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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0573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0日
标  题: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印发2021年玉林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演练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玉政办电〔2021〕7 号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0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关于印发2021年玉林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演练方案的通知

2021-09-10 10:05     来源: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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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同意,现将《2021 年玉林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演练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

2021 年 9 月 10 日


2021 年玉林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演练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9·18”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的通知》(桂防通〔2021〕 89 号)的要求,玉林市定于 9 月 18 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演练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为依据,以加强军事斗争人防准备为目标,定期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人口疏散掩蔽演练。通过试鸣活动,促进人防战备训练工作落实,同时使广大民众进一步增强防空意识,了解熟悉警报信号,掌握疏散隐蔽方法,提高全市战时防空能力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成立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指挥部,负责试鸣演练活动整体筹 划和组织指挥,各县(市)相应成立本级组织机构开展工作。

市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赵志刚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副指挥长:李建忠 玉林军分区副司令员

植耀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家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人防办主任(兼)

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 2671905),办公室主任由刘家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人防办专职副主任欧荣光担任。

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试鸣演练活动筹划协调、 部署准备、宣传报道和组织实施。

(一)指挥协调组

负责活动的筹划组织和指挥协调。

组 长:黎建宇 市政府办二科科长

副组长:冯汉胜

玉林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参谋 李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科长

成 员:主要由市政府办二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业务骨干组成。

(二)技术保障组

负责防空警报发放和通信传输保障。

组 长:李 韬 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

副组长:林方波 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主要由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技术骨干组成。

(三)演练指导组

负责人员疏散掩蔽演练的组织指导。

组 长:李 强 (兼)

副组长:杨 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科科长

黎 静 市教育局语工体卫艺科科长

莫辞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干部

成 员:主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和参演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

(四)宣传会务组

负责活动的通知公告、宣传报道和会务。

组 长:黄海河 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一级科员

副组长:黄 妍 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一级科员

成 员:主要由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五)勤务保障组。负责试鸣演练活动的经费、电力保障和 治安管理、交通安全等协调工作。

组 长:叶颖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副组长:罗海泉 市人防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主要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计财科、人防指挥信息保 障中心、人防执法监察支队的业务骨干组成。

协作责任单位和任务区分:

1.玉林城区沿街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 9 月 13 日-18 日 10 时 45 分,在本单位大门上方电子屏滚动播报“9 月 1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15 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

2.玉林日报、玉林广播电视台、玉林晚报等新闻媒体于 9 月 13 日-17 日连续播报和刊登《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3.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和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于 9 月 13 日-18 日,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公告,并保障演练期间有关通信畅通。

4.市卫生健康委:负责于 9 月 17 日前将《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传达至城区所属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及全体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

5.市教育局:负责于 9 月 17 日前将《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传达至玉林城区各学校,并指导参加演练的中小学组织人员疏散演练。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申报落实试鸣演练活动经费;于 9 月 17 日前在玉林城区主要街道点及公众场所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并协助市委宣传部门进行宣传报道。

7.市公安局:负责试鸣期间市城区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

8.玉林供电局:负责试鸣演练活动期间主会场、演练现场的电力保障。

三、时间和地点

(一)演练时间

试鸣演练活动定于 9 月 18 日 9 时 50 分至 11 时 30 分进行,其中防空警报鸣放时间为当日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15 分,与自治区同步进行。

(二)演练地点

1.市人民防空指挥部在玉州区双拥路 97 号市人防大厦10 楼市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开设;

2.各防空警报器鸣放在市、各县(市)城区进行;

3.市本级人员疏散掩蔽演练分别在玉林高中附属初中、玉东新区第二小学、玉林名山中学、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校区)等 4 个演练场地进行;

4.各县(市)有关演练活动分别在各自城区组织。

四、参加人员

(一)参加市本级试鸣演练活动指挥的人员

1.市政府分管领导、协管副秘书长,军分区 1 名领导;

2.市国动委综合办、政动办、经动办、交战办、科技动员办、 信息动员办公室各 1 名领导;

