;光伏发电1.74亿千瓦时,占比7.52%;风电15亿千瓦时,占比64.82%。总发电量相当于减少消耗供电标准煤约69.4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192.29万吨。

六、能源惠企便民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全市3.6万家企业电量数据实现每日监控,为政府精准指导复工复产提供科学依据,助力玉林市复产率最高达131%。精准足额传导国家政策红利,“十三五”期间累计降低玉林市用户成本7.04亿元。其中,疫情防控期间,坚决落实“降低除高耗能行业以外的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企业电费5%”政策,减免客户用电成本8800万元。组织524家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累计交易电量28.07亿千瓦时,减少客户用电成本1.17亿元,让玉林市人民及时、充分享受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红利。

七、能源扶贫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全市累计投入电力行业扶贫资金32.45亿元,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目标,实现营业区范围内131个贫困村全部通动力电,15.09万贫困人口全部通生活用电,基本消除农村地区设备重过载、低电压等供电“瓶颈”问题。服务好玉林市445家扶贫车间用电,完成127家车间的用电类别整改或功率因数调整,为车间节约用电成本35.6万元。为全市6.23万户低保、特困户落实免费电政策,减免电费400万元。

第三节 玉林市能源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一、能源消费总量

《玉林市能源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能源保障形势平稳,能源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长控制在年均增长约为3.5%以内;煤炭消费总量增长控制在0.3%以内。

截止2020年,玉林市能源消费总量为694.74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为3.43%,控制在3.5%以内;煤炭消费总量为204.88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0.3%以内,呈现负增长。

二、能源消费结构

《玉林市能源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提出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油、其他比重调整为32.7%、20.1%、47.2%。截止2020年,玉林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油、其他比重为29.49%、19.68%、50.83%,煤炭的消费份额明显降低,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第四节 发展环境

一、发展机遇

从国际环境看,新冠疫情加速了世界能源行业演变。“十四五”仍将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际局势快速变化。新冠疫情让世界经济和能源需求增长按下了暂停键,促使各国深入思考能源转型路径,也使实现疫后经济绿色复苏成为国际社会共识。欧洲、日本、韩国等许多国家和经济体也陆续提出了各自目标,这次疫情正在加快全球化石能源向绿色能源转变的速度。同时,疫情也加速了能源公司的战略转型,在投资方向上更加集中于短周期、低风险、高回报的项目以及延迟削减产量或者退出大型资本密集型投资,同时采取了进一步优化资产组合、保留核心资产、剥离非核心资产等措施。未来10年,国际大石油公司在资产结构上会发生较大变化。玉林市可紧抓全球能源发展机遇,推进能源转型升级,加快向绿色能源、安全能源转变,推动能源现代化发展。

从国内环境看,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对玉林能源转型提出新要求。在2020年9月举行的联合国一般性辩论上,习近平同志代表中国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为“十四五”能源发展注入了新动能,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的发布也进一步指出,我国坚定不移推进能源革命,不断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玉林市要顺应国家能源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在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加快清洁低碳转型,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十四五”能源高质量发展。

从广西环境看,构建多元能源保障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是“十四五”能源发展的重点和要点。《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构建多元能源保障体系,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氢能等清洁能源,深度开发水电,适度发展清洁煤电。推进全区城乡用电“一张网”,加快绿色智能电网建设,增强农村、边远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同时理顺油气管网体制,健全油气管网体系,实现天然气“县县通”。建设智慧能源系统,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等。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区初步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到2060年,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玉林市要积极衔接上层规划,贯彻落实自治区能源发展的重点和要点,充分挖掘本市能源增长潜力和优势,确保能源安全、高效、清洁以及可持续发展。

从玉林市环境看,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为玉林能源保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十四五”期间,面对不确定的国际局势,我国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围绕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经济强市,玉林市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立要素供给引导机制,全力推动制造业赶超、轻工业振兴、商贸流通业提升,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能源消费需求的新趋势和新变化为玉林市能源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促使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发展挑战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政治格局深刻调整,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进入新发展阶段,玉林市也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新征程。随着我国积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碳达峰与碳中和,玉林市能源结构优化、安全保障、清洁高效、助力经济等方面的发展既面临新的形势,也面临新的要求;能源发展既面临加快转型的重大机遇,又面临新安全的重大挑战。

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对玉林能源转型提出新要求。在全球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下,世界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大势已成。国家严格控制能源、煤炭消费总量和消费强度,今后一段时间,油气替代煤炭、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双重更替将是大势所趋。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对玉林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结构优化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玉林市能源发展必须顺应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优先的要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提高清洁高效利用水平。

能源需求增长与生态环保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玉林市传统制造业比重较大,高、精、尖产业较少,产业链较短,产业发展层次有待提高,对能源的需求与日俱增,要素利用效率和产业协同效率不够高。而国际国内对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绿色发展等诉求明显提升,在城市规划、用地、用水、水源保护、生态红线等方面,能源领域等各行业均需要积极回应和应对,在一定程度上玉林市面临着不小的生态环保压力。

