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60477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3日 |
| 标 题: 玉林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博白县火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事中评估(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 |
| 发文字号:玉水函〔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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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水函〔2024〕7号
博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2024年1月18日,我局派出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你单位建设的广西博白县火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事中评估(监督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广西博白县火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属改建建设类项目。火甲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及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工程,总库容5816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除险加固设计主要是对主坝、一至四副坝、溢洪道、输水设施、防汛抢险公路、枢纽管理房以及完善安全监测和机电及金属结构等设施。工程目前在建中。
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较为重视,能够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现场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意见及建议
1.按批复要求尽快开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限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等监测成果;
2.工程已工程建设,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认真落实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布设的水土保持措施。
请你单位针对上述问题及时整改,抓紧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4年7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邮箱,同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送至玉林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 系 人:刘杰
电话:151*****602
传真:2826808
电子邮箱:ylsbjcz@163.com
玉林市水利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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