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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6024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玉林市民政局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6日
标  题: 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玉林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民发〔2025〕2号)
发文字号:(玉民发〔2025〕2号)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6日

玉林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玉林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民发〔2025〕2号)

2025-03-06 18:00     来源:玉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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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民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玉林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玉林市民政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玉林民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第十五次全国、全区民政会议和第四次全市民政会议部署,以建设暖心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高效民政、安全民政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以实干为要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为加快建设清朗繁荣文明和谐美丽新玉林“1158”目标任务体系,构建“十虎竞玉林”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一)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系列活动,突出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力推进“五心民政、服务先锋”品牌建设,完成党建品牌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学习教育、评先评优、联谊共建、助力发展”四大主题党建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配优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业务科室负责人,做好符合条件的干部的提拔和晋级工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针对近年来民政领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分析会议,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执行民政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监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抓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一严到底纠治“四风”。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全力做好支持配合工作。以深入开展巡视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举一反三、以改促进,推动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着力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一)加强老龄工作。制定2025年玉林市老龄委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建立完善老龄委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督办落实等机制。协同推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抓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组织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系列活动。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教育,完善“银龄行动”政策,组织开展“银龄行动”。培育发展基层老年协会,组织参加自治区开展的“敬老文明号” “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推荐,积极开展“敬老月”活动。用好、打响“中国长寿市”金字招牌,发展康养旅居养老事业,统筹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二)优化养老服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做好2025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指导北流市做好县域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印发玉林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落实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等现行政策。推进老年助餐、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等工作。健全县(市、区)、 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重点谋划建设玉林市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玉林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集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年内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0%以上。开展闲置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整治,加快五保村(幸福院)提升改造。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积极组织参加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技能鉴定, 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深化养老服务规范提质活动,组织开展2025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深化公建公营机构改革,发展公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和督导整改机制。加大招商力度,推进玉林市千亩生态乐活城等项目落地,协调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三、持续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持续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贯彻落实国家、 自治区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范围,确保不出现随意停保、突击停保、规模停保等现象。督促县(市区)积极筹措和配套落实年度救助资金,每月月底前及时足额发放当月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资金。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规范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计划年内调整城市低保标准,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加强社会救助监督管理,每季度对镇(街道)新审批纳入低保、特困等救助范围的人员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及时发现是否存在审核审批程序不合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殡葬惠民政策,督促做好死亡证明材料、相关殡葬补贴落实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促进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加大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力度,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探索符合各县市区实际的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模式,重点抓好容县特困人员“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总结推广,争取自治区民政厅在玉林召开现场会。巩固提高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成效。

(二)强化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管理。加强部门间联动,做好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加强街面巡查,提高“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服务效率。开展多样式救助寻亲,提高寻亲成功率。协调各相关部门简化落户安置,强化落户安置和回归稳固帮扶力度。市本级救助站争创区域性救助中心,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完善软硬件设施,不断提升救助服务质量。

四、切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残疾人福利工作

(一)落实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强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持续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发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多方联动、多措并举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阵地建设,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落实好民政兜底监护和委托照护责任;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强化各类社会主体的强制报告责任,切实防范儿童群体的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处置侵害儿童权益事件。加快推动市儿童福利院业务楼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大力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面向机构外困境儿童提供临时照护、康复、特教等服务;支持市儿童福利机构数智化建设,在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康复服务等方面加大科技运用。

(二)提升残疾人福利工作水平。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及时足额发放“两项补贴”。持续推进“福康工程”。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快推进玉林市精神福利医院建设。

五、持续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一)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持续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殡葬事业公益属性,扎实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建立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群众丧事简办。办好第六届玉林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

(二)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信息化录入工作,推进高效办成婚育户“一件事”民生服务,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提高婚姻案件辅导服务质量。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全力做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工作,做好特殊节假日婚姻登记工作和婚姻登记证件加注盲文等工作。

(三)强化地名服务管理。推进《地名管理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和使用, 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加强地名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地名保护名录。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指导村屯依照地名标识设置规范,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乡贤能人等参与到“乡村著名行动”,探索开展工作新模式,支持村屯设立地名标志牌、地名文化宣传栏等。联合交通、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完成全市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内道路街巷的命名、设标、信息采集入库工作。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