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能源供应压力大。从资源禀赋来看,玉林市一次能源资源匮乏,缺煤、无油、无气,除可再生能源外的传统化石能源全部靠外部调入,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电力供应靠广西电网满足,2020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约为105.7亿千瓦时,全社会电源总发电量26.12亿千瓦时,需广西电网提供约80亿千瓦时电量,电力对外依存度达到75%,电力供应安全保障亟需提升。自有的水电资源新开发潜力有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依然不大,能源保障供需平衡的难度很大,应急能力不强,极易受到外部影响。玉林人口基数大,且近两年重大项目特别是产业项目加快,预计未来几年用电量会继续加大。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深入践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以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和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加快推进玉林市能源发展,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统筹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加快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加快优化能源综合利用,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高效利用,加快提升民生福祉,加快能源开放合作,加快能源安全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动玉林市能源稳定、可持续以及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高效,绿色发展。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围绕碳达峰目标,推动能效提升,实现增量需求主要依靠清洁能源,加快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发展,推动主要用能产业绿色发展,打造中高级能源消费结构,实现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高能源生产率和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坚持多元开放,安全发展。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完善多轮驱动能源供给体系,健全多元市场供应体系,打造韧性、安全的现代能源供给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能源开放合作,大力提升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水平。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以绿色低碳、智慧互联为方向,分类推进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能源与数字技术、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鼓励能源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创新综合能源服务、分布式供能等能源利用模式,深化能源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发展。把握能源的整体性、系统性、路径锁定性等特点,统筹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掌握能源发展节奏和步骤。统筹能源规划布局,加强与上位规划、同级规划的衔接;统筹产供储销全领域全环节,强化能源产业全过程安全;统筹市场改革和保障供应的关系,满足人民对优质优价能源的需求,实现能源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惠民利民,共享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惠民利民,扩大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向城乡居民覆盖,快速提升能源普遍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及对碧水蓝天和能源高品质服务的需求。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十四五”时期的建设和发展,全市能源发展短板进一步补齐,能源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全市能源保障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源结构、能效水平、能源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综合用能成本持续降低。能源新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民生福祉显著增进。初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创新协同、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能源供应和消费格局,以能源绿色高效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总量目标。综合考虑经济增长、能效提升等因素,结合国家、自治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形势,到2025年,玉林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843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总量大幅提升,达到565万千瓦左右。全社会用电量实现稳步增长,达到237亿千瓦时左右。

——结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左右,化石能源消费比重80%左右。

——效率目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3.5%。

——生态目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5%。

——民生目标。居民人均生活用电939千瓦时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新增5700个,新增加油站达到420座,建设天然气支线管网达到365.8km。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完善基础设施,构建稳固可靠的能源保供体系

“十四五”期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碳达峰和碳中和方案、能源政策要求及玉林市实际情况,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持续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合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落实项目用地、用林、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提下,加快建设新能源基础设施,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推进全市城乡用电“一张网”,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建设。

一、建设坚强可靠电力系统

构筑安全、高效、智能的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建成以电源基地为支撑的500千伏主干网、过渡顺畅的220千伏主网和灵活互动的智能配电网。重点围绕龙潭产业园区、玉柴工业园、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和各县(市、区)工业集中区等,有序推动骨干电源和集中供热建设。开展老旧电网设施改造。以保障民生用电为重点,持续建设新型城镇配电网,全面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福绵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新能源的消纳。坚持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挖潜优化提升老水电站发电效益,统筹协调水电项目建设与电网建设进度,保障水电电力有效消纳。调整优化小水电布局,完善小水电建设管理制度,提高小水电自供区电网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推进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进一步提高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到2025年,玉林电网将新增500千伏公用变电站1座,增容扩建1座,新增容量100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公用变电站4座,增容扩建3座,新增容量138万千伏安;新建110千伏公用变电站10座(包括2个存量站),增容扩建4座,新增110千伏变电容量63.6万千伏安;新建35千伏公用变电站5座,增容扩建23座,退役1座,共新增35千伏变电容量20.4万千伏安。新建10千伏以下配电变压器4321台,新增容量102.61万千伏安。

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整合分散需求响应,引导用户优化储用电模式,有效释放居民、一般工商业用电负荷的弹性。落实国家、自治区开展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要求,积极引导大工业负荷参与系统调节,发挥可中断负荷、可控负荷等功能。到2025年,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以上。

