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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玉林市2023-2025年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农业农村局
玉林市2023—2025年农田建设
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农田建设相关人员能力素质,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2025年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0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农田建设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各级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参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人才支撑,切实推动农田建设提质增效。
(二)工作原则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引领摆在培训工作的首要位置,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戒形式主义,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能力水平,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突出工作重点。围绕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这一统领性任务,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农田建设监督评价等重点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等宣传解读培训,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
——坚持分级分类。把因材施教、注重实效贯穿于培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农田建设各类人员的工作性质、学习基础、培训需求等,分级分类分步开展农田建设相关培训,有针对性地设计培训课程、调配师资力量、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取得实效。
——注重资源整合。着眼系统内外、线上线下、各个层级,统筹利用项目平台、课程师资、基地设施等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机制,探索多元模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农田建设培训,实现各类资源有效整合、优化配置、高效利用。
——鼓励探索创新。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基础,推动培训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派。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和培训需求,探索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培训模式,总结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可持续性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农田建设培训工作整体效能。
(三)目标任务
利用3年时间,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分级分类组织对农田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开展培训。用好用活农业农村部的精品课程、示范教材、优秀师资,探索开设广西本土农田建设特色课程,培育本土师资力量,打造一批教学现场点,推广一批典型模式。市农业农村局每年直接培训不少于100人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农田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开展农田建设培训不少于50人次。全市每年培训人次达到450人,3年累计达到1350人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管理好、作风优”的农田建设人才队伍。
二、建立分级分类培训机制
(一)确定培训对象
农田建设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农田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经营服务主体。
农田建设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事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保护等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重点围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培训,着力提升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实效。
农田建设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涉农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从业企业中,提供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验收评价、地力提升、土壤调查、技术推广等方面开展培训,着力提高专业水平和实操能力。
农田建设相关经营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参与农田建设、实际使用农田或承担管护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普通农户等。重点围绕耕地保护、农田建设、设施管护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各类培训,着力增强建好田、护好地的意识和能力。
(二)明确各级职责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统筹资源力量,创新机制模式,提高质量效果,推动形成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上下衔接的农田建设培训体系。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制定三年培训方案及年度培训计划,分批轮训农田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经营服务主体等。
三、培训重点及师资建设
(一)培训重点
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解读、政策制度宣讲、标准推广普及、技术应用四个方面开展培训。法律法规解读,侧重全面宣传贯彻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宣讲,侧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解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信息化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等相关指导意见、发展规划、行动方案、制度办法等。标准推广普及,侧重宣传贯彻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相关标准体系。技术应用实操,侧重指导培训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相关技术规程规范,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技术要领。根据各辖区实际和工作需要,增设耕地酸化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等相关拓展课程。
(二)师资建设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培养选拔一批符合本地培训需要的师资力量,从相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从业企业中,遴选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授课效果较好的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土壤肥料、资源环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技术、经济金融等领域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组建自治区级师资库,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并向国家库推荐优秀师资。各级农田建设培训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培训主题,优先选择入库师资承担培训任务。
四、教学培训形式
在做好需求调研基础上,每年遴选打造一批示范教学现场,鼓励引入行动学习,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通过专题培训、集中轮训、重点调训、以会代训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会场+现场”“集中+分散”等方式,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
各县(市、区)要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崇农云讲堂以及其他各类线上培训平台,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作,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农田建设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深刻认识加强农田建设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培训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各县(市、区)于2023年7月底前报送落实方案,明确3年(2023—2025年)总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做好信息调度。各县(市、区)要及时调度培训工作进展,建立健全培训电子档案和联络员制度,遴选推荐优秀师资、教学现场、典型案例等。各县(市、区)于每年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培训总结和下年度培训计划。
(三)强化效果评估。各县(市、区)要认真评估培训工作成效,通过考试考核、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实操演练等形式,检验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经营服务主体的能力素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巩固提升培训实效,推动我区农田建设行稳致远。
联系人:李琰,联系电话:0775-2830091、189****8798,电子邮箱:ntjsk6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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