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6453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玉林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任职条件的通知(玉市人社发〔2021〕10号) | |
| 发文字号:玉市人社发〔2021〕10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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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园区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部分人才评价标准的变化,进一步完善我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玉林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玉市人社发〔2011〕281号)第二点任职条件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任职申报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二、专业技术条件
(一)直接申报条件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取得正高职称后获得),可不受聘用年限限制,直接申报竞聘三级岗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自治区杰出专业技术人员;
3.自治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4.自治区“八桂学者”;
5.自治区“特聘专家”;
6.自治区最高科学技术获得者;
7.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第二层次人选;
8.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
9.自治区批准设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学科等高层次人才载体主要负责人;
10.“玉林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1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自治区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个人排名前五),或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1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13.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14.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区内本学科公认或获区内本行业最高奖项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
直接聘任或从区外、市外引进具有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资格的人员,经市人社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以直接(超岗)聘用。
(二)符合一定任职年限的申报条件
竞聘人员应取得正高级职称4年以上,或聘任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2年以上,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之一者(取得正高职称后获得),可申报竞聘三级岗位:
1.奖项类
(1)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2)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二等奖,或三等奖2次以上;
(3)获得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4)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个人文艺新闻出版类奖二等奖;
(5)获得国家文艺新闻出版类一级学会(协会)颁发的全国性文学、戏剧、文物博览、图书情报档案、美术、射击、音乐、舞蹈、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类奖二等奖;
(6)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中华农业科技奖/国家级星火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自治区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7)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个人排名前五);
(8)获得中华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广西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9)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奖项获得者。
2.项目及成果类
(1)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含子项目、子课题);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级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结题验收;
(3)主持育成自治区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物新品种(品系)1个、植物新品种2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4)以第一完成人获得1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及以上自治区发明专利授权并被开发转化;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6)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项目或成果奖获得者。
3.人才及社会影响类
(1)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2)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站长;
(3)获得广西“名中医”或广西“名老中医”人员;
(4)获得“广西教学名师”人员;
(5)获得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6)获得玉林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7)获得特级教师并担任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8)与上述条件相当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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