二、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加快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开拓工业消费市场,扩大居民商服用户市场,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有序推进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不断形成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管道天然气为主,灌装石油液化气为辅的供应格局。按照自治区“气化广西”决策部署,持续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加快完善重点各县市中心城区天然气主干管网和配套支线管道,加快农村天然气管线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进乡入村”工程,推动天然气输送网络向有条件的郊区乡镇延伸,提高天然气输送调配能力,重点加快广投陆川支线和广西天然气支线管网项目合浦-博白 -浦北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结合现状LNG气化站建设情况,推进燃气南门站、燃气东门站、燃气西门站、健康产业园门站的建设,增强用气保供能力。完善园区天然气分支管网,推进干网管网与城市燃气门站、沿线各规划支线和联络线建设,推动主要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到2023年上半年,天然气实现“县县通”。全力保障民生用气,确保城镇燃气用气需求,形成不低于3天日均消费量的地方政府储气能力和不低于年用气量5%的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

三、保障油网安全稳定供应

加快推进成品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油品运输储备和供应保障能力。建立以城市市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为主,城镇、县乡道沿线加油站和农村加油零售点为补充的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质量合格、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成品油销售网络。到2025年,全市成品油供应能力达到80万吨以上,促进形成满足全市10天左右需求量的油品储备。优化全市油库、加油站布局,特别是偏远地区加油站布局,解决偏远地区生产和生活用油配送供给问题。到2025年,新增加油站规划点121个,加油站总数量达到299座。建立健全成品油应急储备体系。结合国家能源储备布局,充分利用区内储备设施,多元化发展能源储备,发挥中石化的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成品油输送管线,提高成品油的储备及供应能力。优化调整存量油库,对低效闲置、存在问题隐患的油库,督促企业整改或者关闭。推动成品油销售企业落实储备责任,鼓励成品油经营企业建设成品油地区中心库、区域配送库、县级分销库等多级储备设施。探索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石油储备模式,创新商业储备与国家储备转换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石油收储轮换动用机制。加强成品油领域安全监管。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强化油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加强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和燃油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拓宽全市能源保障渠道。

四、推进能源清洁开发利用

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提升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十四五”期间清洁能源预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不小于400万千瓦。

(一)提质升级发展风力发电。

加快风电开发利用。强化风能资源勘查工作,推进风电规模化、协调化开发。因地制宜推进风电项目的建设,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风电场电力高效利用、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扩大陆上风电并网规模。统筹风电项目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风电场建设顺利、生态环境充分保护。加快风能技术开发、装备研制及大规模应用,攻破储能关键技术,提升风能存储能力。提升风电消纳能力,着力解决弃风问题。

(二)集散有序推进光伏发电。

加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积极推动北流市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项目、福绵区分布式光伏整县开发项目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光伏发电应用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推广光伏发电应用推进成功经验。利用玉林市装备制造业集聚优势,探索布局光伏电池组件、光伏逆变器等技术集成化产业链环节。

(三)稳步持续发展生物质发电。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煤炭消费压减,加快生物质能发电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供热和生物天然气,科学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完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一步完善生物质热电项目布局,依托垃圾焚烧发电等生物质发电项目优化产业园布局,推进集中供热。推动生物质能多种方式利用,推动生物质能梯级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农林生物质资源储量丰富、品种多样、布局灵活、适应性强等优势,统筹考虑生活垃圾产生量、“邻避”效应和辐射半径等,加快推进农林生物质和垃圾焚烧发电,重点推进玉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陆川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玉林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

五、提升能源储备能力

坚持安全底线,加强储备能力建设,保障全市石油、LNG、煤炭供应。探索布局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配套的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设施,发展电网侧、用户侧、电源侧储能项目,推动储能系统耦合风电、光伏、火电发展,支持储能电站参与深度调峰、旋转备用、紧急短时调峰等电力辅助服务。全面提升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能力。重点推进福绵抽水蓄能项目建设,谋划储备博白县抽水蓄能、兴业县抽水蓄能、北流市抽水蓄能等一批中小型抽水蓄能项目,探索化学储能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龙潭稳定性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谋划布局龙潭产业园区火电项目。        

第二节 推进综合利用,构建智慧低碳的能源产业体系

加快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合理优化能源发展结构,切实提高能源综合使用效率,不断增强玉林市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一、创建智慧能源服务平台

加快推进能源领域智慧化发展,深化智慧能源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推进能源监测、能量计量、调度运行和管理智能化建设。推进能源与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和云计算等新技术深度融合,构建能源生产、输送、使用和储能体系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促进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以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工业企业为重点,加快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发展。支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团队在玉林规划建设能源大数据平台、能效评价平台、能源金融服务平台、新能源装备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和智慧能源服务平台等。

二、探索建设综合智慧能源

以现代信息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支撑,重点在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城市商业区、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等,依托配电网、配气网、热力网等能源网络,因地制宜建设风能、太阳能、天然气、微网、储能、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等多能协调互补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推动能源汇集、传输、转换、运行等智能化控制,实现“电热冷气水”高效供应和能源梯级利用。鼓励以分布式风电、光伏等为主要电源的“智慧微网”建设,与工业、建筑、交通等产业协同发展,实现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提升用能场景的智慧化和绿色化,提升全社会终端用能效率。落实国家“新基建”发展战略,重点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慧用电等智能电网规划建设和推广应用,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积极探索数据中心、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综合能源示范项目。      

