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62382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玉林市司法局、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 标 题: 转发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司发〔2022〕3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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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司法局、人社局、国资监管部门,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司法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10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人:李衡霖,联系电话:2908770,2908771;邮箱:ylpfb@163.com。
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 中共玉林市委宣传部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司法局
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林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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