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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及新型墙材产品质量情况专项检的通知》(玉住建管[2022]34号),我局于2021年10月下旬开展全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及新型墙材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抽查了18个项目,重点对各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进行检;共发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整改建议书18份。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基本到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理机制逐步完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明显减少,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检查中发现,部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未能掌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最新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导致政策落实大打折扣;部分项目未进行可再生能源、隔声设计,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审图方面
1.部分项目的绿色建筑支撑材料缺少室外风模拟分析报告、室内噪声等级计算分析报告、装饰性构件计算书、污染物浓度报告、景观图、苗木表、节能计算报告书(建筑、暖通、电气)、水利水资源利用设计方案等报告。
2.部分项目节能施工方案与设计不符。
3.部分项目存在设计图与计算书热工性能参数不一致。
4.部分项目挤塑板、页岩砖不满足设计要求。
以上问题均反映出部分设计单位未掌握最新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在施工图设计审查时把关不严,未发现设计未按照有效版本标准规范进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等问题,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参数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项目未能提出审查意见。
(二)建筑节能与绿建建筑工程施工和监理方面
1.部分项目节能资料与进度不符,无传热系数、保温腻子、反射涂料检测报告。
2.采用的中空玻璃与节能不符合要求。
3.部分项目挤塑板、页岩砖不满足设计要求。
三、整改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从整改总体情况来看,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就涉及的项目和单位能够及时通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受检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跟踪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建议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整改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逾期不报送整改材料的,视为拒不整改。对于拒不整改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对相关企业和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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