三、促进新能源综合利用

在各类园区、乡村等推进可再生能源及其他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综合利用,支持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大力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系统和微电网系统建设,加快电网侧、发电侧和用户侧的储能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在5G基站、充电桩、大数据中心等领域的应用。

四、适度发展热电联产

立足玉林市能源发展实际,坚持按需定供、以热定电,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布局,加快提高热电联产覆盖范围和综合效率。坚持公用热源为主、自备热源为辅的原则,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加大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力度。重点在工业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产业园区等有序规划建设和改造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鼓励新建和改建天然气集中供热设施。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执行自治区环保热价政策,鼓励终端用户消费热电厂集中供热。鼓励供热企业与用户直接交易,供热价格由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因地制宜推广燃煤耦合农林废弃物、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发电技术等。    

第三节 坚持节约发展,构建清洁绿色的能源消费体系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强化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完善单位能耗产出效益综合评价,推动重点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推行能源绿色生产,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玉林市的“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

一、实施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工程

持续淘汰落后动能。加快调整“四个结构”,全面落实“四减四增”,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分类处置。已建成“两高”项目,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常态化监管。将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情况纳入能耗“双控”工作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范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改造提升传统动能。聚焦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等主导产业以及纺织服装、新型陶瓷、林产化工、消费品轻工业等特色轻工产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先进技术手段,大力开展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传统制造业加快向附加值高的产业链环节延伸,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钢铁、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行动,选出一批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建设生态工业园。积极发展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构建现代建筑工业化产业链,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培育壮大新动能。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热力等能源资源节约,提升发掘绿色增长点,培育工业新动能,实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相融互促,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协同升级。做大做强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向规模化、绿色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积极发展高端医疗、健康管理、智慧医疗、养生保健等新兴业态,建设集医疗康复、养老养生、休闲健身为主体功能的健康产业链,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市,着力打造康养福地。

以广西玉林经济开发区、广西容县经济开发区、广西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积极开展示范创建,组织各县(市、区)和产业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围绕碳达峰路径、低碳零碳发展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

二、实施能源消费“双控”工程

完善能耗“双控”工作机制,发挥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完善市直部门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动机制。科学分解“十四五”能源消费强度指标,落实到各县(市、区)、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将能耗总量控制作为日常管理重要内容,将节能降耗减排要求部署贯穿于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十四五”规划、重大政策、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加强开展节能降耗减排形势分析研判,建立健全节能降耗减排预警调控制度。加强节能降耗减排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强化对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考核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将“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县(市、区)和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5.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重点领域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

三、实施重点领域节能示范工程

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工业节能管理,并在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共同发力,实现全方位节能;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举办节能宣传周、节能培训等活动,在报刊、网站媒体等常年开展节能宣传,强化全社会节能意识。鼓励在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开展近零碳排放和碳中和试点。

工业领域节能。实施绿色制造,构建低碳工业体系,推进工业结构性节电降碳,对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耗能行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改和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政策、资金向绿色产业倾斜,推动绿色技术与资本、产业对接,促进传统高耗能行业能效持续提升。实施电机系统、变压器、工业锅炉(炉窑)等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推广高效节能设备,实施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工程,实现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到2025年,工业能耗增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内,主要工业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建筑领域节能。启动建筑行业碳达峰行动计划,研究制定建筑行业碳达峰及碳中和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促进低碳生产、低碳建筑、低碳生活。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创建,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开展门窗等重点节能部位能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照明,普及高效智能家电。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调发展,加快玉林市装配式建筑与现代绿色建材产业基地的建设。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开展绿色建筑量质齐升行动,提升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水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现行绿色建设标准,加快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逐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比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底,新增绿色建筑面积累计148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75%。

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加快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电梯和热水供应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持续降低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优化空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油耗定额管理,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5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0.29亿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2万吨以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与2020年相比分别下降4%、5%,人均用水量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8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创建6家以上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建立健全商业、旅游业、餐饮等行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强化节能监管,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创建绿色商场示范。完善绿色酒店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酒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

四、引导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加大绿色产品生产和消费,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完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开展绿色生活创建。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显著成效,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全面形成。

五、推动能源需求侧转型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督促电网企业根据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工作。鼓励并引导电网企业、能源服务公司、电力用户等共同参与,改变用电方式,减少电力消耗,提高终端用能效率。建立健全电力系统调峰机制,提高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下的电力应急响应能力,以“保民生、保居民、保重要用户”为原则灵活安全错峰避峰,保障电力供需动态平衡。鼓励能源企业、制造企业、信息服务企业开展跨界融合,搭建智慧能源服务平台,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有序充电,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参与电力需求响应。规范有序用电,鼓励电力用户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构建综合能源系统,促进多种能源互补互济和多系统协调优化,提高能源运行调节能力,推动能效提升和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电源消纳。推进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完善有序用气方案,优化发电和用气联调联供机制,实施阶梯性、差别化价格政策,鼓励储气服务、储气设施购销气量挂牌交易,控制季节性峰谷差。

