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20671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10日 |
| 标 题: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玉市交质监〔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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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玉林市环联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4〕10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4〕136号)要求,规范我市公路建设市场行为,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按照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公路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核查、业绩补录和登记管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负责通知企业注册地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企业(企业名单可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4),指导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交建管函〔2024〕136号)文件的要求、时间节点完成业绩信息补录和业绩登记管理工作。
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玉东新区城市管理监督局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跟踪掌握企业填报信息情况。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信用信息录入工作,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件要求及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本企业信用信息真实准确。
联系人及电话: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李霖,0775-2836559,电子邮箱:zjz0775@163.com。
附件: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zip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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