六、健全社会治理制度机制

(一)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区划管理工作机制,稳妥推进优化特定地区行政区划设置。加强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和宣传。提升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能力,开展“粤桂线”省界、市毗邻县界线、县(市、区)毗邻乡界联检及界桩更换工作,加强界线档案管理与利用,并争取粤桂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启动会议或总结会议在玉林市召开。

(二)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推动出台玉林市社会团体成立与换届选举指引、业务主管单位对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参考文本),修订全市性社会组织活动领域和主要业务范围目录及对应业务主管单位名录。完善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健全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第三方审计监督等机制。完善社会组织资金监管、信用信息监管、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开展社会组织三级联动执法专项行动。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

(三)规范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探索打造慈善发展先行示范市,全面加强县区慈善组织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慈善。创建优质慈善品牌项目,引进优质慈善资源,加强慈善交流合作。开展第十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暨广西“慈善一日捐”活动,积极弘扬慈善文化,讲好助残慈幼、扶弱济困、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慈善故事。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 落实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和审计监督制度,扎实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慈善组织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坚持“健康、安全、公益福彩”理念,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在推动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营、人性化服务的基础上,大力招展新渠道建设,扩大销售网点。继续挖掘、培育营销标杆人物,带动整体共同进步。通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设立专项基金,与国字号基金会、港澳台基金会合作链接资源等方式,计划今年筹募善款5000万元。

七、进一步夯实民政工作基础

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让实干成为民政干部身上最鲜明的特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牢牢把握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重点,找准养老、社救、慈善、殡葬等领域工作创新突破点,争取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区有关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争取有关工作全区现场会议在玉林召开,以实干实绩实效巩固“五个民政”建设成果。

要加强对玉林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科学谋划好“十五五”重点改革和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要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找准本地区本部门自身优势,会同发改部门精心包装申报民政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既要提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又要及时跟进解决项目建设难题,还要全过程开展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全力确保上级项目资金特别是中央投资项目资金的依法依规使用。积极筹措资金,优化预算资金支出结构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狠抓各类审计整改。配合民政部及自治区民政厅做好统计信息系统开发对接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深化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动态调整民政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工作。加强民政重点领域政策创制,加强地方标准研制和宣贯,引导和规范标准化试点建设,重点做好玉林市殡仪馆标准化试点提档升级工作,探索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健全民政领域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推进信息化建设,适时启动“玉林数字民政”建设工作,实现民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数据分析研判“一屏统览”、民政服务供给“一键直达”目标,提升民政工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不断提升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干部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教育辅导。加强年轻人才引育,推进干部梯队建设。通过跟班学习、下乡锻炼等途径,加强年轻后备干部的历练,不断充实民政干部队伍人才库存。持续推进民政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专职化、专业化,重点利用好玉林市社会福利院5级养老机构优势资源,抓住玉林市儿童福利院和玉林市殡仪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有利契机,突出抓好养老护理、儿童养护、殡仪服务等方面人才的培育工作。培养提高干部队伍应急处突、舆情应对等能力,形成“一核心多支点”工作格局,即以局办公室为核心、业务科室和直属单位办公室为支点,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和舆情。加大先进典型特别是实绩典型的选树宣传,从民政行业特殊性出发,积极主动参与自治区、玉林市开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等评比表彰活动,树立一批身边榜样人物,教育引导一片民政干部。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干部人文关怀,严格落实干部季度谈心谈话制度,解开心结、解决困难、解答疑惑,营造良好民政工作氛围。

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提升以文辅政能力,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提前谋划布局,力争获得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组织奖。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工作,推进民政宣传阵地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底线。强化公文提质增效和减文控会为基层减负,抓好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提高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时效。

优化绩效管理工作,争取创新争优加分不断提升。统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找准民政与民族的契合点,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婚登服务、殡葬改革、公益慈善、区划地名等工作融入到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和国防动员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民政重点领域风险预防和处置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底线。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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