第四节 实施创新驱动,构建智能集约的装备产业体系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动能,以业态创新开拓新空间,加快推进传统能源产业升级,培育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构建智能、集群带动的能源技术装备产业体系。

一、打造新能源材料及应用产业链

深入实施能源创新发展战略,推进能源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积极应用关键技术能源科技,培育壮大能源装备产业。以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基地为核心,重点打造资源循环回收利用的一体化新能源材料及应用产业链。

二、打造低压电器电机产业链

依托玉林不锈钢、铜基材料优势,扶持培育壮大低压电器产业。加快传统电机企业转型升级,整合提升低压电器电机产业,鼓励引导企业实施技改,扶持壮大重点低压电器电机企业,支持头部企业做大做强。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加快引进上下游企业,完善低压电器电机产业链。引进配套智慧电力产业制造项目,包括中压成套设备、开关、箱变、元器件、逆变器、储能系统等生产制造。打造智能化变电站,推广智能电网成套装备,扩大智能电表及智能交互终端设备的应用范围。

三、创新发展光伏产业

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加快智能光伏创新升级,推动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畜牧业、建筑等融合发展,形成广泛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新模式。加强与500强企业开展能源战略合作,积极引进光伏电池组件生产项目。

四、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以玉林(福绵)节能环保产业园、广西北流市绿色资源循环产业基地为载体,依托装备制造技术优势和节能环保产业基础,围绕服装皮革、新材料、建材等重点产业领域环境污染难点问题,引进大湾区环保装备行业龙头,联合攻克一批污染治理关键核心技术,积极建设环保专业化园区。围绕培育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及产品、节能环保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服务业等,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打造一批节能服务平台、机构和产业基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发展钢铁、碳酸钙等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产品,推动行业超低排放发展。开发应用焚烧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控制等先进技术、产品和装备。

五、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

依托玉柴专汽和玉柴股份新能源动力两大发展平台,以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玉柴纯电动商用车项目为基础,瞄准市场需求,通过加大创新投入,攻坚掌握核心技术,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扩大城市物流车、环卫专用车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布局光伏电站与快速充电站,构建起具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的玉柴新能源汽车完整产业链,形成若干个在相关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国内知名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建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产品涵盖新能源客车,微、轻、中、重卡整车及专用车产品;开发纯电动微、轻、中型的专用车产品平台,增加燃料电池卡车的生产能力及产品。鼓励支持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引进国内知名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继续加快玉林市充电桩和充电插座建设。稳步有序探索充换电、加氢、智能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创造有利条件。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新增推广数量达到3.49万辆,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700个,其中新建快充桩1900个,新建慢充桩3800个。      

六、提前谋划布局氢能产业

加快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强氢能产业发展整体规划,谋划布局并积极培育发展氢能。加快探索构建氢能产业链,推进氢气制造、储运、加工等各环节产业发展,贯通氢能产业上中下游产业链,推动全市氢能产业不断发展。充分发挥玉林市作为汽车制造产业链聚集区的优势,不断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氢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龙头企业,积极谋划一批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助力氢能产业发展壮大。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开展氢能利用及运营模式创新示范建设。

第五节 增进民生福祉,构建高质量发展农村能源体系

一、加强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工程,推进乡村电力主网、配网和老旧线路设备改造与建设,补齐农网配电自动化短板,推动农村用能电气化升级,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以及供电智能化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为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电力保障。加快补齐农村天然气基础设施短板,有序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延伸,提升天然气管网覆盖和普遍服务能力,大力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气条件,促进天然气使用惠及全市人民。

二、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

加强农村能源多能互补和综合利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行动,充分考虑农村地区资源禀赋和用能习惯,多途径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动农村能源多元化清洁化供给。着力推进农村地区太阳能、农林废弃物、养殖场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等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和生物质天然气工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农业设施相结合,促进农村清洁用能和能源供应方式多元化。充分利用农村可利用屋顶、土地等资源,推广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农户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等开发模式,结合国家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模式。推动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促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及“清洁炉具+生物质燃料”改造,大力提高农村能源效率。

三、探索发展农村“互联网+”智慧能源

在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中,推进分布式电网和集中式电网同步建设,发挥不同能源在季节、天气、地域上的互补作用,打造具有农村特色的“源网荷储用”协调发展的能源互联网。以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供电服务为重点,实施农网加强工程和智慧用能示范项目,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鼓励发展农村智慧能源服务站、农村电气化智慧大棚、电气化水产、电气化畜牧养殖、果蔬加工、智慧家居和农村智慧台区、智慧营业厅等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四、大力推进农村绿色能源示范

