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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及驻玉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防止扬尘污染的通告》(玉政发〔2015〕12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玉林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玉市环〔2022〕39号)和《关于开展玉林城区建筑工地“工地乱象”专项整治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玉住建管〔2015〕40号)要求,近期我局对玉林城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査,现将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语城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广西津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施工现场土方施工作业期间喷雾降尘系统、雾炮机未开启。2.未安装施工扬尘采集监测仪,工地出入口视频监控未安装上线纳入全市监管平台。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道路积尘较多未及时清理也未定时洒水降尘。4.工地出入车辆未进行冲洗,出入口道路有带泥痕迹。5.基坑土方施工作业期间,作业面范围无降尘措施。





二、万花名邸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津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十八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问题:1.施工现场裸土未采取覆盖措施。2.未安装扬尘监测仪,出入口未安装视频监控。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


为加强玉林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我局决定对不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上述2家建设单位、2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及2个在建工程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录入诚信档案,并责令落实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按要求设置冲洗平台和在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施工现场裸土需采取覆盖措施,车辆需冲洗干净才能进入市政道路,并按要求上传视频监控数据。凡是被通报的建筑项目,不能参加本年度评先评优活动,同时给予诚信扣分。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3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个月;如在一年内被通报批评达到4次的建筑工地,其施工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业务2年。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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