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456/2019-00463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年05月15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博白县2018年度列入市人民政府重点监督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政办电〔2019〕20号 |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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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玉林市人民政府重点监督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玉政办电〔2018〕12号)要求,博白县G241线K805+969龙潭大桥安全隐患被列为2018年度玉林市人民政府重点监督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对象。经博白县人民政府申请,该安全隐患的整改期限延期至2019年3月30日。目前,该重大事故隐患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该重大事故隐患予以销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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