以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加强生态文明为契机,积极开展能源领域各类示范试点,将玉林市率先打造成为低碳能源示范城市。推进新能源绿色能源示范县、示范城镇以及低碳农村和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建设。

五、提升农村能源运维服务能力

结合城镇化进程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能源供应网络、技术和服务体系,提升农村能源服务能力,提高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发挥科技特派员能源服务指导作用,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生产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农民普及宣传农村能源科学知识,传授清洁高效能源使用技术,增强农民节能环保意识和能力。积极建立各类能源设施维修和技术服务站,培育农村能源专业化服务业企业和人才,加快提高向农村提供能源普遍服务的能力。根据农村用能特点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积极探索能源服务商业模式和运行机制,引导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引进有质量保证、长期经营能力强的能源建设和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统一负责农村能源建设、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等事务。提升乡村绿色化、低碳化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向乡村集聚,带动农村能源产业链创新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能源支撑。

第六节 加强开放合作,构建互联互通的能源支撑体系

一、强化区域能源协同发展

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加强与珠三角、北部湾和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周边城市的能源资源合作及基础设施共建,建立健全跨市能源合作机制,推动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实施和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形成天然气支线管网片区互联互通的格局,支持城镇燃气企业积极参与沿海LNG接收站等大型储气设施建设,引导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或城镇燃气企业以市场化的合作方式,实施区域内共建共享配套储气设施,或按投资份额分配储气能力,或按供气比例租赁库容。加快推进电力通道建设,积极开展智能电网升级改造合作,为玉林提供清洁能源电力;加快玉林绿色能源体系建设,保障地区能源供应安全。

二、深化能源产业全链条合作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抢抓新能源产业新一轮发展机遇,围绕培育新能源全产业链,加强与大型能源、数字企业的战略合作,围绕智慧能源、智能制造、智慧电力产业链、增量配网、综合能源服务、数字化等业务,开展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战略合作,前瞻性布局新能源产业。加大玉林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力度,构建“十四五”玉林市“源网荷储”一体化基地,推进一批风电项目建设。规划建设玉林智慧新能源项目,创建风光储一体化综合示范能源基地。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以白平产业园70万吨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产业基地为核心,打造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为核心,从精炼、化工到材料一体化的产业链。

三、推动能源领域产学研合作

加强与大型能源、数字企业在智慧城市、综合能源、增量配电网试点等领域的合作。加强与在低碳能源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在玉林试点推广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加强低碳能源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共建一批高质量产业创新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推进能源领域成熟科研技术成果在玉林先行转化,探索“研发在当地、产业在玉林,工作在当地、贡献给玉林”的科研飞地模式。推进各类型能源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新材料、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储能等投资开发领域能源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第七节 深化制度改革,构建完善有效的能源市场体系

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辖区内有条件的用电企业参与电力交易。根据广西电力市场建设进程,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组建售电公司等方式,开展购售电业务。围绕全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绿电交易。持续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按照全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细则,推动福绵区、博白县等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稳妥有序持续健康实施。

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贯彻落实自治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支持所有制造业企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鼓励中小企业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机制。

推动独立供电区域体制改革,制定独立供电区域电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北流大里镇等十三个独立供电区的接收和电网升级改造,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满足福绵、北流、陆川、博白、兴业、容县等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用电需求。

开展建设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快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数据互认共享,实现用户营业执照、不动产权等用电业务办理信息的实时获取。全面推广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的“三省”服务。持续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改善用电营商环境。

推动电源送出工程自动纳入电网规划,对已纳入全区全市相关规划或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背压式热电联产电源项目的配套送出工程,自动纳入电网规划,项目业主可直接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加快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

有效整合全市天然气管网资源,融入全区天然气“一张网”发展新格局,推动形成上游多渠道供应、中游统一集输、下游销售充分竞争的天然气市场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改革要求,以市场化改革为核心,建立用户自主选择气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依托广西天然气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天然气市场化运营体制机制,形成主体多元、竞争适度、价格合理、统一开放的天然气市场体系。

把握广西多措并举降低天然气成本、拓展天然气利用规模、天然气管道“县县通”的有利时机,抓住国家管网桂东南线(梧州—玉林—北海线)项目建设机遇,支持玉林市燃气骨干企业深度纳入国家和广西的“一张网”布局。建立全市“一张网”运营机制,打通调运瓶颈,加强区域间、企业间、气源间互供互保。各产业集聚区和开发园区不断完善天然气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土地保障、投融资、价格调节等优惠政策。

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加强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和输配价格监管,完善上下游价格疏导机制。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减少供气环节、降低输气成本,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支持市内油气企业推行“合作建设、共同使用”LNG接收站的新模式,鼓励市内城镇燃气企业积极参与沿海 LNG接收站等大型储气设施建设,引导各县(市、区)政府或城镇燃气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施区域内共建共享配套储气设施,或按投资份额分配储气能力,或按供气比例租赁库容。

