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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旅星评〔2024〕2号
关于取消玉林得利宾馆有限公司等5家
旅游饭店星级称号的公告
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相关规定及饭店自行申请,由于玉林得利宾馆有限公司(标牌编号4530077)、广西容县长江大酒店(标牌编号4520091)、容县丽景大酒店(标牌编号4520225)、容县天豪大酒店(标牌编号4530384)、博白县城区海德大酒店(标牌编号4530081)均已不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玉林得利宾馆有限公司、广西容县长江大酒店、容县丽景大酒店、容县天豪大酒店、博白县城区海德大酒店星级旅游饭店称号。时间从2024年1月9日起,牌匾及证书由所在县(市、区)星评委代为收回。
特此公告。
玉林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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