3.市属人防专业队组建单位各 1 名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玉林市卫生学校、市第四人民医院、玉林运美集团,玉林城投水务集团,玉柴集团、玉林供电局、玉林城区公路养护中心、中国电信玉林分公司、中国移动玉林分公司、中国联通玉林分公司、中国铁塔玉林分公司、中石化玉林石油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玉林分公司、玉林中燃公司、玉林市冠涛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4.市教育局 1 名领导;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人防业务科室有关人员。

(二)参加市本级人员疏散掩蔽演练的人员

1.玉州区名山中学师生 1500 人;

2.玉林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校区)师生 2000 人;

3.玉林实验中学师生 1500 人;

4.玉东新区第二小学师生 2500 人。(三)参加县(市)演练的人员由各县(市)确定。

五、活动内容

(一)统一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1.预先警报: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遍,时间 3 分钟。

2.空袭警报: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时间 3 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响 3 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 3 分钟,按国家统一的标准执行。

(二)组织人员疏散掩蔽演练

玉林市本级、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和兴业县结合警报试鸣,组织部分在校中小学生进行防空袭疏散掩蔽演练。其中玉林城区人员疏散掩蔽演练由各参演单位自行组织,市人防办派人指导。

(三)开展人防主题宣传周活动

9 月 11 日至 18 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人防知识宣传活动,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要持续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工作。

六、主要程序

(一)9 时 30 分,参加试鸣演练活动指挥和观摩的人员全部进场就绪,参加演练的人员进入预定位置待命;

(二)10 时 00 分,市人防指挥部指挥长下达试鸣防空警报命令,发放防空警报信号;

(三)10 时 00 分至 15 分,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各级根据有关计划组织人员疏散掩蔽演练,市人防指挥部观看实战化演练录像;

(四)10 时 50 分至 11 时,收听自治区人防指挥部领导讲话;

(五)11 时 00 分至 11 时 10 分,市人防指挥部领导讲话;

(六)副指挥长宣布防空警报试鸣演练活动结束;

七、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

主要是起草报批方案、组织技术培训、布置演练场地、进行

警报系统检修调试、组织预演、开展宣传活动和发布公告等,9 月 17 日前完成。

(二)正式试鸣阶段

主要是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人员疏散掩蔽演练、观看演习录像、做好电力保障、通信传输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9 月 18 日上午进行。

(三)梳理总结阶段

梳理成果,总结经验,各县(市)材料于 9 月 23 日前报市人防办,市本级材料 9 月 27 日前上报自治区人防和边海防办。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筹划部署,落实得力人员,密切联系协作,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圆满完成试鸣演练任务。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要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 按照任务区分做好组织协调、技术保障、警报鸣放、疏散演练和宣传报道、治安管理、交通保障等工作,确保全程安全顺利。

(三)做好防疫工作。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范有关要求,认真分析本地防疫形势,科学合理制定演练方案,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演练期间的疫情监控,严防发生问题。

(四)按要求参加活动。市本级参加演练指挥和观摩的人员于 9 月 18 日 9:30 前,集中到双拥路 97 号市人防大厦 10 楼市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参加活动,人防指挥部领导着迷彩服,其它人员着正装,全体人员戴口罩。参加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及职务、电话)请于 9 月 14 日前传真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电话:0775-2671905,传真:0775-2671690;邮箱: zhtxk2852175@163.com)。

(五)请市委宣传部落实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并于 9 月 15 日前,将记者名单及联系方式传真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黄妍,联系电话,18507756260。

附件:1.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关于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2.2021年玉林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演练活动参会回执



附件 1

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

关于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促进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落实,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林军分区决定于 9 月18 日 10 时 00 分至 15 分,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届时请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一、预先警报

鸣 36 秒,停 24 秒,反复 3 遍,时间 3 分钟。

二、空袭警报

鸣 6 秒,停 6 秒,反复 15 遍,时间 3 分钟。

三、解除警报

连续鸣响 3 分钟。


玉林市人民政府

玉林军分区

2021 年 9 月 13 日


附件 2

2021 年玉林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演练活动参会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此表请于 9 月 14 日 12:00 前传真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防指挥通信科(2671690),并发送电子版至 zhtxk2852175@163.com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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