三、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和“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配合自治区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合理制定电力、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电价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需求侧不同行业的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定价。研究分布式能源、需求侧响应、储能发展配套价格政策,探索实施绿色电价、峰谷电价、尖峰电价、高可靠性用气用电价格、气电联动价格等导向型价格政策,充分发挥能源市场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配合国家、自治区油气体制机制改革进程,落实关于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相关工作,合理调整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输配价格,以全区“县县通”工程建设为契机,依法依规调整特许经营权限主体,改善燃气营商环境,探索不断降低天然气价格至合理水平。

四、推动能源要素市场化改革

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能源要素向优势地区、优势行业、优势项目倾斜提升能源要素集约利用水平。建立“资源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产业用能需求。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强度“双控”,进一步加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至各县(市、区),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持续推进区域能评改革,强化负面清单项目节能审查管理,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能源领域碳排放总量、节能降耗、煤炭消费控制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

加强能源市场宏观调控,强化政府,对能源市场的监测预警、总量平衡和运行调节。建立能源市场应急响应机制,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市场稳定。深入挖掘能源系统效率提升空间,加强电网运行调度,支持可再生能源接入,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引导设计、生产、贸易、运输及消费等各个用能环节控制能源消费总规模,通过推广节能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优化能源供应和消费的运行方式。参与全国全区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初始用能权确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五、推进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

发挥能源投融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作用,坚持企业为主、规划引导、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机制、协同推进的原则,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能源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积极参与全区碳排放权、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健全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等机制,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产业流动和集聚,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引进。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能源公共服务领域投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投资,以及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创新、能源新业态和新的用能方式的创新发展。通过PPP、BOT等模式引入其他主体、资本共同开展包括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储能、市场化售电、综合能源电子商务平台等在内的综合能源服务相关业务,以信息共享、技术共享、价值共享的方式实现综合能源服务快速、有效落地。

六、健全能源运行和管理体制

加强能源市场宏观调控,强化政府对能源市场的监测预警、总量平衡和运行调节。聚焦能源保供需求,以及电力、燃气、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全市能源管理的统筹协调机制,提升全市能源管理效能。建立健全煤电油气运协调机制,统筹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建立能源市场应急响应机制,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和市场稳定。深入挖掘能源系统效率提升空间,加强电网运行调度,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接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引导设计、生产、贸易、运输及消费等各个用能环节控制能源消费总规模,通过推广节能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优化能源供应和消费的运行方式。加快能源管理模式创新,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加强市县能源管理力量建设,构建市县联动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基层能源管理的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提升基层能源管理的效率及专业化水平。

结合国家、自治区在能源领域数字化、网络化革命方面的要求,结合玉林市的基础和特点,推动“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完善运行监测技术手段,健全能源运行分析和动态监测机制,实现能源生产、消费、技术与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加快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支付等先进技术在能源服务领域的应用,开展能源领域各类示范试点,结合数字能源应用、清洁能源发展水平、现代能源治理体系建设等,分级分类分地区打造一批能源高质量发展标杆县、标杆园区、标杆企业。加快推动开发应用能源数字治理平台,有效整合全市各类能源统计和监测体系,强化对全市电力、热力、燃气、煤炭、油品等全能源品种的统计和监测,提升能源运行分析和动态监测能力,实现城市能源大数据在政府能源治理、企业生产节能、公众生活用能等多领域、多场景的应用。

第八节 强化安全监管,探索协调有效的能源治理体系

一、加强能源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全面强化能源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把依法依规做出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作为决策建议的重要依据。加大能源项目前期、建设、验收和运行各个阶段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能源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油气管道项目和电力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保障作用,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加强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优化工程选线、选址方案,规范开工程序,完善建设施工安全方案和相应安全防护措施。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遏制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强化能源供应设施及运营安全

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生产运行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各类能源生产及输配企业安全生产运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电厂、油气管网、充电站等能源基础设施保护和安全生产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围绕电力线路、变电站、油气管网、储气储油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大项目所涉及的管线迁改等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安全生产制度,严控各类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持续优化电力结构布局,构建多元化电源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负荷中心城市本地支撑电源建设,提升大范围电力资源快速调度能力。加强公共区域使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和输电线路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发电厂、输变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排查,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推进重要电力设施设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强化对极端天气等场景的应对能力,确保关键设施设备安全可靠。推动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加强需求侧响应能力,实现“源网荷储”协调互动。

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加强高后果区安全管理,严禁在高后果区规划、批建项目。加密管道检测和巡查,强化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和治理,有效防范遏制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事故。对燃气中转站场设备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不断完善站场管理制度,切实建立完善城镇燃气、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动态化管理。

