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23456/2018-0143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年07月19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政办电〔2018〕21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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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玉林市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广西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桂政办电〔2018〕89号)精神,将发展电子商务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径新模式,不断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通过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运营中心、乡镇级区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应用和物流配送等瓶颈制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从而实现农村“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打通“最后一公里”,创新扶贫模式,拓宽扶贫渠道,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以“十三五”时期为重点,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翻一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通过验收,各县(市、区)40%以上的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网店,80%以上的贫困村建设电商扶贫站点,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积极引进一批全国知名电商运营主体,大力培育本土电商龙头企业,扩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规模,打造一支高素质农村电商队伍,树立一批电商精准扶贫示范乡镇、示范村,逐步构建通畅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考核标准参考(桂政办电〔2018〕89号)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考核标准〕。
二、成立玉林市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剑枫 副市长
副组长:宁春泉 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卢 苇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赖春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外宣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黄政强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陈 情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 智 市农委副主任
陈继伟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小鹰 市扶贫办副主任
莫育军 市绩效办副主任
廖 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欧盛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宁长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兴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蒋顺林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杨世林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吕显杰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滔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乔 鹏 团市委副书记
李 华 市妇联党组成员
匡昭梅 市残联副理事长
周 任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副局长杨世林兼任。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除组长、副组长变动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提出,办公室行文调整,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引进培育一批电商扶贫企业主体。
1.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从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的合作电商平台中选择2个以上的电商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开展电商扶贫合作,并在电商扶贫频道中开设县(市、区)级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扶贫办。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2019年前,各县(市、区)与至少1家快递物流企业签署协议,开展电商扶贫合作,确保快递物流功能辐射到村,通达全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邮政管理局〕
3.2020年前,各县(市、区)建设1个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安排固定场地,确定运营团队,设立服务前台和线上体验区,建设线上服务平台系统,建立服务管理制度,提供一定的政策和运营经费保障。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产品溯源、信用信息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委、商务局、金融办、扶贫办,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玉林银监分局〕
4.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农业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培育发展至少5家本地传统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
(二)加快推动“电商+产业+扶贫”融合发展。
5.各县(市、区)筛选2-3个有特色、有市场、有规模、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作为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的主打产品,同时跳出电商扶贫必须网店化、本地化、农户化的局限,大力推广“电商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引导电商精准扶贫各承办主体单位运用跨区联营手段发展跨区域市场平台,推进“互联网+”农业建设进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农委、商务局〕
6.围绕主导产品,根据“互联网+”农业发展需要及电商孵化企业、产业布局情况,认定一批电商扶贫产业基地,形成产业分布基础数据台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商务局〕
7.各县(市、区)要建立主打产品标准体系,梳理或制定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分级包装、业务规范等有关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大力推广质量认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建立农产品网销标准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8.探索建立产品溯源追溯系统,对电商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数据检测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文,并录入追溯系统;对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9.各县(市、区)推选不少于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创业带头人作为培育对象,打造产业与电商扶贫融合发展试点,每年11月30日前将试点实施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商务局、扶贫办〕
(三)加快推动电商扶贫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关联。
10.探索创新“一村一店一码”“一县一品一码”等到村到户帮扶模式,实现扫描建档立卡贫困户二维码即可展示扶贫情况和扶贫进度,扫描网销产品二维码即可实现溯源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电商精准扶贫台账,精准到村,精准到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扶贫办〕
11.各县(市、区)公共服务中心要将辖区内服务网点、交易、物流、溯源、产品、培训、创业、扶贫、特色产业分布等数据与自治区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对接,实时更新,并将辖区内电商扶贫主打产品在自治区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线上线下集中展示、推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12.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电商扶贫精准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团市委,市妇联、残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委、商务局、扶贫办〕
13.继续完善兴业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项目,其他县(市、区)争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标杆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各县(市、区)每年开展1场以上电商精准扶贫就业创业对接会,树立至少1个电商脱贫典型,推动电商精准扶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创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于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分别报送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团市委,市妇联、残联、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委、商务局、扶贫办〕
(四)加快推动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
15.推动农村公路、电力设施在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的村村通、屯屯通。(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玉林供电局)
16.加快完善县域物流体系,规划建设中大型综合物流园,规划实施县域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立农产品上行物流集货中心,覆盖率达到80%,工业品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村级网点以及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县级物流集货中心最多T+3内完成。建立与生鲜农产品产量相匹配的冷链物流设施,实现生鲜农产品主产区冷链物流设施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购进相关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委、邮政管理局〕
17.各县(市、区)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布局,建立农产品上行物流集货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农产品3天内从田间地头到达县级物流集货中心,解决“最先一公里”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农委、商务局〕
(五)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
18.推动贫困村屯实现光纤全覆盖、4G网络全覆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
19.各县(市、区)加快推进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项目进度,完善村级服务站服务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买代卖、充值缴费、信息咨询、技能培训、物流配送等便民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商务局、扶贫办〕
(六)加快推进消费扶贫。
20.积极组织玉林牛巴、桂圆、橘红、百香果、沙田柚、陆川猪肉制品等本地农特产品、电商网红产品参与广西“壮族三月三”电商节、“七一”红色购物季、“扶贫日”等促销活动,宣传推介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和休闲农业。〔市商务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21.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主打产品、产业特色,举办至少1场线上线下促销节庆活动,或积极参与至少1次省级或市级大型电商推介活动,共同营造电商扶贫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委、商务局、扶贫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按照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农村电商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做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制定电商精准扶贫对应工作具体方案,研究制定电商精准扶贫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严格项目管理。加强电商扶贫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将项目实施运营效果与项目建设挂钩,杜绝“重建设、轻运营”“只有建设、没有成效”的现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
(三)加大财政支持。各县(市、区)根据扶贫规划,从中央、自治区、市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电商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经费,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贫困村电商服务体系建设、电商扶贫示范网店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电商扶贫人才培养、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商务局、扶贫办〕
(四)按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区)将项目建设进度、交易活动信息和电商精准扶贫台账等情况纳入县级运营中心或项目运营单位的考核。县级运营中心或项目运营单位要主动与自治区级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公共服务中心对接,按时报送相关数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扶贫办〕
(五)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根据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各县(市、区)将电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脱贫攻坚督查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扶贫办,绩效办〕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电商精准扶贫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电商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适时召开电商扶贫现场会,定期举办电商扶贫论坛,对表现突出的电商扶贫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市商务局、扶贫办、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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