加强油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常态化督查,加大对储油库、加油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落实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落实成品油销售、运输、存储企业油气回收系统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将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作为闭环系统进行管理,加强对油气回收系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新、改、扩建项目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有关法律、法规。

三、强化能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牢固树立能源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能源安全红线意识,建立能源行业贯穿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创新监管手段,由以人力监管为主的传统监管方式逐步向以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平台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手段转变。强化能源领域危化品运输安全监管,完善各类能源供应协调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保障能源生产、输送、调度、消费安全,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活动能源供应安全,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加强能源预测、预警。建立健全主要能源品种供需预测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重要能源产品供应情况的动态跟踪监控,对可能出现的供需不平衡问题及时作出判断,科学组织能源供应,制定主要能源品种供应应急保障预案,落实民生能源保供责任。

提升能源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能源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理流程,细化应对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着力提升突发事故快速响应能力。建立健全能源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水文、应急管理等部门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应急组织,提升应对在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及受遏制等特殊极端状态下能源供应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加强新能源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本规划实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减少能源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促进玉林市能源高效、清洁、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遵循《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以开源、节流、低碳为重点,制定“十四五”能源消费总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能源综合生产能力等指标,持续优化全市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模式,切实减少能源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全面助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在保障玉林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单位GDP能耗累计比2020年下13.5%。推动能源清洁利用,与2020年相比,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持续优化能源供给侧结构,削减火电煤耗,整体提高水电、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电源装机比例,积极向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给模式发展。

          第二节 环境保护措施

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发挥能源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科学系统地谋划玉林市能源发展布局,有序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能源项目实施方案,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水平,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坚持把绿色低碳理念融入能源产供储销全过程,积极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措施,降低能源发展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为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性好转作出贡献。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能源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确保投运项目环保设施全负荷、全时段稳定运行,加强事故防范。

依照节能法规,综合采取财税、价格、标准等措施,积极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推动重点领域、行业、企业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申办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积极接入自治区级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开展“能耗对标、计量诊断”活动,缩小与先进用能企业的差距。

         第三节 环境保护目标成效

“十四五”期间,玉林市通过天然气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煤炭减量替代等,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能源行业绿色、低碳、高效发展。所有改造、续建和新建项目均同步配套国家、自治区、市规定的污染物处理配套设施设备,从而保障全市能源安全、优化全市能源供给与消费结构、降低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供应安全、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协调发展。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总牵头作用,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指导推进规划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担当,抓好重大事项推进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牵头推进科技创新、装备制造、推广应用等各领域发展;市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玉林供电局等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从统筹规划布局、破解土地制约难题、加强电力供应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提供务实有效的政策配套。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细化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要素保障,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发展。

          第二节 突出规划引领

加强能源发展规划与自治区能源规划、能源政策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衔接,确保能源发展与社会发展、城市发展相协调。各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该将电源、电网、油气管道等重大能源设施纳入规划,在相关规划中预留能源通道及能源项目用地,积极支持能源项目建设。强化规划战略导向,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全市能源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公共资源配置、社会资本投向的引导约束作用,科学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和顺利落地,确保规划实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节 夯实要素保障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能源领域法规政策,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推动并及时研究制定促进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以及能耗“双控”、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能源和储能发展的综合性扶持政策,促进全市能源结构清洁低碳转型。依据本规划制定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对清单内工程项目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需求,推动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能源保障、传统能源升级改造、清洁能源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公益性能源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利用重大项目建设,促进能源的就地采集和高效利用。完善银企合作平台,探索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支持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绿色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拓宽能源转型发展融资渠道,鼓励采用多种投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能源重大项目,促进能源的就地采集和高效利用。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在建设用地、用水指标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购置环保设备等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节 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发挥主体地位,加大能源领域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投入,支持能源领域企业承担或参与能源领域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加快技术创新,全面提升玉林市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能力。推进能源领域产学研合作,鼓励支持能源领域企业与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培育创新团队,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强化原始创新、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周期。夯实能源领域创新人才基础,将能源领域创新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引进和培育重点,强化人才创新创业载体,丰富人才柔性引进手段,加大对能源领域急需高精尖人才的培育引进力度。

          第五节 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各部门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规划宣传,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教育普及,准确把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融入能源安全新战略加以推广、弘扬。编写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等科普读物,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研讨等活动。加强舆论引导,统筹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推进规划实施的正能量,积极营造公众积极参与能源相关活动、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规划贯彻落实全过程,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和自觉意识,不断把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向深入。

          第六节 强化监督管理

优化能源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能源监管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清洁能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规划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做好风电、光伏及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对列入自治区年度建设方案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管。合理统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分工合作,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有效开展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市场及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市场运行有序、交易公平透明。建立规划动态评估机制,密切跟踪规划执行情况,结合实施情况适时对规划目标、任务进行滚动调整,及时调整完善能源项目储备库。


文件下载: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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